弄斧必到班门——在伯明翰访问华罗庚教授 [日期:2005-8-6] 来源: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班门弄斧”,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成语,是对不自量力的“拙匠”的讪笑。   但你可曾听过“弄斧必到班门”这句话?   这句话是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华罗庚教授说的。说话的地点是他在伯明翰(Birmingham)寓所客厅,只有主客二人,主人是他,客人是我。这句话是他的为学心得,我觉得他这句话比原来的成语更有意思。   一九七九年八月下旬,我来到英国北部的伯明翰旅行,意外地获得了一个和华教授见面的机会。整整一个下午,他谈了他的平生经历,也谈到了他目前的学术活动。   话题就是从他在伯明翰的学术活动开始的。   那年五月,世界解析数论大会在伯明翰召开,华罗庚应邀出席。   在单独访问华老的前一天晚上,我曾经在一个宴会中听到一些有关华老出席这次大会的“趣闻”。这个宴会的主人是伯明翰侨胞的知名人士冯律潮,主客是华老,陪客有来自香港理工学院的张思伸教授以及华老的两个学生和秘书,有关华老的趣闻,就是他的秘书告诉我的。   参加这次大会的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八十位数学家,华老出席的消息传开,登时引起全场轰动,相识的与不相识的都争来问候。有一个印度数学家,见了华老,竟然感极而泣,用印度传统的表示最大敬意的行礼方式,向华老致敬。他说他是从华老的著作学数学的,想不到有机会可以见到华老。原来有许多人因为消息隔膜,以为华老已经死了,或者虽然未死却尚在“牛棚”。华老的出现,给他们带来了意外之喜,也消除了他们的疑虑。   “华老是这次解析数论大会中最受尊敬的数学家之一。”华老的秘书潘承烈这样告诉我。   但这样受到尊敬的数学家,却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谦虚。   大会闭幕之后,他接受伯明翰大学之请,在该大学讲学。   “讲学,我不敢当。”华老说:“不能好为人师,讲学以学为主,讲的目的是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见,改进自己的工作,精益求精。”(羽生附注:这几句话华老怕我听不清楚,他特地写在一张纸上给我,此处是照录原文)   当我问及他准备有些什么学术活动的时候,他微笑道:“我准备弄斧必到班门!”   原来他到目前为止,已经接到西德、法国、荷兰、美国、加拿大……的许多间大学邀请前往讲学。   “我准备了十个数学问题,准备开讲。包括代数,多复变函数论,偏微分方程,矩阵几何,优选法等等。我准备这样选择讲题:A大学是以函数论著名的,我就讲函数论;B大学是以偏微分方程著名的,我就在B大学讲偏微分方程……”   我正在心想:“啊,这可真是艺高人胆大!”他好像看破我的心思,说道:“这不是艺高人胆大,这是我一贯的主张,弄斧必到班门!”   接着他详细解释:“中国成语说:不要班门弄斧。我的看法是:弄斧必到班门。对不是这一行的人,炫耀自己的长处,于己于人都无好处。只有找上班门弄斧(献技),如果鲁班能够指点指点,那么我们进步能够快些。如果鲁班点头称许,那对我们攀登高峰,亦可增加信心。”(这一段话也是他写出来给我的)   武侠小说中有所谓“找高手过招”,练成绝技,是非和高手“印证”不可的。“弄斧必到班门”,如果把“过招”改为“请教”,恐怕就是这个意思了吧?这可要比害怕到“班门弄斧”,积极多了。   当然我们也不免谈及他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他告诉我一个故事,一个“笑话”。   故事是有一次他被“招待”到人民大会堂看样板电影,座位是正中间的六排二号,他见左右无人,像是“虚席以待”什么“首长”的样子,心里就知不妙,赶快和后面几排一个相熟的京剧女演员换位。过不多久,果然就有一个“首长”进场,在他原来位置旁边的六排一号坐下,这个“首长”就是江青。   “好险!”华老说:“我不知江青是否想笼络我,但我若不避开,麻烦可就大了。”   对江青他是采取“避之则吉”的态度的,但可惜“避之”却仍“不吉”。“或许江青因见我不受笼络吧,她竟然叫人指使陈景润诬告我,说我某一个科学研究是窃取陈景润的研究成果。幸好陈景润很有骨气,他说华罗庚是我的老师,只有我向他请教,他怎会窃取我的研究成果?陈景润在‘四人帮’当道时期郁郁不得志,可能也与他这一拒绝作假证的事情有关。”   “在‘文革’期间,我曾被抄家,也曾受过红卫兵斗争。但比起其他高级知识分子,冲击还不算大。”华老说。   笑话则是他在七三年间,在中国各地讲优选法,最多听众一次,在武汉有六十万人听讲(通过广播)!“四人帮”竟然指责他讲统筹、优选是游山玩水。   不仅如此,在周总理关怀下,他讲的优选法拍成电影,张春桥看了电影说:“搞优选法电影是引导青年走资产阶级道路。”姚文元更“妙”,他竟说“优选法不是科学”!   “张春桥懂得什么是优选法?姚文元的科学知识又有多少?他竟敢宣判优选法不是科学,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华老哈哈笑了起来。   好在这些荒唐的故事,荒唐的笑话,如今都是“俱往矣”了!但愿以后也不会再有。华罗庚教授现在的心情如何呢,我还是引他的一首小诗作答吧。   他说:“‘四人帮’打倒后,有人用曹操的诗鼓励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我深有所感,也胡乱写了几句:老骥耻伏枥,愿随千里驹。烈士重暮年,实干永不虚。” 九连霸·天才·土壤 [日期:2005-9-16]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跃马驱车,投鞭处,几人失色!并世英雄谁抗手,粤东老将杨家帜。   在象棋史上,像胡荣华这样早熟而又成就辉煌的棋手是极之少见的。     少年十五二十时,干云豪气捋龙须。     一战群雄俱俯伏,顿教棋国换旌旗。   1960年,他第一次从杨官磷手中夺得了全国象棋冠军的宝座,那一年不过15岁。杨官磷则是35岁,年纪比他大了一倍有多。   从1960年开始,至1980年,他坐了20年的冠军宝座。年纪之轻(15岁即成国手),与获得冠军次数之多(连续九届),在中国象棋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1977年,他在中澳象棋友谊赛的最后一晚,曾作了个别开生面的个人表演赛,闭目同时下四盘棋,对方都是澳门棋坛高手。结果两胜两和,令人叹为观止。但据笔者所知,他曾经在公开的表演赛中有同时下12盘闭目棋的纪录。   据说他最多可以同时下15盘闭目棋,那更是令人难以想象了。   “有没有天才?”曾经是引起许多人争论的题目。但如果把“天才”解释为某一方面的特殊才能,那么似乎是应该承认有的。   在象棋史上,象胡荣华这样的天才固然是罕见,但足以称为天才的棋手还是可以数出好些来的。如清代著《梅花谱》的王再越,著《反梅花谱》的巴吉人,及以《石杨遗局》传之后世的杨健庭与名字已失传的石某等等都是。近代有华南“棋仙”之称的钟珍也可以算得是个象棋天才。不过成就大小不同,未必比得上胡荣华就是了。   原因是胡荣华生在今日,比他们“幸运”得多。   他是在新中国培育之下成长的天才,所走的道路,和老一辈的棋手不同。   老一辈的棋手,比如说杨官磷吧,50年代初期,就曾经在香港的修顿球场摆过“棋档”,当时在“棋档”下棋,一般是一盘棋“彩金”一元,甚至有少至五毫的,他就靠这点微薄的彩金维持生活。假如他不是回到内地,得以衣食无忧,专心棋艺,恐怕也未必有后来的成就。他是从艰难困苦的环境中走过来的老艺人。   胡荣华的道路就简单得多了,他在象棋方面的特殊才能一被发现,11岁那年即被吸收进上海的象棋代表队,有名手何顺安,徐大庆等人给他辅导。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秘密”,“天才”常有,但适合于“天才”发展的环境则不易求。有了天才,还得有培养天才的土壤。我们还可以举清代的象棋大师王再越为例。   中国象棋的棋谱有两部经典之作,一是《橘中秘》,一是《梅花谱》。《橘中秘》是明代象棋艺术的总结,由朱晋桢编成书,那些局法是经过许多人心血集成的,每一局法最初的创造者是谁,已是难以查考了。《梅花谱》则是清代康熙年间的象棋大师王再越著的。《梅花谱》的影响比《橘中秘》更为深远,直到今天,它的《屏风马破当头炮》的几个局法,还是有它的实用价值,可说是中国象棋宝贵的遗产。   这位给中国象棋提供了宝贵遗产的天才棋手王再越,他生前的情况是怎样呢?《梅花谱》序言中说:“安蹇先生姓王,名再越,字正己,康熙年间人。性刚直,家贫力学,不求闻达,而世无知之者。一身坎坷,抑郁无聊,为象戏以消岁月,得意疾书,爰成方则,名之曰:梅花谱。”序言是谁写的,没有注明,很可能就是王再越的夫子自道。   从序言中可以看到,他生前的情况是怎样穷愁潦倒,以不世出的棋艺天才,竟“一身坎坷”,“世无知者”!何等可悲的“命运”!事实也是如此,他的《梅花谱》写成后,无钱刻书,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只是靠抄本流传。这情形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情况一模一样。中国最宝贵的文学遗产之一的《红楼梦》,最初也只是在好友中手抄传阅的。印之成书,那已是在他死后多年的事了。   中国象棋由于它在各个阶层普遍流行,精通虽难,学会却易,所以出身贫苦人家而有象棋天才的人,还可以有发展他们这方面天才的可能。虽然在旧社会中还是有种种限制,但比起其他学术艺术领域,天才所受的限制已是少得多了。   在旧社会,统治阶级垄断学术,一般贫苦百姓,根本就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要想在学术方面取得成就,那真是难于登天。多少天才,就因为人为的不平,在旧社会给埋没了。   中国科学的落后,原因很多,姑且不谈。现在只谈文学方面。   打开文学史一看,著名的文学家几乎都是出身官宦人家,至少也是家有恒产。文学家本身也十之八九是有一官半职。陶渊明(县令),杜甫(工部)、苏东坡(翰林学士)、辛弃疾(浙东安抚史)……指不胜屈。李白号称笑傲公卿的“诗仙”,也曾做过皇帝的清客,写过谄媚杨贵妃的诗。   文学史又常见所谓“文学世家”,南北朝宋朝的谢灵运、谢惠莲兄弟,梁武帝萧衍、儿子萧统(昭明太子)、萧纲,萧绎一家,魏武帝曹操、儿子文帝曹丕、曹植一家,宋代的“三苏”(苏洵、苏轼、苏辙)一家都是。萧家、曹家是帝王之家,谢家是豪门大族(灵运,东晋谢玄之后)。正因为他们的子弟,有这种特殊环境,本身所具的文学才能,得到可以培植的土壤,才成名成家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秘密,哪有这许多“天才”集中在某一个家族的道理?不过是因为他们有特殊环境,容易培养罢了。别的人家也许有天才比他们更高的,但却没有他们的条件。   旧社会的老百姓难道没有天才?不,应该说天才更多。诗经三百篇所收的民歌,其中不乏天才闪耀的佳作;“刘三姐”所唱的山歌,也都是从无名歌手手中收集的,那些生气蓬勃的诗句,决非“庙堂诗人”所能写出。可惜的是,这些无名诗人,在旧社会中得不到培养,不能进而成为“文学家”,甚至连名字也失传了。    序《广州棋坛六十年》 [日期:2005-9-16]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三凤四王威已振,杨陈并起日中天;     羊城名将知多少,细说棋坛六十年。   “雕虫技,千古亦才难。”这是王国维论词的名句,移之论棋,似亦未尝不可。棋虽“小道”,易学难精,此所以宋代诗人刘克庄的《象奕》诗有云:“小艺无难精,上智有未解”也。   中国象棋源远流长(有史可考的唐代“宝应象棋”已具现代中国象棋雏型),上至公卿大夫,下至贩夫走卒,喜欢下象棋的不计其数,可说是最普遍的民间娱乐。但时至今日,仍未见有一本完整的《中国象棋史》出现,思之能不令人兴叹。   往史难稽,近史易考,那就不如先写近代的中国象棋吧。甚至范围还可以缩小一些,分地区,有重点的来写。作为一个象棋爱好者,这是我的一点不成熟的意见。   令我欣喜的是,这个工作已经有人做了。这个工作的成果就是徐骥、褚石编著的《广州棋坛六十年》。   广州夙有“象棋城”之称,依我个人看法,从30年代左右开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论棋风之盛,棋人之多,都是广州首屈一指。(直到现在,也只有上海能与广州抗衡。但我还是比较看高广州一线。)写中国近代的象棋史,用广州来作重点,我认为是非常恰当的。   50年代中期,我曾在写《三剑楼随笔》专栏时,写过一篇《纵谈南北棋坛》的文字,提出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近代棋坛的兴替,似乎是由北而南。清末民初,北京执全国棋坛牛耳,当时耿四、叶仪并称国手,至盂文宣一出,更是声光灿然。其后扬州好手纷出,先有王浩然,张锦荣、周焕文(周德裕之父,1912年即以擅用当头炮雄视华东棋坛);后有周德裕、窦国柱、朱剑秋,可称先后三雄。又稍后广州崛起,华南四大天王(黄松轩、冯敬如,卢辉、李庆全),声威显赫,各有专长,黄的炮夹马、冯的单提马,卢的五七炮、李的屏风马都是一时绝技。再加上“棋仙”钟珍(陈松顺之师)和曾展鸿(曾益谦之父)等人,棋风之盛,已有凌驾扬州之势了。(按:黄松轩、钟珍、曾展鸿又合称“粤东三凤”,本文开场诗的“三风”、“四王”即指他们。)到了50年代,杨(官瞵)、陈(松顺)并起.广州在棋坛上的声威之盛,更是有如日在中天。50年代以后,蔡福如、吕钦(今年全国赛曾打败胡荣华)等新秀辈出,象棋城的声誉,迄今未见稍衰!   但我说的只是一个梗概,欲知其详,那就非得阅读徐骥、褚石编著的《广州棋坛六十年》不可了。   本书的第一个特色,就是这个“详”字。说到史料的丰富,在我看过的象棋书籍中,这部书称得上是前无古人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它不但介绍了广州第一流棋手,如“四大天王”,“粤东三凤”等人的出身经历、成名佳话 以及他们有名的对局等等,而且还介绍了“足以上榜”的次一等高手,让读者对广州的棋坛全貌有更深认识。如“五虎将”赵坤,刘寿彭,陈镜堂、赵培.黄志。“苏家四将”:苏兆南、苏天雄,苏秀泉、苏钧林。“十八罗汉”:黄汉,龙庆云、保玉书、何鲁荫——等人,书中均有介绍。   不但如此,本书还旁及海外其他棋坛,如越南、新加坡、澳门等地棋坛的情况,重点叙述了国内棋手(以广州棋手为主)和海外棋手作棋艺交流的许多有趣故事。例如钟珍获得“安南棋仙”称号的由来,谢侠逊下南洋与新加坡粤籍棋手陈粤樵棋战“笔战”的趣事等等。这些资料,据我所知,他们是参考了旅居越南的华人棋手李文雄所撰的《越南棋坛沿革史》和新加坡棋会出版的《新加坡棋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特刊》的。由此也可见到他们搜集史料之勤。   中国的象棋刊物,谈及海外的棋坛的不多,这也应该算得是本书的又一特色吧。   第三个特色是文字生动,趣味性故事性都很强,对每一个大战役的来龙去脉,鏖兵经过,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例如他写“东南大战”,从1930年周德裕、林奕仙南下香港开始,到李善卿广州请将,终于促成华东、华南的四大高手之战止(华南的两名代表为冯敬如、李庆全。黄松轩因病未能参加)。写得如火如荼,各人的神态,也跃然纸上,令读者好像看“演义”一般。试看他怎样写冯敬如登台的神态吧,   “开赛的晚上,四位选手都身穿长衫登台。广州选手李庆全、冯敬如的风度颇使人刮目相看,特别是这位泽叔,和从前蹲在广州城隍庙摆开棋档候教的局促神态迥然不同。尺蠖之屈也有挺然而伸的时候,江湖棋人泽叔在这个大赛中还成为众所瞩目的大将!” 冯敬如原名冯泽,一贯被人呼为“烟屎泽”。香港知道他的人很多,读之当忍俊不禁吧。   有来龙还有去脉,“东南大战”由于黄松轩因病未能参加,其后又引出黄周大战之事,本书也是写得非常生动有趣的,   听作者说,他们准备一直写到1980年的广州棋坛的,但为了便利于出版的关系,现在这部《广州棋坛六十年》大概只写了1/3左右(从1915至1935年,两名华东象棋名手罗天阳,方绍钦南征广东止)。我以一个象棋爱好者的身分,希望他们能够完成“巨著”,陆续出版。    莫到琼楼最上层——从袁寒云谈到吴健雄 [日期:2005-9-16]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袁寒云是“洪宪皇帝”袁世凯的“二皇子”,早已逝世。   吴健雄是当今国际知名的物理学家(美国现任物理学会会长),名字像男人,实际是女人。   这两个人都是非常有名的人物,知者甚多。但“二皇子”和“女科学家”有什么关系,知道的就恐怕较少了。   答曰:他们是翁媳关系。吴健雄的丈夫袁家骝是袁寒云的幼子。   先谈袁寒云。   袁寒云不但是“贵公子”,而且是民初出名的诗人。有人将他比作曹植,将他的哥哥”洪宪太子”袁克定比作曹丕,可以想见他的才华。   他最脍炙人口的两句诗是: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据说是讽谏他的父亲不要做皇帝的。这首诗写得很好,但后入传诵,颇有记忆错误之处,现在我把全首诗抄出来.供同好欣赏。     乍着吴棉强自胜,古台荒槛一凭陵。     波飞太液心无往,云飞魔崖梦欲腾。     偶向远林闻怨笛,独临灵室向明灯。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袁寒云脾气很怪,按说北洋军阀时代,不知多少权贵是他父亲旧属,但他在父亲死后,却是生活潦倒,卖字卖文为生,并不倚靠权贵。他喜欢唱戏,常以票友身分粉墨登场。据说有一次,当时的总统冯国璋要阻止他登台,请他去“总统府”,他说:我唱我的,他管得着吗?我不去!结果唱了一出颇有讽刺意味的昆曲《状元钻狗洞》。盖棺论定,他虽然对国家没有什么贡献,诗文尚有可传之处,而他这点脾气也是很“可爱”的。   据说他死后无以为殓,靠朋友替他料理后事。陈诵洛挽以联云:     家国一凄然,谁使魏公子醇酒妇人以死;     文章余事耳,亦有李谪仙宝刀骏马之风?   时人推许为民初名联之一。我以为将他比作李白不太恰当,就他的气质来说,似乎更近于曹子建和纳兰容若。   袁寒云是个颇有浪漫气质的旧文人,他的儿子和儿媳却是脚踏实地的科学家。尤其他的儿媳吴健雄,在物理学的领域中,早就以精确的实验为西方科学界所钦佩,正因为她的成就大过丈夫,把一般夫妻排名的习惯都打破了。一般习惯,妻子排名总是在丈夫之后,唯有他们这一对夫妻, 报上有关于他们的新闻发表时,则一定做妻子的吴健雄排名在做丈夫的袁家骝之前。   吴健雄在物理学的成就,最著名的一项是用具体精确的实验来证明了杨振宁和李政道的理论。   杨,李的“弱的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理论(亦即打破爱因斯坦的“宇称守恒定律”的理论)发表之前,吴健雄在物理学的“弱的相互作用”所进行的实验早已得到科学界很高的评价(这个实验是根据杨、李一篇论文的提议进行的)。这方面理论的构想是杨振宁和李政道合作的,而用实验来证明这个理论,则是吴健雄的贡献。   在杨、李作理论构想的过程中,初时他们还未是信心十足的,到了1956年12月,以吴健雄为首的哥伦比亚大学实验组才找出足够的证据。在那个月,杨、李二人差不多天天和吴健雄互通消息,证据越来越多,他们也逐渐确信爱因斯坦的“宇称守恒定律”是站不住脚了。可见一方面固然是杨、李二人的理论构想给吴健雄开辟了新的实验,一方面也是吴健雄的实验支持了杨、李二人打破“权威定律”的信心。   1957年1月4日,李政道带来了他刚从吴健雄那里得来的重要消息:实验证明,“宇称守恒”只是部分的物理现象,在更多的弱的相互作用中,宇称是不守恒的!这一天现在已被认为是物理学上的里程碑,爱因斯坦的“宇称守恒定律”正式宣告被打破!   袁寒云劝他父亲“莫到琼楼最上层”,那是反对袁世凯称帝的野心,但对他的儿媳吴健雄来说,她正在攀登科学的高峰,这句诗应该改为“应到琼楼最上层”了吧!   颜苦孔之卓,苦了邓拓 [日期:2005-9-16]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在全国一片提倡勤学好学的风气中,想起了邓拓的一篇文章,叫《颜苦孔之卓》。   这句话出于《杨子法言》的《学行篇》:   或曰,使我纡朱怀金,其乐不可量已。曰:纡朱怀金者之乐,不如颜氏之乐。颜氏子之乐也,内;纡朱怀金者之乐也,外。或曰:请问屡空之内。曰:颜不孔,虽得天下不足曰以为乐;然亦有苦乎?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或人瞿然曰:兹苦也,只其所以为乐也与?!   这段文字,在不同的版本上略有出入。邓拓用的是晋代学者李轨的本子,在宋代学者吴秘的本子上则是“颜苦孔之卓也”,没有“之至”两字。不过,这两个字只是加强语气的,有没有差别不大。因此,邓拓那篇文章的题目就是把“之至”二字减省的。   这段文字是文言文,没有读惯文言的入可能觉得不大好懂,简单介绍一下。   “纡朱”是“纡青拖紫,朱丹其毂”的“简缩”,指佩印绶,乘华贵的车,即当官也。(语出杨雄《解嘲》)“纡朱怀金” 是既富且贵的意思。又有势,又有钱也。   “颜氏子”指颜回,“孔”即孔子。“屡空”则是贫乏意思。   这段文字是反复说明颜回的好学精神的。颜回以学习孔子为最大的快乐,但令他苦恼的是:孔子太卓越(包括学问和人格两方面)了,简直学不来。   译成简单的白话是:有人问杨子:若能令我既富且贵,其乐真是无限了。杨子答:这种“纡朱怀金”的快乐只是外在的豪华物质享受的快乐,比不上颜回那种好学不倦的,内在的精神世界的真正快乐的。那人再问:颜回那样贫困,内在快乐为何?答道:如果颜回学不到孔子那样,虽得天下也不足为乐的。反过来说,他在学习孔子的过程中,自然就有真正的快乐了。那么颜回有没有苦恼呢?有。他的苦恼就在于学不到孔子那样卓越。“或人”听了终于省悟了,于是说道:颜回这种苦恼,其实也是快乐的。(“与”与“欤”通,感叹词。)   孔子曾经称赞颜回:“一篑食,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扰,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回出身贫穷人家,但他天资聪颖,贫而好学,是孔子最好的门生。故孔子赞他“贤哉,回也!”   “孔之卓”的卓是包括“学”与“行”两方面的。不过,邓拓写的这篇文章,对孔子的“行”保留批评,主要是强调“学”的方面。他在文章里一再说明:   “很明显,这篇文章的主旨,不外乎要强调好学不倦,这是做学问的根本态度。”   “对于他(杨雄)所推崇的颜回学习孔子的经验,如果能有批判地拿来运用,变成正确的对于真理的追求和学习,那就很有用处了。”   提倡“好学不倦”有什么错呢?但后来在批判“三家村”的时候,邓拓这篇文章就犯了“大罪”,给它加上的“按”语是:“此文吹捧地主阶级的老祖宗,坚持用地主资产阶级道德改造社会,妄图恢复剥削阶级统治。”提倡“好学不倦”居然得出“妄图恢复剥削阶级统治”的结论,莫非只会空喊口号,不学无术,才是“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标准”?这样的逻辑,也真是令人莫测“高深”,莫名其妙了!   其实孔子的说话,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的,“孔”当然可“批”,但批不等于全盘否定。比如说孔子说的“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将“女子”与“小人”并列,是应该大批特批。但他说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即使放在现在,恐怕也应该承认是对的吧?毛主席在《水调歌头》里有一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也是引用孔子的话,难道也是不对?毛主席引用孔子这句话,可并没有否定这句话的意思在内的。   邓拓在被免去《人民日报》总编辑职务时,曾赋诗道:     笔走龙蛇二十年,分明非梦亦非烟。     文章满纸书生累,风雨同舟战友贤。     屈指当知功与过,关心最是后争先。     平生赢得豪情在,举国高潮望接天。   他写此诗时是在“文革”方萌之际,他还想不到所谓“高潮”也者,实是林彪、江青一流野心家蓄意鼓动,并要利用这“高潮”来达到他们的政治阴谋的。虽然,他亦自知是被“文章”所“累”了。不过,他虽有牢骚,并不气馁。因为他也知道“功与过”是彰彰在人耳目,“屈指当知”,不能颠倒的!果然,这个预见现在也证实了。   呜呼,“颜苦孔之卓”,苦了邓拓!但愿颜回之“苦”常有,而邓拓之苦永无!    从查理·卓别林谈到孤独感 [日期:2005-9-16]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有一位朋友对我说,他在看卓别林的《舞台春秋》时,流了四次眼泪,我相信这绝不是他夸大的说法。我自己是很久很久以来没有流过泪的了,但当我看到查理所演的卡华路在小酒吧里那一份佯狂,那一份狂歌带哭的神态;和在临终前拼命的拉着生命的提琴,想在“生”的颂赞中净化了他“死”的苦痛时,我也不自觉的感到难过,想“逃”出来,“逃避”查理对我情感的“压迫”。   事后我静静地思索,那位朋友的流泪和我的想“逃避”,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舞台春秋》所渲染的那种感情,还能够深深激动我们这些从旧社会出来的知识分子。   从旧社会出来的知识分子,大都有同一毛病,老是感觉自己孤独,感觉到没有人了解的悲哀,我那位朋友是写诗的,我记得,他似乎就写过“把斗室当做自己的牢狱,在牢狱里自己寂寞的数着自己的脚步!”的诗句。   旧知识分子“在心灵深处,总有一个个人的小王国”,这句话真是一针见血。早期的何其芳就写过“每一个夜里我寂寞得与死临近”。“我遗弃了人群而又感到被人群所遗弃的悲哀。”再推远一点,“诗人节”所纪念的诗人屈原,在他的《离骚》里也慨叹着:“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翻成白话诗就是:“没有人了解我也就由他去吧,只要我内心是真正的芬芳。”这种感情,与《舞台春秋》所传染的感情是合拍的。   查理创造了一个“孤芳自赏”的卡华路,又给他创造一个“红颜知己”的女艺人,我想,这正是他扩大了这种孤独感,同时创造了一个“知己”来填补他心灵的空虚,说来也有趣,历史上(不单是“历史上”,直到今天还有)许多文人都喜欢“创造”一个了解自己的异性知己。例如清朝的诗人黄仲则,就把一个本来是庸俗的盐商女儿,描写成为自己的知己,说她“湖海有心随颖土,风情近日迫方回。”这真是天晓得。许多文艺小说里,男主角(常常是作者的自拟)也总会有一个“慧质兰心”的女朋友,大概也是这种心理表现吧。   查理还是一个从“我”出发的人道主义者,他还没有跨过这一步。从“我”出发的,常常看不起群众,查理在《舞台春秋》里假卡华路的口说:一切个人都很好,但当他们成为一群时,就像无头的野兽一样。又说“只有当我饮醉了酒时,才可接近他们。”我想正是这样对群众的看法,阻止查理更跨前一步,阻止了他成为更伟大的艺术家。   然而查理还是伟大的,《舞台春秋》还是好的,虽然它也有这么多不健康的东西。为什么?因为《舞台春秋》是在50年代的美国摄制的,片子里所要求的“人的尊严”,“对生命的赞美”等等,这些东西,正是现代美国所缺少的。因此他纵然是个个人主义者吧,也还是一个进步的个人主义者。他借卡华路的口说:“这个世界的麻烦就在于我们轻视我们自己。只要不害怕生活,人生是可以很奇妙的。”我以为他说得很好。   从“我”出发的东西,要看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写的,才可以很正确地估计它的价值。例如雨果的《欧那尼》,那也是纯粹歌颂“个人”的东西,但它是代表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的向上的,所以也就是好的。然而假如今天的文艺青年,还从“我”出发,还有浓重的孤独感的话,那我就要摇头的了。虽然我自己也还没有完全摆脱这些阴影,但我是想努力向“我们”走去的。    看戏的和演戏的 [日期:2005-10-19]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卓别林的《舞台春秋》的上演,在我的朋友中激起了一阵小波动,有趣的一点是:他们都依据着自己的思想感情来解释这个“戏”。这里有不少精彩的谈话,一位朋友说这是查理的“抒情诗”,是对人生美丽的颂赞;我同意他的话。另一位有更深刻的分析,他说:“虽然作品中的主角不一定是作者的本身,例如查理演过《大独裁者》,而查理与希特勒或墨索里尼却绝无相同之处。但是在这个片子中,却像是查理的自白,查理对人生的看法与内心的精神多少是借卡华路而表现出来了。”他用了一个文艺理论上的名词,说这是查理内心的“观照”。   我想解释一下什么叫做“观照”,顺便要牵涉到文艺上所谓“看戏的和演戏的”理论。   “观照”本是西方哲学家与宗教家的用语Concemplation,后来移用到文艺理论上。它的起源是这样的:希腊神话里有一位日神叫做阿波罗,据说“他高踞奥林匹司山顶,一切事物借他的光辉而得形相。他凭高静观,世界投影于他的眼帘,如同投影于一面明镜。”用在文艺理论上说,就是劝作者像日神一样,明澈地“观照”这个世界。   到叔本华就把这种“观照”的态度,更为阐发了,他说人生本来是痛苦的,怎样“解除”这种痛苦呢?只有“由受苦的地位移到艺术观点的地位。”这意思就是说:把人生种种的遭遇,当成是一场戏,自己则当成看戏的人。甚至例如你失恋了,你也可以从痛苦的失恋者的地位,退成为旁观者,来欣赏这一场“恋爱的悲剧”,虽然在这场悲剧中,你自己也是一个主角。根据叔本华这种说法,一些美学家便主张文艺作者应是“看戏的人”,而一切芸芸众生,不论王侯卿相,贩夫走卒,都是“演戏的人”,在大千世界的舞台上演出种种悲欢离合,苦恼恩仇。   《舞台春秋》中,查理的佯狂,把世界当成一个大舞台,好像“超脱”于芸芸众生之上的态度,是有一点近于这种“内心观照”的艺术观的。(当然这只是《舞台春秋》的一面而不是全面,要不然我们就不能说查理基本上仍是热爱世界了。但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指出这一面的。)   这一种所谓“观照”的情感,我相信年青的朋友们是不会有的,但旧知识分子却很容易受他的感染,这与中国的老庄思想,有若干是合拍的。庄子所谓的“心斋”,要人“毋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这就与“观照”的态度极接近了。中国的老庄思想演变下来,接受了佛教的影响,更使得这种“超然物外”的思想扩大。《佛地经论》(一种佛教经典)说要到“禅定”的境界,才能够“起智慧”。禅定的境界,就是像希腊神话中日神那样“明澈观照世界”的境界。中国的旧读书人,受老庄、佛家的思想影响极大,我记得于潮有一本很流行的书《方生未死之间》,其中的主文就是批判这种思想对知识分子的影响的。   其实这样的写作态度是要不得的。假如这些作家去写工人的生活,他也可能像单纯的照相一样,把工人的苦痛描写出来,但由于他完全站在旁观者的地位,这作品就无法深入,止于现像的罗列,而接触不到本质。正如查理的许多戏,提出了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   一个作家要以爱去拥抱人类,拥抱世界,而不是站在看戏的地位来看这世界。事实上一个人也不可能纯粹站在看戏的地位的,假如你明天就没有米煮饭了,试问你还能自我“欣赏”没有饭吃这种悲剧吗?    创造“更高的真实” [日期:2005-9-16]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一位有“历史癖”的朋友去看了“长城公司制作的电影《孽海花》,回来后和我大谈剧中的历史“考证”,据他说王魁与司马光不可能见面,在司马光做大臣时,王魁最少已死了20多年;剧中的程戡应该是理学大师程颢之误,程颢和弟弟程颐并称洛阳二程,最初的政治主张是比较接近王安石而反对司马光的,但程颢最高的“官阶”也只是监察御史而并非宰相……等。我听了他一大串的“考据”后笑道:可爱的朋友,我算你的考据都对了,但有一个观念却错了,历史剧本和历史教科书不同,历史家和历史剧作家也不同,一个好的历史剧本,不是历史教科书的翻版,它还包括有“创作”的性质在内,它不可能完全符合历史事实。试想,如果要求剧本一切都与历史事实吻合,主角的台词要考据他当时是否这样说过,所演的戏都要“有案可查”的话,这个剧本怎么能编得下去?   历史家的任务在力求把历史的真实发掘出来,不能自己去“创造”事实,但历史剧作家却可以在不歪曲历史的原则下,去“创造”一些事实。例如在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一剧中的查理第一,是一名成年的武士,建立了许多功勋,可是事实上亨利四世在位时,查理第一不过是十多岁的小孩 子;同样,凯撒死后,安东尼和布鲁特的斗争酝酿了很久才爆发,而莎翁在《凯撒大将》一剧中,却将这段酝酿的时间大大缩短了。但说实在话,读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本,我却感到比史家所写的更“真实”。   当然历史剧作家也绝不可能毫无根据的去“创造”的,像钱舜举替陈圆圆写照【注一】之类,就无论如何辩解也辩不通,因为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   写有关历史的文艺创作(包括历史剧本、历史小说等),作者可以根据当时历史发展的情形,“创造”一些在那个时代极可能发生的事件。例如我们正不必斤斤计较郭沫若的《南冠草》(又名《金风剪玉衣》,不久前本港校际戏剧比赛曾演出)里,夏完淳是否真正的如剧中那样,把大汉奸洪承畴故意挖苦“恭维”一番之后,便把他骂得淋漓痛快,因为根据夏完淳在历史中的爱国表现,他是可能这样做的。又,谈京戏的人,很多人都知道周瑜年纪比孔明大,但为什么在戏台上周瑜却反是小生,比孔明还年轻?我想这个不真实应该被允许的,用这样来表现周瑜的少年气盛,恃才而骄,却又经不起折磨;衬托出孔明的“谨慎”、“老成”,那不是更增加了“真实”的气氛吗。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有一段很精彩的话,他劝诗人在运用材料时,与其使用那显然不合理的事实或很偶然的事实,不如使用那显然合理但未必会发生的事实。举一个显浅的例子说:假如有一个暴发户,他很“乐意帮助”穷人,又懂得“欣赏”艺术,那么如果你写一部关于暴发户的小说,你应不应该把这个例子写进去呢?我以为不应该,因为纵许有这么一个暴发户,也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不能作为一个典型的。又如鲁迅选择了阿Q这个典型,(很显然阿Q是许多同这类的人的表现。)阿Q这个人,在真实的生活中,未必会在给别人打了后,就嚷“儿子打老子”,但根据这个人的性格,这样描写却反而是很真实的。亚里士多德那段话的意思,便是要作家不必严格受拘束于一些历史事实。而应该努力去接近“更高的真实”的(Hizher Reality)。   《孽海花》里的司马光、韩琦等在历史的事实上,当然不会和《孽海花》完全符合,程戡(或程颢)也不曾有包庇贪官金垒的事实,但司马光是当时代表大地主阶级反对王安石“新法”的领袖,程颢也是一个颇为伪道学的人,在他们的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有什么稀奇?他们没有包庇过贪官金垒,难道就不可能包庇过其他的许多贪官?因此《孽海花》在刻画宋代官僚这一点上,我以为是接近“更高的真实”的。 注一:“钱舜举替陈圆圆写照”是香港某历史小说家所闹的笑话。钱舜举是宋末元初画家,陈圆圆是明末清初的“名女人”。    除夕讲童话 [日期:2005-9-17]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昨晚帮妹妹温习英文,给她讲了一课安徒生的童话,这个童话是说—个卖火柴的女孩子,怎样在除夕之夜,“幸福”地进了“天国”。安徒生的童话写得美极了,但却是极凄凉的美。除夕夜:凄风、冷雨、幽暗的横街的角落……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火柴没人买,她冷得要发僵了,于是她燃起一根根火柴,在火柴光中,她看见插着刀叉的烧鹅向她走来,看见彩色的圣诞树,最后她看见了慈祥的祖母向她招引……明天,欢乐过新年的人发现街头有冻毙了的女孩。   讲完了,妹妹的眼睛,有晶莹的泪珠。   不知怎的,我到现在还喜欢读童话,我觉得有许多童话,成年人看了也许有更多的领悟。   丹麦的安徒生有童话王之称,他的许多童话,都含有发人深省的哲理,我记得香港放映过从他的童话脱胎出来的《红菱艳》,他这个童话写一个羡慕虚荣的女孩,怎样被罚穿上了红鞋,作永不休止的跳舞。   安徒生有一个以中国做背景的童话,叫做《夜莺》,安徒生没有到过中国,他想象中的中国是一个神秘的国度,中国有一个皇帝得了一只最会唱歌的夜莺,其后日本皇帝又送给他另一只夜莺,日本送的夜莺不是活的,而是用机械来发音,只会唱固定的歌曲的夜莺,这个“机械夜莺”也唱得非常好昕,甚至使中国的皇帝忘记了那活的夜莺。但后来,那只“机械夜莺”发条坏了,一年只能唱一次。爱听夜莺歌声的皇帝,在病到快要进天国时,还是活的夜莺用歌声使他再苏醒过来。用人为的力量操纵的歌声,无论唱得怎么好听,都不及活的啊。   俄国盲诗人爱罗先诃到北京时,(记不清是不是1920年了。)曾为中国的孩子们写过一个童话叫做《红的花》,里面说一个哥儿知道只有寻到红的花,才能得到幸福,也才能使穷人得到幸福,他做了无数个噩梦,在梦中冒尽万苦千辛去寻找这朵红花,找到了又给别人说是假的,要将他推上断头台。最后一声鸡叫,天下大白,哥儿看见就在他窗前已经生长了一朵红的花。我读这个童话时,是在舅父的旧杂志《小说月报》中找到的,那时我还年少,但对里面的“哥儿”,直到现在,还未忘怀。   中国作家,也有一些人是兼写童话的。例如张天翼的童话,就得过许多人的喜爱,我最欢喜读他的《金鸭帝国》,那是在抗战时在桂林的一个文艺杂志连载的,好像一直到湘桂大撤退时还没有刊完。我最记得里面一段笑话,金鸭帝国有一位大资本家,他新建了一座别墅,非常美丽,在大厅内还有一尊稀世的艺术晶,爱神维纳斯的雕像,是他用了很高的价钱买回来的。别墅落成之日,他为了夸耀这尊雕像,招待了许多尊贵的客人去参观,郑重其事的揭开遮着雕像的幔幕,只见那个雕像美丽的胸部刻着一行大字:“本公司产品,亦有如此之优美!”这一个挖苦,真是入木三分。   聂绀弩也写过—些童话,有一篇叫做《兔先生的发言》,我觉得很好,里面说森林里的大亨(如狮子、老虎),制有一种法律叫做“吃掉法”,每条收尾的两字都是“吃掉!”森林里的小动物的命运就是被吃掉!有一次狮子召开一个大宴会,请兔先生出席,要它发言,它在战战兢兢中歌功颂德一番,结果虽然免于被吃掉,但回家一吓就病死了。据说那是破森林中小动物死法的记录。除夕拉拉杂杂讲了一堆童话,但希望明天不致于在街上看见冻毙的小女孩。    元旦谈美 [日期:2005-9-17]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昨晚和妹妹参加她同学的除夕舞会,妹妹老是欢喜指着她的女同学偷偷问我:你看这位穿着红外套的美不美?那位穿着白纱裙子的美不美?是的,新年来了,大家欢喜把自己打扮得美一点,尤其是小姐们。爱美是人类很自然的欲望,妹妹这样关心别人的美,也是很自然的。我写了几个月的《文谈》,也有许多人问过我:“你对文艺的鉴赏,究竟拿什么来做标准呢!”就是说我是怎样判断文艺作品的美丑呢?   这是一个“大问题”,牵涉到美学上和文艺理论上的许多问题,要答这个问题;一来我自己懂得太少,二来也不是一两篇文章所可解释。我只能根据自己不成熟的意见,随便谈谈。   文艺上对美的见解的确是太多了,有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理论;前些时有一位读者向我提出“唯美派”的问题,文学上唯美主义最显著的代表者是英国19世纪作家王尔(OscarWilde)。他以为美的“最高观念”是个性上“特殊的美”和新奇的浪漫的美,他在他的代表作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香港景星戏院曾上演过将这一小说改编的电影《孽魂镜》)。借一个享乐主义者Henry Warren的口来表达他的思想说:“我能同情于一切的东西,但只有对于苦恼的同情是一种病态,其实愈少注意于人生的黑暗面便愈是好的。”照他这种说法,假如他生在今天的香港,他会看到木屋区的灾民被火烧而毫不动心,对灾民的苦恼认为是“丑恶可怯”而只去追求他所认为“浪漫的美”了。我想对他的意见,许多读者会和我一样的不同意。   还有一种奇怪的说法,是从弗洛伊德(Freud)的性心理学引申的,说“艺术、文学是性的升华”。说人们因被压制的欲里禁闭于意识之中面成为“潜意识”,梦与艺术都是这被压抑的性的潜意识的升华作用。有“伟大的升华力”的人,才能使性的潜意识转化为艺术,创造艺术的完美。这派人分析莎土比亚的《哈姆雷特》,便完全是从“性心理”出发的。这种说法,忽略了社会的经济生活,其实两性的结合,也不是“无条件”的,也还是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的。   我同意“美即是生活”的说法,这派美学可以俄国19世纪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代表,他说:“任何东西,凡是独自表现的生活或使人忆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概念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   这样的说法,也许一些人还不能接受,因为“美”在一些人的想象里是虚无飘渺的东西,假如说“美是生活”,那么岂不是从“天上”回到了“人间”,哪还有什么美感!   我想举一些实例,拿一些人认为是“超脱绝俗”的好词,来尝试说明这个道理。宋代词人黄山谷的词:     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     春无踪迹谁知?除非问取黄鹂,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   我们读了觉得很美,尤其是下半阕更美,为什么,因为“黄鹂”和“蔷薇”都是生活中所习见的东西,而“春”呢?还是比较抽象的东西(不能用手去捉摸),现在词人把它们联系起来,虚拟黄鹂用歌声作答,而瞬息间又已被风吹过蔷薇,歌声既无人能解,而又很快的消逝,衬托之下,春天已经过了,春天已经没有踪迹了,这个印像就不由得不更鲜明,不由得不使人想起在一年生活之中,最好的季节又过去了,“岁华易暮”,因此也就引起一些人情感的共鸣(这种情感是不是健康的姑且不说,但最少是由生活的联想而引起的)。   又如有一首旧诗,描写出征军人的妻子忆念她的丈夫: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黄莺与她本无爱憎,但为了它惊醒了她的美梦,在梦中她会见到她的丈夫——而这是由于凄凉的生活迫使她忆念而成梦的,现在被惊破了,于是就要“打起黄莺儿”来了,这不是与现实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古代反战诗吗?   19世纪下半期英国有个女作家 克纳斯(MargarerHarkness)写了一部以伦敦贫民住宅区年轻劳动妇女悲惨生活为题材的小说《城市姑娘》(City girl)写得非常逼真。写后寄给恩格斯批评,恩格斯说她只写了工人群众的表面:消极,麻木、穷困,甚至不企图将自己从穷困中挽救出来,这个观察就不是深刻的。因为在那个时代,工人已经是有自觉的人群了。批评还指出:如果这本小说是在19世纪初写的,那就是好小说;因为那个时候,工人还没有自觉,他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位女作家所以失败,因为她没有深入工人的生活,也就不了解工人的思想感情,因而就只能作表面的浮雕了。从这个故事,也许会使我们想到更多的问题吧。   闲话校对 [日期:2005-9-17]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校对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高明的校对,不止于校出错字,还能校出作者错漏、谬误的地方。乾嘉学派,做的就是这种“校对”工夫。不过他们主要是考勘古籍的谬误,对像是古人不是今人而已。在古代,校对的地位也是很高的,例如《明史》的首席校对陈大受,不但是有学问的“经筵讲官”,且是现任的吏部右侍郎,吏部掌“铨叙”之政,其地位约略相当于今日的内政部副部长。历朝修史的校对,在完成任务之后,也大都得到升级加薪(官俸)。   《大公报》退休老校对程鹤筹去世时,我曾替报馆撰一挽联云:     校勘校雠,卅载辛勤悲化鹤;     对人对事,一生正直失添筹。   联中嵌入程君的名字和职位。谈不上好,但却是写实之作。程君为人笃实,淡泊自持,同事都是很敬重他的。   “校勘”,“校雠”都是校对工作的别称。“校勘”者,同一书籍,用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与原文相互校对,比勘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订正错误也。这样的校对工作,已经是有“审阅”的味道,不限于逐字校对原稿了。校对的水平,往往是要比作者更高才能胜任的。“校雠”者,“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校雠”的工作方法,现在也还是常用的。一个人读原稿,一个人改订出来的“小样”,就是校雠方法。这种方法必须聚精会神,手眼耳并用,否则稍一疏神,听错读音,便会出错。校对工作的辛劳可知。   在谈了校对工作的重要之后,也说一些有关校对的笑话吧。“笑话”的产生不一定是由于校对的水平低,多半是忙中有错的关系。说些笑话,得个“趣”字,请从事校对工作的仁兄仁姐包涵则个。   解放前内地的报纸,“中共”,“中央”两字常常出错。有一次某报把“中共不得民心,错成“中央不得民心”,又有某报把“中共溃败”错成“中央溃败”,结果报馆险遭封闭,几经讲情,方始炒了编辑和校对的鱿鱼算数。   有一种错是属于编辑的错误而校对没有看出,弄成笑话的。某报副刊编辑颇有文名,某次,他所编的副刊中有篇文章谈到一首近人写的《鹧鸪天》词,《鹧鸪天》共8句,55字,除了第五句是6个字(句子的构造形式是前后3个字分开来读,如:寻好梦,梦难成。)外,其他都是7字一句。这位编者大概比较少接触旧诗词,加以编者按曰:“此处疑少一字”。   又一位更有文名的作者,在介绍某一位女作家的文中用了“艳帜高张”四字,被人在报上嘲讽。不过该作者的原文我没看过,也可能是他有意嘲讽那位女作家,而嘲讽他的人却没看出来的。   有一种错是错得“似通非通”的,例如有篇文章,说清代的某种政制是沿用明代的,报上刊出时,把原文的“清仍明旧”错成“清明仍旧”。曹雪芹的好朋友敦敏、敦诚,见于报刊的文字,也有错成“郭敏、郭诚”的,原因可能是校对因为“敦”字不像“姓”,百家姓就没有姓敦的,就自作聪明改了。其实敦敏、敦诚是满洲人,而且还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六世孙呢。   内地报刊校对比较少错,但偶尔也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错误。例如有一本《香港作家散文选》,其中一篇《元宵杂谈》,就把朱淑真的词“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错成“去年元宵时,花市灯如画”。又把辛弃疾的“笑语盈盈暗香去”错成“笑话盈盈暗香去”。这可真是闹了笑话了。    徐霞客奇人奇事 [日期:2005-9-17]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生平最喜欢两件事,一是下棋,一是旅行。资质所限,今生是难望成为一流棋手的了,但要解“棋瘾”,还不很难,和我棋力差不多的对手,随时可以找到。旅行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除了有钱,还要有闲,而我则两皆欠缺也。无已,只有寄情于游记,向往于徐霞客的“肩荷一袱被,手挟一油伞。”而“足踏天下半。”(清代史学家赵翼为《徐霞客游记》的题词。)   徐霞客是我最羡慕的古人之一,下棋太伤脑筋,旅行既可锻炼体格,又可增广见闻,即使这两个方面的条件我都具备,我也是愿为徐霞客,不作王再越的。因此想谈谈徐霞客其人其事,而“其人其事”也即是“奇人奇事”。   徐霞客是明代的大旅行家(生于万历十四年,卒于崇祯十四年。1586至1641年),生平足迹,踏遍国内名山大川。根据他的游记,讲得更具体一点,则是东到浙江的普陀山,西到云南的腾冲,南至广西南宁一带,北至河北蓟县的盘山。洞庭、天目、天台、雁荡、九华、匡庐、峨嵋、岷山、桂林、石林、鸡足(山)……等等名山大川,都是他游踪所至之地。古代诗人的观念,“天下”往往只是指“中国”而言,则徐霞客已不止是“足踏天下半”了。   在明代的交通条件,爬山涉水主要是靠两条腿,艰难可想而知。于是对徐霞客之“足踏天下半”,就有许多类似神话的描写,如《江阴县志》就是这样写的:“(徐霞客)出游,东南佳山水,如东西洞庭、天日、雁荡,俱穷其胜。其游也,从一仆或一僧,携一杖一袱被,不治装裹粮,能饥,数日,遇食即饱,绝壁丛箐,攀援上下,捷如飞猱。每行数百里,即燃松拾穗,走笔为记。”可以“数日不食”,而又“攀缘上下,捷如飞猱”。简直把他写成武侠小说中具有“绝顶轻功”的一流人物了。   其实若把他写成具有超人的本领,反而减弱了事实上的艰苦情况了。从他的游记,我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他旅行的艰苦和毅力。   他初游雁荡山,为了探寻龙愀,攀登绝巩仍无所见,而山脊如削,‘寸步难移。瞥见高峰尽处,一石如劈,俯瞰石壁下有一级,便拿仆从的包脚布结成一条带子,缒下去找寻道路。下去之后,才发现那里仅堪容足,悬崖下陡深百丈,只得重回原处。但当缒升到离上面还差三丈多的时候,带子忽被突出的岩石磨断。后来费尽气力把带子再结好,才脱险险。   又一次他登嵩山太室绝顶,进入一个石峡,不料滑不留足,只好躺下直溜,仰望夹崖逼天,一直溜了十里,才出峡而达山下。   类此情况,在他游记中还有许多。要不是他对祖国山河有着一股热爱,很难想象他会有如此毅力。   《徐霞客游记》在当时被视为一本奇书,他的内容也的确不是一般游记可比。例如:他对“岩洞学”便有出色的研究。(中国近代地理学者,认为徐霞客是世界研究“喀斯特地形”的始祖,“喀斯特地形”,中国地质学会最近定名为“岩溶”。)   他探测了很多石灰岩岩洞,把岩洞内的石柱,石笋等石钟乳解释为滴水沉积而成,打破了当时人们认为是“神人造化”的迷信,符合现代科学解释。他对桂林七星岩的探测,认为有十五个洞口,所述情况,也和今天的探测接近。此外,他指出岩壁上吐出一练瀑布的奇景,是由于地下水通至高原的谷坡,重新流出而成。这解释也是正确的。他临终前,还把一块石头摆在石榻上,那时是他游罢云南腾冲回来的半年之后,可能他正是在开始探索西南奇异地貌之谜。   明代书画家文震孟非常佩服徐霞客,称他为“古今第一奇人”。除了徒步万里,旅行名山胜水之“奇”外,他的行事,也是世所罕见的“奇人”,现在就说他两件“奇事”。    他非常笃于友情,明末殉国的名臣黄道周,便是他最要好的一位朋友。他尝徒步3000里,往访黄道周。黄赠他七言古诗一首,有句曰:天下骏马骑不得,风髫雪尾走白日。天下畸人癖爱山,负铛泻汗煮白石。江阴徐君杖履雄,自表五岳之霞客。鸢肩鹤体双瞳青,汗漫相期屡不失。事亲至孝犹远游,欲乞瑯玕解夜织。万里看余墓下栖,担囊脱屏鹭鸟啼。入门吹灯但叹息,五年服阕犹麻鞋。贵人驿骑不肯受,掉头毕愿还扶藜。   后来黄道周北上,他忽然想起要答黄一诗,又从冲寒追及于云阳道中,沽酒对饮,两人且饮且题诗。诗成而酒未尽。可惜他的答诗已不复传。   有个和尚名叫静闻,“禅诵垂二十年,刺血写成《法华经》,愿供之鸡足山。”崇祯九年,与徐霞客结伴同行,至湘江遇盗,和尚被打落水,擎经于顶,一页不失。幸而那强盗只谋财、不害命,徐霞客被劫后,与静闻一路化缘,至广西南宁,寄榻于崇善寺。静闻病死。后来徐霞客携他的骨灰与血写的《法华经》,间关五千余里,终于到了鸡足山。经供之“悉檀寺”,骨灰也埋在鸡足山,并为之立塔。完成子朋友的心愿。如此交情,真可说是生死不渝了。   徐霄客有“哭静闻禅侣”诗六首(见《徐霞客游记》补篇),今录两首,以见他们的生死之交。     鹤影萍踪总莫凭,浮生谁为证三生。     护经白刃身俱赘,守律清流唾不轻。     一篑难将余骨补,半途空托寸心盟。     别时已恐无时见,几度临江未肯行。   (原诗有注云:江中被劫,上人独留刃下,冒死守经,经免焚溺。)     同向西南浪泊间,忍看仙侣坠飞鸢。     不毛尚与名山隔,裹草难随故国旋。     黄菊泪分千里道,白芋魂断五花烟。     别君已许携君骨,夜夜空山泣杜鹃。 谈天气 怀大理 [日期:2006-1-13]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朋友看了我几篇谈旅游的文字,和我天南地北的谈起各地气候,问我最喜欢哪个地方。   香港天气不能算坏,但距离理想还远。最理想的是冬暖夏凉,不太寒,不太热,但又有四季之分,而这个地方又是山明水秀的风景绝佳之地。   那么“杏花春雨江南”的西湖所在地杭州如何?“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西湖的风景世界驰名,那是没说的了。江南的春天,不知多少诗人曾加以吟咏,“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我曾在不同的季节三到杭州,杭州的春天也的确是醉人如酒的春天。但我却嫌杭州的夏天,西湖在阳光之下蒸发,“暑气”未免浓了一些。   “桂林山水甲天下”,尽管杜甫曾有“五岭皆炎热,宜人独桂林”的诗句,以我曾在桂林住过三年的经验,我还是并不喜欢桂林的天气。山都是石山,奇丽是奇丽了,但夏天晚上,散发的热气可是相当令人难受,冬天也冷了一些。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它怎么冷也总是地属南国,冷不到哪儿去的。我这是与其他气候理想的地方比较而言的。   昆明四季如春,气候之好,天下知名。在昆明你真可以领略到“霑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妙处。我们那年在昆明游玩,从没用过雨伞,顶多披上雨褛,有时碰上毛毛雨,转眼就过,“欲湿”的衣裳,转眼也就干了。   但昆明的天气虽好,我却还是更喜欢大理。   大理的气候,平均来说,要比昆明稍为冷一点,我们那年是春游大理,清晨午夜感到少许“春寒料峭”的滋味。但正由于它较昆明稍冷,人也似乎觉得更清爽,不必走到郊外,你都可以在空气中嗅到泥土的气息,甚至花草的芳香。   夏天我虽然没在大理住过,但我曾读过描写大理气候的竹枝词,夏天那一首是这样写的:     五月滇南烟景别,清凉国里无烦热。双鹤桥边人卖雪,冰碗啜,调梅点蜜和琼屑。   气候之好,可想而知。大理有“苍山雪”,我相信这竹枝词所写的。我问过在大理住过多年的人,他们也证实这是真的。大理是亚热带上的高原,气候与昆明同一类型,冬天不会太冷,那是无须亲身体验的了。   大理的春天,那才真叫美呢!不要说人,连蝴蝶也特别喜欢大理。大理有个蝴蝶泉,岸边有棵树,似榆树而非榆树,我问当地人,他们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树。每年阴历四月初开花,花状如蝶,花开之后,就有许多蝴蝶飞来了。尤其在四月十六那天,千千万万蝴蝶齐集,在树上结成一串一串,下垂到水面。这是大理一个奇景。可惜我们那年来早了一个多月,蝴蝶是看见的,却没碰上这样结串下垂的奇景。   大理的“风花雪月”知者谈者均多,不必我来说了。我只想说说我对中国三个著名风景区的观感,西湖似“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华贵少妇,昆明似“荆钗裙布惹人怜”的蓬门碧玉,而大理则是“粗头乱服亦倾城”的天真未凿的山野姑娘。她的美纯出自然,没半点儿造作。   雁山红豆之忆 [日期:2006-1-13]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红豆相思,每到春来,我则不禁相思红豆了。   南国的红豆,最出名的当是桂林雁山之麓,西林公园中那一株了。西林公园是一座真山真水的公园,山水都是原来所有,不像别的公园是以假山和人工湖来布置的。园中有一座相思山,山脚就是那株著名的相思树,高约三丈,大可合围,枝叶茂密。据说是每三年才开花结实一次,花如乳白,大似茉莉,远远望去,就如一树堆银。红豆树的花雅淡清幽,不带一丝俗气。但红豆子则恰恰和花的颜色相反,是赭红色光泽如宝玉的。花和实都是赏玩的佳晶,在别种树上,恐怕是很少见的。   西林公园,原名“雁山别墅”,第一位主人是清代曾做过贵州提督的唐子实。此人罢官之后,鱼肉乡里,但却附庸风雅,别墅中许多建筑的命名,是从《红楼梦》所写的大观园中照搬过来的,如稻香村、潇湘馆等等。及至清末,他的后人家道已经衰落,岑春煊正以护驾有功,大红大紫(八国联军之乱,西太后与光绪皇帝逃往西安,岑春煊率兵“勤王”,自此得西太后重用),回乡建筑别墅,强迫唐家后人卖了给他。岑春煊西林县人,其后西林公园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   抗战时期,西林公园是广西大学校址。那时我在桂林读中学,但因为有好几位朋友在西大读书,所以我常常去玩。有一年暑假,我还曾在雁山租过一间房子,消磨了两个月的假期。山下是一片大草坪,战时那里开了几间茶馆,月明之夜,几位少年俦侣,就在草坪上品茗清谈,吃桂林特产的“无渣马蹄”(即荸荠),看草上流萤,天边明月,意气风发,议论纵横,少年情事,至今未能忘怀。   西林公园除了红豆之外,桂花之多之美,也是值得赞赏的。每到秋天桂花盛开的时候,整座园林都似浸在桂花的芬馨之中,沁人肺腑。除了桂花之外,园中还有在梅花围拥中的“梅调亭”,和湖边遍栽桃李的“碧云湖”等等名胜名花。尤其是碧云湖,花时落英缤纷,一片片铺满湖边小径,湖中泛舟或湖滨散步,都是绝佳去处。   雁山离桂林不过六十华里,许多游桂林的人都把它忽略了,这实在是可惜的事。但我前几年的桂林之行,却也因来去匆匆,没有到雁山再赏红豆,这则是更遗憾了。    小国寡民之乐 [日期:2006-1-13]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论语》里记载有一个孔子叫几个得意门生各言己志的故事。子路说:“一千辆兵车的国家,处在几个大国的包围当中,既要防备外敌侵犯,国内又有连年灾荒。这样一个国家,假如让我去治理的话,只要三年光景,便可以让人人有勇气,而且懂得和列强抗争的办法。”(大意)   孔子微微一笑,问另外一个门生:“冉求,你怎么样?”冉求说:“一个纵横六七十里,或者五六十里的小国,让我去治理,等到三年光景,可以使人人丰衣足食。至于修明礼乐,那只有等待贤人君子来了。”   跟着问公西赤,他的志愿是当“傧相”(与本文所要说的无关,不引述了)。   最后问到曾点,那时曾点正在弹瑟,一听孔子问他:“点,尔何如?”他把手中的瑟放下,站起来道:“我的志愿跟他们三位不同。我只想在暮春三月,春天的衣服做好了,我就穿着轻暖的春装,陪同五六位成年人,六七个小孩子,在沂水里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一路唱歌,一路走着回来。”   孔子听了,赞叹道:“我与点也!”意即:“我的想法和曾点一样。”   子路和冉求是想从政的,曾点则是“逍遥派”。我无意评论他们的志愿,只谈我的感想。   子路和冉求的志愿都说明了一个事实,治理人口少的国家容易做出成绩,所以他们都有把握在三年光景便可见效,让人人可以丰衣足食。但假如是一个人口以亿计的大国,要想在三年内“大收成效”,恐怕就很难了。   曾点的志愿虽说和他们不同,但也必须丰衣足食,才能做“逍遥派”。只要政治上轨道,人口少的小国人民,也总要比人口多的大国人民,可以享受更多的幸福。   去年欧游,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国寡民之乐”。   从瑞士往奥国的途中,有一个小国叫列支登士顿(Liechtenstein),全国只有三万人口,警察七名,警犬一条,没有军队。我们曾在他的首都华都兹(Vaduz)食午饭,所谓首都不过几条街道,恐怕还没有香港湾仔区这么大,但每户人家,每间商店,门前都有花圃,踏进他们的首都,就好像置身在花园中一样。碰见的每一个人,几乎都是面上带着愉快的笑容。   这个国家主要的收入,一是做游客的生意,一是发行邮票,每天平均只要做一千几百过境游客的生意,收入已很可观了。   他们的邮票也是很有名的,据说他们珍藏有一批名画,以名画作图案的邮票是很有价值的。另外他们的牙科医疗器械在欧洲也颇著名,按人口比例来说,这方面的产量是居欧洲第一位的。一个只有三万人口的国家,有这几项收入,当然是不难做到丰衣足食了。   或者你会说列支登士顿只是一个十分特殊的例子,那么我再说瑞士的。瑞士面积大约是四万平方公里,人口不到一千万。但这个小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之高,却是远在英、法、意等大国之上的。有人说出生在瑞士,就等于“上天”注定你要享福一生。   瑞士的银行业,钟表制造业和旅游事业的发达冠于欧洲,人民长期生活在和平安定的环境中,根本无须为衣食担忧,人民的享受,甚至已经超过丰衣足食的程度了。我们在硫森(Lucerne)住两晚,在日内瓦住一晚,没见过一个衣裳褴褛的人,接触到的每一个人也都是彬彬有礼,显得甚有教养。衣食足才能修明礼乐,冉求那个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有物质基础的,从瑞士可以得到例证。硫森是欧洲的度假胜地,风景比日内瓦更美。   瑞士的例子或许也还是有点特殊(它是永久中立国),但又如比利时、荷兰等小国,平均来说,人民的生活也都是比大国的人民幸福得多的。小国寡民之乐,的确不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容易做得到的。   欧游所见,我不能不佩服马寅初的先见之明,远在五十年代,他已经指出,中国必须提倡节育了。当时中国还只有六亿人口,如果听他的话办事,国民经济的复兴将会迅速得多。有个“权威理论家”(康生)却对北大学生公开骂他“马克思姓马,马尔萨斯姓马,你们的校长也姓马,只不知是姓哪一家的马?我看还是马尔萨斯的马吧”?结果罢了他的北大校长职,他的提倡节育更被打成“反动理论”,中国的人口,也从六亿多些增加到现在的十亿了。“一言兴邦,一言丧邦”,斯之谓欤?虽然中国还未弄到“丧邦”的程度,但增加了四亿人口,这给国家增添的困难,亦已是“够瞧”的了。    在朴次茅斯食海鲜 [日期:2006-1-13]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长长的海滩,比香港的浅水湾长得多,海滩上,一张张帆布椅排成长龙,躺在椅上晒太阳的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年轻人则在海滩嬉戏,但下水的却寥寥可数。因为在八月的朴次茅斯,天气已是有如香港的初冬了。   “今天天气哈哈哈”,但在朴次茅斯,这可不能算是一句无聊的套语。她在英国,本来就以气候宜人见称,每到冬天,往往有许多人前来避寒,而在七八九这三个月,尤其是一年中气候最好的季节。那些躺在帆布椅上晒太阳的老太太,对我们这些陌生脸孔的东方游客,也会满面笑容,对我们说声Sunny day(直译是有阳光的日子,在英国有阳光的日子即是好日子了)。这令我想起“阳光与海滩,个个都有份”的“香港歌词”,而对我这个来自香港的人来说,对这种像是初冬的天气,也是觉得不冷不热,恰到好处的。   不知是否天气和水土的关系,朴次茅斯到处都是玫瑰花,家家户户门前都种有玫瑰花,开得又多又大,红艳照人。但听说若是移植别处,却是开不出那么大朵的玫瑰花的。在朴次茅斯住了三个星期,赏花就是我们日常的节目之一。   但最吸引我们的还是她的海鲜,又好吃,又便宜。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南湾(地名South Sea本应译为“南海”,但恐生误会,故意译为“南湾”)港口的鱼市场买海鲜,四只海碗般的大蟹,外加两条“挞沙”鱼,总共不过一个半英磅(约合港币十八元),已是足够九个人大快朵颐了。九个人中,有六个还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呢。当地盛产的龙虾,也便宜得很,一磅重的龙虾,售价约两英磅。一只两磅重的大龙虾,约合港币五十元还不到。   海鲜便宜,当然因为它是海港的关系。就全世界范围来说,朴次茅斯也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海港,从一四九五年开始建成第一个船坞算起,至今已有将近五百年的历史了。其后,她更变成英国最著名的军港,两次世界大战,英国的海军总部就是设在朴次茅斯的。她的南湾海旁大道,不知有多少公里,步行大约要两小时。南湾尽头,有一堡垒,有古炮陈列。据说鸦片战争的时候,英国的战舰就是从这里开出去的,陈列的古炮就是当年的大炮。在南湾,有纪念英国历史上若干个对外重大战役阵亡将士的纪念碑,鸦片战争也包括在内。不过,这也是属于“俱往矣”的“历史”了。随着大英帝国的没落,中英之间的新友谊也早已在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了。就我在朴次茅斯住的这段时间来说,我倒是觉得她的“人情味”比英国别的地方更浓的。   不过也还有值得一谈的历史,在朴次茅斯,有一艘全世界船龄最长的军舰——“胜利”号(Hms Victory),它是英国人引以为荣的名舰,是大不列巅帝国黄金时代海上霸权的标志。旅游册子是这样介绍这艘名舰的:The best-known and best-loved ship in Britain is Hms Victory.She is also the longest-serving ship in the world.意译为“‘胜利’号军舰是在英国知名度最高和最得人爱的一条船,也是在全世界服役年龄最长的船”。英国人对它的感情之深,于兹可见。它是在一七六五年建成下水,在十八世纪后期的英法之战中,曾经充当英国海军名将纳尔逊(Nelson)的旗舰。当时拿破仑称雄欧陆,已是威协到英国的生存。一八零五年,纳尔逊驾“胜利”号旗舰从朴次茅斯出发,在西班牙海岸附近的特拉法加(Trafalgar)海面,打败了法国和西班牙的联合舰队,这才挽回国运,令得大英帝国能够继续保持海上的霸权。但纳尔逊却也在那次战役中牺牲了。   “胜利”号现在还是属于英国海军总部编制的舰只,不过,它早已不作战舰使用了,目前它是供给游客观光的“名舰”,是到朴城旅游的主要节目之一。在停泊这艘“名舰”的附近岸上,还建有纳尔逊展览馆。   说来有趣,这艘名舰不过三千五百吨,有“土炮”一百零四门,当时船上官兵共八百五十人。但不要忘记,当时是一八零五年,距今一百七十五年,在当时这已经是第一流的战舰了。   更有趣的是展览馆中的陈列品,陈列最多的是纳尔逊情妇汉密尔顿夫人(Lady Hamilton)的情书、画像和遗物,但正牌纳尔逊夫人的照片却一张都找不到。有同游的太太说,英国人是怎样搞的,竟然让姘头压倒了元配!我倒觉得这是英国人实事求是的作风,对威尔逊一生影响最大的女人,毕竟是汉密尔顿夫人而不是他的“元配”。记得四十年代有一部电影(港译《战魂鹃血》)就是写他们恋爱故事的。汉密尔顿夫人的丈夫是当时英国驻意大利的公使,她和纳尔逊有私情在先,和丈夫离婚在后,她和纳尔逊生有一个女儿,但终其一生,只是“外室”地位。   (一九八零年九月)    “买嘢”和“睇嘢” [日期:2006-1-13]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往外地旅游的人,大概可分为两派:买嘢派和睇嘢派。   当然这样的“二分法”,并不是说“买嘢”的就不“睇嘢”,“睇嘢”的就不“买嘢”,而是以哪一方面为主的意思。有的人是宁愿逛百货商场而放弃游览名胜风景的。   假如是单独旅游的话,当然可以随自己的意思,自由支配“买嘢”和“睇嘢”的时间,但假如是参加旅行团的话,这两者就经常会发生“矛盾”了。   去年我曾参加一个旅行团到欧洲旅行,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趣事”。   到巴黎的第二天,我们在游了艾菲尔铁塔、圣母院、凯旋门、协和广场、香榭丽舍大道之后,跟着的节目是参观罗浮宫,时间大概已经是下午三时了。   罗浮宫是法国的艺术宝库,其中的名画之多,在世界范围来说,也是有数的。我对罗浮宫是向往已久的了,心里在想:还有三个小时时间(旅程安排下午六时要回到旅馆),虽然恐怕仍是难免有跑马看花之感,也总可以一饱眼福了。那知心念未已,领队(Tourist Guide,随团照料团友和安排旅程的旅行社人员,虽然兼任导游,但又不是纯粹的导游。到了某一个国家的某一个特别地方,如罗马的斗兽场、梵蒂岗,伦敦珍藏皇室珠宝的伦敦城堡等地,另外还要请当地的专业导游的,因此我只能姑名为领队)已在宣布:“请你们掌握好时间,给你们半小时,就要回到车上。过时不候!”   包括我在内的“睇嘢派”当然大加抗议:“什么?参观罗浮宫只有半小时,这怎么够?”   “先生,我们的安排是照顾大多数人的,游了罗浮宫还有别的节目呢。”时间是早已限定的,领队拒绝“睇嘢派”的抗议,铁价不二。   我们这一团,女士比先生多,太太们多数是“买嘢派”,但并未经过举手表决,究竟哪一派多,还是未知数。但领队是坚决站在“买嘢派”这一边的,再“嘈”下去,“睇嘢派”只有更加“蚀底”,只好乖乖从命了。   哪知情况之“糟”更有甚于我们的估计,罗浮宫除了星期天不用买票外,其他日子必须买票才能进去。也不知是否那天的游客特别多,一看乖乖不得了,买票处的长龙直排到外面的走廊。   好不容易,大概轮了二十分钟,我们这班“睇嘢派”才买到票。事前有“好心人”指点,罗浮宫最出名的一幅画是《蒙娜丽莎的微笑》,这幅名画挂在三楼,他怕我们找不到,再加指点:“你看最多人挤在那一幅画下面的,一定就是蒙娜丽莎的微笑了。”   于是我们以火箭式速度冲上三楼,挤在人丛中伸长颈看一看《蒙娜丽莎的微笑》,马上就要离开,回到车上,刚好是半小时。《蒙娜丽莎的微笑》究竟如何“神秘”,美在什么地方,谁也说不清,只好买一份复印品,回去再仔细欣赏了。   下集续演,旅游车开到一间香水店门前,领队宣布:“这间香水店是巴黎最出名的香水店,你们可以在这里两个半小时,从容选择你们喜爱的香水!”   我们早已知道所谓别的“节目”就是“买嘢”,但想不到的是在领队心目中,香水店的“价值”竟然等于罗浮宫的五倍!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意大利的佛罗伦斯,佛罗伦斯是中世纪文艺复兴的胜地,同时又以产皮革著名。我们从威尼斯往罗马那天经过佛罗伦斯,在那里进午餐,别的什么也不参观,只参观了一间皮革厂,用了两小时。三天后我们从罗马往日内瓦,又经过佛罗伦斯,这次在那里住了一晚,有半天游览时间,结果又用了两个小时“参观”皮革厂,而且是和上次“参观”的同一间皮革厂。所谓“参观”当然又只是“买嘢”而已。我和几位“睇嘢派”朋友抽时间去参观该市的天主教堂,教堂有米盖兰基罗(Michelangelo)画的壁画,但要从侧边螺旋形的楼梯到教堂顶层才看得清楚天花板上的壁画,爬楼梯爬到气喘如牛,匆匆一瞥,又得赶上车了。   或许我是“睇嘢”派吧,我总觉得旅游应该以“睇嘢”为主。折衷的办法是,每天留一些时间给“买嘢派”,如规定参观节目在下午五时以前结束,剩下来的时间,“买嘢派”可以请导游陪他们去买呀,以不侵占“睇嘢”的时间为原则,这样就不至于发生冲突了。    长屋风情 [日期:2006-1-13]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亚洲象棋大赛在东马来西亚的名城古晋举行,我应邀前往参观,除了过足棋瘾之外,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见识了充满神秘感的“长屋风情”。   节目是由亚洲棋赛筹委会安排的,棋赛结束的第二天,筹委会招待棋手们旅游成邦江,主要目的就是参观达雅人居住的长屋。结果不仅止于参观而已,我们是被安排作为一间长屋的客人的。主人用本民族传统仪式招待我们,歌舞通宵。我随队前往,也分享了他们的友谊。   未到长屋之前,我对达雅族的确是有着神秘感的。神秘感从何而来,因为我知道达雅族是砂捞越州一个著名的猎头族!(其实我的“所知”连一知半解都谈不上)   猎头族,可不可怕?奇风异俗还在其次,只“猎头族”这三个字就充满神秘感了!   但这个“猎头族”却是善良的民族,好客的民族,我见到的达雅人也都是和蔼可亲的人。   你或许不信,“猎头”和“善良”怎能连在一起?但我亲身的体验确是如此。   原来达雅人之所以猎头,并非由于他们生来嗜杀,而是因为他们过去迷信的风俗。他们对人头具有魔力的迷信,相信人头会带来好收成,会带给他们力量和兴旺。未婚少女择偶的标准之一(甚至是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男子猎得人头的多寡,猎得越多,越受他们崇拜。因此,青年人习惯于把人头猎取回来装饰他们的屋子,不仅是为了装饰,也是为了向姑娘们证明他已经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   这个陋习现在早已消灭了。经过当地政府的教育和法律制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猎头的事情就未听说发生过了。   不过那天的长屋之游,还是充满刺激的。你且听我道来。   那天早上十时,我们从古晋乘旅游车出发,下午二时到达成邦江。成邦江棋会招待午餐,会长许兴蒲先生向我们介绍了达雅人的风俗习惯,并郑重说明几个必须注意的禁忌(下面再谈)之后,我们继续旅程,晚上七时三十分左右到达长屋。   天色已经入黑,有点小雨。忽听得锣鼓喧天,杂着几下乒乒乓乓的枪声,把我们吓了一跳。原来是达雅族的主人迎接我们来了。这几下枪声,是欢迎贵宾的仪式。   他们打着大光灯,来给我们照路,先是一个欢迎仪式,男女排列两旁,穿的都是节日服装。男的戴着银制的装饰品和链子,女的穿着织有图案的衣服,戴着叫做“拉歪”的铜圈,或用藤线串起来的银环,有的还戴了珠颈链。气氛十分热闹。   踏入长屋之前,各棋队的领队和古晋、成邦江棋会的负责人和他们的族长先来一个互相祝福的仪式,席地而坐,喃喃有辞,颇为有趣。可惜我一句都听不懂。   仪式过后,我们方始受到邀请,一个个依次进入长屋。   简单说一些什么是长屋吧。长屋是一座搭在柱子上的木头建筑物,由斫着梯级的木头梯走上去。这种木头梯是可以拉起的,只能容一人上落。一间长屋,有几个进口。长屋听来好像只是一间屋,其实是一排住屋。一“间”长屋,往往有几十户人家(我们参观的那间长屋有三十多户)。   长屋分为三部,第一部分是公共的长廊,叫做“鲁爱”,等于是客厅连接起来的大客厅(面积几乎占了长屋的一半)。那晚的舞会就在“鲁爱”举行。第二部分是排列两旁的各家房间,叫做“比勒”。第三部分是晒台,叫做“单珠”。长屋里还有一间小商店,有日用品和一些小饰物出卖,饰物主要是卖给游客的。   一进入长屋,立即就有人向你敬酒,而且一路走过,一路有人敬酒。这种特制米酒叫“都亚”,味甜而烈,呈乳浊状。   在成邦江时,我们已经听到几种关于达雅人的禁忌,不喝主人的敬酒,就是禁忌之一。但不会喝酒的人怎么办?这倒是可以通融的,只须略一沾唇,就算是表达了敬意了。   另一种是“敬烟”,他们的烟筒是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竹管,叫“瑟鲁卜”,据说烟叶辛辣之极(我未试过),但“敬烟”比“敬酒”更“通融”,大概他们也知外人吸不惯,绝不勉强。但礼貌上他们有时会向你“敬烟”,你只须作个特定的手势,就算是还了礼。但那烟管你切不可弄坏,因为据说这种烟管是可以作为祭神用品的。   达雅人的食物多用竹筒来装,一擘即开。还有各种不知名的糕点,我尝了一小半竹筒饭,滋味也还不错。那晚长廊上摆了几十堆食物,每一堆食物的两旁,主客相对而坐,主人殷勤劝客,我不懂他们的语言,只能用手势交谈了。   最大的禁忌是女性请你跳舞,不管老幼妍媸,她来请你,你就非跳不可,否则便是大不敬!据说以往有人拒绝跳舞,项上人头,就给猎了去。现在当然没有这种事情了。不过为了表示对主人的敬重,当然还是以奉陪为宜。那晚我也只是稍为跳跳,就和新加坡的棋友一面下棋,一面观舞了。主人也是很会体谅客人的,上了年纪或体型肥胖的客人,他们只在开始时邀请你,以后就随你高兴了。集体跳舞之前,先有一个仪式,由他们的族人来跳战舞“开路”。战舞倒是甚有奇趣,服饰是一块胸背皮甲,上面点缀着贝壳或犀鸟羽毛,中间开洞从头上套下去。舞者手持轻形木盾,两侧尖形,另一只手拿一把有护符的弯刀或标枪,一面跳一面大声吆喝。   好,现在说到最刺激的事了。初进长屋之时我没留意,后来有位棋友拉我到屋子当中,叫我向梁上一看,哗,原来是七八个经过药水制炼的人头,挂在梁上!我没胆子欣赏,赶快走开。原来猎人头的陋俗虽已革除,但过去所猎取的人头,有些还是保留在长屋之中的。   但猎头的陋俗毕竟是已成过去了,今天的达雅人正在逐渐向文明社会同化。和我跳过舞的两个达雅族少女,她们就是任职于古晋最高级的那间“假日酒店”的呢。 还乡小记 [日期:2006-1-13]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一   我是在离家四十二年之后,才第一次回乡的。途经梧州游白云山时曾口占一诗道:     四十二年归故里,白云犹是汉时秋。     历劫沧桑人事改,江山无恙我旧游。   “白云犹是汉时秋”是前人诗句,胡汉民题广州白云山五层楼时亦曾用以入联。我回乡的第二天(八七年二月十六日),《南宁晚报》的两位记者崔注厚和陈设清晨来访(他们是前一天得知消息,乘搭特快夜车到桂林,深夜再换乘小汽车到蒙山采访的。其“拚搏”精神可和香港记者比美),问及我回乡的心情,我就把这首诗抄录给他们。   其实我回乡的心情,万缕千丝,不知从何说起,这首诗只能勉强作个概括而已。记得四十年前,我在广州读大学时,曾写了一首调寄《一萼红》的词寄给饶宗颐教授(他是在抗战期间避难蒙山,与我成为师生的),词道:     梦深幽,渡关山千里,寻觅旧时游。树老荒塘,苔深苇曲,曾记心事悠悠。只而今飞鸿渐杳,算华年又过几清秋?珠海潮生,云山翠拥,尽恁凝眸。     回首殊乡作侣,几同消残漏,共读西楼。班固书成,相如赋就,闲招吟鹭盟鸥。问长卿归来何日,向龙山醉与白云浮。正是菊芳兰秀,天涯何苦淹留?   时隔四十二年,如今看来,这首词亦可作为我的“自咏”,只不过已不仅是“华年”过了几个“清秋”,而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了。 二   我的故乡广西蒙山县,旧称永安州,虽然是个山区小县,在历史上却颇有名。一八五一年一月,洪秀全金田起义,同年九月二十五日攻克永安州城,为太平军起义以来攻克的第一座城,定国号、改正朔、封诸王等等政治措施,都是在蒙山进行的(详见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六章“驰驱八桂”的第一节“克永安州”)。   简又文也是抗战期间避难蒙山的学者之一,当时我刚从桂林高中毕业,以战乱所阻,不能升学,归家自修,与他相遇,拜他为师。他的第一部有关太平天国史的著作《太平军广西首义史》就是在我家完成的。   一来我是蒙山人,二来也由于师承关系,我对太平天国史是颇有兴趣的。太平天国在蒙山的遗址甚多,只可惜此次回乡,只住了三天,不能一一游览。我祖居所在地的文墟乡就是太平天国战史上一个有名的地方,清将乌兰泰率军“反攻”蒙山时就是屯兵于此的。饶宗颐避难蒙山时曾有《文墟早起》一诗道:     支颐万念集萧晨,独立危桥数过人。     一水将愁供浩荡,群山历劫自嶙峋。     平时亲友谁相问,故国归期倘及春。     生理懒从詹尹卜,荒村只是走踆踆。   如今那座旧的文墟桥已是改建新桥,不过墟口的那棵可为太平天国战史作见证的老榕树还在。   蒙山当局现正计划将太平天国的遗址开辟为旅游区。去年是太平军起义一百三十五周年纪念,太平天国史的研讨会在蒙山召开,除了国内的学者外还有海外的学者参加。学者中有一位就是蒙山人——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广西历史学会副会长钟文典。他在国内史学界,属于比较年轻的一代。不过所谓“年轻”,是和老一辈的名教授相对而言,他今年亦已六十出头了。他的有关太平天国史的论文集,已在北京出版,获得颇高评价。我离开蒙山的前夕,恰巧他也从桂林回来,后来我到桂林,又得他陪伴同游,彼此有共同兴趣,谈今论古,令我获益良多。蒙山虽然在太平天国史占一个重要地位,但过去却从未有过专攻太平天国的学者,现在这个缺憾是弥补了。 三   “阔别”四十二年,蒙山的面貌当然大大不同了。我离家时,除县城外,乡镇都还未有电灯,如今电力已是输送农村,普通农家都有电灯了。公路的修筑也很不错,以前我到外婆家要翻过一座山,走七十多里山路,清晨动身,入黑才到。现在,行车时间只不过半小时。当然,若和发达国家的城市相比,那还是差得很远的,例如县城的电灯,也只能开到晚上十一时,自来水的供应也不足。“从纵的方面说,进步很大;从横的方面说,差距也很大。”这是我对蒙山建设的观感,我曾在蒙山县政府的座谈会上坦白说出来。   蒙山的建设,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是蒙山县立中学,一是蒙山制药厂。   先说蒙中,我在蒙中读书时,只有初级中学,学生百多人。现在则是兼有高级中学的“完全中学”了,学生更是增加十倍有多,有一千多了。图书馆的规模就甚可观,有图书十多万册。昕负责人介绍说,蒙中的办学成绩在全国也有数的,中央电视台曾有一辑纪录片介绍。   蒙山制药厂更是从无到有,而且颇具特色。它的产品中有若干种的主要成分是从野生植物“绞股蓝”提炼的成药,对高胆固醇和老年慢性气管炎有显著疗效,目前还在试验阶段中。还有一种是对肝癌、肺癌、食道癌等等癌症有一定疗效的。据厂长李广荣君说明,目前在临床实验阶段中,已有了颇多疗效良好的病例,但要等待专家的验证之后,方能“正式推出”。 四   这次回乡,恰值蒙山文笔塔重建竣工。文笔塔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七年(公元一七六二),供奉“奎星”,故又名文奎楼。屹立于城郊鳌山之巅,踞山傍水,为蒙山第一名胜。光绪贡生温恩溥有题诗云:“鳌峰文笔倚云悬,景占蒙州第一传。百尺奎楼金碧露,余辉掩映夕阳天。”   应邑人之请,我为蒙山文笔塔题一联一诗,均用嵌字体。联云:     文光映日,到最高处开扩心胸,看乡邦又翻新页     笔势凌云,是真才人自有眼界,望来者更胜前贤   “是真才人自有眼界”是用陈兆庆题黄鹤楼一联(此联评介见拙著《古今名联谈趣》)的成句,不过命意却不同。我是因为旧日文笔塔的楹联多是从“奎星”(俗称“魁星”,古代天文学中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奎宿”。在中国神话中是主管文章盛衰的神)着笔,不离功名利禄思想,故反其意而用之,意即有功名利禄思想者即非“真才人”也。   诗云:     蒙豁虑消天地广,山环水绕见雄奇。     文人骚客登临处,笔健诗豪立志时。   首句反用杜诗“忧来豁蒙蔽”之意,人之所以有忧虑,从内在因素说,多是由于事理未能通达,因“愚蒙”而起的“障”;从外在因素说,亦可能是受“蒙蔽”所起。不论内在因素或外在因素,“蒙豁”自能“虑消”也。   文笔塔的命名由主管文事的“奎宿”而来,故“蒙豁”云云,亦含有提倡文教,使得民智大开,而令愚蒙顿豁之意。   诗联都是即兴之作,不敢云工,聊志还乡的一段文字因缘而已。   (一九八七年四月)    中国第一个女编辑吕碧城 [日期:2005-9-17]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词人、编辑、老处女   女编辑现在是司空见惯了,但你可知道中国第一个女编辑是谁?   她是吕碧城。她在《大公报》做编辑那年(光绪二十九年),不过19岁。她也是清末著名的女词人,卓然成家。上海古典文学社出版龙榆生教授编选的《近三百年名家词选》,所选的最后一位词家就是她。她有《晓珠词》四卷行世。清末“文坛名宿”如樊樊山、易实甫等人对她的诗词甚为推重,认为可以比美易安(李清照)。   她的一生也可说是充满“传奇性”的,她曾提倡女权运动。办过女学;并且参加过革命运动,和秋瑾是好朋友。秋瑾创办的《中国女报》发刊词就是她写的。   还有一个“奇”处,和现在一般奇女子恰恰相反:她是独身终老的“老处女”,从无“艳事”流传。以她这样感情丰富的人(从诗词中可以见到),一生也似乎没谈过恋爱(至少是没有“信史”可考)。有之只是她和《大公报》创办人英敛之的一段兄妹之情。这段兄妹之情,当时曾受到别人的误解,令她在感情上受到很大的伤害。   她是女权运动的先驱,是没有“爱情游戏”的奇女。 少年时代不幸的遭遇   她出生在“书香门第”(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父亲吕风歧(字瑞田)曾任山西学政。姐妹四人,她排行第三,姐妹都工诗文,有“旌德一门四才女”之称(旌德是安徽省的一个县份。),不过以她最为出色,姐妹的文名都被她所掩了。   尽管生于官宦之家,她的少年却是甚为不幸的。   她本来是有未婚夫的,未婚夫是同乡一个姓汪的人。大概因为一生太过平凡,除了和她闹出“婚变”一事有人提及之外,其他就少人知了。这头婚事是她九岁那年由父母作主定下的。   12岁那年,她的父亲不幸逝世。不久就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影响了她的一生。   她的母亲是继室,丈夫死后,和族人争产,给强盗掳去。强盗据说是她的对头指使的。   后来他的母亲虽然得官兵救了回来,但当时的社会观念,认为一个贵妇陷身贼巢,有失“清白”之嫌。乃是极不名誉的事;她的夫家就因此而提出退婚。那年她已经15岁,是个颇为懂事的姑娘了。   她对退婚一事倒是不在乎的。在自述中曾说:“当时予虽微诧,亦未措意,后且忘之。而年光荏苒,所遇迄无惬意者;独立之志,遂以坚决焉。”发兵救母亲的人是她家的世交樊樊山。(樊和她父亲是同一年中进士的“同年”,当时任江宁布政使。)樊樊山也是清末的名诗人,后来题她的《碧城集》曾有诗云:     香茗风流鲍令晖,百年人事称心稀。     君看孔雀多文采,赢得东南独自飞。   对她的独身终老,认为正足以造成她在文学上的成就。虽然是安慰之辞,却也不无道理。   宁为老处女,不作俗人妻。她的未婚夫竟会因她母亲被掳而提出退婚,满脑子陈腐的观念可想而知。婚变对她是幸还是不幸也正难说。不过这次退婚的打击,虽然她不在乎,心理上受到的影响我想一定是会有的。她的一些怪僻脾气,可能就是因此而来。 第一个女编辑   她进《大公报》做编辑一事也很富戏剧性。   闹出了那件被乡人认为“不名誉”的“退婚”事件之后,她到塘沽跟她舅父严朗轩。严朗轩有个秘书叫方小州,方小州的太太大概是《大公报》创办人英敛之的亲戚,住在天津《大公报》馆。经常来往塘沽、天津。两地距离甚近,有一次方太太去天津,她要求和方夫人同去探访女学,(天津有女子学校甚早,在清末可说是开风气之先。周总理夫人邓颖超,就是宣统元年在北洋女子公学师范科第一期毕业的。)方太太已答应,但她临行时被舅父知道,把她大骂一顿,禁止她去天津。她不顾一切,第二天便即私逃往津。到了天津,写了一封信给方太太,一面大发牢骚,一面畅谈抱负。这封信给英敛之看见,对她的大发牢骚大加赞赏。英敛之和她舅父相识,打算待她舅父怒气稍平之后,为她斡旋。知她没有宿处,便通过方太太请她一同住在《大公报》馆。   《大公报》创刊于清光绪二十八年阴历五月十二日,吕碧城是第二年阴历三月二十三日到《大公报》馆的。裾英敛之日记,和她谈得十分投机,吕碧城并即席挥毫,写了一首《满江红》给他。词云:     晦暗神州,忻曙光一线遥射,问何人女权高唱,若安达克?雪浪千寻悲业海,风潮廿纪看东亚。听青闺挥汗发狂言,君休诧!     幽与闲,如长夜;羁与绊,无休歇。叩帝阉不见,愤怀难泻,遍地离魂招未得,一腔热血无从洒。叹蛙居井底愿频违,情空惹。   英剑之虽是旗人,却有维新思想,对她大为赏识,遂聘请她做《大公报》编辑,这在当时仍是空前创举,她不仅是《大公报》第一位女编辑,也是中国第一位报纸的女编辑。   那年她虚龄20岁,实际是19足岁。 和秋瑾缔交   湘秋瑾缔交,更为“奇趣”。秋瑾字碧城,字和她的名相同。两人都是新女性,也都擅长诗词。有人将她们的习作混淆,因此秋瑾到天津来拜访她。   吕碧城记其事甚趣,原文如下:   “都中来访者甚众,秋瑾其一焉。据云:彼亦号碧城,都人士见予著作,谓出彼手,彼故来津探访。相见之下,竞慨然取消其号,因予名已大著,故让避也。犹忆其名刺为红笺‘秋闺谨’三字,馆役某高举而报曰:‘来了一位梳头的爷们。’盖其时秋作男装面仍梳髻,长身玉立,双眸炯然,风度已异庸流。主人款留之,与予同榻寝。次晨,予睡眼隙胧,靓之大惊,因先瞥见其官式皂鞋之双足,认为男子也。彼方就床头皮小奁,敷粉于鼻。嗟乎!当时讵料同寝者,他日竟喋血饮刃于市耶?彼密劝同渡扶桑,为革命运动。予持世界主义,同情于政体改革,而无满汉之见。交谈结果,彼独进行,予任文字之役。彼在东所办女报,其发刊词即予署名之作,后因此几同遇难,竟获幸免者,殆成仁入史,亦有天数焉。”文字写得很生动,秋瑾男装求访,吕碧城和她同床睡觉,第二天一醒,睡眼朦胧,以为哪里来的臭男子,大吃一惊。秋瑾的巾帼须眉气概跃然纸上。从这段文字,吕碧城当然还是康梁这派的改良主义。不过她已经比康梁跨进了一步,虽然没从事实际的革命工作,却已用文字支持秋瑾的革命活动。后来秋瑾遇难,她亦几乎因此遭祸。   秋瑾遇难之时(光绪三十三年阴历六月初四),吕碧城已离开《大公报》,还特别为此和她的二姐梅生去见英敛之,求英敛之为秋瑾写一篇纪念文字;她当时正是“疑犯”身分,不怕惹祸上身,和秋瑾也可说是生死之交了。 与英敛之一段兄妹之情   英敛之比她大16岁,有妻有子,赏识她的才华,聘请她做编辑。从英敛之留下的日记看采,他纯粹是以兄长自居的。吕碧城的著作也只有对英敛之的感激(后来吵翻,那又是另一回事了),看不出有恋爱的成分。不过别忘了当时是清朝末年。英敛之和她的交情这样好,逢人就夸赞她,不但引起别人的误会,甚至引起自己太太的误会。   吕碧城当编辑大约半年光景,英敛之便帮助她创办华胄女学,拉拢了唐绍仪、傅增湘等名流做校董。至此吕碧城的舅父严朗轩方始“原谅”他这不羁的甥女,并答应做女校总办。(但未曾上任,就辞职了。)她的两位姐姐惠如和梅生也到女校任教。   其时外间对她和英敛之的友谊,已经颇有流言,英夫人也难免误会。她和吕碧城曾合拍一照。某天晚上,据英敛之日记记载,她对着这张照片,似乎感慨甚深,迟迟未睡,“因种种感情,颇思痛,慰之良久始好。”(日记原文)显然他们夫妻的感情,已因吕碧城而有裂痕。   吕碧城两个姐姐来天津后,英夫人对她们比对吕碧城更好,且和吕碧城的大姐惠如结为金兰姐妹。她的二姐梅生把听到的外间流言写信告诉妹妹(或许是不便对她直说的原故吧),吕碧城因此去见英敛之,相对痛哭一场,后来就疏远了。   吕碧城这人的脾气也有点怪,她主观极强,不容易谅 解别人。后来和两个姐姐感情弄得极坏,亲姐妹几乎变成仇人。据她自己所说是因为家庭的产业纠纷,她自己不把金钱放在心上,却气不过两个姐姐的霸道。谁是谁非,局外人很难议论。她尤其仇恨二姐,直到晚年,她出版“晓珠词”时,还在一首‘浣溪沙”词后,加上一注:“余孑然一身亲属皆亡,仅存一情死义绝,不通音讯已将卅载之人。其一切所为,余概不预闻;余之诸事,亦永不许彼干涉。词集附以此语,似属不伦,然读者安知余不得已之苦衷乎。”   这个她视为“情死义绝”的亲属,就是她的二姐梅生。不知是否也因当年的一宗“公案”在内。   吕碧城性情刚愎,这是当时一般人对她的批评,(当时未有心理医生,谁也不去研究它的成因。)她和姐姐闹翻,后来又得罪了某一有力校董的太太,女学也就办不成了。社会人士,大多说她不是。而最后则是和英敛之绝交。导因极为可笑,据英剑之现存日记的最后一日说:“碧城因《大公报》白话,登有劝女教习不当妖艳招摇一段,疑为讥彼。旋于津报登有驳文,强辞夺理,极为可笑。数日后,彼来信,洋洋千言分辩,予仍答书,亦千余言。此后遂不来馆。”   当然原因相信不会这样简单,但我们也无谓强作解人了。 漫游欧美 死于香港   1920年,吕碧城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美术,此后一度回国,又复漫游欧美,在欧洲时间最长,尤爱瑞士湖山之胜。这段期间,是她在文艺方面的成熟期,对异国风光,颇多吟咏,成为她的词的一个特色。现在选一首《玲珑玉》给读友欣赏。自注云:“阿尔卑斯雪山,游者多乘雪橇飞越高山,其疾如风,雅戏也。”词云:     谁斗寒姿,正青素乍试轻盈。飞雪溜囊,朔风回舞流霎。为拟凌波步弱,任长空奔电,恣汝纵横。峥嵘!诧遥峰时自送迎。     望极山河幂缟,惊梅魂初返,鹤梦频惊。悄展银沙,只飞琼惯履坚冰。休愁人间途险,有仙掌为调玉髓,迤逦填平。怅归晚,又瞧楼红灿冻檠。   她晚年笃佛,1943年1月24日死于香港。据云她是在九龙寓所念自撰佛偈而卒的。遗命火化和面为丸投海中与水族结缘。死也死得“别开生面”,称为奇女子,谁曰不宜?    《模》·《雨在门外》——谈新加坡作家尤今和周灿的小说 [日期:2005-9-17]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在新加坡年青一辈的作家中,尤今是很受人注目的一位。她可以说是新加坡文坛的一颗新星,一出现就光彩夺目。   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有作品发麦,其中一篇小说《飘》,曾获得新加坡“全国五大专短篇小说创作比赛”第二奖。新加坡作家谢克给她的评语是:“尤今是这批文艺新兵中很受注意的一位。……有很好的旧文学根底,驾驭文字的能力不在—些老作家之下,作品不多,却很有深度。”(《新加坡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华文文艺》。此文发表于1976年《新加坡文艺》创刊号。)   1973年她在南洋大学中文系毕业,同年进入国家图书馆工作。“我跃入了一个更广阔的书海,在那儿浸了整整三年。”“书本为我的精神世界开拓了一个又一个新境界。”其后,“进入《南洋商报》,是梦的实现。这个梦,不是苍白无光的,而是绚烂多彩的。从广阔的接触面里,我吸收了许多书本所无法给予我的知识,这些活的知识,不但充实了我,启发了我,有好些还被我利用以作为小说的题材。《暮》这篇小说,就是我多次到老人院采访新闻,逐渐搜集资料而写的”(《模》之自序)。图书馆的工作和记者的职业给她打下了良好的写作基础。前者充实了他的书本知识,后者扩大了他的生活面。   她最新的作品是短篇小说集《模》。“收在这本集于里的五篇小说都是以女性为主的。她们来自不同的层面,有着不同的生活,代表了不同典型人物对人生不同的看法。”   “《焰》写的是将爱情拥在怀里当生活全部的学府女生,《壳》写的是将物质享受当作快乐泉源的虚荣女性,《烙》写的是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的早婚妇女,《暮》写的是心怀寂寞的老妪,《模》写的是受经济压迫而差点走入火坑的少女。”(《模》之自序)   尤今小说的特点之一是对人物描写的细腻,有些“细节”往往是男性作家容易忽略的,她却能观察入微。可以看得出来,在这方面她似乎颇受张爱玲和於梨华这两位女作家的影响。   试看她怎样描写一个少女脸上的黑痣。   “她的嘴唇很薄,抿着时也像在笑。唇下有一粒小小的黑痣,整张脸的妩媚都储集在这颗痣内,当她偶尔微笑,牵动了这粒痣时,储集在内的妩媚便像江河决堤般泛滥出来,流泻一脸。”(《壳》)   通过她细致的描写,一颗黑痣,就把一个爱俏的少女写活了。   特点之二是常有不落俗套的新鲜比喻。   “苗苓转过身来,一脸阴森,双拳紧握着,一条条青筋嚣张地站立着,明丽的眸子爬满了慑人的狂怒,直勾勾地望着绪川,恨不得能够在这一秒里化作一瓶硫酸,把绪川溶解化除。”(《壳》)   写一个善妒的妻子对丈夫发怒,“恨不得化作一瓶硫酸”,颇有新意。   她的小说对布局也很讲究,是能把握“在意料之外,在情理之中”这种引人入胜的写作手法的。但往往因为刻意经营,而令人感觉有斧凿的痕迹。在艺术上还未能达到完全投入的上乘境界。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周灿是一位技巧熟练的作家,尤今今年29岁,他的年龄我没问过,看来大概是40岁左右。他写诗写散文也写小说,而且还是古典文学研究者,著作甚丰。诗集有《孩子底梦》、《青春》、《云南园风景画》、《千年之莲》等等。散文集中《铁栏里的春天》、《五色喷泉》、《玲珑望月》、《只因为那阳光》等等。古典文学论文集《宋词赏析》、《元代散曲学研究》。短篇小说还有《最后一个女儿》、《魔镜》等等。而最新出版的小说集则是《雨在门外》。   周灿的小说善于描写人物内心世界,风格朴实,从平淡处具功力。技巧上似乎喜欢用象征手法。   《雨在门外》写一个中产阶层的高级知识分子的“失落感”,很有深度。主角裴立明“曾经是属于那种所谓有理想、有抱负,不肯过一般人所过的平凡生活的人。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念书、毕业、工作、结婚、生孩子、养孩子、衰老……多没意思。”但结果他还是不免于过这种“多没意思”的平凡生活。    他是把“雨在门外”作为一种象征的。   “打发孩子们去读书游戏之后,裴立明像平日一样,坐在客厅里的灯下看他当天还没有好好看过的报纸。当他有时把视线从报纸上移到玻璃窗上去,他可以看见一颗一颗好大的雨点打在那上面,汇成了一些自上面下的细流,然后在窗檐下面那个地方消失了。雨一定是下得很大的,要不然那几片窗不会越来越模糊,像抹上了一层雾。隐约的,还可以听得见钻进屋里来的雷声,窗的外面,门的外面,屋子的外面,世界一定是湿漉漉的,湿而且冷。”   唯其门外风大雨大,主人公就只好躲在温暖的屋子里了。   “其实,他连雨也没有看,他只是在想着由雨勾起的一连串事情。……雨始终都是在窗外,门外、屋外。而屋内却是暖和的,温馨的,也是安全的。屋内是天真可爱的孩子和贤慧的太太所构成的所谓美满的家庭。认识裴立明的人都说他是幸福的,他也相信他的确是幸福的。……裴立明也认真地,不时地说服自己,应该感觉满足才对。但是,面对着那样的雨,在那样的客厅中,他禁不住还是有一丝遗憾和失落之感。   “至于为什么遗憾,失落了什么东西,他一时却说不出来。”   像这样的知识分子,也是我们常见的。但这种时代的失落感却是很难刻画。周灿《雨在门外》在这方面的描写,我认为是相当成功的。    打上帝的耳光——谈台湾女作家三毛 [日期:2005-11-4]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众神默默听回声   说起希腊水仙花的神话,不觉联想到三毛。   三毛是近年在台湾最受欢迎的女作家,在香港也有不少人爱读她的书。她写的那几本三毛流浪记,如《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等书,不但新奇有趣,大开读者的眼界,而且感染读者的心灵。令人感到她的纯、她的真、她的爱心。她虽然写了非洲土人落后的一面,但却是充满爱心去写这些善良质朴的土人的。   三毛的英文名字就叫ECHO,希腊神话中一个女神的名字。   笔名和英文名都很特别。她曾对访问她的记者解释:“三毛是一个最简单、最通俗的名字,大毛、二毛,谁家都可能有。我要自己很平凡,同时我也连带表明我的口袋只有三毛钱。”   至于英文名“回声”的由来,她在一篇文章中也曾谈到:“那年我在画上签名,我写了ECHO这字。你说谁给的名字,那么好。没想到希腊神话中的故事,经过数千年的流传,在冥冥中,又应验到一个同名的女孩身上。”(见《雨季不再来》中的《极乐鸟》一文)   虽然她说自己平凡,但在读者眼中,她是殊不平凡的。台湾作家隐地写得好:“三毛岂仅是一个奇女子?三毛是山,其倔强坚硬,令人肃然起敬。三毛是水,漂流过大江南北,许多国家。……三毛当然更是一本书,只要你在展读,就能浑然忘我,忧愁烦恼一扫而空,仿佛自己告别俗世,走进了一个趣味盎然的卡通世界和漫画王国。所以三毛自然也是一出戏,人生中的一出难得看到的好戏。”可惜她现在的遭遇却是一个悲剧,她的丈夫荷西是一位潜水专家,失事死了。 独住撒哈拉的“奇女子”   有些本来是含义美好的名词,用得滥了,也就变成庸俗不堪了。才子才女满街走是一个例子,银幕、荧幕上的奇女子频频出现也是一个例子。我本来不想把这种已经变得俗气的头衔加在三毛身上的,但想想又没有什么更适合的形容,那就还是称她为奇女子吧。“奇”的正面意思应是“特立独行”,按《辞海》的解释,即志行高洁,不肯随波逐流之谓也。   三毛的行事的确是与众不同的。撒哈拉沙漠是世界最大的沙漠,她怎会想到去这个沙漠的呢?在《白手成家》一文里,她说:“不记得哪一年,我无意间翻到一本美国《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正好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篇,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个一片陌生的大地。”   结果,她成为中国第一个踏上撒哈拉土地的孩子,在那里结了婚,写下了《撒哈拉的故事》,以及其他一连串可以开拓读者眼界和心胸的异国奇趣录。   她的外国丈夫“大胡子荷西”,不识中文,文化背景和她完全不同,但气质却是相同的。她说:“和荷西在一起,没有丰盛的酒宴,他热爱自然,跟他出去,一个大男人,会为一些自然的景象,一下子冲动起来。有一回在撒哈拉,他踏在沙漠上,虔诚地膜拜,嘴里像印第安人般地叫喊,他说,潜到深深的海底,所有烦恼和苦忧都远离。沉默的水底,生命是不用喧哗来表达;珊瑚明艳的色彩,鱼优雅的悠游,水藻随着波浪的律动,这些更能使他接触到自然的奥秘。荷西教会我接近自然,对自然虔敬,也把我揉进了泥土,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见《众神默默》一文)   写得真好。但这样志同道合的夫妻,惨遭鸳鸯折翼,上帝也未免太不公平了。 打上帝的耳光   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不知是传说还是事实,三毛一夜白头,则是真的。虽然不是全白。   “荷西失踪那天,我整夜祷告,我不信神,可是为荷西,神却是我最后的求助。我说上帝,我用所有的忏悔,向你换回荷西,哪怕是手断了,脸丑了,都无所谓,一定要把我的荷西还给我。陪我的西班牙太太告诉我,她看着我的头发一夜间,一点点的都变白了。”   这段话是她丧夫之后回到台湾,和她的同学说的。“说着,三毛把她的头发垂了下来,当年在山风里飞扬的乌发,露出斑斑的白。”荷西是夏天失事的,她回到台湾和这位同学见面的时候,已是枫树变红的11月,她的头发还没有恢复原来色素。   连我们这些和她素不相识的人都觉得上帝对她不公,她自己的愤慨那就更可想而知了。她说:“我要问上帝,我做错了什么,我要打他两耳光,要他给我理由,给我解释。”   前人诗文中,埋怨上帝的不算稀奇,如高天梅伪造石达开的诗:只觉苍天方聩聩。骂上帝的也有,如关汉卿的骂“老天爷瞎了眼睛”。但说要打上帝的耳光,则未之前见。恐怕也只有三毛才敢说这样惊世骇俗的话。她的同学写的这篇文字曾见于香港的《开卷》月刊。   同期《开卷》还有一篇张君默写的文章《哭泣的三毛》,张君默是和她“在书信上结交两年以来,至今尚没有见过面”的笔友。虽然只是笔友,但了解甚深;他这篇文章最后说:“她的心魂都在异域,那个有喜乐、有悲伤的海岸正在等候着她归去,而我们,则在等着看她燃起第三度生命的火花。”这也正是“我们”的期望。为何说是“第三度”呢,因为三毛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是她的未婚夫,12年前,也是不幸早逝,死在她的怀里的。    台湾谈论《王昭君》 [日期:2005-9-17]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2000年前的王昭君变成了台湾报纸的热门人物。不过这个王昭君是要加上书名引号的,引起注意的是曹禺所写的《王昭君》。   有“台湾超级民营报纸”之称的《中国时报》接连两天(1979年11月5日、 6日)刊出了有关《王昭君》及其作者的论述,第一篇的题目是:《王昭君——曹禺第三部“国策文学”》,第二篇的题目是:《解冻人》,另加副题“曹禺还能作什么?”两篇文章都是占了副刊半版篇幅的洋洋大文。作者刘绍铭是台大出身的留美学人在台湾文艺界知名度颇高,可以作为在台湾的报刊上谈论《王昭君》的代表之作。   从今年开始,中国大陆的文艺刊物已在陆续介绍台湾作家的作品,现在又在台湾报纸上看到有关《王昭君》及其作者韵谈池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像,“民犹是也,国犹是也,何分南北?”统一问题,目前虽然还有许多障碍,但海峡两边的中国人从文化交流开始,也算得是稍微“解冻”了吧。   曹禺写《王昭君》,由于曾受“四人帮”的干扰,经过20年方始写成。他不但博览有关王昭君的史料,并且去了内蒙古两次,访问了当地的马头琴大师巴杰和一些老一辈的族人,搜集了汉蒙两族有关王昭君的传说,写作态度是非常认真的。刘绍铭论述曹禹的《王昭君》,不但介绍了曹禺的生平,也介绍了曹禺写《王昭君》的经过,收集材料相当奉富。尽管他们所用的时间和精力不能相提并论,但写作态度的认真,我认为都是值得称赞的。   “国策文学”据刘绍铭的解释,乃是“遵命文学”的意思。曹禺在解放后写了三部剧本,一是《明朗的天》(1954年),一是《胆剑篇》(1961年),最后一部就是《王昭君》。这三部剧作,刘绍铭认为都是配合“中国大陆”国策的“遵命文学”。   不错,曹禺的《王昭君》是的确可以称为“遵命文学”的遵谁之命呢?遵周总理之命。   曹禺是怎样想到要写王昭君的呢?这个问题,他曾经和一个访问他的记者谈及“那是1960年以前的事,周总理指示我们不要大汉族主义,不要妄自尊大,这是从蒙汉人联婚问题谈起的。周总理说,要提倡汉族妇女嫁给少数民族。说到有个王昭君,周总理就指着我说:‘曹禺,你快写!’要我写个王昭君的剧本。”刘绍铭引用了曹禺这段话,尽管他不以“遵命文学”为然,但他对周总理之“命”,则是甚表赞同的。(虽然他在台湾报纸写文章,不敢明白使用“赞同”这个字眼,但读了他的文章,谁都可以看出这个意思。这点以下再谈。)而且他还替曹禺表示庆幸:“曹禺有幸,交给他任务的是周恩来,而不是江青。如果江娘娘要他写一本替吕后翻案的剧本,想他不易应付司马迁的史笔。”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最少刘绍铭并不认为周总理的“命”;是“乱命”所以才说“曹禺有幸”。(他对周总理的一份敬意想必读者也能体会。)而他那个假设的问题也很容易答复,如果是江青要曹禺写给吕后翻案的剧本,以曹禺的为人,决不会写。   过去中国文学作品中的“王昭君”,都是把她写成哭哭啼啼“出塞”的,周总理一反前人见解,要曹禺从民族友谊、“匈汉一家”的角度写王昭君,不是可怜的形相,而是抱着崇高理想去“和亲”的勇敢女性。周总理这个见解,刘绍铭是极表赞同的。他说:   “在曹禺这剧本曲现以前,昭君这个汉家女子出嫁匈奴,在国人的‘想象’中是‘和番’而不是‘和亲’。一字之差,就足以说明在曹禺以前我国‘想象文学’作家对这一历史人物‘传说’态度的不同了;那毫无疑问是‘大国沙文主义’想象力之结晶。《变文》如是,《汉宫秋》、《青冢记》和《昭君出塞》亦如是,更不用说流行曲《昭君怨》所记‘回旨望故园,河山总断肠’那种情怀了,传统的王昭君既与史实不符,因此我们不能说曹禺改史。‘事实上,他要昭君自请出塞,想是有根据的”。(下面他引了《琴操》的一段文字,说明曹禺之有“根据”。)   因此他在讨论了主题之后,得出的结论是“正如我们在上面说过,曹禺虽然把我们心目中的王昭君‘偶像’打破,我们却不能责难他改史。但问题不在他把昭君刻画成革命女性,而是写作此剧的动机和以后的人物构想,不是他自己的,那是周恩来的。”   或许刘绍铭是因为他的文章称赞曹禺太多,最后不能不“弹”他一下吧?但这一“弹”在读者来看,恐怕是不能成立的。既然问题不在作品本身,作品本身是有了正面的评价,那么写作的动机和人物的构想是谁出的主意,那又有什么关系?一个作家肯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不正是他的长处吗?不过若把这段话,解释为曹禺之所以能够写成《王昭君》,主要是由于得到周总理的帮助,那是可以成立的。   谈到写作技巧,刘绍铭对曹禺的《王昭君》吏是“有赞有弹。”了。他说:   “在戏剧性经营方面,曹禺真是宝刀未老。他善于制造情节,卖弄关子。其得心应手处,一如40多年前的《雷雨》、《日出》和《原野》。对一般读者和观众而言,最能防止他们‘打瞌睡’的,莫如制造正派人物和反派人物冲突的气氛。传统的反派人物毛延寿既不在场,曹禺就用温敦(呼韩邪的妹夫)来代替。这个阴谋家陷害单于、嫁祸昭君的种种措施,自自然然成了观众关心的对像。文字方面,曹禺一直是个中翘楚——流利漂亮而时见诗意。”他尤其欣赏曹禺在剧中用的“西方式的独白”。例如下面那段独白:   王昭君(望着墙外的春天):母亲,你生我为何来?难道这青森森的宫墙要栽来陪伴?   难道这青松垂柳、望不断的栏杆要我去看管?   啊,这一天三遍钟,夜半又宫漏,一点一滴,像扯不断的丝那样长!   娘娘啊,你错了未算,欠商量,急急慌慌把我送进这三丈八尺的宫墙。   不错,这段独白岂仅只是具有“诗意”,本身就是音韵和谐的诗。   刘绍铭在举了这个例子之后洗“是的,曹禺是中国“五四”以来最优秀的剧作家,也是在国际上最具名气的中国大陆现代戏剧家。令人担心的是,曹禺老了,而如今二三十岁的在大陆的青年,即使想象力比曹禺丰富,也不会有他驾驭文字的能力。”刘绍铭担心中国文艺界的接班人问题,这也的确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唯一令得刘绍铭不满的地方,是曹禺在《王昭君》结尾时候所用的一个象征手法:   那合欢被,一阵风把它吹起来,就忽忽悠悠地跟着那金色的大雁飞走了!飞上天去了!你们看,天上!天上!那不是大雁?那不是合欢被?(大雁在空中鸣唳,一片光明的彩云在蓝天里悠悠飞过。)   刘绍铭认为这是曹禺在“向中国老百姓灌输封建式的迷信思想”。不过,这似乎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假如用电影形式表现,合欢被被风吹走,接着天空出现金色大雁,白云悠悠飞过。这样的剪接,不正是甚富戏剧性的浪漫联想吗?文学中许可使用浪漫的笔触、象征的手法,若然扣上“灌输封建式迷信”的帽子,这帽子似乎太大了。   刘绍铭在另一篇《解冻人》中,根据一篇曹禺的访问记,批评曹禺对西方文学的“无知”,以致在谈话中“笑话百出”。   举出的例子是他在保罗·安格尔(PaulEnZle聂华苓丈夫)面前,“冒充内行人,硬指杰克·伦敦的作品替美国人民说了话。”刘绍铭不同意这个说法;他根据《美国文学史》的说法,指出“杰克·伦敦是一位江湖星相家和女巫的私生子,好在其浪漫小说中宣扬当日的激进思想。其所写的作品16年来使他从籍籍无名,穷愁潦倒的生活中得到了名誉,财产以及浪游、爱情和求学等种种补偿。此外他也因此获得他贪得无厌的身心所需的许多‘身外物’。他也因此变得脾气古怪,情绪陷于绝望和苦恼。他的死可能是自杀的行为。”因此而认为杰克·伦敦的作品,不是“替美国人民说了话”。   《美国文学史》这段话,主要是对杰克·伦敦的人身攻击,是批评他的品格坏的一面。但根据这段说话,似乎不能得出他的作品不是“替美国人民说话”的结论。或者这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吧。   作品和作家品格虽有连带关系,但不能混为一谈。在资本主义那种复杂的社会里,作家有复杂的品格(好的坏的都有),那也并不稀奇。——拜伦的私德曾受上流社会抨击,脾气也很古怪,也很喜欢享受,但谁能否认他作品的价值,否认他可以算得是他那个时代的进步作家?   杰克·伦敦的《深渊中的人们》描写伦敦贫民的悲惨生流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铁蹄》揭露美国资产阶级民主真相;自传性长篇小说《马丁·伊登》描写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青年作家个人奋斗的悲剧。从他这些作品来看,说他“替美国人民说了话”,似乎也不能算是“笑话”吧?   另外刘绍铭还提到中国大陆作家对“性”的禁忌,讥讽曹禺回避这个问题等等。中国大陆作家,目前是还有许多禁区未能打破的,“性”是其中之一。不过中国和西方的社会环境不同,“性”虽然不必成为“禁忌”,但也无需像西方作家那样当作“热门题材”吧?至于曹禺的本意是否如此,那就非我所知了。 中国武侠小说略谈 [日期:2005-8-5] 来源:私家侦探 作者:梁羽生 [字体:大 中 小]   中国的武侠小说,有资格列入一般文学史的,我大致看过。外国的武侠小说,也看了一些。还有一些是未曾看过原书,而仅从文学史的间接评论,知道它的大概内容的。我不敢妄谈中外武侠小说的比较,但就我看过的而论,我觉得中外的武侠小说各有特点,我个人是更喜爱中国的武侠小说的。   中国的武侠小说最早是作为“传奇文学”的一支,起源于唐代中叶安史之乱之后、藩镇割据的时期,算起来也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   但关于“武侠”的记载,则还要早得多。远在汉代,司马迁《史记》中《刺客列传》里的荆轲、聂政,《游侠列传》里的朱家、郭解,就都是“武侠”一流人物。但这些“列传”属于“传记”体裁,并非小说写法,所以还不能称为“武侠小说”。不过,唐代的武侠小说,也颇有受到《刺客列传》与《游侠列传》的影响的,因此叙其渊源,顺带提及。   武侠小说在唐代藩镇割据时期兴起,这是有其历史原因与社会背景的。   唐代的“藩镇”可以比作民初的军阀,各占地盘,互相攻伐。因为天下扰乱,藩镇专横,所以,人们希望有一种能够替他们打抱不平的侠客出来。“武侠小说”的兴起,便是这种心理的反映。   另一方面,由于割据的军阀互派刺客,刺杀政敌,刺客的本领被渲染夸大,演成很多神奇的传说。这也是唐代小说的另一社会因素。   中唐之后,暗杀之风非常兴盛,在“正史”上也可窥见一斑。例如《通鉴》一一五记载说:“(李)林甫自以多结怨,常虞刺客,出则步骑百余人为左右翼,金吾静街,前驱在数百步外,公卿走避。居则重关复壁,以石甃地,墙中置板,如防大敌。一夕屡移床,虽家人莫知其处。”防备如此严密,想象中的刺客,当然是有神出鬼没的技能了。唐代武侠小说中空空儿、精精儿就是这一类被军阀所雇用的职业刺客。   由于这两方面的因素,唐代武侠小说中的“游侠”也就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老百姓幻想的侠客,为百姓打抱不平的;一种是军阀所蓄养的“游侠”,为军阀作保镳或职业刺客的。后一种其实只是统治者之间争权夺利的工具、看门的鹰犬,实在不能称为“游侠”。还有一种更复杂的是本来依附于军阀,而所做的事情,也有符合于当时百姓的愿望的,如《红线传》中的红线,以节度使婢女的身分,凭个人的能力,制止了两个藩镇的割据战争。   唐代著名的武侠小说有《红线传》、《虬髯客传》、《刘无双传》、《昆仑奴传》、《聂隐娘传》等等(空空儿、精精儿则是附在《聂隐娘传》中)。《虬髯客传》与《红线传》这两篇尤其写得出色。   《虬髯客传》写隋朝末年,杨素当权,书生李靖以布衣进谒,愿献治世奇策。杨素傲慢无礼,李靖直斥其非,侃侃而谈。杨素身边一个执红拂的婢女对他甚为注意,当晚李靖回到旅店,红拂便来私奔。二人途中遇虬髯客,意气相得。虬髯客本有争霸天下雄心,后来见了李世民,认为李才是“天下真主”,遂把所积的资产送给李靖,让他去辅佐李世民统一中国,自己则到海外称王。   红拂、李靖、虬髯客这三个人物都写得非常生动,性格鲜明。后世称他们为“风尘三侠”。但这“三侠”的“侠”的表现,却又各各不同。虬髯客豪迈绝伦,红拂是豪爽脱俗,李靖则在豪侠之中带了几分书生气。小说中旅舍遇虬髯客一段,寥寥数笔,就写出了他们性格的分别(引文及评论见《与武侠小说的不解缘》一篇)。   红拂作为一个女奴,而敢鄙视权倾朝野的杨素,认为杨素是“尸居余气,不足畏也”。而且毫无顾忌地走出相府(杨素官位司空,相当于宰相),选择自己的自由幸福。这反映了反封建束缚的要求,是《虬髯客传》进步的一面。   但《虬髯客传》在思想上也有极大的缺点,那就是认为“真命天子”是不可抗的正统观点。试看像虬髯客那样非凡的英雄,见了唐太宗尚且推枰敛手,甘拜下风,不敢逐鹿,自己到海外另辟事业。至于李靖那就更等而下之,只配让李世民打天下了。作者的立场,显然是在歌颂“天子圣明”,维护李唐王朝的。   《红线传》的主角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嵩的婢女,小说写另一个节度使田承嗣想吞并潞州,薛嵩忧惧,无法可想,红线便自告奋勇,替他去探虚实。一个更次,往返七百余里,将田承嗣床头的金盒取回为信。薛嵩遣使者送返金盒,田承嗣惊恐非常,赶忙和薛嵩修好,一场战祸,遂得避免。   小说的主角是个婢女,以奴隶作为小说的主角,在封建社会中确是大胆之作。但写红线是为了对薛嵩“感恩图报”,才去取金盒,弭战祸。尽管这符合于当时百姓厌恶军阀混战、要求和平的愿望,但把一个“女侠”变成了军阀的工具,这却未免大大减弱了作品的价值,也损害了作者所要着意描写的“女侠”的精神面貌。另外,小说中的佛道迷信思想,如说红线前生本为男子,因犯过错,而“陷为女子”,现在为百姓立了这场功德,就可以“复其本形”,重为男子等等,这也是小说中的糟粕。   唐代的武侠小说都是短篇,如《虬髯客传》、《红线传》都不到三千字。在这么短的篇幅中,写故事,写景物,写性格,每一方面都写得很精采,这确是极不容易的事。从这里也可见到它的艺术功夫了。   到了宋代,民间“说书”(讲故事)的风气盛行,民间艺人(宋代称为“说话人”)根据传说编造的故事称为“话本”。说话人所讲的故事,大都是英雄豪侠的故事。最著名的《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故事,就是宋代“说话人”的集体创作,早就在民间流传了的。元末明初施耐庵将这些故事经过艺术的加工和整理,成为现在通行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最受重视的文学遗产之一。它是一本写“官逼民反”的农民起义小说,把它作为“武侠小说”那是不适当的。但其中一个个的英雄豪侠故事,如“林冲雪夜歼仇”、“武松打虎”、“李逵与众好汉劫法场”、“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等等,都具有武侠小说的色彩。后世的武侠小说,受《水浒传》的影响最大。所以谈到中国的武侠小说,还是不能不提及《水浒传》。   《水浒传》的英雄已是比唐代武侠小说的“侠客”进了一步,他们并非只凭个人的力量,而是结成一股集体的力量反抗统治者的了。在艺术性方面,人物性格的刻画,也远远超过了前人。《水浒传》的一些主要人物,如宋江、卢俊义、林冲、鲁智深、李逵、阮小二等等,各有各的性格,而且都是与他们的出身相吻合的。注意人物出身与性格的关联,这是《水浒传》的一个艺术特点。   但《水浒传》也并非十全十美,毫无瑕疵,和其他文学遗产一样,它也是有精华,也有糟粕的。它一方面写了农民的起义,一方面又贯串着要接受“招安”的妥协思想(以宋江为代表);它反抗的统治者只是贪官污吏,却不是皇帝本人。同时它对其他的农民领袖,如方腊、田庆、王虎等诬为盗寇,而宋江等人虽是被迫上梁山,却还是要“替天行道”的。这一个“道”,一方面是替百姓“打抱不平”,一方面又是替“天子”维持正统。所以才有了后来宋江接受招安,替朝廷“征四寇”之举。因此尽管它写了农民起义,还不能说是站在农民立场的。   不过尽管如此,在封建社会中能出现这样一本小说,也是难能可贵的了。同时,它虽然以宋江为代表人物,贯串了要维持正统的妥协思想,却也描写了“下层”出身的李逵、朱贵等人蔑视皇帝的思想。如李逵几次提出要推倒大宋皇帝,被宋江压下,就是一例。因此,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我们还是应该承认《水浒传》是封建社会中的一部应受重视的作品。   (一九六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