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古传奇·武侠版->2007年6期 [风姿物语] 风姿物语·银杏传.............................罗 森 [江湖博客] 重装稻草人,重装侠客梦..........................董绍华 1个罗森、3个关于............................罗 森 [主题策划] 盛世武侠,百花齐放........................李逾求 唐明霜 [《沧海》修行贴] 信长的信念................................凤 歌 [武林寓言] 剑不离鞘................................空明流传 [侠道相逢] 不容能强,有欲猛进............................温瑞安 [江湖一家亲] 二月: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碧晚枕 [大家来找茬儿] 一个人,感动一座城市...........................青 眉 风姿物语·银杏传 罗 森 (本文字数:3268)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第一章 结盟大会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建国历经四百年、传国至第四代的大帝国,因瘟疫、水灾频繁袭击,国内灾民流离失所,哀鸿遍野,又遭遇境内蛮族兴兵作乱,局势动荡,可谓开国四百年来未有之衰。   出身于白鹿洞的周公瑾元帅,率领白鹿洞子弟成军平乱,历时数月,大破蛮族于景阳冈,在即将扫荡歼敌时,蛮族进行联合,在新任盟主的统帅下,对艾尔铁诺高举叛旗。   艾尔铁诺军连续败阵,周公瑾再次奉命出击,与蛮族联军对阵沙场,爆发了其军旅生涯中最惊险的一战,死伤难以计数,重创艾尔铁诺元气。   而在这场战争中,有些未见载于史册的传说,却仍在少数人的耳语间流传。为了忠实记载这些传说,我,将与星光同在,整理所有耳语传递的故事。   雷因斯?蒂伦王立史学图书馆宫廷诗人 天地有雪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一月艾尔铁诺中都      从年初开始,雄踞风之大陆西北的艾尔铁诺帝国就很不平安,蝗虫与水旱灾先后袭击艾尔铁诺的国土,从北到南,这块本就不算肥沃的土地,被蹂躏得体无完肤。   土石崩流、赤阳旱地,东部水深、西方火热的困境,让艾尔铁诺的粮食产地严重受创,千万亩良田化作淤泥与干涸地,而死在连场天灾中的尸首广盈于野,几乎每一处河流都看得到腐烂的浮尸。这些腐败的东西,造成了灾后的疫病蔓延,一发而不可收拾。粮食与饥荒方面的问题,在天气慢慢寒冷起来以后,成了更大的压力,就连以繁华著称的帝国中都,都开始面对物价快速上涨,甚至有钱也买不到东西的窘境。   不过,中都的居民多半都颇有来头,不是皇亲贵族,就是富商巨贾,昂贵的物价还不至于对他们造成困扰,真正令他们忧心忡忡的,除了南方那些高喊要杀入首都的鬼夷蛮子,就是目前频频发生的杀人鬼事件。   第一个被害人在九月上旬遇害,此后每隔两三天,就有中都市民横尸街头,死状极惨,四分五裂的残尸,像是被某种大型野兽啃食过。到底凶手是何方神圣,维持中都治安的军警却回答不出,也不能有效阻止凶手犯案或逮捕,一个月下来,中都百姓人心惶惶,每当夜晚降临,一股恐怖情绪就紧攫住人们的心。      暗夜无光,树林倍显阴森,如果有人在这时候经过,看到一个青年一声不吭地藏在树林里,肯定会吓一大跳,然而,假如人们认出了他的那张金属面具,惊吓程度绝对会增添百倍,因为他就是一个不该出现在这等平凡之地的大人物——月贤者陆游亲传弟子,周公瑾。   从九州大战后就影响着风之大陆政权更替的白鹿洞,自从月贤者陆游闭关清修,不问世俗尘事后,负责执掌白鹿洞大权的,除了宿老堂中那一群不知姓名的长老外,就是月贤者所收的两名亲传弟子,周公瑾和陶潜了。有幸被举世无双的剑圣收为门徒,他们两人简直是整个风之大陆子民欣羡的目标。除非是遇到惊世骇俗的大事,否则不会轻易出动。   事实上,他们最近一次下山,是在两年前。当时,鬼夷蛮族的游击兵奇袭中都,在分散讨乱的艾尔铁诺大军回援前,直逼近中都城外两百里,杀声震天,差点就要破城而入。解除这个致命危机的救星,就是身为月贤者得意弟子的周公瑾将军。他及时号召邻近区域的白鹿洞子弟,组成一支儒军,发动迅雷不及掩耳的闪电战,不但击破进逼中都的鬼夷人,更展现个人武勇,在景阳冈上一剑斩下了鬼夷族主的首级,声威大振。   战争结束后,周公瑾骑着白马入城,两旁的民众鼓舞振奋,争睹这位绝世人物的风采,但周公瑾不对民众的欢呼作任何回应,民众所能看到的,就只有一张金属面具。那次游行给中都百姓的印象太深了,尤其是那张独一无二的金属假面。   站立在树林中的公瑾,冰蓝目光从金属面具底下透出,望向正缓缓从树林外走来的同伴。   “超过十秒,你迟到了。”   “因为我懂得生活情趣,什么事情都可以享受过程,不然像你这么一板一眼无聊过活,做人还活着干什么?”   用发带绾起长发,一袭白袍覆盖住赤裸香躯,然后随意用条腰带一束,潇洒迈步走来的胭凝,在月光中显得无比艳丽,如果不是眉宇间那种仿佛无视世间一切的漠然与洒脱,让她的惊人美艳升华,她看来真是很像一名来自异界的妖艳魔女。   尤其是,当她十指上的鲜红血滴,随着她一路走来,点点滴滴洒落地上,看在旁人眼中,那种难言的邪恶之美,更是令人印象深刻。   “堂堂月贤者的亲传弟子,威名赫赫的周大将军,来见我这个见不得光的猎魔工作者,有何贵干啊?”   “亲传弟子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胭凝你不也是吗?不过猎杀一个吸血族也要花十天时间,这个速度太慢了。”   “我伤还没好,如果不是宿老堂的老家伙啰唆,我根本就不想出来。上次那头黑色蝠翼的魔族,是我生平仅见的绝世凶兽,差一点儿我就再也回不来了,现在应该要好好养伤的,根本不该出任务。”   “绝世凶兽吗?对方大概对你也有同感吧。”公瑾淡淡地说了一句,就直接说出此行的目的。“蛮族……鬼夷族是什么,你不会对我说不知道吧?”   “你三更半夜跑来打扰一个应该休息养伤的女人,就是为了问这个高智能的问题?”   胭凝一手叉腰,明显地心情不佳,公瑾所问的问题,是一个全艾尔铁诺人都很熟悉的常识。蛮族问题,在以前大石国统治这块土地时便存在,艾尔铁诺取代立国后,问题越演越烈,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听到蛮族骚扰地方,被军队血腥镇压的战争消息。   顾名思义,所谓的蛮族,就是未接受文化熏陶,被隔绝于文明圈之外的混血人。蛮族中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一支,被唤作“鬼夷”,他们或是头上生角,或是身上有着奇特的花纹,这族人并非单纯的精灵或兽人混血儿,而是由人类与魔族混血而生,所以鬼夷族出现奇人异士的几率很高,从某个方面来说,是一支虽然不稳定,但却兼具人魔之长的特异种族。   两千五百年前,魔族进犯人间界,进行几乎全面性的统治,因此诞生了不少人与魔的混血儿,当魔族撤回魔界,这些混血儿一个也没有被带走,全部留在人间界。雷因斯?蒂伦对这些混血儿采取驱逐、锁国的政策,所以他们除了极少数流亡武炼外,多数都仍选择留在风之大陆西北一带的精华土地上——那恰好也是白鹿洞势力最强大的地方。   “最新得到的消息,鬼夷族又要发动叛乱了。”   “天要下雨,蛮族要叛乱,这有什么好稀奇的?有你周大将军在,小小叛军能成什么气候?两年前鬼夷族叛乱,不就是被你平息的吗?”   “那次其实是有些失算,景阳冈一战后,鬼夷族化整为零,为祸更烈,或许我当时做错了也不一定。这次鬼夷族预备在武炼召开大会,组成同盟,攻向艾尔铁诺,一雪景阳冈之战的耻辱,根据我们所探到的风声,这次的联盟大会中将会出现真命天子。”   “真命天子?这个口号可动听得很啊。”胭凝摇了摇头,忽然觉醒到公瑾不会说些没意义的话,这句真命天子,想必包含着其他不寻常的意义,转念一想,答案就浮现出来,“能够证明真命天子的正统性,难道鬼夷族的三神器又出现了?”   公瑾道:“目前最新得到的消息,成千个盗贼团即将以鬼夷族人为中心,在武炼的鹏奋坡举行结盟大会。结盟大会中,失落已久的三神器将会出现,并且集结起来,在统一领导的指挥下,团结成一个足以与军队正面匹敌的武力,然后浩浩荡荡地杀向中都。”   “听起来很具有震撼性啊,但平息动乱是你的工作,我只负责猎杀闯入人间界的魔物,我看不出这项工作与我有什么相关。”   “这次的工作规模很大,我需要能够独当一面的高手协助,而且必须是外界所不熟悉的白鹿洞高手,因为……工作的内容不是平乱,而是掀起动乱。”      脱下了掩盖整张脸的面具,经过适当化妆,公瑾的身份不再是艾尔铁诺的将军,而是恶名昭彰的血影旅团团长,周瑜。   长年执行各种影子任务,公瑾在各地都有许多不同的掩饰身份,血影旅团是他组织起来的一个马贼集团,专门击溃艾尔铁诺的军队,“合法”地做一些烧杀掳掠的行为。要杀掉某个人,可以靠暗杀,但要杀掉某一群人,或是广及整个城镇的灭口,这样的集团就会派上用场。上次鬼夷族惨败于景阳冈时,在千钧一发之际出现,帮助鬼夷族突围,免于被消灭命运的就是血影旅团,所以他们现在很受鬼夷族的礼遇,远比其他的人类集团吃香。当然,所有旅团成员都不知道公瑾的身份。事实上,公瑾对于血影旅团没有感觉,一如他对世上的其他事物那样,没有半分感觉。   周公瑾负手站在鹏奋坡旁的一个较高的山坡处,身后稍远是血影团的手下。他站在人群前方,白衣飘飘,似乎不是属于这个尘世中的人,遗世独立。他俯视着鹏奋坡上忙忙碌碌布置着大会会场的人们,心思却飘飞到了他这次从白鹿洞出来时的情景。   对于这一次鬼夷族的谋反集会,白鹿洞非常重视,宿老堂的三大长老难得地一起现身,在他行前向他机密授命。   神秘的黑色帷幕后面,其实只是一间简单到近乎于简陋的屋子。但是却是掌握着武林上几支最大力量的权力中心之一。   他还记得还在十几岁的时候,师父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宿老堂是目前白鹿洞的中心,由过去、现在、未来三位长老共同执掌,在一般的情形下,掌门人必须要尊重三名长老,甚至服从,如果你以后当上了掌门人,也是如此。”   “三位长老的武功比师父更强吗?”   “公瑾,师父并非无敌,若是在一切平等的情形下交手,当今世上还是有几个人可能击败师父,只不过三位长老并非其中之一而已。”   “三位长老的武功没有师父强,为什么师父也要听他们的话呢?”   “师父并不用事事都听三位长老的意见,但在多数时候,师父却不能不给他们三位适当的‘尊重’。将来你会知道,武功高并不代表你能为所欲为,即使你武功天下第一,仍会有一些东西束缚住你,尤其是白鹿洞这样的地方,体制重要过一切。”   这是公瑾刚刚入白鹿洞门墙,被陆游收为弟子时候的对话,一直到现在,公瑾仍然深刻记得那时自己所感受到的刺骨冰寒,还有师父语气中的那股嘲讽与无奈。   三长老中,过去长老性情急躁,责下甚苛,但却也直来直去,不喜记仇。现在长老阴沉内敛,不怒而威,常常让门人在偷懒时开玩笑地提起他的名字,就会自已吓得自己出一身冷汗。至于未来长老,可说是三大长老中性情最温和的一个了,甚至有时会露出慈祥的笑容,有时会担当为其他两大长老居间缓冲的角色。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周公瑾在看到未来长老的温和面容和深沉眼眸时,却常常会在心中有种厌恶般的战栗。是那种说不出理由的讨厌吧,他想。   三位长老授命周公瑾的任务是观察这次大会选出什么样的人来,这也是改朝换代大计的关键一步。不让人间界受到魔族侵略,是白鹿洞存在的意义。人间界的王者之位,也不可以落在混血的异种手里,取得帝皇名号的,必须是被白鹿洞认可的人类,所以,鬼夷族将在覆亡艾尔铁诺政权后,被彻底消灭,而取代他们成立正统王朝的人选,目前并没有决定。   公瑾对自己工作所下的定义,只是暗中操控这次战争,所以并没有必要夺取盟主之位,也不需要全力以赴。但是如果这些人当真如此不济,那么抢个盟主宝座来坐坐,强势主导一切进行,也可以早点把这枯燥工作结束。      鹏奋坡上,放眼看去,整个被森林所拥抱的山谷,旗海飘扬,人强马壮,诚然声势不凡,但公瑾却感到一阵寂寥,暗想在这群号称十万的虎狼之辈中,当真存在能让自己眼前一亮的人物吗?亦或只是十万堆垃圾群,当他们覆亡艾尔铁诺后,本身也将被一扫而空?   “真是……无趣啊。”公瑾发现自己最近常常这样感叹,但是这一次,自己的话似乎说得太早。北边的阵营忽然骚动起来,好像有某个大人物来到现场,引起了人们的喧哗。   在十二铁卫的中心,那个看来相当年轻,身材高大壮硕的伟岸汉子,最近这些年中公瑾已读过他的资料无数次,因此对他知之甚详。忽必烈?麦第奇!麦第奇世家的第一继承人,资料中的他喜好新奇事物,屡次在麦第奇家推行各种新措施,为古老部族带来生命力。   隔着远远距离遥望,公瑾更肯定他是个比资料中更麻烦的棘手人物,背后的长刃巨刀虽未出鞘,但杀气与霸气已如海潮般连涌而来,单单只是站在那里,谈笑风生间的气势,已经把周围的一众庸才压得暗淡无光,成为人群中最亮眼的所在。   这个汉子……很不得了,只要给他时间,让伏龙能得天时,公瑾有预感,在未来的百年内,他将会在风之大陆上掀起连串风云激变!不过,那是未来的事,目前公瑾很肯定,除非自己手下留情,否则这个智略与武功都尚未成熟的伏龙,会在自己手上败得极为凄惨。   “蒋忠,忽必烈身旁的那个人是谁?”公瑾问身旁的副官——被他在一处农村中找到,屡次提拔的人才,在武功与智略方面,资质不算特别突出,但做人诚实可靠,能够把交付的任务妥善完成,是个可靠的助手。   “不知道,没听说麦第奇家有什么杰出的女性人才,而且,头上有角,是鬼夷人。”   确实是个很奇怪的少女,个头小小,抢眼的红色短上衣、翠绿色的短裙,站在忽必烈的魁梧身躯旁,显得格外娇小。虽然是鬼夷人,却没有阴森的感觉,笑得像春花一样灿烂,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儿。公瑾不由被她吸引住了目光。   “团长大人,她往我们这边看过来了……咦,她在对我们笑,在对我们笑呢!”   “镇定下来,你这是什么样子。”   “好可爱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忽必烈的什么人?他还没成亲,也没听说有鬼夷人的姊妹,该不会是他的爱妾吧?”   “……不要胡说。”很难得地,公瑾对蒋忠的话感到些许不悦,不过那只是短短一瞬间的感觉,接着,众人就开始进行比武。   为了隐藏身份,公瑾并没有使用最拿手的剑,而是取了一把马贼最爱用的斩马厚刀,尽管兵器并不称手,又不能使用白鹿洞刀术,但公瑾依然挥洒自如,使着他所修炼过的武炼刀法。   挥、劈、削、斩,刀光在公瑾手中如流水变幻,忽如雪花盖顶,忽如水银泻地,欲强则强,欲弱则弱,水云流畅,就这么轻易过关斩将,一路上碎尽敌人兵器,却不伤人命地把敌人扫下台去。底下的血影团员和群众欢声雷动,喝彩声如潮,公瑾心中却没有任何波动,只是趁着比斗的闲余时间,观察忽必烈的武功。   同样使着武炼风格的刀术,忽必烈的一斩一击充满霸气,把麦第奇家的紫电神功推升到另一个境界,每一记刀斩都像是融入天地风云之变,似轰雷、似邪火狂飙、似长风万里,四象相济,从至刚至阳中,生出刚柔并济的巧妙变化。若给他时间,忽必烈会是个很可怕的敌人,但此刻他的武功只具雏形,不够细致,还存在太多破绽,如果认真动手,自己可以在十招内取下他的人头。   如果忽必烈有心夺取盟主位,反抗艾尔铁诺,那么这人算是一名值得扶持的对象,只要他声明效忠白鹿洞,而白鹿洞的长老们同意让一个兽人为皇,那么,他可以早一百年完成他的梦想霸业。   唔,那个是……公瑾留意到,除了忽必烈之外,与他同来的那名鬼夷少女也下场参战,在擂台上施展轻巧的身手,像是一只灵活的小鸟般,把一个又一个笨重对手撂下台去,虽然没办法像自己这般全不见血,但她确实也是贯彻“最少杀伤、最大胜利”的人。   参与战斗的人数,出乎意料地多,看来不自量力的人实在不少,证据就是,连场战斗的结束,出乎意料地快,大概两个时辰过后,过千人的比斗就决出前八强。   那位未来的武炼霸主无疑抽了一手烂牌,当他轻易打倒层层对手,终于来到前八强的位置时,却在擂台上碰到了自己人,那名如同兔儿般活泼灵动的少女。   如果要争取盟主大位,他应该很快就打倒这名鬼夷少女,进入决赛。又或者她本就是麦第奇家派来清垃圾的帮手,既然与忽必烈对上,很快就会宣布弃权,退出赛事。然而,当忽必烈站上擂台之后,并没有抢攻,甚至连背后的豪迈钢刀都没有拔出,只是两手交叠,像是一座沉默的大山般,静静看着眼前的鬼夷少女。   和忽必烈的高大身材相比,那名鬼夷少女的娇小柔弱,仿佛对方一伸足就可以把她踩死,尤其是凝望着忽必烈雄伟如巨山的霸者气势,这种对比的感觉就更加强烈。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当这句话从忽必烈口中说出,正全神关注这场战斗的所有观众,爆出哄然大笑。可是,公瑾却觉得事有蹊跷。公瑾凝视住忽必烈,和他一样在等待着少女的回答。   “嗯,谢谢,可是……已经决定了。”   “是吗?那真是太遗憾了……”   鬼夷少女浮现蕴含歉意的笑容,向忽必烈盈盈一礼,而忽必烈却没有回应,只是在众人都期待他拔出那柄霸刀的那一刻,猛地转身,朗声向全场说话。   “各路英雄豪杰,忽必烈?麦第奇今日来此,只为技痒难耐,一心与天下英雄论武比试,结交朋友,对于盟主大位,并没有半分兴趣,如今兴致已尽,无意耽误各位的大事,决定就此弃权,退出选拔,祝各位霸业有成,扬眉吐气。”   忽必烈这段话纯以内力送出,一字一句,响亮如雷,却又清晰入耳,当回音碰到山谷荡回,满山皆鸣,当真是有如龙吟虎啸,气吞天下,在场众人无不相顾失色。   当他抱拳说完这一段,表示将弃权退出后,却忽然指向身后的少女,口气严厉地说道:“这名女子不是我麦第奇家的人,与忽必烈也没有交情,从今日起,她要做的事情与麦第奇家没有半点儿关系,也决不会从麦第奇家得到任何援助,请在此的各路英雄为我作个见证,请!”   厉声说完这段警告,忽必烈抬手抱拳,飘然下场,与他那十二名铁卫一同离去,刚毅决绝,竟连多留半刻钟看完赛事结果都不愿意。   突来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呆住,傻傻地看着忽必烈下台离去,还是忽必烈身影消失前,刻意以内力将背后霸刀弄出一声如雷炸响,这才让负责主持的人们清醒过来,宣布由于忽必烈弃权,那名少女不战而胜。      第二章 三大神器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二月艾尔铁诺中都   经过一轮淘汰赛之后,只剩下四个人争取最后胜利,但是其中的两名根本就是杂碎,如此浅薄的实力,怎能给自己惊喜?怎配让自己有所期待?所以,公瑾的眼光只看着一个人,那个因为忽必烈弃权,不战而胜的鬼夷少女。她的实力并不足以威胁自己,但自己对她一无所知,可以让她登上盟主位来领导群雄吗?   “各位,再经过两场决赛后,这四人中的一个将会成为联盟共主,统领集合在此的十万英雄,他们分别是豹族的修洛特、象族的伊坦皇松、血影旅团的周瑜,还有鬼夷族的……”   “且慢!”当主持人说着参赛者的名字,一声长啸突然震天盖地般冲击而来,在打断了主持人的说话后,啸声骤转清亮,不住往上拔高,有若九天龙吟,清亮高亢,震得所有人耳畔嗡嗡作响,眼冒金星,宣告着其主人的即将到来。他先声夺人,未现身便已压得在场群雄为之低首。   “哈哈哈哈!鹏奋振翅,长翔九天,各位英雄真是好兴致,在这种荒山野地开起大会来,这么热闹的场面,怎么能少了我陶某人一份?”   一名身穿飘逸白袍、留着两撇长须的文士,闪电般出现在擂台前,他拱手抱拳,朗声说话。虽然他自称姓陶,在场十万人中却没有几个认得他是谁。只是,有这样的强横武功,又自称姓陶,即使众人不认得他,也不免想到一个长年隐居在白鹿洞的高手。   “在下陶潜,草字渊明,两天之前还是白鹿洞的不得意门徒,因为看不惯周公瑾那铁面奸贼为虎作伥,白鹿洞逆天行事,所以出手将他暗杀,作为投奔联盟的礼物,但以我的才能,大材岂能小用,既然来了这里,少不得抢个盟主当当,各位请了。”   白鹿洞陶潜的鼎鼎大名,足以震慑在场的各路人马,光是从周公瑾的厉害,就足以想象他师弟的本事,而日前传出的消息,周公瑾遇刺重伤,不能参加军队,这件事曾让所有鬼夷人额手称庆,想不到会是这名同门下的手。   只是,即使这些话都说得没错,但这个人真的可以相信吗?他会不会是白鹿洞派来的奸细?全场的声音安静下来,气氛异常诡异。   “呵,我是来得正好,恰好赶得上最精华的部分。”胭凝仰首一笑,疏狂姿态中更有着洒脱,翩翩神采,飞扬得像是破空而去的九天神龙,所以当她身影突然一花,整个人瞬间消失时,全场一片愕然。   白驹过隙,白鹿洞三十六绝技当中的绝顶身法,胭凝瞬间就上了擂台,在那名象族兽人反应过来之前,一掌拍上他的脑门——三十六绝技之一,五岳神雷。   刚猛无匹的掌心雷,犹如五座大山合而为一,瞬间压顶,那名皮粗肉厚的象人鼻喷鲜血,整个健壮身躯顷刻间像烂泥般倒了下去,浑身仿佛再也没有半根完整骨头。   见到友人倒下,隔壁台上的豹族兽人惊怒交集,就要以其最得意的高速抢过去复仇,却被胭凝先发制人,扬手便是一记劈空掌“四大不空”,将那名急速飞掠过来的豹人,以更快更急的速度击飞出去,死活姑且不论,却肯定是不能作战了。   “听说武炼的规矩,强者为尊,我以一敌二,轻松获胜,现在就由我递补这两名选手的位置,大家应该没异议吧?我们是要干拿命去搏的造反大事,实力不足怎么成,我现在分别与这两名选手比试,且看看谁是最后赢家,好了,你们一男一女,谁先上阵?”   胭凝站在擂台上,白袍飘扬,谈笑指点对手的昂扬姿态,让全场豪杰心中称赞。看到胭凝神态自若的表情,隔壁擂台上的公瑾觉得很安心,从很久以前开始,自己与这个女人就是最合拍的搭档,两人联手进行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对于个性孤僻的公瑾而言,胭凝几乎是唯一与他有着友谊关系的搭档,而回忆起两人的因缘结识,则要把时间回溯到四百年前。   那时候,胭凝刚刚进入白鹿洞,出身于市井阶层的她,在整个修业过程中,表现得从不出色。礼、乐、书、术、诗、文都没有特殊的表现,考较武技也只是中上的成绩,除了她所喜好的山水画和诗上面,偶有令人惊艳的作品,因此在一众同窗中小有名气外,在她进入白鹿洞的最初十年里,她就只是一个有些特立独行的平凡书生。   但是一把锐利的剑,终究会展露它应有的锋芒。在一次冤狱事件中,她为了救出受到冤屈的同学,潜入白鹿洞戒律部救人;负责断后的她,在那一战中连败二十三名白鹿洞高手,最后被恰好回来的公瑾给击败,收押监禁。   收押之后,就是彻底的调查。陶贱,字胭凝,这个在入学资料上写着父不详的女子,流着不纯洁的血,是鬼夷族的战士轮暴人类女性所生,她那名后来沦落风尘,死于嫖客争风事件的母亲,把这名看来与人类毫无分别的婴儿命名为贱。   流着魔族之血的女人,又在下贱的娼馆中成长,白鹿洞有这种门生简直是天大耻辱。宿老堂一面惩处失职人员,一面预备暗中将她处死,对外宣告病死狱中。但在这时候,一道命令救了胭凝的命——这个由月贤者陆游亲自下达的命令,让宿老堂停止了原本的处断,把她释放出来。获得自由的烟凝,更被陆游收为门徒,正式传授武功,改名为陶潜,不给她任何限制。没有人知道,是公瑾亲自入永恒冰窟,向恩师极力荐举。陆游虽然同意了公瑾的荐举,破例收了首个女徒,但却对公瑾说了一句话:“公瑾,那名女子……是一匹狼,在她的心里,栖息着野兽。”   不敢正面有所顶撞的宿老堂,在背后耍着小动作,所以胭凝成为白鹿洞最隐密、最危险的“狩魔使”,专门天涯海角去猎杀流窜到人间界的魔族。任职狩魔使多年,不断地与强大魔物战斗,更尽得白鹿洞三十六绝技的真传,现在的胭凝非常的强,强到令公瑾都没有十成胜算的程度,所以由胭凝来争取盟主位,公瑾觉得是十拿九稳的。   “怎么样?你们两个,谁要先上?”   面对这样的挑衅,公瑾心中发笑,往前跨上了一步,正预备要开口说话,却被隔壁擂台的鬼夷少女给抢先:“第一仗,请由我先来。”   身手利落,在全场为之哗然的同时,她已经像一尾小云雀,轻飘飘飞身降落在胭凝的擂台上,向他抱拳讨教。  “且慢,为什么你抢着出战?难道你看不出这个男人很危险吗?”公瑾惊于少女的勇气。   “陶潜先生大名鼎鼎,一现身就连伤我们两名同胞,气势无双,武功更是强得怕人,如果我让你们两位先斗一场,等着渔翁得利,这样子胜算是比较高……”说到这里,都还算是正常人的思考范围,“可是,这样子的胜利,里头大有侥幸成分,以后同盟中的各路英雄一定不能服气;大家都是刀头舔血的豪杰人物,如果心存不服,这个团体就不会稳固,盟主的位置也坐不稳。”   真是深得我心——公瑾不由微笑,她说的一番话,让自己对她非常欣赏,回想起来,除了胭凝之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有勇有谋的女性了。   而在她说完话之后,本来因为众人议论纷纷而显得嘈杂的山谷,一下子整个安静了下来。   “既然如此,我就珍惜这个以逸代劳的机会了,希望等一下能够再见到小姐你,不过在你们两位开战之前,我想知道一下小姐的芳名。”   “乔,麦第奇家的长辈都叫我小乔。嘻,如果等一下我命丧陶大侠掌底,墓碑上只要简单刻这两个字就好了。”在她微笑着说完这句话,转过身去的同时,公瑾感觉到某种东西,某种极为沉静,却非常深刻的觉悟,她确实知道本身要面对的是什么,并且已经有承受后果的准备,不是一个搞不清楚状况的小鬼。   “小姑娘很有胆色,陶某人很佩服你啊。”始终站在擂台上不发一语的胭凝,终于开口说话,语气温和有礼,但蕴含笑意的眼中,却冒着危险的火花。   胭凝伸手指向面前的鬼夷少女,大笑道:“好,小乔姑娘,我们就来打个赌吧,只要你胜得了陶某人,我就奉你为盟主,替你卖命;但如果你输了……”   “那么无论陶大侠有什么吩咐,小乔就拼着这条性命答应了。”少女拱手抱拳,无畏无惧的爽朗姿态,让全场豪杰齐声叫好,有人甚至鼓起掌来,她又再一次赢得了这么多人的喜爱与支持,然而这场战斗就如同公瑾预料中的一样,胜负从一开始就极为明显,面对胭凝的雄浑掌力,小乔纯粹以灵活身法闪躲,她的轻功别具一格,在窄小的擂台上弹跃如飞,穿梭似电,红光绿影,刹那间仿佛分身千百,看得人眼花缭乱,捉摸不定。   利用高速身法的优势,小乔尝试逼近胭凝,作出闪电攻击,但双方内力的明显差距,就在这时候显现出来,胭凝的护身力量稳若磐石,小乔的铁扇才一打中敌人,马上就被反弹开去,还险些被胭凝反击一掌。内力差距太过明显时,弱势的一方就算能找到攻击机会,也根本没法发出致命攻击,小乔的灵活身法只能拖延一时,却不能扰乱他的攻势。   “好身法,但要稳坐盟主大位,可不是一味逃避就能坐上去的。”胭凝高声呼喝,雄浑掌力接连而出,很巧妙地逐渐封锁了小乔的退路,慢慢限制她的腾挪空间,把她逼到了一个角落,除非她愿意弃权离开擂台,否则当胭凝的下一掌击下,她就只有硬拼,然后面对重创落败的必然结局。   三十六绝技之一的五岳神雷,适才重创那名象族高手的杀着,再度出现在胭凝掌上,如狂风、如暴雷,向小乔轰击过去。这一掌,绝对没有手下留情。掌力尚未击实,小乔的衣衫已经受到波及,破碎、焚化,公瑾仿佛就能看到那筋折骨断的惨烈情形,心里突然有一股奇特的冲动,想要出手去改变这结局。   但就在公瑾迟疑未决的那一瞬间,胭凝似乎察觉到什么,掌劲加快吐出,一掌正中小乔的后心,在震天轰响中,所碰触到的衣衫化作灰烬。公瑾的面色为之一变,这一掌虽然命中,小乔却似乎没有受到伤害,没有吐血,甚至连稍微后仰一下都没有,这种稳若巨山的沉定,只有在内力远胜过攻击方的情形下才会发生,但小乔却不可能有这种内力。   答案在下一刻揭晓。破碎的衣衫底下,并没有露出焦黑的肌肤,反而是一道绚烂的红光,冉冉释放出来;红光中更似乎蕴含强横力量,把胭凝势若五岳齐压的雷霆一掌,硬生生隔挡在离体一寸之外。   “这……这是……”胭凝面上的笑容消失,露出了错愕的表情。红光的正体缓缓凝聚成形,像是凤凰的火焰炽羽、像是初死者的鲜红热血,红光在娇小的女体上组成一套甲胄,妥善而贴身地覆盖在躯体上。   甲胄形成后,金属表面上所缭绕的火焰红光,瞬间百倍增强,散发出来的光与焰,仿佛一头振翅而飞的血翼凤凰,和强大热力一起往四周射去,而与之相比,胭凝的掌力却急速衰弱下去,威力万钧的五岳神雷,在转瞬间被甲胄上的血光给吸化,点滴无存。   不只是胭凝感到惊讶,全场十万豪杰哄然大哗,同声喊出四个字,尤其是附近的鬼夷族人,更是像见到神迹般嚷了起来:“博爱圣铠!”“是三神器之一的博爱圣铠!”“三神器的持有人出现了!我族的真命天子出现了!天佑鬼夷啊!”   全场哗然,就连公瑾都感受到同样的震动,而令全场为之惊讶的奇迹,还不只一件。当胭凝一掌无功,又因为掌劲全被吸纳,不得不撤掌回气,飞身后退时,一样黑沉沉的重物,如流星、如天外陨石般向他飞砸而来,来势又快又准,恰好就拦截在他的退路上,而全场豪杰也不负众望地喊出了另一个名词:“平等神锤!”“出现了两大神器啊!”“有史以来第一次,两大神器被同一个人给持有!”   诚如人们的叫喊,这件事情的意义极其重大。胭凝已无退路,如果还想用轻功闪避,她会被这记链子锤砸个正着,所以他只能作出唯一的选择,就是举掌硬拼。   “砰!”闷雷似的巨响,造成巨大的冲击波往周围袭去,擂台周围插着的火把全部熄灭;周围靠擂台最近的一排群众,许多人头晕目眩,翻身栽倒;就连公瑾都不得不暗运内力相抗。而在那声闷雷轰响声中,另外有一声小小的清脆爆响,那是某个人的骨折声。   “嘿!”硬挨了一记飞锤重砸,胭凝竟不后退,反而瞬间强提真气,像是羽箭般朝着敌人飞射过去,声势惊人,摆明是想趁着链子锤未能回防的空档,攻敌措手不及,这次她提防着敌人的甲胄护身,一出手就直插铠甲的缝隙,如刀如叉的右手,只要真的击中,确实可以一击便将敌人的眼珠挖出来。但她的左手却是不正常地软软下垂着,刚才那一记硬拼,已经让她的左腕骨折,再也使不出五岳神雷了。   全场都为着他这一记猛攻而惊呼,但成为攻击目标的小乔,却不慌不忙,手腕一抖,金属长链在手腕上连缠了几圈,把攻出去的重锤给反拉回来。重力与速度一加乘,平等神锤较之前更狠更恶地回砸敌人后心,当胭凝的手指插中她的双目,平等神锤也会命中胭凝后心,把她整条脊椎连同五脏六腑都打得稀烂,绝对是当场毙命。   眼看就是两败俱伤的局面,公瑾却相信胭凝不会硬拼,因为她背后的平等神锤还在加速,照推算来看,大有可能指头还没插着敌人,背心已经被神锤给打烂,不值得冒险,更何况她如果选择退避,反而会得到一个更好的机会。   在全场的惊呼声中,胭凝的冲势陡然转向,凭着“白驹过隙”的灵动身法,她蓦地垂直往上拔起,避开了那玉石俱焚的一击,而在她险险拔高躲过后,重砸回来的平等神锤,却笔直朝持有它的主人逆击而去。   “小心啊!”附近的鬼夷族人都喊着同样一句,就连不远处不动声色的公瑾,都悄悄握紧了拳头,因为胭凝所做的事,是他一定会采用的战术,而他自信这个战术绝对不会有失,可是如果这少女能再创造奇迹,那自己……   “哈哈哈,最强的神锤、最强的甲胄,矛盾相争,到底哪个会……”胭凝的笑声在半途止住,一如那个被截停下来的链子锤。就在链子锤将要重重击中的那一刻,本来缠在小乔手腕上的金属长链飞散开来,像是纺纱的梭子般左右穿飞,迅速交错成一张简单的金属网,恰好拦截住砸来的飞锤。   以柔化刚,小乔的双手闪电舞动,仿佛是女孩子在玩花绳游戏般,将金属网调整出一股柔力;力重万钧的平等神锤,在与金属网激烈摩擦,爆射出一连串的火花后,妥妥当当地被截停下来,跟着她双手一拉一张,也没仔细看到是如何变化的,整条长长的链子变成了一只粗重铁杆,连结着末端的重锤。   小乔将锤子往地下一敲,借着弹力,把沉重的平等神锤扛在肩头,顺势舞了几圈,左砸右撞,虎虎生风,最后才扛起神锤,仰首望着降落在擂台角落柱子上的胭凝:“承让了,陶先生。”   胭凝一语不发,看看自己垂下的左手,再看看眼前披甲扛锤、没有一丝空隙可趁的少女,忽然仰头大笑:“哈哈哈,真有意思,我陶某人认输啦,以后就跟着小姐你来搞革命吧。”   对于这个初次见到的少女,公瑾有着莫名的好感,对她以后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不由开始期待。他选择了放弃。   “实在是太厉害了,看到一场这么精彩的比赛,我周瑜心服口服,请让我与血影旅团一起跟随您,去干我们的大事吧。”   荣耀、歌颂、无数的期望与欢呼……鬼夷人的辉煌传说于焉展开。   鹏奋坡群豪大会的结果,在几天之内传遍整个大陆,雷因斯、自由都市联盟都感到这一次蛮族叛军的来势汹汹。连雷因斯?蒂伦、自由都市同盟都受到如此冲击,首当其冲的艾尔铁诺会是怎样状况,也就不难想象。近十数年来,艾尔铁诺的国政状况有目共睹,不满与激愤早已在民间深藏酝酿,零星叛乱每日都在发生,虽然在正规军的绝对优势下,那些不成气候的反叛势力都被一一铲除,首脑人物被酷刑处死,但杀鸡儆猴的效果却极其有限。一支军队长期作战,到了后来,要倚靠的不是军事力,而是经济力,在长年的国政动荡下,艾尔铁诺的军队也渐渐感到压力,对层出不穷的叛乱觉得吃不消,之所以还能够轻易扫荡每一处叛乱,其实就是凭着双方悬殊的武器与人数。假使这些零散的火头连结在一起,燎原野火般地烧起来,又有优秀的军事人才来指挥……他们立刻就下决定,要集结军队,把这个才刚刚燃起的火头给扑灭。   这是个正确的决定,但在执行上却晚了一步,相较于他们的正常速度,敌人的思考与反应,如烈火、如疾电,在他们点兵下令的当天,就已经接到敌军冲破边关防线,侵入艾尔铁诺领地的报告。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噩耗频传。   那支联合军队在突破国境之后,神出鬼没地袭击集结中的艾尔铁诺部队,猝不及防的突击、巧妙的进退布局,整个短暂战争在半个时辰内完结,当其他艾尔铁诺军察觉状况不对而赶到时,敌人早就去远了。   十万军队的游击战!这种事情说说还可以,当真要实现起来,艾尔铁诺军部的将军、参谋们简直不敢想象,那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真正要做到这种事,有一个最大的难题——补给!到底是哪个势力在背后援助,这点连公瑾也查不出来。   “组织不用太过严密,大家来自天南地北,习惯、语言、思想都不尽相同,短时间内硬要凑在一起行动,很快就会出问题,所以组织要维持弹性,相互支援的重要性大过共同行动。”当小乔把联盟中几个主要势力的领袖召集起来,开始讲述自己对于今后行动的想法时,这些见惯刀光剑影的大人物,都不信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女能说出什么东西,但小乔有条有理,直指问题核心,并向各个势力请托,希望各方面配合。   新任盟主并不是哪一方势力的首领,无帮无派的背景,理应吃亏,可是,小乔却似乎洞悉人心,反过来利用这一点,让自己成为联盟内各个势力的平衡点。只是那天晚上的一席谈话,小乔就把这个乌合之众的大联盟作了初步统合。   这个女孩很不简单,单看外表一定会给她骗了。她不是天才,但这种谨慎的态度,会让她变成最麻烦的敌人。如果是普通人,那肯定是夺得盟主之位后,先行欢宴两天,既提高士气,又能享受盟主的权势与派头,但小乔却在当选盟主的那天晚上,就把整个集团迅速组织化,让所有人休息半日后,马上亲自率军越过国境,把艾尔铁诺军打了个措手不及。   远远超过期待中的表现,公瑾第一次对一个女子有了一丝敬佩与好奇。小乔的调查报告很快就被送到公瑾手中。她的母亲是一名人类女子,父亲不详,但从血缘来看,父亲应该是鬼夷族。多年前,小乔的母亲在武炼病死,她则被麦第奇家收留,收留的理由不明,但在那之后,小乔一直是以“忽必烈的贵客”身份,生活在麦第奇家。   没有什么出色表现这一点上,与进入白鹿洞的胭凝有些类似。公瑾也只能得出“麦第奇家果然深藏不露”这个结论。结果还是得要慢慢观察,一切从零开始……   在大会结束之后,就是一个月时间的快速游击战,在开战之前,小乔对全军说出了她的战略构思:“十万人的部队,不可能一鼓作气颠覆艾尔铁诺这个大帝国,稳扎稳打是我们的基本策略。这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快速袭击各地,打响名声,在南部地区开始下第一场雪之前,我们就要藏起来过冬,等到春天来临,我们复出,那时候会有更多人加入我们。   这个策略显现了这名女子不急于求胜的耐心与远见,但实际执行起来,技术问题马上就挡在眼前。   “来加入我们的弟兄中,有两成是马贼出身,以这两万骑兵为机动部队,实力稍有不足,不过目前我们可以请联盟中的兽人弟兄配合,我知道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在一定的距离之内,跑得比大部分的坐骑更快。”马匹与骑兵方面的问题,就这样被摆平。   “那些兽人、强盗,还有蛮子,他们就像是洪水……像是土石流一样冲过来,好像在撕纸似的,把我们的队伍冲得乱七八糟。”一名劫后余生的军官,在呈报给军部的报告上这么写着。   缔造出这些辉煌战绩的另一大理由,是这支盟军有一名极为剽悍的先锋猛将!每一场战役,胭凝都是第一个冲进敌阵,然后在全身染上了一层凄厉鲜红之后,才最后一个冲出来。与她并肩作战的叛军士兵对她无比敬畏,称她为“绯红将军”,但也有一些兽人直接称她为“大狼”,因为她冲锋时杀气腾腾、如癫如狂的狠样,很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嗜血魔狼,这点在不曾见过她女装打扮的士兵眼中,看得特别清楚。   师父果真没有看错,胭凝的心里有一股疯狂、一股怨愤,会让她在战斗时候变成一头魔狼——公瑾感叹着这一点,一方面惊讶于友人的强悍,但另外一方面,他也对胭凝在战斗中的失控有些担心。      第三章 密林休养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二月艾尔铁诺中都   “艾尔铁诺的那班酒囊饭袋,真是不堪一击,本来还以为他们还有点儿斤两,结果没有一个能挨上我一招,程度太差了。”   “你把他们当成魔族一样狂打,他们当然会吃不消,但也不能太过大意,现在的胜利,是因为对手并非艾尔铁诺军的精锐,充其量只是素质不良的地方军,如果被胜利冲昏了头,等到艾尔铁诺的主力军出现,伤亡将会难以估计。”   “哦,也对……可是,小乔那边应该看到这一点了,明天最后一场袭击战结束,我们就要撤退去过冬,等到我们再次出来,训练与强化也已经完成,可以正面和艾尔铁诺军一争长短,不管怎么看,我们都是稳扎稳打,没有你所担心的浮夸不稳迹象。”   “嗯,很遗憾,确实是你说的那样,这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情形。”   公瑾觉得很伤脑筋的一件事情是,叛军虽然在战争中节节胜利,但却不如预期中的那样多造杀戮,血流成河,让半个风之大陆陷入黑暗,人们生活在恐惧与哭泣当中。   “鬼夷人和盗贼是不可以建立王朝的,现在这样子的发展太危险了,不能让那个女人继续这样干下去,我已经想好怎么做了,胭凝,实行的工作就要拜托你了。仇恨如火,即使一时不盛,也很容易再被点燃,只是需要一个可以与盟主权威分庭抗礼的人物,所以要由你来出面。”   “……你还真是会给朋友找好工作啊,这么让人不愉快的任务,比较起来,单纯去杀杀魔族还简单得多。”胭凝的牢骚意有所指,对于公瑾的计划,她确实有些话想说。   “公瑾,一个想要用仁道来消弭两族仇恨,把世界变得更好的女孩,白鹿洞能够再找到一个比她更优秀的领导人吗?为了尊重宿老堂的意思,你把她弄下来之后,会得到些什么吗?”   话说得很轻,但公瑾的反应却很大,他霍然站起身来,那一瞬间在他身上所燃烧的怒意,惊得水上飞鸟群起逃逸。   “我痛恨鬼夷族,他们是不应该存在于人间界的下等东西,我要把他们一个也不剩地铲除掉,所以,胭凝你不要拦阻我,我不想与你在这上头有什么争执。”   素来冷静、理智的一个人,居然会有这样爆发的一面,实在是很难想象。也因此,体内流着鬼夷之血的胭凝,虽然对这番话感到很不愉快,但却表现出体谅,什么话都没有说。      公瑾执行计划的速度很快,他利用潜藏在叛军中的奸细,顺着被抑制于人们心中的耳语,进行挑拨,短短两天之后,不满声浪开始在叛军当中流窜。在这样的焦躁心情下,作战的一个月很快就过去,小乔率领着整支叛军销声匿迹。   小乔所选的撤退地点,是武炼与艾尔铁诺边境的连峦大山中,花果山下一个名叫水濂的森林,周围都是高山峻岭、急流大川,是个相当隐蔽的地点,只要有充分的粮食,十万大军可以在这里过一个平稳的冬天,等到来年雪融,再出去继续作战。   进入水濂后,叛军原本压抑的不满情绪,终于爆发开来,联盟内几个势力的代表人物,推派胭凝出来,向小乔质疑她的做法。   “大家出来讨生活,在战场上卖命,无非就是为了以后能过好日子,我自信以我的方法,大家在三年之内就可以收到成果,为什么一定要用杀戮和破坏来发泄呢?”小乔这样的说法却无法说服众人。这节节胜利的一个月中,小乔固然是受到拥戴,但胭凝却更成为各方士兵的偶像人物。长年与魔族交战中所磨炼出来的战斗风格,看在敌人眼里固然是死神降临人间,但看在友军眼中,简直是有尊战神在旁边。   胭凝连同叛军内的其他领导人物,一起出现在小乔面前:“盟主,陶某既然答应与你一起搞革命,就绝不会造你的反,但众兄弟的心情你不能不考虑,陶某只是代表他们来给你一点‘规劝’而已。”   拳头是交谈的最佳工具,已经知道小乔拥有两大神器的陶潜,每一招攻防都是针对这点。   公瑾观战时很快就发现了不对,不住闪躲的小乔,明显错过了某些空隙,没有发动两大神器。难道……当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出现,公瑾忽然感到一种战栗,一向都能直视事物本质的她,一定是已经看穿这场战斗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她与胭凝的那一战未能服众。不用两大神器来获胜,真是勇气可嘉,但是……这可能吗?   十多回合后,小乔已经被胭凝的掌力逼得汗流浃背,败象纷呈,如若她不立刻反守为攻,作出一些让人惊讶的逆转妙着,那么公瑾敢断言,她撑不过下头的三招。   啊,这是……观战中的公瑾,忽然感受到一种异样波动,为什么这里会有灵波?公瑾脑中急转,但战斗已在瞬间起了变化,本来占压倒性上风的胭凝,不知怎地一掌击空,威力万钧的五岳神雷没击中小乔,反而印在自己的左腕上,清脆的骨碎声中,左腕九十度折断反转。   “呜……”胭凝痛哼一声,待要强撑追击,眼前却失去小乔踪影,跟着背心一痛,被急速移形换位的小乔给踢中,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两名杰出女性的第二次交手,以这样令人错愕的形式完结,旁边的围观者都看傻了眼。“周瑜团长,你过来一下。”不顾彼此应该疏远的共识,胭凝找来公瑾说话。   胭凝的脸色不好,压低声音把经过说了一次。在刚刚的战斗中,突然发生了一个诡异的状况,不是击空,不是对手突然消失,而是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就好像是突然少了什么。劲是发出去了,但整个位置与时间点全然不对,没有打中敌人,反而一掌击得自己左臂骨折。   “是法术,那个女孩会某种不寻常的魔法,这点我无法判断,因为我所知的东方仙术中,没有类似的东西。”   “魔法?你不是说她是在麦第奇家长大吗?麦第奇家的人怎么会使魔法?算了,别管这个,公瑾,她刚才扶我的时候,整个掌心都是汗,身体抖得比我还厉害,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的伤……”   “手腕骨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你记得我们以前的合作模式吗?黑脸我都扮光了,你不去当小白脸,还愣在这里干什么?”   “你自己小心。”      公瑾追着小乔的身影,远离人群,来到花果山的后半山,穿越层层树林断枝,小乔所离开的路上,留下了相当明显的痕迹,而且越走越是清晰。这痕迹并不是血迹,而是一块一块的碎冰,零碎散在路上,看来并不是很起眼。   而当公瑾终于追着碎冰痕迹来到溪畔,却见到一幕极不寻常的景象:小乔就趴倒在溪水里,双目紧闭,似是已经不省人事,只剩下半个身体露在冰面,以小乔为中心,大半条溪水正急速冷冻,变成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迅速往外扩张。   公瑾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显然是施用某种耗力极大的招数,但自身修为不足,遭到反噬的结果,假如没有及时施救,后果很可能会致命。这一刻,公瑾不知为何,忽然感到心口一阵疼痛。他摇摇头,不去想那么多,立刻破冰救人,把小乔从里头给救出。   “小乔小姐,盟主,请醒醒。”   “你……你是……周瑜团长?”   略为恢复清醒,小乔要公瑾帮忙砍伐树木生火,跟着小乔就开始盘膝调息,引动周围烈火的热力入体。看到小乔苍白的脸色逐渐恢复了光泽,公瑾放下心来。   当小乔驱尽体内寒气,略为恢复精神后,她起身向公瑾道谢,但公瑾却存着不同的想法:“盟主你受伤了,陶潜这厮实在是太过分了,居然害得小乔小姐你受伤,事情绝对不能这样就算了,我要立刻公开此事,让联盟内有正义感的弟兄为你讨个公道。”   “请千万不要这么做,陶潜先生只是做了很多弟兄都想做的事,我与他都是在众人认可的公平决斗中比试,他并没有做任何招惹人们愤怒的事。谢谢你,周瑜团长,但我觉得……事情不全是你说的那样,陶潜先生在战场上确实常常有失控的地方,脾气也有些暴躁,但是……”   “但是?”   “也许我不该这么说的。平常,士兵们都说陶先生像是一匹魔狼,但我觉得……陶先生有一双很美丽的眼睛,在战场上,那双眼睛映着血光,却也隐含着悲伤。”   “哦……有……有这样的事吗?”   诧异的表情下,公瑾觉得这些话很有趣,自己与胭凝相交数百年,却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把话这么告诉胭凝,她也一定会觉得可笑的。   “嗯,陶先生的眼睛,总是给我这样的感觉,我想你与他的交情一定不错吧。”   “呃?你说什么?”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公瑾阵脚大乱,他想不出小乔为何忽然这么说,当下只有凝视着她,想从她表情中找出一点痕迹,看看自己是要用言语敷衍过去,还是直接拔刀动手。   但小乔的表情看来一派真诚,公瑾没法从其中找到任何东西。   “因为……周瑜将军你也有一双很美的眼睛,在你的眼睛里,和陶先生一样渴求鲜血,但也有着与他一样的悲伤……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你们一定能成为不错的朋友。”   月光下,小乔额上的尖角与面上的花纹,正代表她流着鬼夷之血的事实。凝望着她的容颜,公瑾一时间也说不清楚,刚才那些话所带给自己的震撼到底是什么。      “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里现在流露着悲伤?”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吧?”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不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就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给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给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母亲是一名放浪形骸的娼妓,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十三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某个出身很好的贵族,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从来也不曾被驱散。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她。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为什么你这么想要消灭鬼夷人,我相信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的欲望不比我少,这是我们为何能变成朋友的最佳理由…… ”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的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的眼神,像是一缕风中的幽魂,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了我的黑暗,所以让宿老堂派我去狩猎魔族,发泄我的杀性;但对你,一个黑暗欲望不比我少的人,却派你来建设这块大陆,一再负责改朝换代?”   “师父量才适用,改朝换代是为了除去瘀血,让人间界更好,也能培养出更好的人才,日后抵御魔族入侵。我觉得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而且我和你不同,破坏是为了建设,我从不造成无意义的杀戮。”   “是这样吗?但魔族什么时候会重来?几月几号几点钟?如果魔族两万年以后才来,这个世界已经被我们给改换成什么样子了?公瑾,你说你不嗜血,不妄杀,但你似乎不曾想过,这几百年来你不断改朝换代,掀动叛乱战争,因此造成的死伤何止千万?魔族进攻人间有什么错?不过就是杀伤人命而已,公瑾,口口声声说着不嗜血的你,杀的人可比魔族更多啊。”   讨论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为了彼此的友谊,胭凝和公瑾都懂得适可而止,当自己不能够改变什么,人就要懂得在应该停止的地方停住,不继续去揭无意义的疮疤。   只是,这个晚上的谈话是否当真没意义可言,公瑾和胭凝都没法肯定,他们只是照平常相处的习惯一样,把疑惑留在心里,让时间去过滤一切,这就是他们过去四百年的交往模式。      小乔第二次击败胭凝,而且还不倚仗神器之功,纯凭一己实力,这件事情在隔日把她的威望推到一个新高点,本来对她还心存轻视的不满分子,现在全部改了态度,给予她应有的敬重与服从。   从这天起,也是整支叛军在水濂休养生息的日子。这块山地很隐密,开发程度不高,小乔必须分派众人各自执行工作,伐木建屋,猎兽捕食,甚至辅导战士们暂时放下刀枪,在简陋建成的小铺子里,做着公营的小生意。   在之前的战斗里,所有士兵都从小规模的掠夺中,获得了一小笔钱财,数目不多,可是能够活着享用这笔小财,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这是小乔计划中的一环,因为有了积蓄,就有消费的欲望,而她尝试着实行一些措施,让士兵们学着从战斗、掠夺以外的途径获得钱财。   要执行这些工作,只有小乔的构想当然不足,她需要有执行能力的人才,这点并不容易,所以公瑾与胭凝的地位就水涨船高。两人都是白鹿洞最顶尖的俊才,文武双全,只要牛刀小试,就能把小乔所分配的工作完美达成,这让小乔加倍地倚重他们,除了提升他们两人在盟军中的地位,三人也在频繁的见面与合作中,持续累积着“友谊”。   “依照古代政治家的做法,本来是应该让士兵屯田耕种的,但我们现在是冬天,五谷不收,联盟中的储粮又很充足,所以我让士兵们学着商业往来;另外一个理由是,我觉得白鹿洞重农抑商的思想,是一种逃避,那样一味偏废工商的做法,不能提升社会的生产力,也没有进步。”   站在山冈上,小乔与公瑾往下俯视,那里已不是初到时的一片荒地,许多摊子都已经成形,像是一个热闹的市集,遵照四边入口所写的市场规定,买卖着形形色色的货物,有些摊子甚至已经颇具规模,扩建发展成了店铺。频繁的买卖,需要精准的记账,这点就是陶潜与公瑾的任务,在每日行政之余,他们也负责开班授课,把这些知识传授给人,进一步来促成这个市集的兴隆。   小乔的计划不只如此,还有其他很多的课程正在展开,有文事、也有武技,整个冬天困守于荒山,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为了排遣这份寂寥,那些本来认为自己一坐下就会睡着的士兵,还是选择加入学习,并且从中得到新的启发。   除了教授知识和做生意,小乔还推行了一个含意深远的政策。透过巧妙的编排,她把原有的势力分配打散,让所有人与原本陌生的种族、人类共存相处,如果不学习合作与和谐共处,很多事情就无法完成。公瑾在这方面,很肯定小乔的用心,但对于她鼓励耕织与商业的做法,就显得不是那么认同。   “教导士兵们这些,有意义吗?这些人不是盗贼就是蛮子,要他拿刀砍人,掠劫钱财,他们会大呼痛快;要他们学习平淡度日,他们怎么可能做到呢?”   “我相信他们是愿意学的,瑜兄,不管是那些盗贼也好,我们鬼夷人也好,很多本来都是安分守己的农民,都是因为被逼得无法生活,所以才群起反抗的,如果给他们机会,他们其实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活,不被伤害,也不去伤害什么人。”仿佛有意强调这一点,小乔摇了摇头,额上的尖角分外显眼。   “是吗?但恕我直言,我们应该利用这个冬季,尽可能强化士兵们的战技才对,他们的战力越强,我们来春复出后就越占优势,盟主你让士兵们做起生意,他们做得越顺利,心里就越松懈,等到来春复出,他们就直接扔下兵器,从良当老百姓了,那时候我们又怎么办呢?”   “是的,战胜艾尔铁诺是我们的目的,但作战只是为了破坏吗?战争结束了又该怎么办呢?士兵们不可能永远都在作战,当战争把一切破坏之后,我不想大家都只感觉到虚无与得不偿失。为了到时候能够撒下建设的种子,我想现在就让大家了解,我们是为了什么而作战。”   听着这样的话,看着那双透明的眼睛,小乔再次给公瑾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她不是一名手握大权的领袖,而只是一名爱做梦的少女。   “很抱歉,我想我必须要说,小乔盟主你太过理想化了,就算这些人有了谋生技能又如何?他们原本就是被恶劣环境给逼为盗贼的,就算想要再回去过以前的生活,贪官污吏与严刑苛法,也会把他们再次逼成盗贼的,况且……”公瑾本来想说,“人要自我堕落的时候,永远都有借口可找”,但小乔却抢先一步说话:“他们不会再回去过以前的生活的。”并没有望向公瑾,小乔看向山冈下,看着人们来来往往的情景,面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只要给他们公平的法律、公平的生存机会,他们一定会比以前生活得更好。至于怎么为他们整理出这样的环境,那就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之所以聚集在这里的理由,是我们之所以要革命的理由。”像是在说着某个誓言,小乔沉静的娇颜上,流露出极为认真的表情。   在旁边目睹到这样的神情,公瑾突然感觉到一种陌生的情绪。这个少女想要革命,自己想要改朝换代,两者所做的事情是那么相像,但为何双方心情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自己从来不曾像她那样,相信某事,为着某个想法而执著、奋不顾身,那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公瑾露出了有些苦涩、又有些柔和的笑容。   一个念头在公瑾的脑海中飞快闪过——如果小乔不是鬼夷人……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快一个月过去,粮食充足的联军,在花果山域过着酷寒却温暖的冬天,天气虽然恶劣,但每个人的心头却平稳安逸,像是被晶莹的初雪给洗涤过了。   小乔的策略实施得很成功,不管是提倡商业,或是辅导族群融合,这些苦心都在急速地开花结果。能够在短短时间之内,有着明显而正面的成效,公瑾和胭凝的努力绝对功不可没,尤其是一心想要获得小乔信任的公瑾。   小乔并不是胡乱挑选潜藏地点的,之所以看中花果山域一带的密林峻岭,除了易守难攻、地理位置隐蔽外,很大的一个理由,是因为这里有丰富的矿产。   要打穿层层坚硬厚密的岩层,这点花了不少工夫,特别是众人物资不算充裕,没有称手工具,所以通常都是由胭凝或是小乔在最前头开路。胭凝刚猛无匹的五岳神雷,固然是开辟这些地方的好工具,但到底是血肉之躯;换成使用两大神器的小乔,简直就是一个包裹在盔甲中的破坏魔神,平等神锤飞掷而出,不管是多坚硬的岩盘都应手碎裂,恐怖威力令人咂舌。   隐藏住自身力量的公瑾,一直在旁边细心观视,想要了解小乔与两大神器的配合程度。前天宿老堂已经透过奸细,送来了密函,要公瑾选择时机,把这个太过危险的女人暗杀掉,然后自己夺取盟主之位。   虽然那张信笺上只有寥寥数行,但是周公瑾在看到的时候,却仿佛泰山悬空,马上就要当头压下一般。有些时候,他几乎已经忘记了小乔只不过是自己的敌人,是被自己利用的人。但是这封信却提醒了他似乎故意欺骗自己的事实。   并且,这也提醒了他,他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而是还有白鹿洞庞大的势力在背后支撑着、或者说让他不由自主地推动着他;而宿老堂的眼睛、耳朵也一刻不离地在暗中跟随在他左右。   要下手暗杀她吗?什么时候比较好?目前这个节骨眼上,宿老堂未免太心急了——公瑾对于自己的计划受到干涉,感到很不满,但他并没有深思,也许他不敢深思——自己接到密令要暗杀小乔的时候,心里究竟有什么感觉。   “不好!大家快退!”沉思中的公瑾,忽然听到一声惊呼与连声惨叫,本来在矿坑深处处理碎石的小乔,连同几名浑身血淋淋的战士一起奔出,在他们身后追着某种不知名的巨硕凶兽,似有形、若无形,不但一口吞噬掉走避不及的战士们,而且小乔的平等神锤还轻易穿透它们的身体,伤之不着。   这不是什么真实的野兽,是力量或魔力所形成的能量体,小乔似乎看出了这一点,抛开平等神锤,想用魔法设下屏障,而这个做法确实发生效果,一道急速形成的结界屏障,暂时挡住了那些如象如豹的恶兽,让其他人得以逃逸,但全力张设结界的小乔,却没发现一头恶兽由岩壁穿出,往她背心空档攻击过去。   “趴下。”为了隐藏身份,公瑾所惯用的长鞭兵器没有带在身边,这时只能高速冲过去,尝试把人拉开,至于什么时候该下手刺杀,公瑾已经管不着,脑里唯一存在的念头,就是不能让这女孩死在这里、死在此刻。   白鹿洞最快的身法,让公瑾抢在千钧一发之际,把小乔扑撞倒下,而在两人面容相距不过短短数寸,他看到小乔眼中闪过感激与谢意的同时,自己背心传来一阵骨肉分离的剧痛,跟着……他就失去意识了。      第四章 自由魔环      艾尔铁诺历四一九年一月武炼刚果自治区花果山   公瑾由昏迷中醒来,听到一片嘈杂人声,长年培养出的习惯,让他没有第一时间睁开眼睛,只是静静地先聆听周围的声音,然后运气审查自己的身体状况。自己是趴在床上,背部的痛楚像是火烧一样,逼得他猛皱起眉头,不过,久经战阵历练的肉体,对痛楚的忍耐性远超常人,普通人早就狂叫着晕去的重伤,却只是叫他皱眉而已,连冷汗都没有多掉一滴。   脊椎骨应该没有断裂,但是这痛楚……大概连皮带肉被扯去老大一块,除非有魔法师的恢复咒文辅助,否则没有三五个月的时间是不能复原了,真是不好……一边想着,公瑾睁开眼睛,看到一群人围在自己床旁,除了蒋忠、胭凝,剩下都是与己相熟的其他势力领袖,见到自己醒来,好像松了口气似的感谢老天。   “周兄,你真是福大命大,那个伤只要再严重一点,就会打断脊椎,纵使大罗金仙都没有得救了。不过你舍身相救盟主,这点是大功一件,往后盟主一定对你另眼相看啊,哈哈哈。”胭凝摸着脸上两撇假胡子,像是很庆幸似的大笑着;但从友人晶莹的眼瞳中,公瑾却看到担忧、疑问、关切、责备,似是不解素来冷静的他因何会这么冲动,以致为了救人而受伤。   这点公瑾回想起来也觉得吃惊,当时一下子就冲出去,仿佛如果不采取行动,自己将会后悔一世。   伤疲不堪的公瑾陷入昏睡,再次醒来的时候,周围寂静无声,一片漆黑,冰寒的空气贴着皮肤,已经是深夜时分,而前方不远处好像仍坐着某人,那个黑影与压力,让公瑾瞬间从意识半昏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但他随即发现,坐在那里的是一名女子。   睁目望去,小乔就坐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两手垂下,双目紧闭,早就已经沉沉睡去,看那个毫无戒心的睡容,甚至睡得比公瑾还要舒服,这点实在让他有点哭儿笑不得。但是,这个女孩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吧?在她能干精明的形象下,很多人好像都忘记了,她其实只是个花样年华的少女。静静地看着她的睡容,看看她纤瘦的肩膀,好像比两个月前比武夺胜的时候更瘦了。这么纤细娇弱的肩,到底是怎么承担这么庞大重任的呢?   轻轻地从床上坐起,小心不让背后伤处碰到,公瑾屏住气息,近距离凝视小乔的睡容。皎洁的象牙月光,从窗口斜斜透入,照过空气中的烟尘,洒在小乔如白玉般细嫩的脸蛋上;精细的秀鼻、小巧的红唇,正随着呼吸频率吐着香气;垂在两侧的手臂,像是感受到山区夜晚的寒气,又似回避着公瑾灼热的视线,不时交提起来,环抱守护着花朵般娇柔的香躯。   “她……真小……”在公瑾看来,这个少女是一个与自己势均力敌的对手,自己只有凭着有心算无心的优势,才能够稳操胜券,但是现在看着她的疲倦睡容,心里不存有任何竞争念头,公瑾好像才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好娇小。   她的手掌,和自己的手掌相比,像是一片细小的叶子;她纤细的手臂,细得像是没有骨头般;整个身体就像一朵初绽鲜花,那么的美,那么的细致,让人感觉不到半分危险。为什么自己会觉得这个少女是对自己最危险的人呢?   更贴近一点,她细细呼吸的香气,像是柔柔的春风般吹拂在自己的面上;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即使额上有角、面有花纹,都无损她动人的美丽;白瓷似的柔细肌肤,连摸一下都怕会破;而那点浅浅的樱唇,有点儿苍白,有点儿绯红,有点儿……   在回过神来之前,他已经低头将自己的唇轻印下去,没有任何猥亵意味,像是亲吻春风般的轻啜着她的香柔唇瓣,一次又一次,任那少女独有的馥郁芬芳,在鼻端一再盛放。虽然是隆冬,虽然只是简单的亲吻,但是长长的一吻间,公瑾觉得自己好像品尝了整个春天的甜美。   直到这时候,公瑾才清醒过来,察觉到自己做了什么,也看到那个本来熟睡的少女,已睁开明曜星眸,很平静、似乎还隐隐带着一丝笑意地望着他。   “我……”公瑾本来想要解释,小乔已经抢先说话。   “我是第一次与男人这么亲近,这是我的……初吻。”   小乔的语气很轻松,听不出有任何怒意,还好像有点儿欢喜。   “瑜兄,你知道吗?女孩子的每个第一次,都是非常珍贵的,初吻对每个女孩子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回忆喔。”   “嗯……是的……”   仿佛是对公瑾呆若木鸡的样子觉得有趣,小乔微微一笑,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在起身的刹那,翠绿色的短裙旋舞飘扬,像是晶莹的翡翠,衬着雪白粉嫩的肌肤,煞是好看。   “今天在矿坑里,我很高兴是瑜兄你来救我,真的很高兴,谢谢你肯在那个时候冲过来……”不想太过叨扰伤者,本身也已经疲累不堪的小乔,一下子移到门边。   “……能够与瑜兄分享那个回忆,我……也很高兴……希望以后与你有其他更多更美的回忆。”   匆匆一句话说完,小乔关门离去,但那一瞬间面颊通红的羞涩风情,却令公瑾深深惊艳,尽管还弄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他却有个感觉,觉得自己在往后的悠久岁月中,都不会忘记那一刻的惊艳景象。      胭凝再次找来小乔,说自己找了一个同样懂得白鹿洞道术的能手,预备合三人之力,再次尝试探索矿坑。小乔得知那人是重伤的“周瑜”后,大力反对这项提案,但是禁不住胭凝与公瑾的强势要求,最后被迫同意,三人一起往矿坑深处行进。   被他们三人的气息所触发,那些有若实质的恶兽由黑暗中出现,如狮、如虎、如豹、如猿,化作不同形态的恶兽连环袭来,三人闪电应接,各以不同的本事与兵器破敌。   在这个三角形的攻守同盟中,公瑾的刀光是最弱的一环。重伤的他,虽然已经用特殊功法抑制痛觉,提升战力,但出手的力量与速度终究有差,又还要刻意隐藏力量,这下子情形更是不堪,幸好每当公瑾的刀网出现破绽,五岳神雷的掌劲、平等神锤的飞砸,就会及时从左右闪至,为他消灭敌人,解去危机。明明是三个人联手作战的局面,公瑾却不住“左右逢源”,这种备受呵护的感觉,实在让他觉得很别扭。   三人且战且走,速度虽然不快,却是很稳定地朝前方推进。一刻钟后,终于突破了上次小乔与胭凝被逼折回的区域,周遭的大小恶兽忽然消失,三人都松了一口气。   “盟主,为什么你会一口答应我们的行动?我实在很好奇啊。周瑜兄弟坚持来,是因为盗贼对财货珍宝的执著;我急着想探索矿坑,是因为你之前答应,只要能找到矿坑的秘密,你就让我痛吻一次,陶某要色不要命,这才为你卖命,但你又为什么执著于矿坑的秘密呢?”   小乔看了公瑾一眼,跟着就把这些时日一直压在心头的重担说出,问胭凝与公瑾,当众人离开山谷举兵,会遇到的最强大的敌人是谁?   “不是艾尔铁诺吗?”   小乔摇了摇头:“真正会阻碍我们的敌人,不是艾尔铁诺的大军,而是白鹿洞。”公瑾与胭凝迅速对看一眼。   “我并不打算要建立王朝,白鹿洞也绝对不会给我们这条路走的。那些讲究民族大义的儒者,不会允许由鬼夷族建立统治政权。”小乔说着,本来沮丧的表情,忽然出现一丝怒容,声音也提高了几度,“那么,是什么人给白鹿洞这种权力的呢?为什么一个国家的命运,不是取决于国民们的思想方向,而是取决于白鹿洞的许可与否呢?白鹿洞也只是一个门派,是这个社会组织的一部分,不是社会的主宰啊。”   “不为什么,因为白鹿洞有一棵够大的遮阴树,除非你能打倒月贤者陆游,否则白鹿洞在风之大陆上的地位,将永远都是根深蒂固,无法动摇。”说到这里,他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明白了小乔的用意,“所以,当你发现这个矿坑里有一股力量,只要你掌握到矿坑里头的力量,将来就不用再把白鹿洞放在眼里了?”   她没有多说,只是飞快地点了点头,想要继续往前走。   “等一下,一切事情就只有如此吗?我觉得盟主好像少告诉我们一些事。”   “我以前听到一个传闻……”从她的话里头,胭凝与公瑾得知忽必烈一直派人暗中搜集相关情报,甚至亲自出马,小乔手中的两大神器,便是由此而来。关于“自由魔环”的传说是,最后一任持有人前来花果山,为了鬼夷族的某个古老传说,寻找一个藏着秘宝的洞窟,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   “所以,你甘冒奇险来此,就是为了找寻自由魔环?唔……感觉好一点了,起码我们知道自己是要来找些什么,不是茫无头绪。   三人稍事歇息,正要持续往前走,忽然有种无声的颤动,似在诉说着危险,在三人有所警觉、浑身寒毛直竖的时候,从黑暗中悄然出现。公瑾和胭凝同感震惊,这样令胸口呼吸不顺的压迫感,只有恩师陆游施展力量的时候,他们才曾经感受过,在这一刻,他们不约而同猜测起藏在洞中的东西是什么。胭凝朝公瑾使了个眼色,做出撤退的建议。但公瑾却不愿意。   “小心!”小乔的警告来得及时,从黑暗中吹出的那股腥风,蕴含着莫可匹敌的强大力量,瞬间就压倒三人。敌人不只速度奇快,而且力量雄浑至极,公瑾在黑暗中招架,只觉四面八方全是闷雷般的轰响,他甚至无从判断敌人的数量,而背后伤处隐然作痛,显然强压痛楚的功法已经快要崩溃,到时候光是失血,就足以让自己力尽倒下。   可恶,这东西怎么会这么强?我怎么会在这情势渐趋不利的时刻……公瑾脑里有很多东西不能控制地飞转着,他感觉到那头魔物的腥臭气息,感觉到它森寒獠牙的冰寒,正逐渐贴近自己的咽喉,渴求着自己的鲜血。背后伤口开始大量出血,手上豁出每一份力量挥刀,毫无保留地抵抗着利爪的闪电扑击,但心里却感受到死亡的逼近,脑里反而开始想着自己死后的事。   有什么人会来自己的墓前致意呢?恩师陆游不会出现。虽名恩师,但他对自己只有恩,并没有什么师徒情谊,自己没出息、不出色地死在秘密任务中,身在永恒冰窟中的他,只会把自己当成一名调教失败、没有资格抗衡魔族的失败者,就此抛诸脑后,永不记起。   在无数知交被自己亲手送上断头台后,生命中并没有任何可以称作朋友的东西,唯一的知己就是胭凝。与自己有着近似的灵魂颜色,当自己死后,她会像平常那样穿着一袭飘扬白袍,到自己坟头浇上一壶浊酒,悼念已经不在的友人。   除了胭凝,还有什么人吗?记忆像是走马灯似的轮转跑过,无数张悲愤、怨毒的面孔,随着他们临终前的诅咒与斥骂一一逝去后,黑暗中好像出现了一丝光亮,一名穿着绿裙、盈盈浅笑的鬼夷少女,很认真、很认真地对着自己柔声说话:“瑜兄,希望以后与你有其他更多更美的回忆。”就是这么一句话,害得自己沦落到现在的死亡绝境吗?这确实非常可笑,但可笑也好,可耻也罢,在生死之间的最后一刻,公瑾扪心自问,想要聆听自己心里最真实的声音。自己想要那些更多、更美的回忆吗?   在答案出现的那一瞬间,公瑾感觉到某种蓬勃的力量,不是死亡危机的刺激,而是一种对于生命的强烈欲望,刹那间,他觉得自己伤疲不堪的身躯中,有某种东西、某种力量被解放了。   “嚎!”“吼!”两种惊天动地的狂吼声,同时在矿坑中炸开,仿佛要动摇整块大地,炸得周遭土石爆裂粉碎,狂猛冲击波横扫向四面八方,碎落石屑在能量冲击的高温下,竟然猛烈燃烧起来。   当公瑾被火光点亮视线,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那一瞬间,他爆发出来的沛然大力,将那头几乎打断自己颈项的魔物狂震出去,深深撞进岩壁里头。放松下来,背后的严重失血与剧痛,提醒公瑾他目前仍受重创的事实,心神一乱,紧绷的肉体一下气息走岔,鲜血狂喷,整个身体痛得像是要被撕裂一样,没剩半点力气地颓然倒地。   “瑜兄!”小乔的尖叫惊呼声,让公瑾用尽最后力气抬起头来,却看见一道黑影超越声音的速度,闪电扑击而来,借着火光,公瑾看清楚了它矫劲剽悍的雄躯,每一寸肌肉都仿佛充满了力量与美感,漆黑的毛皮像是柔美绸缎,碧绿眼眸胜过最美的翡翠,额前高傲的独角像是象牙,那赫然是一头黑色的魔豹!   时间似乎极短,却又像是极长,公瑾看到豹子眼中的灭绝与狠毒,知道它绝不会让自己多活半秒钟,但自己却已手脚无力,没法再为自己的生命顽抗。   “瑜兄!”这次声音近得多,而一道黄金光芒也抢先在眼前闪起,不是飞锤,而是一面如太阳般灿烂的黄金巨盾,与它的持有者一起闪电出现,拦挡在公瑾身前。   距离很近,公瑾只看到一幕景象,褪去厚重的金色铠甲,小乔手持金盾、腕绕链锤地抢挡在自己身前,对着那头魔豹高举盾牌;她的身上早就染满了血污,雪嫩肌肤上多添了数道深刻伤口,但神情却无比专注,像是在表示坚决的守护企图,那种英勇坚毅、却又不失柔和的表情让公瑾想起白鹿洞中的战斗天女塑像。最重要的,是那种感觉,在魔豹要扑击过来之前,公瑾就有一种感觉,仿佛已经知道小乔会出现,而当她及时现身,那种感觉确实非常奇妙。   “嚎!”“呜!”魔豹似乎在之前与公瑾的那一下冲击中,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所以当小乔全力鼓动“博爱圣盾”的威能,与它正面硬撼时,双方两败俱伤,魔豹再次被抛震出去,而小乔喷出一口鲜血,虎口破裂,圣盾脱手,整个人同样在一股巨力的抛甩下震出,恰好就跌到身后公瑾怀中。   两个人跌在一起,但却不是什么浪漫温馨的场面。公瑾接住了小乔,却无法承受那股与她一同撞入怀中的巨力,结果就是与小乔一起狂滚出去,在地上转了几十圈,最后撞到旁边的石壁,在轰然声响中整个嵌进去,当两人确认自己还在人世时,浑身痛得像是再没剩下半根连续的骨头。   “你们两个,逃啊!”胭凝急促地惊惶狂叫,让被卡在石壁上的两人惊觉危机尚未过去,那头大占上风的魔豹又重新扑击过来,而这次却没有其他的救星了。   逃避不开,甚至来不及移动个位置,两人在这紧紧相拥的一刻,眼中看到的只有彼此。满是血污的面孔、凌乱的发鬓,自从相识以来,从没看过对方这么狼狈的样子,但是明明都快要死了,这双男女却在彼此眼中只看见笑意,仿佛如果是这么死了,一生都不算枉过。   时间就这么无声流逝,该来的死亡痛楚却迟迟不来,直到两人隐约觉得有些古怪,直到胭凝的声音在耳旁响起,两人这才惊醒过来。   “喂!你们两个,看够了没有?”胭凝不是只有说话,还踢了一脚,恰如其分的巧劲,把两人从石壁中反弹震出。险死还生,看着表情古怪的胭凝,小乔与公瑾都觉得不解,不知道为何死亡不曾降临。   魔豹呢?两人定睛看去,那头代表死亡威胁的魔豹并没有消失,但也没有扑过来,而是站得远远的,碧绿眼瞳凝视着某个方向。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平等神锤、博爱圣盾零散落在地上,袅袅黑烟正从里头往上升起。   这黑气是……从胭凝眼中得到肯定,那股黑烟就是魔气,只有魔界生物或是修炼魔功之人才能发散,但为何那两件神器中会散发出这么强烈的魔气?侧眼望向小乔,她似乎对这情形也感到茫然不解,想要去收回那两样神器,却又畏惧会招致魔豹的攻击,迟迟不敢行动。   魔豹突然低低地咆叫一声,掉头就走。小乔抢上前去,回收两件神器,很错愕魔豹为何放弃守护之责,但魔豹并没有远离,而是朝三人吼叫一声,又掉头开步,似乎是要三名不速之客尾随它身后。   有魔豹引路,三人一路上都没有再被任何魔兽攻击,而约摸走了半刻钟的暗路之后,前方出现了一个分岔路口,在路口处上空漂浮着一具尸骸,看来死了很久,衣服与皮肉都已经烂得精光,但整具骨骼却发着异样的红光,看来已经半矿物化,诡秘邪异。骨骸的额头,有着与小乔类似的独角,说明了亡者生前的身份;而在那具骨骸的右手骨腕,套着一个燃动火红光芒的金属环,小乔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自由魔环!”   “哗啦”一声,当魔环被摘取下来,漂浮在半空中的骨骸失去支撑力道,整个散落坠地,而本来半矿物化的骨骼,也在坠地瞬间化为尘粉,没等小乔低身收拾,转眼间就被风吹得点滴无存。   从散落在地上的长剑碎片来看,公瑾相信这个牺牲者就是两百年前的鬼夷族主,在入矿坑寻宝的过程中遭遇不幸,而取得了自由魔环之后,小乔已经将三件神器全部收集齐全,公瑾也忍不住催促小乔,将这个手环早些戴上。   “嗯,我试试看。”小乔套上了自由魔环,一层鲜艳的火光犹如凤凰展翅,刹那间笼罩小乔全身,明曜光焰像是波浪般掀动吞吐,照亮整个空间,几乎逼得公瑾和胭凝没法正视。   “呃……陶兄!”小乔发出了错愕的惊叫声,很不知所措地指向胭凝。透过红光,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在胭凝白袍的前襟开口,一些原本紧紧缠裹在那里、不被旁人看见的白色布条已经断裂,露出了雪白浑圆的高耸酥胸,即使是在这么血污斑斑的情形下,仍让人感到极度的性感。   “陶兄你……你……你是女人?”   胭凝顺着她的视线望向自己的胸口,明白了问题所在后,莫可奈何地耸耸肩,不作什么表示,甚至连拉好衣襟、遮掩走漏春光的打算都没有,反而是小乔通红着脸,抢上一步,帮她把衣襟拉好:“女孩子家……不可以这么坦荡的。”   “有什么关系?被看到又不会少一块肉,这么好的身材,裹成粽子不是太可惜了吗?”   “可是起码应该用手遮一下啊。”   “我有想过啊,不过……”胭凝无奈地举起手腕,被魔豹咬过一口的手腕险些从中断裂,而另一手则是明显骨折地九十度垂直扭曲。   “两只手都变成了这样,你要我用什么东西去拉衣服?”看着胭凝故意装出愁眉苦脸,小乔有些忍俊不禁,想要笑出声来,但还是马上警觉到事态严重,带着胭凝往外闯,想尽早帮她治伤。      对于整支叛军而言,这天真是传奇的一日,当小乔集合众人,宣布她已经在矿坑中取得自由魔环,集齐了鬼夷族三神器的那一刻,整个山谷欢声雷动,庆祝着上天所赐予的至高荣光,歌颂着领袖的伟大。   在征求过胭凝的同意后,小乔也在众人之前公布了她的身份,令众人惊愕交集地面对这个事实。惊讶的冲击,那是在所难免,不过却没有招致什么反感,原本胭凝在这团体中就受到极高的支持,和许多亲近的人都是称兄道弟,而在这个以男性为主体的军事集团中,一个烟视媚行的美艳女性,肯定比普通的男子汉更受欢迎。   公瑾自然更明白这一点。在私底下,他并不是很赞成胭凝这样的做法。以真面目示人,还可以说是懒得整天在脸上化妆,弄什么丑陋的假胡子,但是一公开自己的鬼夷血统,就等于放弃了外表的优势,从此再也没有退路了。   “胭凝,你这么做……”   “我很清醒,所以知道自己与那些人终究是要分道扬镳的。我没有什么遗憾或不满,但公瑾你呢?你做好选择了没有?”   胭凝直接了当的回答,反而让公瑾拙于回答,虽然他稍稍迟疑了一会儿后,说自己将绝对忠于白鹿洞,没可能和这群即将走向灭亡的家伙同一阵线,但就算胭凝没有再反问,公瑾也知道自己的话有破绽。假如真是这么忠心耿耿,那自己为什么还在这里?没有把矿坑里头所发生的事情回传师门?为何还不遵照宿老堂的意思,进行对小乔的暗杀工作?   “你是聪明人,很多事情我不说你也知道。公瑾,认真一下吧,该好好保护她了。”   保护?保护什么东西?   “自从我们进来这里以后,你一直在那个女孩的身边做事,与她同进同出,让她只看得到你的身影、你的脸,为的是什么?或许在你的认知里头,这只是为了与她亲近,容易影响这个联盟,但是在我看来,或许连你自己都没有发现……”   公瑾挑起了眉。思考还没有答案,不远处突然传来喧哗,静心聆听,似乎是人们在叫喊说有刺客来袭了。   “刺客?”树丛摇动,在身上覆盖草木树枝做掩饰来秘密谈话的两人,一下子就站起来,望向对方的眼睛,想着同一件事。   “宿老堂的人居然不经我的同意,就派人来……”眼中闪过一丝怒火,公瑾在刹那间消失了形影,朝着前方的火光飞冲出去。   “我的朋友啊,纵然你不愿意,但逼你抉择的时刻似乎越来越近了,到时候,你会作什么样的选择呢?”胭凝无法预测,正因为如此,带着一丝落寞表情站在那里的她,只有无声地叹息。      第五章 雪山之约      艾尔铁诺历四一九年一月武炼刚果自治区花果山   整个营地都在大声喧闹,为着刺客的出现,闹得不可开交,各区人马迅速调动,抢着把潜入此地的刺客包围剿杀。   发现有刺客潜入的,是市集上一名收摊回去的鬼夷少年,一柄冷不防刺出的长剑,割断他的咽喉,但是敌人也因此暴露了形迹。会因为这样的理由被发现,这点显示出刺客的业余来,然而,当士兵尝试把这些刺客给解决的时候,却遭到极其强悍的反击。当公瑾赶到现场,那十多名刺客已经死伤殆尽,全数血淋淋地倒在地上,没有半个活口了。因为这些刺客几乎是以自杀殉节的方式在战斗,根本没有留活口的可能。   使得他们这么拼命战斗的理由,似乎不是因为个人斗志的勇悍,只是单纯的种族仇恨,那些刺客们好像对陷于蛮族阵营一事,感到莫大的愤慨,每个人战起来都奋不顾身,只求一死,不求苟活成为蛮族的俘虏。   不值得意外,从交战中显露的武学路数,人们很快就推敲出了这个事实,确认这十多名刺客来自白鹿洞,并且对此痛骂不休。   “中计了,调虎离山!”公瑾沉沉地冷喝一声,惊醒了仍在践踏那些尸骸的士兵,跟着他们眼前一花,已经看不到公瑾的身影,只见到一抹灰烟如疾风般消失在视线尽头。   公瑾的脚程极快,眨眼间就已经赶到小乔所在的房舍,当那座白瓦小屋出现在眼前,他脚下却忽然一顿,踉跄地急止住脚步。   我、我现在去做什么?能做什么?和小乔一起联手抗敌,把长老给杀退吗?还是执行自己的任务,骤施辣手,斩下少女的人头?远远看来,公瑾站在那里的姿态,像磐石般屹立不摇,却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心头的紧张,当一股湿意在额间出现,他才惊讶地发现自己正流着冷汗。纵然是面对那头魔豹,濒临死亡威胁,公瑾也不记得自己曾这么失态过,但此刻心乱如麻的感觉,却让他再也无暇顾及这些。   而就在此时,一声惨嚎,连同大蓬血雨喷洒出来,公瑾看到一个缺了左臂的人被抛震出来,半途又被锁链飞锤给当胸砸中,支离破碎地爆成满空的血粉。   是男人……不是小乔,不晓得是宿老堂弟子中的哪一位……破碎的小屋残骸中,身穿博爱圣铠的小乔正坐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全身鲜血淋漓,看来伤势似乎不轻,公瑾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仔细一看,那多数都是别人的鲜血喷溅上来,小乔本身并没有受多少伤。她周围横七竖八倒着六具尸体。   “小乔,你还好吗?”公瑾扶着小乔,正要离去治伤,后头突然闹了起来,有人发现后头那几具死尸当中,有一具还会动、还有气息,原来是趴着装死,想要借机逃跑,被发现之后,拔剑起来顽抗,又伤了两名士兵。盟主受到攻击,自己没有能够帮上忙,一众将兵对此甚为愤慨,现在终于逮到机会出口怨气,连忙一拥而上,要将这名只剩一口气的不幸幸存者乱刀分尸。   “救命!请你出来救救我啊,公瑾师兄!”   本来还以敌人濒死惨叫为乐的诸将兵,听到那声喊叫后,全都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在场众人连声喝问,要他说出周公瑾的身份后,就放他走路。   “真……真的会放过我?”颤抖着声音,那名低辈弟子看来相当地兴奋,但公瑾的一颗心却笔直沉下去。又一次面临痛苦的抉择,公瑾感觉自己就像个上断头台的死刑犯,看着那巨大的锋锐刀刃慢慢靠近,但自己却不能挣扎逃避,连稍稍转头都不能,只能看着刀刃越来越近,冰凉的感觉贴着颈项……   “周公瑾师兄他……他就在你们当中,他就是……”那名低辈弟子转着头,似乎想在人群中搜索什么。该来的事情总是会来,当那名低辈弟子的眼光看到小乔,看到小乔身旁的那个男人,尽管是一张陌生的英俊面容,但那个熟悉的身形与高度,却让他瞪大眼睛,就差没有马上叫出声来。   确实是只差一点点。在他来得及说出任何一句话之前,一只白皙柔嫩的手掌,轻飘飘地印上了他的脑门,像是棉絮白雪般拂过,但结果却好似狂雷轰击,简单一掌,就把他整个脑盖骨连同底下的东西一起打得稀烂。   “各位,我就是周公瑾。”震惊四方的话语,轻柔却自傲地传入众人耳中,他们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那名白袍女子,脑里一片混乱,搞不清楚她为何一掌击毙俘虏,又自称是周公瑾。   “我也是陆游,是白鹿洞中最强的男人,也是你们的死对头,怎么样?你们要来找我算账吗?够胆子的就放马过来,我周公瑾就让你们尝尝我五岳神雷的厉害!有没有人看到刚刚那个人的眼神?他最后看的是谁?是小乔盟主!如果他开口说小乔是周公瑾,难道你们这群猪脑也信吗?人家说什么你们都信,那我直接就告诉你们,我就是周公瑾,想找我报景阳冈之仇的人尽管站出来!”慷慨激昂的陈词,胭凝的气势在这一刻压倒全场。   “我相信胭凝姑娘的话。”在全场鸦雀无声的时候,小乔站了出来,为这场骚动作最后收拾,“我是个女人,照理说,我不可能是周公瑾,但假如那个人这么喊了,我想大家也会很动摇吧?所以我谢谢胭凝姑娘为我分辩,而我也相信,在这里的大家都是为了同一理想、同一目的而集合,我们当中没有背叛者,也没有奸细,请大家相信这些日子以来与你一同努力过来的同伴。”   气氛慢慢变得很尴尬,抢先有所动作的是胭凝,她忽然一下闪身,就出现在小乔旁边,在众人意会过来之前,突然就侧身吻住小乔:“唔!”   盟主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袭击”,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众人应该要抢上去援手才对的,但是看小乔在那边挥手踢脚,却始终无法挣脱胭凝亲吻的好笑模样,众人你瞧瞧我、我看看你,都露出同样的笑容,谁也不想上前破坏这无比香艳的一幕。   “哈哈哈哈!”窃笑声很快就变成大笑,紧绷的气氛一下子就松懈开来,而心满意足的胭凝,则是用一副陶醉表情慢慢退后,斜睨着忙用手擦嘴巴的小乔。   “不许生气,这是你自己答应过我的,只要我陪你一起去探索矿坑,你就让我吻一次的。”   “可、可是我以为你说的是亲脸颊而已,你又没有说是要……”   “亲脸颊?脸颊有什么好亲的?我这辈子从来不亲脸颊这么无趣的地方,你以为我接吻魔女是浪得虚名吗?”   对比小乔一副快要掉眼泪的窘迫表情,胭凝就像是一个无赖汉似的摊开两手,对她的抗议全不理会。这样的一幕看在众人眼中,自然又是引得一阵大笑。   一场骚动,就这么渐渐被平息下来。紧绷的心情一下获得舒缓,但是公瑾却体会到了另一种奇特的感觉,似乎想把胭凝——自己唯一的一个朋友痛打一顿。      小乔似乎对公瑾完全没有怀疑,还在那之后的两天,邀请公瑾与胭凝一起爬山。   在三人上峰的一路上,雪下得正大,放眼一片都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树梢、地面、崖壁,全都被厚厚的一层积雪所覆盖,离开眼前一尺的区域根本看不清楚,阵阵寒风带雪吹拂而来,刮面如刀,三人都要运功抵御,才能够抵抗得住。   到达山巅时,雪已停住,明亮阳光从厚密云层间透射出来,从山巅上往下望去,视野开阔,雪山连峦,长风万里,心中不禁生出气吞天下的豪迈来。   一座紧邻着一座的雄奇大山,全长满直立的细针松树,不似刻意栽种,但排列间却非常整齐,显示着自然界的次序,碧绿的针叶上覆盖着白雪,部分更垂着晶莹剔透的冰泪,迎向阳光,发着七色彩光。   山峦叠层间,一条清澈的大河蜿蜒流过,没有被冰雪冻住的河面,因为富含矿物质,在阳光照映下显出美丽深邃的淡紫色,仿佛一条鲜艳的腰带般,缓缓套过被冰雪所覆盖的大山。   空气中的冰寒被呼进肺里,像是要把整个胸腔都给冻结,但即使是如此,他们仍旧不能否认,那种不被世俗沾染的冰清气息,仿佛能够把整个灵魂都洗涤干净,让身心无比舒畅。   “等一下,我要留个纪念。”小乔从怀中珍而重之地取出一块土,土中生着一株翠绿嫩芽,公瑾和胭凝都在猜测这是什么意思,直到小乔在脚下雪地挖了一个洞,把那株绿芽连同土块一起安置进去,这才明白过来。   “我的老师告诉我,不管是刻印还是留字,对于自然来说都是一种破坏,但种树就不一样了,它会用实际的生命,把人们想要留念的情感记录下来,百年、千年,即使人们已经不在了,树仍然会在这里继续成长。”   同样都是把本来不存在的东西留下,为什么题字刻印是破坏,种树就是尊重大自然的表现呢?也许种下的树木并非本区物种,带来奇怪的病虫害,反而造成了森林浩劫也不一定,公瑾和胭凝都对小乔的话觉得莞尔,但是看见她近乎虔诚的表情,两人都没有出声调笑,而是应着小乔的邀请,分别伸出一只手,帮着把土推埋下去,让这个嫩芽在土地里新生。   “谢谢,其实前几天我就想找你们一起来了,我希望能够留下一样东西,证明我们曾经一起努力过,而这棵树会是最好的记录,来,大家一起伸手,把最后的土撒上。”   公瑾一面撒着手里的雪土,一面遥想着日后当这棵银杏树成长茁壮,从这个角度往下俯视,整个叛军的营地都能一览无遗,确实是最好的回忆地点。念及此处,公瑾心头一惊,明白小乔对于能否战胜白鹿洞,实是一点儿把握都没有,所以才会想要留下纪念的东西,再看看她身上完全没有穿戴三神器,公瑾又吓了一跳,因为他这时才发现,小乔似乎在强忍着寒风与低温,不仅纤弱娇躯连连打战,就连嘴唇都冻成淡紫色了。   “小乔,你怎么了?三神器呢?这点风雪不应该难倒你的啊。”   “没、没什么……我不想每天走到哪里都带着三神器,那是我担任联盟领袖时候的装备,我不想休息的时候还带着它。”一句话,显示出小乔所承受的压力。公瑾和胭凝想把小乔带回去,但是难得卸下职务出游的她,却很坚决地想要在这山上多留一点时间。他们两人无奈之下,只有把身上的外袍脱下,让小乔穿上,同时一人握住她一只手,为她运功驱寒。握着小乔纤细的手,公瑾忽然感到周围的冰雪似乎都变得温暖了起来。   三人就这么坐在山巅上,看着太阳慢慢升到天空,散发着热力,为冬天增添一丝暖意。三人谈笑间,小乔顺着胭凝的话语,不自觉地说起了往事:“我是出生在艾尔铁诺的,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就在那里生长,那时的艾尔铁诺,美好得像是做梦一样,到现在都还常常在我梦里出现……”   她很认真地怀念着那时候的一切,民间的生活尚称富足,官吏政治还算平和,老百姓除了忙于生计之外,每个人都还对明天充满希望,心里没有那么多的不满与仇恨,大家见面都笑着点头,连跑在街上的狗都似乎很悠闲,是一个很棒的好时代。   “后来,局势渐渐恶化,我和母亲一起离开艾尔铁诺,到武炼避祸。武炼的兽人们不太喜欢人类,但麦第奇家却很大方地收留我们……”忽必烈给予小乔的,不只是单纯的尊重,还有栽培。除了让小乔读书,他还为小乔请了老师,传授她武艺,但是这些有一定名望的高手授业不足十天,就一一被忽必烈打掉牙齿,扫地出门。   小乔一次顶着风雪出门,在可能被传染疫疾的恶劣情况下,替一名临盆的鬼夷妇女接生。那晚,她遇到了一名异人,彼此相见甚欢,那名异人收了她为仅有的弟子,还连带传授忽必烈武艺,让他也大为受益。在这位师父的教导下,小乔像是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我觉得,现在白鹿洞的做法是不对的……要成为他们所谓的仁君,应该是无视分歧,平等地爱着他所统治的所有子民,不管是人类、兽人、精灵、鬼夷人……还有雪特人,让每一个种族都能和平共处,不偏重任何一方,这样子国家才能平稳,而多个种族一起携手合力,进步的力量才会大,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好。”   这一次鹏奋坡大会,忽必烈已经准备了好久,他想利用鬼夷族与兽人的军队,进一步组成武炼蛮族同盟,进攻艾尔铁诺,称王称霸。可是得知此事的小乔,却作出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争取。假使现在就忙着叛乱,那只会令麦第奇家过早灭亡。如果要利用这次鹏奋坡大会的联军,必须找一个并非麦第奇家出身的人,即使叛乱失败,也不会追究到麦第奇家头上,还能够保住元气,日后卷土重来。   小乔向义兄毛遂自荐,希望能够担任这个人选,并且坚持自己的决定。忽必烈放弃了之前对鬼夷族大会的一切部署,只留下了一句话。   “我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给你,但是为了你的抉择,我把我的野心与霸念延后一百年。”   “你义兄真的是很重视你,我以前看过忽必烈的资料,没想过他会为了一个女孩子作这么多退让。”   “大哥他对我很好,从小就很照顾我,可是如果由他来兴兵攻掠,最后的伤亡损失一定会很重,杀戮与鲜血会布满整个风之大陆,我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形,所以,我想来做一点事。”   就因为想做一点事,这个少女在十万豪杰中夺得盟主之位,领导他们举兵挑衅艾尔铁诺,连连获得胜利。   “我想要改变这个世界,创造一个除了民富国强外,境内每个种族都能够平等、和谐地共处的世界。假使强者不愿意伸出友善的手,弱者伸出手也没人会理。那么就由我们来当强者吧。征服艾尔铁诺以后,我想让境内的人民用适当比例推派出代表,由这些代表组成联合会议,用这个会议体制来取代王权,治理整个国家。”   公瑾和胭凝很难说明自己的惊讶心情。公瑾现在才明白,小乔常挂在嘴边的“革命”一词,决不是在开玩笑。公瑾觉得很荒唐,可是……各种族之间,没有仇恨,人类与鬼夷人能够比邻而居;鬼夷人的孩子出生时,能够得到周围人类的祝福,而不是怨毒的诅咒;每一个种族的儿童都能在和平快乐中成长……那样的世界,自己很想看一看。   小乔披着袍子,从两名忠实护卫者的簇拥中站起身来,迎向冰风冷雪与炽烈阳光,深深呼吸两口气后,转头向两人说话:“瑜兄、胭凝大姊,可以请你们帮我吗?我只有一个人,力量很有限,但如果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我想我会更有信心去实现这个梦想。”   冰雪反映着阳光,照在小乔的发辫上,看来就像是黄金般的灿烂细丝,美得让人几乎屏息,而她伸出来的一双手,白皙粉嫩,每一丝细微掌纹都看得清清楚楚。如雪一般的纯洁,白皙无瑕的邀约,真诚地伸到公瑾与胭凝的面前。在这一刻,他们都受到了一种感动。   胭凝沉默了一下,在她察觉到之前,她已经颤抖着声音,握住了那只在风中轻晃的小手:“我的小公主啊,我会很珍惜这个机会的,从今天起,陶胭凝的命就赌在我们的梦想上了。”   公瑾知道这幕景象有多难得。公瑾也伸出手来,与小乔相握。他感觉到自己眼眶里湿湿的热气,他却什么都没有说。但他在心中已经立下了一个誓言。   其实当他在取自由魔环的山洞中,面临生死关头的那一刻,他发现自己心中留下的是小乔的笑脸,他就已经下定了这样的决心——这一生,他不会让小乔哭泣,除非,是因为感到幸福。      第六章 吸血阴谋      艾尔铁诺历四一九年二月十八日,鬼夷族的十万叛军由花果山再次出击,以排云之势,短短时间内便席卷了艾尔铁诺南方。   艾尔铁诺历四一九年三月艾尔铁诺南方桂江流域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随着胜利的光环越来越耀眼,很多问题也积累了下来。比如说,在叛军人数一下子暴增之后,如何喂饱这支数目急速膨胀的军队,就变得棘手起来。于是,缺乏粮草这个问题就凸显了出来。   小乔的宣传策略很正确,在叛军消失不见的那两个月,他们之前连战皆捷的事迹,透过各种传播管道,散播到艾尔铁诺境内的每个角落。每一次艾尔铁诺军队外出搜索,劳师动众,最后却无功而返,叛军的声望就高了一次。最近十数年内,艾尔铁诺的老百姓实在累积了许多怨气,从小乔率军出山的那天起,大股小股的队伍开始蜂拥加入。   而沿途的百姓更在意叛军部队入城后,会否变成大肆掠夺的吸血恶鬼。公瑾为着这个问题绞尽脑汁,每攻下一个城池,就打开官府的粮仓,期望能够从那些贪官污吏的手中,取得他们平时所搜刮的粮食,无奈时候不对,这一两年的饥荒与水旱蝗灾,不只是民间困苦难当,就连擅长搜刮的贪官们都没法多从百姓身上刮出什么。   “这样子下去绝对不行,白鹿洞还没有对我们使用坚壁清野的焦土战术,我们就已经这么吃力了,如果被彻底封锁补给,那该怎么办?”公瑾对这件事情感到莫名的紧张,当这股压力传到小乔那边,小乔终于有了表示。这时候的叛军总部,是设在桂江流域的一所城池,小乔请来了公瑾与胭凝,邀请他们一同离开,到城外出游。   到了城池之外的一处树林,公瑾看到了令他错愕万分的景象。几十大堆的米、麦、面、蔬果,堆叠得有如山高,全部都用麻袋装好。   这么多的粮食,足够几十万人半年需用,短时间之内,一切都不成问题了。天大的难题,在一夕之间解决,但公瑾心头的困惑却更是增加,假如运送过来的东西不是粮食,是大批火药与武器,桂江城早就给人炸上半天高,全军覆没了。   “瑜兄,请你和我一起进到树林去,我想进去作个交易。”   “交易?”   “是啊。”   绿色的及膝短裙,像是春天新冒出来的绿草,在奔跑的时候尽显出旺盛活力,还有主人浑圆挺翘的臀部曲线,小乔轻扬着绿裙,跑到麻袋堆前取出一个红彤彤的苹果,很放心地咬了一口,清脆有声。   小乔笑道:“在我前往鹏奋坡的那晚,我请师父帮我牵线,与现在风之大陆上最活跃的恐怖分子取得联络,跟他们谈好条件,买卖与提供粮草,我们这段时间吃的喝的,全都是他们赞助的喔……”   一番话听得公瑾疑云大起,为了要探查真相,他毫不思索地跟着小乔,一起走入那个树林,与恐怖分子的首脑作初次见面。      胭凝虽然随行到这里,却没兴趣陪他们再进去,独自一人留在外头看守这些粮食。看守的时间很无聊,胭凝很快就不耐烦起来,反复查看着补给食品的内容,赫然发现这如山高的麻袋中,并不是只装着粮食而已,其中居然还有享受用品。   “呵,恐怖分子真是设想周到,有吃的有喝的,连吸的都有,不愧是恐怖分子。”从那一袋写着“VIP”字样的麻袋中,取出一把熟悉的金色植物,胭凝快速把东西卷好,照她平常的习惯那样,把火点起,在烟雾弥漫中享受那种没有束缚的感觉。   “唔,这个香烟的效果是不是太强了?我的眼前怎么好像出现了……一个小鬼?”   眨眨眼睛,胭凝发现自己没有看错,确实是有个小男孩站在那里,相貌很俊俏讨喜,小手上捧玩着一个新鲜的红苹果,有点儿不好意思,却又大胆地打量着面前的白袍女郎。   “大姊姊,你……你在吸我们家的烟……”   幼嫩的男孩儿嗓音,听来真是悦耳,但他的话却让胭凝不知道怎么回答,脱口道:“傻瓜,草是用来哈的,你连这都不懂,做什么生意?”   “哦,大姊姊,你在哈我们家的草,你没付钱喔。”被个小男孩儿指出这一点,胭凝还真是有点儿尴尬,但是一股想恶作剧的冲动,让她一下子伸手把小男孩儿抱到膝上,摸着他细致的黑发,抚平他的不安,在他耳边轻声说话。   “对自己有信心的美女,从来都不会带钱上街的。”   “大姊姊你,你长得好漂亮哦。”   胭凝很欣赏那男孩儿用这样天真、赞美的口气说话,听起来实在让人心情不错。说着话,胭凝注意到小男孩儿口袋中的一张瓷版画,取出来一看,上头很生动地画着小男孩儿被一个穿着典雅的贵妇抱在膝上的情形,他们周遭起码围站着几十名美貌侍女,都用爱怜的神情看着小男孩,争着与他再靠近一点。   胭凝忽然想到一件事。这个男孩是与这批补给一起来到,而从他的穿着、那张版画里侍女的打扮看来,那不是艾尔铁诺、不是武炼,是雷因斯?蒂伦一带的服装风格了。雷因斯?蒂伦?一直提供小乔粮草,在幕后帮助她的那个势力集团,该、该不会是……存着怀疑与惊讶,胭凝问起男孩他的名字,得到一个很坦率的答案。   “我叫白无忌,是和我爸爸一起来的。”白无忌,那是这一任白家主人与雷因斯女王的独子,也是将来会继承白字世家的下任主人,这孩子与他父亲一同来此,那么在树林里的人就是……   不再去想,胭凝笑着在男孩额上轻敲一记,把手中快烧去一半的烟递给他,半强迫、半引诱地让他吸上一口:“不过要让女孩子开心,你这不成熟的小家伙还不够格。来,多哈两口,让大姊姊教你几手,以后就可以让很多女孩子喜欢你了哦!”      就如同胭凝所受的冲击,公瑾也在树林里头,见到了一个令他非常吃惊的人。穿着一袭白色长袍,头上用白布层层包缠起来,大半张脸覆盖着浓密的白色胡须、瞧不清楚本来面目,这个坐在池塘边拿着白色钓竿,自称是“白拉”的男人,身上气势一如眼前的水潭般沉静,可是在那种平静无波的感觉之下,公瑾毫不怀疑这男人有随时掀起惊天巨浪的能力——白字世家这一任的主人,“疯狂的白家”的代表人物,白军皇。   公瑾在资料中读过他的记载。白字世家支配雷因斯千年之久,本身又拥有当今世上最高水准的太古魔道技术,历代不知道出过多少疯狂的天才人物,在历史的暗潮下更曾与白鹿洞数度交手,前任家主白金星甚至还必须由陆游亲自出关镇压,才能够暂时遏止住白家吞并整个风之大陆的企图,对于这样一个恐怖势力的现任当家主,公瑾不可能不去留心。   记录中的白军皇,是一名生性疏懒的浪荡子,继位之后整天就是钓鱼、读书、骑马,在年轻贵族专属的俱乐部赌钱喝酒,一派享受人生、不理军国大政的作风,如果照一般的情形来判断,白字世家会在这号败家子的手上日渐衰败,终至覆亡。但公瑾却没有办法这么相信,包括陆游在内,宿老堂的诸位长老也都不信白字世家的主人会没有野心,放弃掉他们世世代代意图雄霸整个天下的梦想。   疯狂的白家、天才的白家,这一族人本就是风之大陆的动乱因子。白鹿洞早就想把这族人从风之大陆上彻底铲除,但是要做到这种事,除非是陆游亲自出手,否则即使倾尽白鹿洞之力,也是没有可能做到的,然而陆游却似乎顾忌着雷因斯的某种力量、某个人,不愿意对雷因斯出手,只在多年前白金星试图进犯艾尔铁诺的时候,才出手将他“惩戒”。   “小侄女,你要的粮食我已经送来,无论是吃的喝的还是刀枪兵器,都够你们这么一大批人的半年用度,如果不够用,我还会再送第二批来,你只要传个讯过来就成。”收起了钓竿,白军皇负手信步,与小乔闲闲散散地走在池塘边,交代这次运送补给的总数,却只字不提运送方式。   至于条件,听起来非常不可思议,白家要求这支叛军占领艾尔铁诺后,给予白家三条大河半个月的独占通商权,还有几块平原的一季收获,而且这些协约白家可以随时宣告放弃。   “那些利益对我来说,完全没有意义,比较让我遗憾的是,因为小侄女你,我征服这块大陆的计划要延缓一百年。”似曾相识的话语,公瑾起初不解,但是看到白军皇摇起那面写着“世界征服”的纸扇,长袍飘扬,公瑾就看出了这个男人的滔天野心,可是心里也觉得有些好笑,一方面是觉得统一风之大陆已属不易,征服四块大陆更是痴人说梦;另一方面是佩服小乔居然有如此神通,让两名不平凡的男人先后为她放弃百年霸业。   从小乔与白军皇谈话时的亲昵来看,两人显然相当熟稔,公瑾想不出来两个分处天南地北的人,是怎么有机会连结在一起的,小乔说过是因为她师父的牵线,才和白家取得联系的,那么她师父是雷因斯方面的人了?   “忽必烈或许会认同你们,因此决定放弃他的霸业,这点恰好证明他心里有狠不下来的地方,当断不断,妇人之仁,将来令他失败的一定就是这点。但我可不是一个你们所想象的好人。”   当小乔为着白军皇的退让与支持而道谢,白军皇轻抚着脸上假须,很愉悦地大笑说话:“小侄女,我很欣赏你,你的人格特质让我重视,但你那无谓而可笑的理想,却给了我很多的娱乐。不巧的是,在我身边的许多糊涂蠢狗,他们很喜欢你的那一套,认为种族间的仇恨可以被消弭,认为生物的本性仍是善良,强与弱可以和平共存,认为我该用更仁厚的王者作风去行事……如果放任这种思想蔓延,我手下的势力会出现嫌隙与分裂,但我又不能把他们全部杀光……所以,小侄女你的起事对我很重要。”   白军皇笑道:“当那些人亲眼目睹你的失败,知道他们所抱持的那丝希望终究还是绝望,那时候他们就会信任我的道理,不会在我面前说些自以为是的错误东西,而我也不必花时间铲除或教育他们……为了这个理由,我愿意再等一百年,也愿意继续给小侄女你支持。”   连声大笑中,小乔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雪白,似是难以承受白军皇的嘲讽。公瑾忽然感到一阵愤怒,小乔的理想与努力,竟然这样子给人轻蔑侮辱,他整个人都被一阵炽盛怒火给笼罩。公瑾突然意识到,难道自己也开始相信,并且追寻着小乔的那个梦想了?   “白伯伯,我谢谢你的支持,但我想我们今天所做的事情,不会是没有意义的,也许以后的人会笑我们,但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期望和平,都想过幸福无忧的日子,只要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我们会成功的。”   “所以,小侄女不信我的话,认为你的眼光比我看得更远?”   “不敢当,可是小乔相信,世上有各式各样不同的人,白伯伯的想法,并不能代表所有人的心声。”   不卑不亢,公瑾很为小乔的表现而欣喜,但手负在背后的白军皇却再次一笑,转身对公瑾问道:“年轻人,我有一个儿子,你呢?这是乱世,你或许不知道父母是谁,但既然会武功,总有教你武功的师父吧?”   “有。”   “很好。我很喜欢我的儿子,想必你也敬重你的师父,世上的人们都期望着和平,这些都是很美好的事。但这样又如何?即使世界那么美好,人们仍旧会为着各种不同的欲望、借口,去把它改变与破坏。为了权欲、为了道义、为了情爱、为了利益,人们会违背自己对美好的渴望,把理想给破坏。”白军皇笑道,“正如未来的某天,我最疼爱的儿子会来杀我夺位;年轻人你会亲手杀掉自己的师父;小侄女会被她最重视的梦想所背弃…… 哈,这些东西我当然只是说笑,但人性变化莫测,有谁敢肯定未来会变成怎么样?记住我一句话,永远别向人性挑战。”   他莫名其妙的一席话,让公瑾和小乔的心情异常沉重,他们在向白军皇致谢后离开,临走时,继续坐回溪边垂钓的白军皇,头也不回地说话:“世上的每个人都期盼和平幸福,但世上的每个人也都梦想着发财,如果小侄女你认为不可能每个人都变成大财主,为什么你会相信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平等与幸福?我期待着你的革命大业,若是你有一天失败了,那就好好记住,千万别来雷因斯,离我们越远越好。”   毫不客气的嘲讽,让公瑾的脸色整个变了,也不管白军皇到底有何资格这么说话,很想要当场发难,但小乔却制止了他。远比公瑾更了解白军皇的个性,小乔知道那句话的真正意思,其实是在说“小侄女,你在雷因斯永远有另一个家”。   白军皇的支持与关心,让小乔感到一阵温暖,但白军皇的想法却让小乔感到不安。虽然个性上有很大的问题,并且实在与好人两字扯不上边,但小乔却无法否定白军皇的智慧。如果说自己要与他比眼界,看看谁的眼光看得远,这点小乔可实在是没有信心。   不过,当小乔与公瑾走出树林,预备找人来搬运那些粮食时,却看见一幕令人错愕的景象——胭凝坐在大石头上,白袍在风中飘扬着,她膝上坐着一个男孩儿,与她一样穿着白袍,两人脸上挂着相似的笑容,都是那么放荡不羁,远远看去,那表情好像是一张镜子的两面。   坐在大石头上的两个人,看起来笑嘻嘻的似乎处得很好,但是这一男一女的相处方式,却让小乔看得连头发都要竖起来。一般的人和小孩儿玩耍,都会玩些童稚游戏,可是胭凝抱着那男孩子,两人的右手都拿着一管烟,嘴里不停地对吐着烟雾。   “瑜兄,你有没有看到……”   “有,他们两个正在吸烟。”   直接了当的回答,让小乔差点儿昏晕过去,三步并两步地冲上前去,把那对浑然不知今夕是何夕的男女分开,将小男孩儿送回树林。   似乎是香烟的效果太强,小男孩儿被小乔带进树林,交还给打扮得像是牧羊人般的父亲之前,还不停地向胭凝挥手喊话:“大姊姊,你要等我啊,将来我长大了,一定会娶你当老婆的!”   男孩儿的诚恳叫声与身影一同在树林中隐没,公瑾看着胭凝的表情,经过几分钟的苦忍,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重重拍着友人的肩膀,很愉快地嘲弄:“胭凝,恭喜你,一个女人最终还是要有个幸福的婚姻,组织一个美好的家庭。从郎才女貌这一点来看,令夫婿无疑相当……品行纯厚。”   “……我要宰了那个小鬼,教了他那么多东西,结果他只记得娶老婆这一点。”胭凝说得有些愤愤不平,但是她也不能否认,她实在很好奇这男孩儿将来长大后,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迷人男子。      得到了充足的补给,叛军声势大振,广收附近区域携家带眷前来投靠的民众,短短的三个月间,由数十万人拓展至百万,并且占领了艾尔铁诺将近四分之一的领地。   照正规兵学上的做法,要逐渐攻占艾尔铁诺这样的大帝国,需耗穷年累月之功,并不划算,最直线攻占敌人首都,瘫痪敌人的指挥,这才是兵学正道,但是这一次小乔却无法使用这做法。   有过上一次被鬼夷族逼近中都的经验,艾尔铁诺军部这一次严阵以待,王都周边的关卡都被重兵把守,想要突破层层防守,直线攻入,并不容易,而且白鹿洞也对艾尔铁诺全面支持,除了调动门下弟子参军,甚至连那名被胭凝所偷袭重创的周公瑾将军,也已经伤愈复出,调动军队参战。叛军的压力一下子大了起来,而小乔希望稳扎稳打,不仅是军事方面能够获胜,内政方面也希望能将新的思维传达给民众,借由艾尔铁诺的外部压力,促使内部各种族的军民团结对外,好好相处。   “瑜兄,那个周公瑾元帅,是什么样的人呢?听说他每次出征都戴着面具,不晓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面具之下又是什么样的脸孔呢?”某次战争结束后,公瑾与小乔一同策马回营,在回去的路上,小乔这么问着公瑾,语带憧憬,不含有半分恨意,这点让公瑾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自己理应是所有鬼夷族人的大敌。   “不知道,但是那么阴森狠毒的一个人,多半长相也丑得像鬼,见不了人,戴上面具做人也是应该的。”公瑾淡淡地回答,侧眼偷瞥小乔,发现她面色如常,并不像是有心试探什么。   “是这样子吗?我觉得,人的美丑不是重点,反而是瑜兄你这样的美男子才该戴面具,因为你长得那么好看,将来你妻子一定不希望自己丈夫整天被女人用很垂涎的目光看来看去。”   由于小乔说得认真,公瑾反而忍不住大笑起来,想不到自己在小乔眼中,居然有如此魅力,虽然不想承认,但这确实让他感到很欣喜。   “我听说那位周大元帅,非常讨厌鬼夷人,是白鹿洞每次主张讨伐鬼夷族的代表人物,如果能让他聆听我们的想法,那就太好了。要是有一天,连最痛恨鬼夷族的人都愿意抛开歧见,和平共处,那我们的革命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吧?”小乔幽幽叹息着,那种深思感慨的表情,让公瑾几乎没法直视她的脸,尤其是当他注意到,即使在夕阳红霞的反照下,小乔的面颊仍是显得苍白时,他就几乎忍不住想要靠近过去,把那具日渐消瘦的少女躯体搂入怀中。   战场上的生活从不轻松,更何况是一名纤纤少女,整日要领着大军冲杀沙场,回城后还要处理政务,就算是铁打的汉子也会心力交瘁,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支撑下来的。每次作战,枪林箭雨中,小乔总是冲在最前头。她不是那种喜欢凡事打先锋的急躁型人物,呆在大本营从容指挥,这才是她的长才,但是,每当她穿戴上三神器,身影焕发着彩虹金光,骑着剽悍壮马冲在阵前时,后头的士兵就勇气百倍,勇猛地跟着冲锋,悍不畏死地杀败敌人。   这支叛军虽然声势日大,却终究成军仓促,不比艾尔铁诺正规军数百年传承的千锤百炼,一切有法有度,指挥起来反应迅速;要让这支草莽军队打败正规军,就必须给他们更多的勇气与斗志,而信仰正是促成这些的最有利因子。不管是鬼夷族、兽人、人类,现在都信仰着同样的一个梦,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安居乐业,过着富足的生活;而信仰中能够将他们带到理想国的神之子,就是那名穿戴着三大神器,冲在整个阵营最前头的少女。   白鹿洞也看出了这一点,一再散播恶语谣言,想瓦解这支叛军的相互信任。其中最恶毒的,就是鬼夷族正与魔族勾结,想让魔族重回人间,帮着消灭人类的政权,而支持这谣言最有利的证据,就是越演越烈的吸血鬼传说。负责散播这个谣传的间谍,在执行手段上大有进步,被弃置在街头的干涸尸体,已经不只是鸡鸭,而开始出现了人类尸首。   而公瑾一直在注意着小乔的背影,平等神锤、博爱圣铠、自由魔环,这三样由白鹿洞所造的神器,每次使用,都会大量吸收持有者的精血元气,耗损相当惊人,公瑾不认为小乔长期使用下来,会一点都不受影响,那张日渐苍白的憔悴面容,就是最好的证据。   要做的事情越来越多了,不但要抓吸血鬼,还要替小乔扫平敌人,白鹿洞那边的刺客也不能让他们得逞。   在那次暗杀之后,白鹿洞派来的刺客就不曾断过。每次看到那些学弟一个接一个来行刺,前仆后继,作着没可能成功的拼命,最后或是两眼圆睁,或是软弱哭泣地离开这世界,他就感到很深的遗憾。为了不让这样的徒劳之事再发生,公瑾要求与宿老堂通过水镜举行会谈,要求他们停止派出刺客,并且放弃对艾尔铁诺的支持。      原来清明如水的镜子中,缓缓荡起了涟漪,接着,出现了周公瑾熟悉无比的黑色帷幕。周公瑾无奈而轻蔑地叹了口气。   刚开始,宿老堂对于数次刺杀失败,还连带损失了一名高级长老、十多名弟子的事非常愤怒,斥责公瑾协助不力,令人失望等等。过去长老和现在长老都极力要求周公瑾立刻杀死小乔,彻底掌握鬼夷叛军,只有未来长老在中间持中庸意见。   “公瑾,我们也知道你在叛军里,时时要小心戒备,叛军里面的形势也很复杂。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会支持你的。”在他的话里,“我”字很重。说完之后,过去、现在两大长老都对未来长老怒目而视。   周公瑾知道,未来长老在向他表示拉拢之意。而在宿老堂三大长老之间,也并不像外间想象的那么一致和亲密无间。但相对于其他两大长老的恶意态度,周公瑾却觉得未来长老表面上的亲善似乎隐藏着更多的阴险与唯恐天下不乱的用心——是自己太敏感了么?   这场会议的火药味十足,最后当公瑾提到了恩师陆游的名字,宿老堂才有了妥协。但是出乎公瑾意料的是,当他指出师父快要出关的这一点时,三大长老却相当得意地表示,鬼夷族人与魔族勾结,这种天大的罪行,连月贤者也无法改变,即使陆游出关,也只是会站在白鹿洞这边,消灭所有的鬼夷叛军。   “得了吧,这种话只能拿去骗骗外人,我自己身在鬼夷军中,看得很清楚,哪里有魔族?那些什么藏头露尾的吸血鬼,还不都是白鹿洞派去搞事的?或者三位长老是要告诉我,宿老堂已经与魔族勾结,所以白鹿洞才有办法让魔族跑去被占领的城池危害百姓?”   “周公瑾!注意你的言辞!即使你是陆游的徒弟,也没有资格这样污蔑宿老堂!”   公瑾的指控,让过去长老怒不可抑。不过,这位即使在水镜传影中仍显得高高在上的长老,还是很快就宁定下来,重新以高姿态对公瑾说话:“鬼夷族的领导人与魔族勾结,这是绝对不会有错的事,不久之后,宿老堂就会对整个世界公布这事实,届时那支叛军将有如风中残烛,瓦解在朝夕之间。”或许是因为费尽心思完成的诡计没有人可以炫耀,实在太过寂寞,现在长老最后还是把宿老堂布局多年的计划说出来:“叛军领导人听说是个女人,她多用一次三神器,肉体就会多被侵蚀一层。每用神锤抛击一次、用圣铠多挡一记攻击,三神器都会影响她的肉体,层层大战一直打下去……嘿嘿,她很快就会变成魔族了!”   从水镜另一方传来的阴森冷笑,持续震撼着公瑾的听觉,一声声夹在冷笑中说出的话语,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东西,如此的荒唐,如此的残酷。公瑾没法形容自己此刻的感觉,他希望这是谎言,因为之前师父从没告诉自己三大神器有这等黑幕。   “周公瑾,这些秘密你从没听你伟大的师父提过吗?哈哈哈,你太看得起你神圣的师父,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你以为他真的在闭关吗?他只是断绝与你的联络而已。你没有资格过问太多的秘密,也永远别自以为可以对抗你的师门。”过去长老刺耳地哈哈大笑着说。   未来长老仍然不紧不慢地说道:“也许在叛军里,也有可以吸引你的东西。不过你最好考虑一下是不是值得。”   “明白了,感谢几位长老的教诲,公瑾不会令各位失望的。”神色如常,用最平淡的语调把这次对谈结束,公瑾几乎花了一生的克制力,才没有让三名长老看出他的真正想法。   暂缓刺杀小乔这一点,并没有达成共识,但宿老堂同意不让公瑾负责刺杀任务,如果要行动,他们会另外选择适当人选;从此刻起,白鹿洞不会再支持叛军的粮草补给与情报,但也不会多干涉。从结果来看,这个会议当真是一败涂地。   除了小乔的战术正确,过去要是没有艾尔铁诺部队的移防表,叛军行动又怎能如此神出鬼没,总是袭人不备?现在白鹿洞不再提供情报,这些优势等于全部被切断。   镇定!现在一定要镇定下来!小乔……她现在到哪里去了?对了,她好像曾经说过,今晚要配合搜索队的行动,去找出那个骚扰城市的吸血魔物。听完宿老堂的狠恶阴谋后,公瑾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鲜血,蕴含着生物的元气,对魔族而言是补充精力的来源,所以当发生连串生物被吸干鲜血死亡的事件,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有些妖邪魔物在肆虐。然而,假如使用三大神器的代价,是躯体渐渐魔化,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小乔她已经……   焦躁不安的心情,让公瑾没有保留,身形飙逝如飞,许多叛军中的高手只看到他身形一闪,眨眼间便已跑出老远,纷纷讶异于周瑜将军何时武功这般大进。疾奔中的公瑾,除了担忧小乔的身体状况外,也困惑于自己目前的处境。如果宿老堂之言属实,目前所发生的所有事,师父全都清楚知道,而他之所以宣称闭关,那也全都是一个故意让自己无法求援的设计,目的是为了……   或者,师父这次的人才训练大计,是落到自己身上,他又想借着痛苦的磨难,看看这个弟子有没有机会一举冲上天位去。师父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但只要想到过去被师父暗中磨炼的那些人才,公瑾不由感到一阵寒意,他实在没有把握,自己是否承受得住那连番打击与磨炼。   “胭凝!”公瑾身形一闪,如羽箭般稳稳射在胭凝面前,恰好看到胭凝眼中闪过一丝不赞同的神色,似是责难他为何轻率暴露实力。公瑾无暇顾及这些末节,简单问明白小乔的所在,得知她让胭凝率领一队人马来回搜索,自己却独自施展轻功,在城里飞蹿寻找。   “公瑾,你要小心,这个城里确实有魔族出现。”胭凝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看公瑾的神色难得地高度慎重,知道事情不对,不发一语地指向小乔消失的方向,公瑾甚至连一句话都不多问,就朝那边飞射出去。   小乔在哪里,公瑾一时之间还找不到,但某种感觉告诉他,小乔可能在躲着自己,躲着其他人。而经过些许时间的寻找后,公瑾意外发现了今晚的首批受害者,几个被吸干鲜血的尸首,横七竖八地被弃置在暗巷里。尸体的血没有凝结,还有微温,凶手就在附近……才这样一想,公瑾就看到一道黑影闪电窜过,虽然瞧不清楚面孔,但从那甲胄与链锤来看,那无疑就是小乔。  “小乔!”公瑾追了上去,经过一番追逐之后,他追上了小乔,而在追逐的过程中他已经发现,小乔的体态与相貌似乎有些变化,最坏的可能或许已经发生。小乔没有答话,背对公瑾的她,肩膀轻轻颤动,似乎在恐惧些什么,又似在无声落泪。   公瑾知道自己不能太过焦急,所以深吸一口气,尽量平静地朝那边靠近:“小乔,别担心,有什么事情,我们都可以一起……”   手拍到小乔肩膀上,公瑾感觉到一阵强烈的妖气,心头黯然之余,忽然觉得有些不妥,博爱圣铠的材质不对劲。这不是博爱圣铠,是伪造的东西,这个人……不是小乔!在公瑾意会到这一点,并且有所警觉之前,对面的那个生物一下子转过头来,只有头部而已,诡异地转了个半圆,并且吐出一阵紫色烟雾,光是从那个腥味,就知道里头蕴含剧毒。   公瑾第一时间尝试退避,但那妖物的躯体却爆裂开来,两排肋骨瞬间变得巨大,像两双手爪一样张开合拢,一下子把公瑾给困住,让他难以动弹。   不妙!白鹿洞最上乘的内家真气,在公瑾身上轰然爆发,那两排骨爪瞬间就出现了裂痕,但在他能够完全挣脱束缚之前,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生物的鬼头,口中伸出一条又尖又长的口器,朝着公瑾的眉心钉刺下来。      第七章 身世之谜      艾尔铁诺历四一九年六月艾尔铁诺南方桂江流域   爆脑之厄当头而来,公瑾知道事情不妙,却不晓得自己还能怎样去闪躲,至于硬气功之类的护身劲,并非自己所长,这头魔物的口器锋锐,自己未必能够全身而退,九成九是不能。   正当公瑾再次感到死亡威胁,试图全力挣脱时,一声闷响破空而来,黄金闪光像是撕天惊雷,抢先命中那头妖物的脑袋,将它整个头颅击得稀烂,余力顺着长长颈项往下传送,配合公瑾全面爆发的护身罡气,一下子就把这头妖物的身躯给粉碎。   在最危险的关头得救,公瑾松了一口气,但是看平等神锤一击杀毙妖物,威力强得连自己都刮面生疼,全力发出这一击的小乔,耗损想是不轻,公瑾心中不安,转头回望。   “瑜兄,你……你没事吧?”转头回望,小乔的身影背着月光,一时间有些看不真切,蒙眬模糊,在确认公瑾安然无事后,她似乎不愿久留,连一句话都不多说,马上纵身跃起,想以最快的轻功离开此地。   “小乔!”公瑾当然不会让小乔这么离开,在小乔飞身跃起的同时,他也起身急追,两个人在月光下化作一双黑影,进行一场短暂却激烈的追逐。由于双方都没有打算泄漏行踪,所以尽管他们在房舍屋檐上闪跃飞驰,却没有什么人发现他们的身影。   这场追逐并没有持续很久,小乔的身体似乎不太舒服,正忍受着某种痛楚,当她发现公瑾无意停止追逐时,心中一乱,速度整个慢了下来,被公瑾一下抓住手臂。   “等一下!瑜兄,请……等一下。”追逐与逃避,始终要有个了结,公瑾放开了手,但却以决不离开的坚定姿态,站在小乔身后,等候着她的回首。   “瑜兄,我……我现在的样子……不太好看……”小乔的声音,听来全不似平日的沉稳镇定,那种极力压抑、却明显濒临哭泣边缘的恐惧,让公瑾有一丝悔意,也许自己不该站在这里,去目睹这少女最脆弱的一刻,不该强行去揭露一个她极力隐藏的秘密,因为从后头这角度看去,小乔的身形似乎有点儿变化,与平常不同……   但公瑾却相信自己没有做错,因为这秘密早晚都要揭露,多一个人在旁支持,或许就会让小乔好过一点,所以他只是发挥自己最得意的镇定功夫,让声音平稳如常,轻声告诉小乔,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自己如往常那样支持她,并且为她守住这个秘密。   “真……真的吗?你不会告诉别人?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他们一定会对我、对我……”啜泣着,小乔迟迟不愿意转过身来,但是当公瑾搭着她肩头,轻轻地施力,她却没有持续抗拒,顺着他的施力转过身来。或许,在她心里也有着与公瑾同样的想法,如果这个秘密终究难免泄漏,她希望这个男人是叛军中第一个知道自己秘密的人。   在小乔转身的一刹那,公瑾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脑里想象着许多魔族的形象,认为不管看到什么,自己都不会太吃惊,因此,他就着淡淡的月光,细细地审视那张早已流满泪水的容颜——确实与之前有所改变,小乔额上的那只角,如今已经不翼而飞;面上的那些浅色斑纹,也随着肉体的异变而消失不见,只剩下如初雪般娇嫩的肌肤。在月光之下,这张面容看不出任何妖异的感觉,反而像个清纯可人的邻家少女般,让公瑾看得有些恍惚。   但他很快就察觉事情不对。这张看不出有半点魔化现象的秀美面孔,却让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的公瑾更加震惊,当他终于明白脑里那个混乱的念头是什么,他险些控制不住地狂叫出来。   “小乔,你……你是人类!”他所发现的这个事实,实在非同小可。一直与鬼夷族同一阵线,为他们的幸福而浴血抗战,持有三大神器的天命领袖,居然是一名人类少女?天底下还会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可是公瑾很快就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假如让其他人知道小乔的身份,秘密一泄漏,这支全凭“真命天子”传说才凑合在一起的联盟军,马上就会面临分裂危机,情形甚至比宣布小乔是个魔族更加严重。   这附近人多眼杂,不是谈话的好地方,又有大量嘈杂人声迅速靠近,情势不对,必须要立刻把小乔给带开,但公瑾才刚要开口,再也压抑不住激动情绪的小乔已经趴在他胸前,哭泣起来。泪水,很快就染湿了他的衣衫,温莹的热度,甚至让他冰凉已久的胸膛感到灼痛。   “周……周瑜,你们在那里干什么?”千幸万幸,第一个过来这边的是胭凝,她看着公瑾搂过哭泣的小乔,正在安慰,顿时满脸错愕之情。   牢牢把小乔拥在怀中,公瑾垂下了一边的斗篷,不让任何人看到小乔的样子,简单对胭凝交代委托之后,马上搂着小乔撤退消失。   从后头赶过来,目睹这一幕的众军士面面相觑:“胭凝姑娘,盟主和周瑜将军他们……”   “你们耳朵聋了吗?休——息!不是说他们两个、一男一女一起去休息了吗?这样子还听不懂吗?你是不是第一天出来混的?”胭凝笑骂着那名鲁莽发问的不幸者,本身的心情其实相当焦躁不安,与公瑾多年合作的经验,光是刚才那几句话的语气,她就肯定公瑾与小乔一定出了事。可是,既然公瑾把安定这边情形的任务交给自己,就不能让人看出有什么破绽。   因此,她不但维持着笑容,还很不合时宜地开着玩笑,要身边的同伴记得吩咐属下,今晚千万不要去骚扰城中的大小旅店,以免惊扰到旅店里头忙着休息的无辜男女。   胭凝的吩咐诚然贴心,不过小乔和公瑾今晚是无福消受的。公瑾顾虑到城里头人来人往,不知道有多少白鹿洞奸细,隔墙藏耳,并不适合谈这绝顶机密,所以将小乔带往城外。   但是使用三神器对小乔所造成的伤害,也在两人离城途中显现出来。甫才离城不远,小乔闷哼一声,整个身体剧烈颤抖起来,在公瑾怀中的她,整个身体冷得像是一团巨冰,即使隔着衣衫与斗篷,公瑾仍是感觉得到那股刻骨寒意,不住朝自己袭来。   情形就与当初小乔和胭凝二次交手一样,公瑾马上让小乔坐下,在周围引物生火,排成火焰圈,导引热力帮助小乔驱寒。但这次情形比之前恶劣,小乔虽然在火焰圈中坐下,却已经失去意识,没有能力自行运气输劲,假如不是公瑾在旁协助,她肯定会因此僵毙在火圈里。   不管什么是否该隐藏实力,公瑾全力以赴,帮小乔把体内的寒劲驱除,但是从这发作越来越厉害的内伤来看,公瑾知道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而问题的源头,就是使用三神器造成的魔气入侵。   为了隐藏自己身份,公瑾不能说消息是来自白鹿洞,只说自己这些时日研究三神器的秘密,发现一些惊人的后遗症:“三神器原本来自魔界,是九州大战时期的遗物,并不是开发给魔族以外的种族使用的。如果持续用下去,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希望你……”   “我知道,但瑜兄你之所以没把话说下去,一定是能明白我的难处吧。”公瑾确实知道。要小乔不再使用三神器,那么又该由谁继续冲在阵前,引导着整支军队的忠心与士气呢?在这支联军当中,小乔是一个无可取代的领袖偶像,她如果消失或是表现出畏惧、退缩,整支军队都会受到影响,她也就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才一直冲在最前线的。   “三神器会吸取使用者的元气,师父早就告诉过我了。在我前来鹏奋坡之前,师父曾经为我设下防护,把力量封藏在圣铠与神锤里头,减少这两样神器对我的伤害,可是,那天在矿坑里头……”   公瑾当然不会忘记,那天在矿坑里头,三个人一起受到魔豹攻击,几乎要一起殒命的时候,就是那两件神器缓缓散出了魔气,散出了封藏在里头的保护力量,这才使得魔豹放弃继续攻击,转变了对三人的态度。   那时候,只以为这是机缘巧合,三人莫名其妙地得救,怎知道一切的幸运都是要付出代价,在那之后,小乔使用神锤与圣铠时,元气耗损就是之前的十倍,而当平等魔环与神锤、圣铠相互作用,一些超乎预期的副作用就陆续出现:“最近,我常常觉得身体很累,很疲倦,每次作战回来都想倒下,好好地睡一觉,可是睡到半夜,又会热到醒过来,整个身体像是被放在蒸笼一样地难受,喉咙好干,好想……好想喝些特别的东西……”   “最早听到有吸血鬼事件的时候,我吓得不得了,一直担心是不是我自己半昏迷的时候,出去作了这些事……但是我真的没有。我连续几个晚上,都用魔法阵印下结界,只要我有离开,我醒来一定会知道的。”   “小乔,你不用这么急着向我证明,我很相信你啊,我知道这些事情不可能是你做的。”公瑾对自己的话暗自汗颜,因为刚才他确实对小乔有过疑心,焦急徬徨,但现在却不能把这些话说出来,她的心理负担已经够重了。   “对了,你的角呢?是怎么弄不见的?”公瑾本意只是想扯开话题,但是这句话一出口,却让他与小乔更加直接地面对现实。   “角不见了。”小乔擦擦眼泪,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角和脸上的花纹,都是用魔法变出来的伪装,是师父教我的特殊咒文,施法以后外表会和所有鬼夷人一样,这个伪装魔法很有效,至少瑜兄你就一直没看出来,不是吗?”   “为什么你要假扮成鬼夷人呢?不,我是想问,为什么你会出来帮鬼夷人作那么多的……”得知真相后,公瑾最大的困惑就是这一点。如果是一个鬼夷人,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为了两千年来的欺压而反抗,作出什么牺牲与努力都不足为奇,但是,为什么一个人类少女,要为鬼夷人作那么多呢?   “瑜兄,这和我是什么人有差别吗?想要过和平幸福生活的,并不是只有鬼夷人,人类也是啊,我知道如果要实现真正的理想世界,光只有人类努力是做不到的,所以才希望和鬼夷族一起奋斗啊!”小乔的表情极为认真,闪烁着生命光彩的认真眼眸,炽盛到让公瑾几乎无法正视,仿佛是一道强烈的阳光,不住往最黑暗的角落深入照去,令他感觉到一种许久未有过的悸动。   “没有人愿意当鬼夷族与人类的桥梁,那就由我来当吧,可是,鬼夷族对人类的怨恨太深,戒心也太重,如果我用人类的身份靠近,没有一个鬼夷人会愿意聆听我的想法,所以,我才用魔法伪装,和鬼夷人一起生活,和他们一起做事,希望能把大家带到一个比较好的方向……瑜兄,我这么做,错了吗?白叔叔说过,如果我的身份被发现,鬼夷人会当我是奸细,人类会把我看作叛徒,我在两个世界都会无处容身。”珍珠般晶莹的泪水,在少女苍白的面颊上,一一流过。她一直竭力守住的秘密,和她脆弱的心防一起崩溃,除了自己的理想能否守住外,她更不知道这个男人会有什么反应,不知道他会用什么眼光来看待自己,而自己很在乎他的反应。   “瑜兄,你觉得我是人类的叛徒吗?”   “小乔,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人类或是鬼夷人,但在我眼中,你就是你,你为这些人所做过的事、付出的心血,那些都代表了你,而我无可救药地喜欢着现在的你!”轻声说着这样的安慰,公瑾把身旁的少女搂抱入怀,无视她最初的些许挣扎,把她紧紧拥抱,尽可能多给她一点儿温暖。不久之后,完全撤去心防的少女,就在他温暖的怀抱中失声痛哭。   “别哭……别哭……你是我们的首领,要有首领的样子,如果让人看到你哭泣的样子,我会变成全军的罪人,所以,别再哭了吧。”拍着小乔纤瘦的背部,公瑾祈求耳边的啜泣声音会慢慢小下去,可是在这悲伤的一刻,公瑾又觉得无比的欢喜,因为这一刻、这一秒,这个少女就在自己怀里,信任着自己、倚赖着自己,这样的感觉仿佛永恒。      在恩师陆游出关之前,公瑾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僵,逼白鹿洞先发制人。七月中,公瑾照着预定的时间,用水镜向陆游发出独门的秘密通讯。然而,水镜发出的传讯却石沉大海,公瑾没有得到半点回应,这是过去数百年里从不曾发生过的事情。唯一的解释,就是对方的刻意沉默与不回应,当连续三天的水镜传讯失败,公瑾不得不面对那个令他心若死灰的答案:自己和胭凝已经被师父舍弃了。   被舍弃的理由有很多,正因为过去数百年中,公瑾一直帮着师父处理世俗工作,他很清楚白鹿洞决定某个人没有存在价值,或是预备用其他人来取代这人时,刹那间的态度改变可以有多决绝。师父可以因为很多理由而舍弃自己与胭凝,其中甚至包括了“训练你们成才”这样的怪异道理。   又或许,真如宿老堂所言,所谓的闭关,一开始就只是一个谎言,用意只是为了让自己与胭凝迟迟没有发现断绝联络的状态。   “公瑾,你有什么好怕的吗?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放胆和他们拼过就是,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说得倒是轻松,胭凝你难道不知道白鹿洞的实力有多强大?尤其是师父,我们和他们正面为敌,根本没有可能会获胜的。”   “白鹿洞是很可怕没错,但是对我来说就没有差别,因为我早就决定和他们分道扬镳,正式叛变了!对我来说,只有力量是永恒的,谁有力量,我就会站在谁的一边。这样我就永远都不会失败了。”   “公瑾,你只是太过理智,太了解白鹿洞的恐怖而已,一个太过理智的人,有时候反而很难因为冲动去下决定。我只是个剩一条贱命的烂女人,什么时候累了死在路边,都无所谓,但是你不一样,你还有很美好的人生——如果你愿意去开始的话,所以你才会这么犹豫。”胭凝笑道,“可是,我的朋友,我还是要劝告你,人生中有很多的抉择,有些抉择你可以逃避,有些抉择不必那么急着作,但还有一些,不管你是否愿意,你早晚得作的。”   公瑾没有回答。有些事情不用形诸言语,直接做就够了,假使自己不愿意让现在的情形继续下去,那么这个世界就需要一些改变——这也该是自己实践对小乔在心中立下的誓言的时候了。   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那就全力以赴吧,让叛军走上自己认为最好的发展道路,让它可以尽快拥有和白鹿洞周旋的力量。小乔说得对,叛军最大的敌人不是艾尔铁诺朝廷,而是白鹿洞。      公瑾的行动速度之快,委实让胭凝咂舌。就在隔日的作战会议上,公瑾一反平时低调的作风,主动提出自己的战术构想,并且强势主导整个会议的进行。尽管没法获得最新情报,但是以公瑾对白鹿洞情形了解之深,他所想出的策略只能用辛辣来形容。叛军与艾尔铁诺军队交战的时候,变得有攻有守,有时候险中求胜,用奇谋诡道来获取胜利,有时候该胜却不胜,叛军放弃唾手可得的胜利,在很诡异的情形下败走。公瑾所走的每一步,都堪称是恶魔的得意杰作。   没有多久,一些流言就流传开来,那些让人闻之不快的传闻,直指白鹿洞,说这古老门派一直在暗中进行阴谋,操纵着风之大陆上的几场悲惨战争,其中也包括资助现在的鬼夷叛军。当各种被揭露的真相如燎原之火般延烧,许多正与叛军作战,被叛军行动弄得一头雾水的艾尔铁诺军官,就群情激愤,向长期以来推在他们背后的那只手发出怒吼。   被操纵的对象开始反弹,以白鹿洞盘根错节的深厚实力,要从军、政两方面肃清这些反弹,本来不是什么难事,但宿老堂此刻却自顾不暇,忙于本身的激烈内斗,无力处理外部纷争。   三名长老确实都有着年长者的智慧,看得出是有人在散布谣言,但就算知道这些也没用,他们已经猜忌彼此数百年,那些谣言的一字一句,其实只是把他们心里的话诉诸言语,挑起他们的愤恨与不平,明知道这是敌人的计策,却渐渐被心里的黑暗欲望所吸引。   “其实要挑拨三大长老并不难。他们的欲望更在理智之上,只要让他们相信,可以在扫除对手的时候,连带把我们也轻易干掉,他们就会照我们的期望来做事。”   “别抢着攻击,别理那些机会,我们还需要再等待。”公瑾让士兵们耐心等待,而他们所等待的东西,在下个月初爆发。三长老的相互猜忌与斗争,从白鹿洞延烧到艾尔铁诺的最前线,形诸表面,在某一次言语冲突摩擦走火后,艾尔铁诺的前线军队爆发内战,并且在短短十五天之内,把这冲突蔓延到全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的军队自己打起来了?”所有艾尔铁诺的士兵,都有着同样的困惑,而叛军中的士兵,困惑一点儿也不少于他们,惊奇地看着艾尔铁诺陷入一片烽火干戈,各地统军将帅随着本身的立场、欲望而出兵攻击,明明知道叛军大敌在旁虎视眈眈,但他们仍旧放不下手中的刀剑,执意要与挂着同样旗帜的敌人分个你死我活。   “单单凭我们的力量,要击溃艾尔铁诺,需耗穷年累月之功,所以,我使用现在的做法,只有激烈内乱才能在短时间内覆亡一个大国。当人们因为欲望而狂舞,他们就不能合作,不能控制自己去做一些正确的事,甚至为了打倒新的敌人,他们会试图拉起往日敌人的手。”   一堆书信平摊在公瑾的桌上,这些都是近几日陆续收到的东西,来自混战中的各个艾尔铁诺军团之长,内容全是向鬼夷叛军表示友好,希望双方能够合作,联手问鼎天下。   公瑾面上一派淡然,全然看不出刚刚结束长途跋涉的疲倦。几天前他和小乔赶到艾尔铁诺边境,与青楼联盟的密使洽谈。白鹿洞切断公瑾一切资讯后,为了获得最新的情报,他决定和自由都市的神秘组织联手,由白字世家帮忙牵线,双方秘密会谈,约好以后购买情报的管道。   “大军未发,粮草先行,可是战争中有比粮草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情报,青楼联盟要价虽然是狮子大开口,但他们的情报素质很高,又快又准,这是我之所以愿意与他们合作的理由。”   “公瑾,你实在是很了不起啊…… 可是你作了那么多事,有没有察觉到你身边的事?”胭凝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阴霾,似乎是在警告些什么,察觉到这点不寻常的公瑾立刻从书信堆中抬起头来。   “公瑾,你冲得太急了,这只怕不是小乔的本意吧?你有没有留意到最近士兵们看你的眼神?”   “……”   “你不可能不知道吧?士兵们在怕你,公瑾,他们很怕你。你这段时间所用的战术,全都是黑暗手段,挑拨离间、流言、暗杀,这些东西不只你的敌人畏惧,就连在你身边看你做事的人也会怕,怕你有一天会把这种手段用在他们身上。士兵们不是草莽汉子,就是吃过人类诡计苦头的鬼夷人,你那些谋略刚好是最能激起他们反感的做法。”   “胭凝,这个方法确实不好,但是,你觉得我们还有时间吗?我们现在所作的事情,慢慢把宿老堂和师父逼上了一个极限,当他们忍无可忍,就会主动对我们做出反击,而他们的第一个反击就是对外宣布我的身份。”公瑾苦笑着说话,听到这句话的胭凝,稍稍呆了一下,顿时明白公瑾在担心什么,而看着友人忧虑的眼神,胭凝更晓得自己的猜测没错,事情的严重性恐怕更在想象之上。   公瑾低声道:“所以,胭凝你能帮我作的事情就只有一个,如果你把我和小乔看得很重要,那么我走后请帮我守护小乔。等我把这里的事情做完,白鹿洞公开我身份的时候,我会离开这里,这段时间所有战术造成的负面影响,责任由我承担。讨厌鬼只要一个就很够了,你们可以在黑暗之后的光明世界建立理想国度,至于到时候军中必然会出现的复仇声浪……嗯,请做你们该做的事。”   “公瑾!”公瑾摇手止住胭凝的话,请求道:“做你们该做的事,好吗?你可以对外解释,在白鹿洞时候你从没见过我的真面目,因为我是一个不喜欢被女人看见脸的变态人妖,整天戴着面具,所以你在叛军中认不出我来,而你重伤我的那件事,就当作是你中了我的诡计,人们都喜欢你,不会在意这种问题的。”   “可是我在意!”不复平时的洒脱与典雅,胭凝说话已经带着明显的哭音,正因为对这个男人过于了解,她知道当他离开叛军之后,骄傲的他绝不会找地方躲起来,为了仍在叛军中的自己与小乔,他会持续设法对抗白鹿洞,甚至很有可能利用他对白鹿洞的了解,刺杀陆游…… 这实在是一条生存几率极低的必死之路。   “公瑾,我们不是好搭档吗?过去几百年,我们的默契那么好,联手从来没有失败过,现在你这样丢下我一个,算、算什么嘛?你人其实不错,长得又很帅,没有理由离开这里,要走也该是我离开,我……”察觉到自己开始语无伦次,胭凝颓然地坐到地上,无助地用手掩着脸,任自己的泪水开始横流。   “胭凝,不要想太多,也别妄自菲薄。其实你是一个很棒的女人,人长得漂亮,身材好又性感,脑袋很聪明,做事又很有趣,特别是那头长发,飘来飘去的样子,每次都让人很想要摸一把。虽然你脾气实在有够怪,又是个接吻女色魔,不过我没见过比你更好的女人了,以前我就常常想,下辈子如果有机会,我应该要向你求婚才对的。”   公瑾最后那一句话,充满震撼力,让本来垂首黯然的胭凝一下子抬起头来,一双漂亮的水灿凤目中,挂满惊愕之情,娇艳的红唇半张,似怒似惊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不过,这辈子,你值得一个更好的男人。”      公瑾所期待的东西,就在两人谈话后的第三天发生。更激烈的内战爆发,但这次不是发生在最前线,而是发生在白鹿洞,三名长老在情势的快速演变下,无法再保持深沉与冷静,正式翻脸动手。   以过去长老为主的弟子群,攻击了未来长老的一派,烧毁房舍,杀伤了许多弟子,而未来与现在两名长老联手起来,要求过去长老为此付出代价,过去七百年间奇异的平衡状态被打破,三方各自召集弟子,进行惨烈的战斗,前后历时三天半,过去长老的弟子群被消灭殆尽,他本人则在少数弟子的舍命掩护下,逃离了白鹿洞。   “情形对我军有利,根据青楼联盟昨晚传来的紧急情报,过去长老预备来收编这一带的军权,先消灭我们,再回去反攻白鹿洞,而这也正是我们的机会。”   公瑾道:“后天他会经过地图上的这个山谷,我们就在这里伏击他,让不幸的过去成为过去。”   公瑾对胭凝说:“战斗进行的时候,我们两个人负责杀掉过去,小乔率领其他高手肃清他的弟子,并且防止白鹿洞方面出现什么援军,干扰此战。”   战斗很快爆发,众人远射程的强弩武器,化作漫天箭雨,落在敌人的头上,造成不少死伤。以过去长老的武功,本可察觉到山谷内的杀气与埋伏,但公瑾与胭凝的计算准确,在他察觉到不对,还来不及有所动作之前,他们两人已经闪电冲出,先行一步攻击过去长老。   过去长老的武功之强,更在想象之上。一千多年的内力修为,精通白鹿洞三十六绝技的九成,这名锦袍老人的厉害,让公瑾几乎相信对方已经突破地界,胭凝的五岳神雷与他硬碰,本应无坚不摧的掌力,完全发挥不出效果,被他同样一式五岳神雷反震,腕骨险些当场断裂。   不过,交手数回合后,公瑾和胭凝渐渐察觉到一些古怪,最后得出结论,那就是在之前白鹿洞的激烈内战中,这名老者已经受伤,如今实力已有减退,并且不耐久战。察觉到这一点,公瑾和胭凝发挥着无声的默契,一人以快捷身法游斗,一人则是强行承受过去长老的无俦掌劲,尽可能让他多耗力气。   双方都心有所忌,不愿意战斗拖得太久,当胭凝还有几分迟疑,忌惮着抢攻的危险性,公瑾却已经扑冲上去,不避不闪,纯以自己的护身真气硬挨了一记“两仪翻天震”,左侧肋骨立刻断裂,伤及内脏的结果,大口鲜血狂喷了出去。过去长老狂妄地大笑,既然公瑾全力运护身劲保命,这一口血与随后的一击,又还能有多少力道?   这个狂妄的念头,在鲜血喷洒在面上,剧烈灼痛感焚烧面门时,让过去长老明白自己错得有多厉害,他做梦都想不到,这个陆游的得意弟子,居然比被称为魔狼的陶贱更狠更凶,竟在动手的时候自行服毒,一口血喷出,来自大雪山的奇毒让他面门瞬间烧了起来。   跟着的那一击也不寻常,拳头上是没剩下多少力量,可是当拳头逼近面门,一指陡然弹出,拇指上不知何时戴上的锋锐暗器,配合三十六绝技之一的金刚指雷,一下子刺进过去长老的眼窝,插瞎了他的左眼。被夺目之痛激发潜力,过去长老狂吼着还击,一掌几乎打塌了公瑾的胸膛,让他像是断线风筝般远远地滚飞出去,可是就在他进一步追击前,后头风声响起,过去长老急忙回身,一掌全力轰出。   瞎眼和流血,影响了他的视线,当他看见砸下来的东西,是一块成人高的巨厚大石时,已经晚了一步,掌力虽然将大石击得四分五裂,但却被胭凝欺近到背后,趁着他真气衰弱的瞬间,五岳神雷粉碎了他的背脊。狂吼出声,过去长老鼓尽残余力道的一腿,让胭凝小腹重创,跌飞出去,可是公瑾却没有放过机会,重伤的他无视痛楚、无视胭凝的危险,在过去长老踢腿的同时,也将匕首送入了他的小腹,横切斩破内脏,让这头猛狮般的强横老人号叫着,重重倒了下去。   “你、你们两个……好卑鄙……用这等手段……”   “谬赞了,长老大人似乎不曾想过,过去三位在我们武功未成时,派我们去做一些必死的任务,我们两名小辈是如何存活下来的。人从磨炼中学到东西,今日我们很庆幸有机会活用那些知识,多谢三位长老的苦心栽培了。”   记起敌人临死反扑的教训,胭凝并没有走得太近,远远地鼓劲甩出一块大石,不啻重杵巨柱的一击,打碎了敌人的脑袋,把这数百年来压迫自己的可恶家伙作个了结。心头仿佛放下一块大石,胭凝这时才想到公瑾,也才发现他已经倒地昏迷不醒,身旁全是鲜血。   隔天早上,当白鹿洞把周公瑾元帅潜入敌阵破坏,化名周瑜的消息,故作不经意地传出,得知此事的一众叛军将领协同胭凝,一起破门而入,屋内只剩下一张染满鲜血的床,还有一扇开了整夜的摇晃窗户——人,已经不见。      第八章 浴血突围      艾尔铁诺历四一九年十二月艾尔铁诺南方桂江流域   公瑾不但要养伤,更要设法躲避大批人马的搜捕与追杀。以前的潜伏工作,每次受伤虽然也会被敌人搜捕,但公瑾总能躲入白鹿洞的势力范围或暗桩,不受打扰地安静疗养。但这次不行了,不仅鬼夷叛军派出高手四面搜捕,过去白鹿洞的庇护所也不能再去,同时受到两大势力围搜的结果,公瑾只感觉天下之大,竟似无处容身。   幸好,公瑾从来就不是一个没有危机意识的人,狡兔三窟的道理,他数百年前就已经知道,也早就付诸实践。公瑾所挑选的藏身处,是中都城内的一处武馆,那本是某个外国富商招揽门客、培养人才的地方,许多想要出头的流浪剑客,都会投奔这样的场所,希望有一天出人头地。理所当然,武馆内龙蛇混杂,来自各方的武者、剑士整天比斗,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竞夸武勇,这样的混乱所在,却是藏身的好地方。   白鹿洞为了搜捕刺客,让官兵配合清查中都城内的每个地方,还贴出了高额的悬赏,着实闹了好一阵子,结果为了领赏的官兵与奖金猎人,只有胡乱捕杀了一些城内的鬼夷人与其他种族,然后不了了之。   时间一晃眼就是一个多月过去,公瑾的身体渐渐恢复,在这段时间里,鬼夷叛军的进攻就缓慢得令人失望,虽然又多吞下一些版图,可是在艾尔铁诺军的反攻下,双方进行拉锯战,频繁交换着手上的占领区。   “奇怪,鬼夷人里头的那个漂亮小妞呢?以前每场战役都会听到她的,最近怎么都听不到了?她没有再出来作战了吗?好可惜啊,能死在这种美人手上,做鬼也值得啊。”说话的人,是武馆里头一个无名的怪老头。衣衫褴褛,个头矮小,脸上的皱纹多得看不出年纪,像是一只老猴子似的外形,看来仿佛风吹会倒,这所武馆中人人配剑,他却只挂着一柄破烂竹剑,当每个武者都努力让自己看来龙精虎猛、气盖山河的时候,这个怪老头就成了武馆中的怪人,如果非要为他的“气势”找个形容,那就是一个扫地、倒垃圾的阿婆。   怪老头之所以古怪,不是因为他像只丑老猴似的滑稽外形,他常常在一些练武的剑客旁边晃荡,毫不避嫌地看着人家练剑,然后胡说些什么肌肉好壮,筋骨不错,愿不愿意和他回家接受调教,保证每天快活得像是上天堂等等的话语。多数人看到他走近,都是明显露出嫌恶表情,只有少数喜欢听他说话,或是喝他自酿的猴儿酒的人,才会与他结交。   公瑾对美酒不感兴趣,但却愿意聆听怪老头的说话,这是他一个月来苦闷生活的最大娱乐。起初,他并不是那么愿意接近这个丑怪的矮小老人。公瑾偶尔与老人谈话,论及目前艾尔铁诺的战争情势,他有些言语却让公瑾心惊胆跳:“白鹿洞派公瑾小子进入叛军,会只是探查情报吗?老头子拍胸保证,将来鬼夷人的失败,全都要拜公瑾小子所赐。”   “哦?可是近日来听各方人马的讨论,公瑾将军并没有在叛军内部造成什么伤害,现在他已经离开,还能再作些什么?难道老丈以为他还在叛军内留下奸细吗?”   “嘿,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奸细自然是有的,但以白鹿洞杀人不见血的手段,需要搞到用奸细这么下作的程度吗?他们最擅长的东西,就是让人不攻自溃,公瑾小子虽然走了,他下的毒可在发作啊。鬼夷族为什么无法与人类和睦相处?这些歧视为什么会发生?就是因为不公平。人类自以为高贵,歧视鬼夷人与兽人,所以今天才会招致反扑;鬼夷人现在喊着反抗迫害的口号,得势之后却加倍歧视人类,种族间的裂痕只会更深,这种心态,我姑且称之为鬼夷沙文主义,在打天下的时期很有帮助,但是…… 不要说得天下之后,恐怕即使是现在,叛军中也该有些问题浮上来了。”   嘿嘿冷笑了两声,怪老头仰头饮尽葫芦中的最后一口酒,抹了抹嘴巴,这才对旁边的公瑾说话:“不战而屈人之兵,杀人不见血,这是白鹿洞最喜欢玩弄的一套手法,我不知道叛军的那些政策是谁创订的,可是周公瑾如果真是白鹿洞调教出来的人,又当真如传说中那般能干,他在叛军中几个月,已经足够他使出这些手段了。嘿嘿,小兄弟,你说是不是啊?”   公瑾沉默不语,难掩心中的诧异。这个老人竟然一眼就看破了自己的手法,这份眼光委实非同凡响。   “不过,白鹿洞大概很快就可以验收成果了,公瑾小子听说很快就要回来,十天以后,中都城会举办很盛大的欢迎典礼。”   “老伯,你说什么?”   “你没听人说过吗?年轻人,白鹿洞刚刚才对外宣布,周公瑾预备在十天之后返回中都,好多人听了都嚷着要去看呢。”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公瑾的困惑,也同样发生在叛军里头,当遍寻不获的仇敌,传出了即将公开现身的消息,本来稍稍平息的混乱气氛,又再次喧扰起来。   这样的问题,同样也困扰着小乔,当鬼夷人群起向她要求,希望能组织高手团潜入中都刺杀,干掉白鹿洞重要人物,尤其是取下周公瑾人头时,她才顿时明白过来,曾经尝过鲜血甜美的人们,不可能再归于平淡,以前公瑾掌军时使用的黑暗手段,虽然人们畏惧而且不耻,但是他们却渐渐迷上这些手段带来的轻易胜利,当公瑾已经离开,他们仍希望使用这样的方式去作战。   结果,在情势与胭凝的坚持下,小乔只有答应组成高手团,由她与胭凝亲自统率,前去刺杀回到中都的公瑾。答应的理由,不是为了誓杀敌人,只是为了不想让前去的成员全军覆没而已。   临行之前,小乔站在城门口,策马回望,看着那扇渐渐关上的高耸城门,心里尽是迷惘与失落。      见到公瑾骑在马上,在人们的欢呼中缓缓入城,金属面具迎着朝阳映出千串耀眼光芒,尽管看不见真面孔,身形也与本人毫无二异,但小乔与胭凝仍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种气质绝对不可能是公瑾,这个看不见面孔的男人只是个冒牌货而已。   “死家伙,早就叫他没事不要一直戴面具,现在别人要假冒他,戴一张面具就成了。”她与小乔下令立刻撤退,但是在周公瑾的凯旋队伍中,几名衣衫不整的鬼夷族妇女被推在前头,由后方的执鞭者用力笞打,软鞭发出凌厉的破风声,重重打在雪白的肌肤上,让女性发出凄惨的哭叫,白嫩肌肤上迅速浮现血痕。   整个鞭打的表演,在周公瑾将军亲自手执长鞭,挥打出去的那一瞬间气氛达到高潮,两旁的群众齐声尖叫,尖叫声中满是喜悦与赞叹的味道,像是最好的鼓励,请持鞭之人再释放出更多的血腥。   小乔觉得很难过,那不完全是对女性的侮辱,也为着人与人之间必须要这么相互伤害而为之黯然,但剩下的鬼夷人可就不只是黯然,他们义愤填膺,无视小乔的命令,挥舞兵器冲了出去,绝不让那侮辱鬼夷人的狗贼活下去。   结果当然是不难想象,当这群自以为是的鬼夷刺客,大摇大摆地冲出去时,数以百倍计的埋伏士兵也从两旁冒出,像是潮水般地急涌出来,一下子就驱散群众,把他们围在中心。双方人数比例太过悬殊,白鹿洞又一早掌握了地利,硬弩对长剑,兵器上也占尽优势,战斗几乎一开始就决定了胜负,假如不是小乔与胭凝及时杀出,挡下了敌人攻势,单是最开始的那一场乱弩箭雨,就足以让叛军死伤惨重了。   小乔以神锤、圣铠一马当先,杀出一条血路,她不想造成不必要的死伤,可是如果要在这样的局势中杀出生天,看来大开杀戒是免不了的,只有放手大杀一阵了。胭凝却是另有定计,他轻巧地飞身转折,白袍化作半空中的清艳雪光,轻易避过底下的乱箭,飙射到敌人队伍的中心,纤手弄云,掌影翻飞,在其他人看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已经把“周公瑾”给一把擒下。“让开,如果还要继续动手,我保证你们敬爱的公瑾将军会死在最前头!”   周公瑾的武功,众人都久仰大名,看到那艳丽女郎一招把人擒下,展露出来的神功,任谁都心存惊悸,不敢过分进逼,就这么让小乔等人逐步退到城门口,眼看要离城而去,忽然一队人马打横杀来,拦住去路。在敌人将要逃逸之前,隐身于暗处的宿老堂终于被逼上了台面,率人亲自追击出手,包围队伍重新又逼了上来。   敌人队伍中,胭凝看到未来与现在两位长老的身影,这两位长老武功卓绝,她以一敌一并无确切胜算,当下只有把人质交给小乔,自己专心应敌。“小乔,一有机会就往这人身上刺个两刀,扰乱人心,不然这么几千人一涌而上,城门又关了起来,我们就真的没机会走了。”   宿老堂不会让冒牌公瑾的丑事曝光,他们高声拒绝胭凝的种种荒唐要求,说周公瑾将军公忠体国,宁愿自我牺牲,也不愿让叛贼利用,因此鼓动众人群起而上,把叛贼乱刀处死。   “妈的,公瑾才不会为了白鹿洞而牺牲,那家伙自私自利又阴险,你们这些不了解他的人不要胡说。”心中气愤,胭凝连脏话都骂了出口。   “杀了他们!” 当数千人马从附近几个街道狂涌而出,朝小乔等人攻击,小乔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手上已经没用的人质举起,扔向宿老堂的两位长老,喊了一句“这没用的东西就还给你们吧”。   正以掌力逼退敌人的胭凝微叫可惜,但想到这是小乔不愿多造杀生的表现,也就不说什么,看着那个人质坠向两大长老,那两个老人好像很厌烦似的伸手,以柔劲托住拨开。   哪知道,事情突生变化,就在两大长老对这昏迷人质全无提防的那刻,那个人质忽然有了动作,两柄锋锐的淬毒匕首神奇出现在他手上,化作两道蓝虹,一先一后地送入两大长老的体内。   “吼!”   “嗷!”   两声惨叫同时喝出,听声音就知道,两大长老受伤不轻,而胭凝顿时醒悟过来。公瑾?真的是他?可是怎么刚刚我认不出来?小乔又是怎么认出来的?   随着那张金属面具的坠下,真面目露出,之前看来觉得缺少的气势与感觉,这时重新回到公瑾身上。一早便以这异想天开的方法混入游行队伍,等待机会援助小乔的他,成功伤及两大长老,但他也并不好过,两大长老受伤那一瞬间回击的一掌,让他再次有了呕血的感觉,这一个多月来的疗伤,又失去意义了。   公瑾不顾一切地继续攻击,要在伤势恶化之前,至少先杀掉一名强敌。未来、现在两名长老被他的拼命攻势所逼,又中了几剑,可是两个老人出乎预期地坚韧,普通人见血封喉的伤势,他们两人只是活动稍微迟钝,并没有明显重创,公瑾花了好一阵子时间,才终于以伤换伤,重创两人,并且得到一剑干掉未来长老的机会。   “长老,到下面去向你的师兄弟问好吧!”公瑾抬手一剑挥出,却听见身后十尺外响起一句诡异的唱颂,似是现在长老所发,但是隔着十尺距离,就算他能以什么手段伤及自己,也没法阻止自己的这一剑。   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在公瑾眼前发生,在那句邪异咒语唱颂的瞬间,一道金光在未来长老的身上凝聚成形,熟悉的形状让公瑾心头一震,下手稍迟,跟着,公瑾灌满力道的一剑斩在黄金光芒之中,剑刃支离破碎,另一道黄金光芒却猛冲起来,正中公瑾胸口,在连串骨碎声中,让他像是断线风筝似的被远远摔出。   两大长老高声直斥这个公瑾将军是冒牌货,是鬼夷人的奸计,所以公瑾坠地之后,马上就被大批人马围攻。重伤呕血、脚步不稳的他,抢过一柄长剑,拼死血战,在身上的伤口数字破百之前,胭凝赶来会合,将他从这必死局面中救出。   “公瑾,你还活着吗?”几乎快睁不开眼,公瑾看到胭凝并不比自己好过,不但浑身浴血,手臂、腰侧、小腿还被几支弩箭射穿,犹自出血。跟着率众杀来的,就是小乔。被敌人以咒法强行剥夺走圣铠、神锤的她,脸色苍白得像是再没剩下半滴血液,显然也正在强忍痛楚,至于伤势状况如何,从她那几乎拿不稳刀剑的双手就可以看得出来。   两人见面,公瑾和小乔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只是一抹微笑,一个眼神,就已经把彼此的心情交代清楚。可惜的是,她身后族人的仇恨眼神,令这美好的一刻不得不中断。   “好,我们并肩杀出去,就看看白鹿洞能不能要掉我们的性命。”胭凝振臂高喊,稍微提振了一下快要不存在的士气,但是跟着的情势,却是一面倒地进行。密集的弩箭之雨、厚盾重甲的骑兵队,如果在平常时刻,公瑾三人自是不放在眼里,可是如今他们已经重伤,还拖着一班累赘人手。最后,一群人好不容易抢进了一间坚固屋子,稍作抵抗与休息。但是窗外立马聚集了大批拉起了熊熊火箭、预备冲阵的铁甲骑兵。   公瑾和小乔没有再往外头看一眼,疲惫得站不起来的两人,眼中只剩下对方的身影,即使在这要命的一刻,他们仍都很想笑,心中所浮现的平和与满足,让他们很想一面牵着对方的手,一面微笑。   假如不是因为身上伤口痛得厉害,身旁的众人又都投以恶意眼光,小乔和公瑾真想把这一刻延续下去,可是,外头这时又传来了现在长老的喊话:“屋子里头的蛮贼听好,上天有好生之德,今天我给你们一个机会,只要你们提那个冒充公瑾将军的叛贼人头出来投降,你们所有的人都可以不死!”声音如雷贯耳。      第九章 执子之手      艾尔铁诺历四二零年一月艾尔铁诺中都白鹿洞后山   从宿老堂喊出威胁话语的那刻起,屋里的整个气氛就开始变了。一名同伴跪了下来,涕泪纵横地哭着说:“盟、盟主,我……我不想死啊……”当看到那些同伴,一个个指着自己大骂,说自己勾结人类恶贼,数典忘祖,不配做个鬼夷人时,小乔不觉得气愤,只是感到失落,以及深沉的悲哀。   “做你该做的事吧,小乔,也许你这趟到中都来,就是为了在这里,完成这件事。”强撑着鲜血淋漓的身体,斜斜靠在屋子一角,努力不让自己失去意识的公瑾,用微弱的声音说话,“斩下我的脑袋,交给宿老堂,胭凝会知道该对他们说什么。”勉强说到这里,公瑾咳嗽两声,倒刺入肺部的肋骨,让他咳喷出来的鲜血,洒得衣襟一片赤红。但即使承受着这样的痛楚,公瑾虚弱的眼神依旧清醒。   “别怪你身边的人,如果要死,我希望我是死在你的手里,别让我被鬼夷人斩下首级。”勉强把话说完,公瑾已经没剩下半分力气,疲惫地靠在角落。小乔被人塞了一把长剑入手后,慢慢、慢慢地走过来。   几百年的人生历程,和普通人相比,已经不能算短;过去自己从来就不觉得生命中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事物,无论什么时候在任务中牺牲了,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可是这种感觉,此刻似乎有着小小的改变,自己确实感觉到,假如是由小乔来了结自己的生命,那么这六百年的人生也算得上是没有遗憾。   心中洋溢着不可思议的幸福感,公瑾只是挂着微笑,看着小乔一步一步地走过来,长剑拖在地上,发出尖锐的嘶鸣。   “做你该做的事吧,盟主……小乔……”      拖着长剑,朝周瑜走去,小乔脑海中白茫茫的一片,只觉得自己像是陷入一个无解的梦魇,想要哭叫,却叫不出声音来。整颗心为着死亡的恐惧而颤抖。   屋瓦壁板的剥落声,长剑拖在地上的尖锐声音,像是在催促着小乔快点儿下手,但她只是凝望着前方,看着那个对她微笑的男人,脚重得像是再也抬不起来。为什么自己非要对他下手不可呢?还是说,就因为自己是盟主吗?那小乔呢?这个叫做小乔的女孩儿呢?每个人都在拼命为她着想,为她牺牲,难道没有人在意她心里真正的想法吗?   “瑜兄,谢谢你长久以来的照顾。”   长剑化作一道雪亮的光虹,当剑光随着寒气落在公瑾的颈上,公瑾闭上了眼睛,接受着自己应有的命运。   但落下来的却只有剑光,实际的锋刃以毫厘之差错过,顺势扬起,反斩在小乔的左掌心,划出一道鲜艳的血珠。   “各位,在动手之前,有些事情我想让大家知道。”   电光石火的错愕,没有人意识到眼前正发生什么事,但在任何人来得及有动作之前,小乔手上的血迹迅速化为符文,顺着白皙的手臂迅速蔓延,却很快地转为暗淡。   “希鲁巴尔!”那一声唱颂后,每个人的眼前都仿佛出现了幻觉,看见小乔的外表发生了改变,额上的角、肌肤上的斑纹,全都像潮水退潮一般迅速消失。才只眨眼工夫,那个站在公瑾身前、仿佛持剑护卫着他的绿裙少女,就完全改变了模样;当屋瓦壁板朝四面八方倒下散开,凛冽寒风随着漫天大雪一起飘吹进来,在众人一片雪花弥漫视线中的,就只剩下一名人类女孩儿:“对、对不起,我欺骗了大家,和在这里的这个男人一样,我也是人类!”   任泪水奔流,小乔只是努力地弯着腰,全心全意地说着压抑已久的话语:“我是人类,可是,我是真的想要帮助鬼夷人,让人类与鬼夷人之间和平共处,不要再继续仇视与杀戮,让大家的生活能够更好,让这个世界能更好。我欺骗了大家,如果说瑜兄有罪,同样潜入鬼夷族的我也一样有罪,我、我没有资格对他下手!绝对不会动手的!”   声嘶力竭地说着这些话语,虽然飘落在身上的冰雪,是那么地沁心凉,但小乔心中却仍有一点火热,期望某些奇迹能够出现,哪怕只有一个人被打动,这些日子以来在叛军内的努力就不枉了。然而,在她说完话,抬眼环视众人的时候,一颗石头打中她的额角,鲜血迸发,脚下虚弱无力的她一跤往后跌去。   “无耻的贱人,你和周公瑾是一丘之貉!”“你们两个都是同样货色,你们人类没有一个好东西。”“卑鄙,无耻,你骗了我们这么久,装什么真命天子,你根本是白鹿洞派来的奸细。”似乎是因为生还无望,三十几名鬼夷人像是发狂似的吼叫泄愤,纷纷拿起手边能投掷的东西,朝眼前那对男女丢去,恨不得在敌人动手之前,把这一对人类叛徒先活活打死。讽刺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察觉到,自己之所以还有力气拿东西扔人,全都是因为之前公瑾与小乔的竭力掩护,使得他们身上伤势较轻的缘故。   如果公瑾还有半分力气,他会拨开砸向小乔的每一样东西,但现在他只能接住小乔柔弱的身躯,尽可能侧过身体,为她接下砸来的重物。侧着身体,公瑾接触到胭凝的眼神,她眼中有泪,却似乎在笑,假若她还举得起手来,她会用那被硬弩射穿腕骨的手,为少女的勇气与牺牲鼓掌。小乔的真面目固然令人吃惊,但胭凝却不会因此改变本来态度。   “哈哈哈哈!你们两个大叛徒,人类看见你们要杀,鬼夷人看见你们要杀,你们现在是所有种族的大叛徒,难道你们真以为自己能对抗这块大陆上所有人的愤怒?我真想看看,还有谁能救得了你们?”现在长老发出了这样的猖狂嘲笑,当小乔与公瑾一起抬起头,只看见漫天如蝗箭雨,划破洁净的雪花,朝这边飙射过来,耳中所听所闻,尽是四面八方的拨弦破风声,就像是整个世界都在散发森冷的恶意。   “我!”一直到许久之后,现在长老还记得当时抬起头来见到 的那番景象——无数的剑气划空声,夹杂在羽箭破风中响起,点点闪耀寒芒,就在每一支箭矢击中目标前,抢先一步予以拦截,更快、更精准、更狠恶地击中每一支羽箭,把箭矢全数化为飘散烟尘,转眼之间,数千支乱射羽箭无一幸免,全部被摧毁殆尽。   就在所有人都还弄不清楚发生什么事的时候,点点剑雨星芒蓦地扩增了亮度,朝四面八方的包围人马乱射过去,人们只觉得一道冰寒刺骨的冷风、一股灼烫难当的热气,交错由身边飙吹过去,身体乍冷骤热,甚是难受,而当他们勉力睁开眼来,却发现所有箭手的弓弦都被切断,所有骑士的马蹬也遭同一命运,惊叫着摔坠下马,全军霎时间一片大乱。暗中出手的这个人,力量至少足以与月贤者比肩,拥有传说中的天位力量。   “是何方高人出手?请现身说话!”在两大长老的喊话声中,该露面的人终于现身出来,只是一个矮小如猴的老人,脸上的皱纹只怕比两大长老加起来更多,看来就像是一块枯槁的老木头。   当今世上,拥有天位力量的武者屈指可数。回忆起怪老头的言语举动,公瑾脑中突然闪过一个人名,那是一个创立大雪山杀手集团,令江湖中人闻之色变,如今与陆游并列为三大神剑的大人物,莫非……   “底下的小子们听好,老子是去死去死旅团的团长,道上人称梅斯特?尤达,对你们以众欺寡的行为很看不过眼,现在老子宣布要带这票小子走人,底下哪个不服气的,尽管上来试试!”狂妄的口气,比适才两大长老更为霸道。   若然爆发战事,那不只是白鹿洞与大雪山之间的问题,单单只是眼前这名猥琐老人,就足以让整座中都城化作一片尸山血海。有鉴于此,两位长老耐着性子前去交涉,抬出了陆游的名号,认为对方既然不用真名,想必是对陆游的存在心有忌惮:既然不愿意撕破脸,那就大有谈判的空间。   哪想到,对方竟然是不买账。“拿陆老儿的名字来吓唬老子?你们两个不成气候的小鬼,好像还搞不清楚,老子心情好的时候,从来不把放翁小子看在眼里;老子心情不好的时候,连老子的老子都照斩不误。月贤者的名头再大,也只能在白鹿洞里头当当土霸王,敢拿来老子面前唬人,老子随手就挑了你们白鹿洞。”   口气与寄身武馆的时候全然不同,似乎恨不得立刻挑起事来,在这里杀个血流成河。两大长老终于警觉到了这一点,强忍满腔怒气,承诺会放过这里的人马,今日的攻击作罢。不过,假如陆游在此,就会提醒他们,对方不只态度狂霸,而且还是一个非常得寸进尺的人。   “哦,两个小鬼居然这么听话,白鹿洞全是娘儿们养的吗?那老子再告诉你们,替老子传话出去,从现在起,这一男一女的身家性命安全,全记在老子账上了,只要他们不再涉及军国大业,任何人都不得对他们出手,管他是什么族还是什么奶奶的,有人胆敢把这话当作耳边风,老子就把他全家大小都给干了!”   “西纳恩,你太狂妄了!看看这是谁的土地!”平日在白鹿洞中颐指气使,两名长老几时受过这等鸟气?现在长老首先按捺不住,拼着一身力量,飞身而起,重掌朝屋顶上的老人印去。   胜负的分晓,完全不令人意外,但是怪老头那一瞬间所斩出的冷电剑光,却让公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从来不曾见过,一个矮小瘦弱的身躯,会在刹那间敏捷更胜猿猴,倒筋斗地翻身过去,反手发剑,一剑就把现在长老给斩落回地面。当现在长老惨兮兮地躺倒地上哀号,右肩起出现了一道斩过大半身体的伤口,出血不止,没有人还有心情战斗下去。   走在垂头丧气的白鹿洞弟子的中间,未来长老的黑色兜帽下面,不为人知地露出了一丝深沉的笑容。过去长老已死,现在长老又已受伤,白鹿洞的势力完全被自己控制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他回过头看看还在冒着烟的房屋——可惜,如果能把周公瑾擒下,再暗地把他救出来,可以令他感恩,而且,在他重伤虚弱之时,也可以有无数种方法控制他的意志,让他为我所用。但是这只是小节而已,于我的大业无碍。   身缠绷带躺在弟子抬着的担架上的现在长老,忽然一阵颤抖,似乎一股寒意自四面八方涌入了他的身体。   真的老了么?现在长老无声喟叹,轻闭上了双眼。      艾尔铁诺叛军走出中都,小乔与公瑾离开了队伍,由胭凝继续带领着队伍走下去。   “为什么要救我?”公瑾直接了当地说话,不合礼数,但却是对方所喜欢的交谈方式。   “救你?你搞错了,救你们出来全都是顺便,我只是受这个女娃娃的师父委托,不让她的宝贝徒弟在中都死于非命而已。”山中老人的回答,着实让公瑾吃了一惊。   “不过,虽然我来这里的本意与你无关,但你这小毛头甚合我的脾胃,我是不会让你死的。虽然你我没师徒缘分,不过你确实是块好材料,陆游小子脑袋到底怎么了,居然这样对待你,真是……”   谈及与师门之间的关系,这是公瑾相当不乐意碰触的一个话题,所以他迅速转过话题,再一次地向救命恩人道谢。   “胭凝,就只有拜托她了。她比我更有霸气、更懂得决断,会比我更适合成为领袖的。”纵然被逼着离开联军,小乔仍牵挂在那里的人。在治理联军的过程中,她一直知道自己的缺点,只是无力改变,而胭凝正具有她所不及的优点,联军如果由胭凝来统帅,一定可以比她在位时更好。   这是小乔的想法,但公瑾却不敢茍同,因为自己远比小乔更了解胭凝,她虽然比小乔更具霸气,裁决狠辣,却并不是一个领袖之才。胭凝的眼界、胸襟、策划能力,都无法成功驾驭一个数十万人的庞大组织,将来联军领袖如果由她接手,后果只怕相当令人担心。话虽如此,公瑾却没有提醒小乔。他不愿意让她太过担心此事,现在再也没有什么比保住性命更重要的事了。只是,命虽然保住,公瑾与小乔的前途却从此茫然。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彼此身上的重伤,已经到了不能不治疗的地步,所以他们两人稍微作了改扮后,以假名搭上了一辆往西北而行的马车,预备到西北的海牙去看看。   但当小乔与公瑾终于在马车中恢复清醒时,马车已经到了最末站的终点,一个叫做乌鲁木齐的荒凉小镇。地方荒凉,可是景色却雄奇壮丽,包围这里的群山都是巨大岩石,标准的石灰岩地形,让青翠植物只能生长到半山腰,光秃秃的岩石山顶,在夕阳下映上一片瑰丽红色,煞是好看。   “乌鲁木齐,好怪的地方,瑜兄,我们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流落到大荒原,小乔的心情似乎不受荒凉影响,兴味盎然地问着公瑾,公瑾的面上绽出一丝笑容,简单回答。   “不清楚,昏迷是主要的原因,但是你也可以说是命运。”命运无疑是个好解释,对于正尝试学习认命的两个人来说,这个荒镇还是一个不错的落脚处,因为这里距离艾尔铁诺中部实在太远,就连要到最近的一处文明地带,都要翻过好几座大山。   既然决定留下,两人就要找寻栖身之所。无奈的是,尽管公瑾自负武功高强、文才智略俱臻上乘,但白鹿洞却不曾教过他木工的本事,结果那间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木头堆,在轰然声响中化为一地废木。小乔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她想尝试一次洗手作羹汤的感觉,由于不想随便杀生,所以她借了锅后,就从周围山地采集野菜,想煮一锅野菜汤来充饥,一头恰巧蹿过的野兔,吸入煮汤所蒸发的气体,当场晕倒在地,麻痹不能动弹。   结果,当公瑾以一脸抱歉的表情回来,同样露着歉疚眼神的小乔,给他半只烤野兔;体贴的公瑾,不问小乔为何破例杀生,把那半只略为有些异味的野兔吃干净——这是他们展开新生活的第一餐。   但用餐之后的第一夜却不好过,本来预备露宿野外的两个人,碰到了平均一年一次的大雷雨,只有狼狈地跑回镇上过夜。   第二天傍晚,两人建好了自己的屋子,并且在屋子里煮了庆祝新居落成的晚餐。晚餐后,公瑾很笨拙地握着她的手,用犹豫不安的声调,向她提出婚约的要求。   “嗯……好啊,我很愿意。”没有考虑太久,小乔就这么回答公瑾,尽管事情来得有些突然,她却觉得自己好像等这句话很久了。   婚礼的那一天,成为新娘的女孩儿,甚至连一件体面的礼服都没有,只是穿着她沾染尘沙的绿裙,手捧着一束洁净的鲜花,笑着站在那里,迎接着将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小乔,你会不会觉得很遗憾?”   “不会啊,所谓的婚礼,只要有真心携手过下半生的男女、真心祝福他们的宾客,这样不就够了吗?外在形式并不重要,而且我不太喜欢连自己的婚礼都要被一堆人注目。”   一件精工剪裁、设计典雅的结婚礼服,赶在小乔与公瑾将要行礼之前送到。公瑾瞪着那件黑纱礼服发愣,过去他从来不知道,在吉利的喜宴上,有哪家姑娘会穿着全黑的装束上礼堂,就连首饰珠宝都是黑玉、黑珍珠。诡异的装束,公瑾甚至以为是某种诅咒,但新娘却又惊又喜地捧起婚纱,珍而重之地轻轻摩挲,像是收到了无价之宝。   “这是师父家人为她准备的嫁妆。以前我小时候,她常常打开这些嫁妆看,一看就是整个晚上。这个黑珍珠戒指,我向她讨过好多次,她都不肯给我,可是……现在她……”看见小乔感动流泪的样子,公瑾觉得自己不必多问,这确实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珍贵礼物。   来自大雪山的快递,把一件崭新的白色礼服送给公瑾。公瑾觉得很不可思议,但他无法否认,那袭仿元帅礼服的全套装束,和小乔的礼服相衬,一黑一白,站在礼堂前的样子确实非常好看。   当公瑾站在礼堂前,看着小乔翩然现身,他突然感到一种惊艳。深黑色的蕾丝婚纱,衬托出新娘的冰肌玉肤,低垂领口下的小巧酥胸,若隐若现,白皙得像是初降新雪;上衣的右肩,有条黑色的蕾丝饰带,斜斜划过胸前,垂到不盈一握的纤腰,然后沿着开叉的黑纱篷裙,往两旁衩开;分衩的纱裙里,是一件及膝的黑色半长裤,紧紧裹住小而圆挺的臀部、修长玉立的双腿,让小乔显得比实际身长高挑。公瑾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一直到小乔捧着花束,来到他身边,轻轻推了一把后,他才真正地清醒过来,在人们的指引下,与小乔行礼完婚。   整个过程,公瑾都很安静,他立誓要尽到自己的责任,绝对不让身旁的这个女孩儿受到伤害。小乔从他异常僵硬的动作中,察觉到了他的心情,不觉莞尔,这个一直守着自己的男人,不像是一般少女梦想中的完美丈夫,倒很像是一头使命感强烈的猎犬。   两人很顺利地完婚,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这场婚礼的进行。这对夫妇不至于迟钝到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尽管没有在宾客群中看到熟悉面孔,他们仍是觉得自己仿佛被一众亲朋长辈所围绕,在无声的祝福中缔结终身。   连番贺礼,在两人完成婚礼后,仍是不住送来。保证耐用又耐摔的瓷器碗盘、保证最短时间内厨艺上手的手抄笔记、保证婚姻幸福和谐的性感睡衣…… 当小乔打开盒子,看见那几乎每寸布料都有镂空的性感睡袍,她觉得自己的脸从来没有那么红过。   礼物并不是只有新娘的份儿,公瑾也同样收到了莫名其妙的贺礼,其中最为诡异奇特的,就是一份明显来自武炼的礼物,一百二十打用某种生物胎膜所制成的薄套,旁边还附有说明书,保证如果照着方法来,新婚夫妻绝对不会被意外的孩子给打扰。送礼的一方为了表示思虑周到,除了这项礼物之外,也另外送了一瓶药膏,说明书上解释这罐药膏接受过巫医的祝福与调配,在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时候,绝对保证一举得子。左手拿着薄膜,右手拿着药膏,公瑾只觉得自己一生从未如此尴尬过,脑上简直要喷出滚烫的蒸气,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就小乔的眼光来看,公瑾这时候的表情简直是目露凶光。   洞房春暖,良宵千金,在这天晚上,他们相互拥有了彼此,尽管他们仍不知道未来何去何从,但是交缠握在一起的双手,却给了他们两人信心,无论将要面对的东西是什么,他们都要携手走下去。   当这一夜到了尽头,公瑾拥着小乔,感受着新婚妻子的体温,心里洋溢着一股莫名的感动与温暖,那是他出生至今所不曾拥有的东西,正当他想要正经地对妻子说几句话,门外传来异响,最后一批贺礼抢在天明之前送来。   在一个信封里头,放着两张招待券,两张都是以黄金打造,银线穿字,端的是名贵非凡,至于招待券的内容却平实无奇,只是两张很普通的温泉招待券而已。信封上没写名字,但从信封上浅浅的“世界征服”四字印记,小乔和公瑾都明白这是什么人送来的礼物。   “白军皇也送东西来,这两张招待券不知道弄什么玄虚。”   “你别多心嘛……”   “小乔,你觉得这个地方会不会离我们很近?”   “确实很近,但是这方圆百里内,没有温泉啊。”   小乔的记忆没有错,乌鲁木齐的方圆百里之内,别说没有温泉,连火山都没有半座。会形成温泉的几个条件,这里一项都不符合,招待券上所说的位置,应该只是荒山密林,没可能出现其他东西。   但白字世家是一个专门将不可能化为可能的恶势力,所以当他们站在那一池池新开辟出的豪华温泉之前,看着袅袅蒸气往上窜冒,心里其实没有多少讶异,反而觉得是“啊,他们果然干了”。   大理石铺的台阶,整块大白玉凿刻出来的池底,周围用鹅卵石、彩色水晶、翡翠点缀,碎拼出一幅又一幅的美丽图案,或是历史诗歌,或是神怪故事,都有文雅典故,看在公瑾与小乔的眼中,这每一座温泉池子都是无上瑰宝。   温泉池子不止一座,而每一个池子的水温都有不同,有烫有温,还有冰凉得让人发冻的冷泉;除此之外,有些池子飘坠着不同花瓣,花香在热水中蒸出浓郁芬芳;有些池子飘散着酒香,也有少数的一两座飘散着药草气味。   “哗啦”一声,在公瑾从思索中清醒过来时,小乔已经跃身进入一座飘着玫瑰花瓣的温泉中,只穿着贴身亵衣的少女胴体,在池水中载浮载沉,掀起阵阵波涛,像是一尾轻盈灵活的美人鱼,穿梭在碧波春水之间。公瑾看着这一幕,心中洋溢着满满的幸福,妻子充满生命力的活跃美感,还有那抛开烦扰的悦耳笑声,总是让他感觉活着真好。   “瑜兄!我刚刚有了一个想法喔。”小乔从温泉池里探出头来,乌黑细致的长发,黏披在光滑的裸背上。   “我总觉得,不管我们计划什么,事情好像总是会有误算,变成我们预期以外的样子。既然如此,要不要这一次我们玩得大一点儿,看看结果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公瑾并没有反对。此时此刻,他会答应妻子的一切要求。      对于许多人而言,位于艾尔铁诺西北荒山中的乌鲁木齐,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以前那里本是出了名的荒芜之所,可是,当人们在两年半之后,再次来到这座小镇,第一个动作肯定是先揉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东西。   从崭新的马车驿站走出,在整洁干净的宽敞大道两旁,遍植着高大的松柏,向初临此镇的人们摇曳致意,用青翠绿意洗涤旅人的心灵尘埃;红砖铺在人来人往的行道上,两边则是各式各样的商店与餐馆,在贩售着多样商品的同时,也为造访此地的商旅提供各国美食。   烤鹿肉的香气、咖哩羊脑的独特辛辣、烧牛肉肠串的气息,在乌鲁木齐的正午街道上蔓延着。不同口味与料理的餐馆,还提供种种私酿的美酒,配合着本身的料理,让每个经过的行人垂涎三尺,连胃袋都紧缩起来。   不只是餐馆如此多样,街上的商店里也琳琅满目。以皮草商和酒商为主,乌鲁木齐贩卖着最丰美鲜亮的上好皮草,还有浓郁醉人的葡萄美酒,这两项商品远近驰名,让成团成群的商人远从千里之外赶来采购,一转手可卖个大价钱。走过镇上的书院、钱庄、衙门、庙宇、美术馆,这些足以代表此地文明与繁华的象征,令曾到过乌鲁木齐的人同感惊讶,不明白为何那个荒凉小镇会有如此变化。   这个问题很容易就得到答案,餐馆里的跑堂、书院里的学生、钱庄里的掌柜,乃至这个都市里的每个人,都很乐意告诉新来旅客,乌鲁木齐的九成九土地都属于一对周姓夫妇。他们夫妻两人住在镇外半里的温泉,在那里经营一家西北最高品质的旅馆。   “真是想象不到,公瑾大人竟然……不过,看来我没有来错了。”一名新抵达乌鲁木齐的旅人,在问明周氏夫妇的旅店位置后,很是感慨地点点头,跟着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第十章 物是人非      红月高挂,深黑的夜幕如同一个深不见底的黑色深渊,仿佛把世上一切的生机和快乐都吞噬了一般。   不再压制的颤抖声音在一处隔绝了的结界中响起:“这么完美而且妥善的策略,纵然是陛下驾前那些素来不给我好脸色看的红人,也不得不给予高评价了,而胤禛陛下也一定会赏识我的才能,重用我的。”   那人凝视着立体影像中的情景,那是一处阴森的山岭,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一阵狂笑声响起:“我魔族这一大功业,就快要成功了。”   红月从黑云背后露出一线血光,如同一个残忍的微笑,那诡异的光芒,照射在写着“宿老堂”这三个字的牌匾上。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乌鲁木齐   在这座新兴都市的外围,一片烟波浩荡的水云热气之间,矗立着一座名为“玫瑰红”的庄园旅馆。前庭是辽阔的玫瑰花园,在数百坪碧绿的草坪上,栽种着盛放的玫瑰,朵朵艳红如火,散发着馥郁的浓香,让人们还没走近,就会先被玫瑰的芬芳所吸引。   在艳红的玫瑰园之后,是一栋精巧典雅的红瓦大宅,四层楼高的雪白窗墙,在数百个窗台上都栽种了锦簇鲜花,五颜六色,万紫千红,像是倾泻着这间旅店的旺盛生命力,为每个到访的旅客注入活力。   玫瑰红的厅堂之中,悬挂着从各地搜集过来的艺术品与书画,尽管各式各样的艺术雕刻,看得人神驰目眩,但真正令观赏者啧啧称奇的,还是壁梁上悬挂的那些书画。   玫瑰红到底有什么后台,普通人不得而知,但这间旅店的不成文规矩,无论有什么纷争与仇怨,在玫瑰红之内都得放下。旅店里头也没有保安人员。如果要说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的焦点,那就是坐在柜台、穿着一套整齐白色制服的俊美男子。金色的长发,很随意地梳绑在脑后,面上的金框眼镜增添了几许斯文,配上和气的微笑,冲淡了原本的冰冷感觉,可是那种沉稳、成熟的男性魅力,却让每个旅客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尤其是女性客人。   “即使不当将军,瑜兄还是可以当一个很成功的掌柜喔,不用卖温泉,你只要坐在那里笑,我们的客人就源源不绝了。”妻子的调侃中没有妒意,这点让公瑾很安心,因为他绝对受不了那种小肚鸡肠的肤浅女性,然而,妻子对自己的占有欲过低,却又常常令公瑾有种莫名忧虑,这实在是一件啼笑皆非的窘事。   假使让小乔坐柜台,或许对男性客人也有类似的吸引作用,不过公瑾决不会这么提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接受不了这种场面。   “今年夏天干燥酷热,葡萄的收成不错,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部分枯黄,该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如果不尽早施药驱除、补上空洞,会很麻烦。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坐在柜台后头,公瑾逐项核对账本上的数字,脑里也进行许多盘算,这就是他逐渐习惯的新生活。  从掌管千军万马,到安于平淡营生,中间有不少的落差,但公瑾却甘之如饴,非常适应。以他自己的心情而言,虽然不讨厌,却也不能说是喜欢这种生活,然而只要与小乔在一起,不管是作些什么,他都能感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   这样的平淡没什么不好,自己与妻子从无到有,已经取得了一番小小成就,并且有了可以规划的未来,如果照着这轨迹走下去,往后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幸福中度过,不问家国大业、不问天下兴衰,只是在俗世一隅中恬淡度日,与所爱的人相守,这样没什么不满足的。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过这种日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你该过的吗?你明明知道,你可以拥有得更多……”偶尔,当忙碌的生活出现空当,当一阵凉风拂过,公瑾会听见自己心里的某种欲望,化作轻声细语,在耳边叹息似的响起。每当这个声音出现,他都是用那些相同的话来告诉自己,让自己在微微一笑后,继续投入目前的工作。   不过,当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踏进大门,公瑾突然有种感觉,那个声音这次不只是耳语,是以更实际的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   “公……团长大人……”   “许久不见了,蒋忠。”   蒋忠努力装出微笑,欲言又止。蒋忠的异状,公瑾自然看得出来。这名忠心部属并没有到怀念往事的年纪,会千里迢迢跑到乌鲁木齐来,肯定是有所为而来。   “公瑾大人与小乔盟主离开之后,胭凝小姐……”   胭凝成为联军统帅后,为了要凝聚这支风雨飘摇的联军,立刻开始清除异己,务求所有留下来的成员都血统纯正,每一个都是正宗的鬼夷人。凡是提出异议,意图妨碍这个正确目标的不良分子,全都被打上通敌的标签,遭到军法整肃。“只要是鬼夷人出身,说什么都是对的。只要没有鬼夷人血统,作什么都是错的。”   总之,这项整肃获得了高度的成功,但是在整肃完成之后,元气大伤的联军再也无力维持之前声势,加上小乔离去后,白字世家顺势撤去所有援助,联军无法再以军队形式攻城略地,维持占领区的防御,所以胭凝一声令下,放弃目前所占领的八成城池,把剩余的士兵组成机动队伍,以掠夺的形式供应补给。   曾经一度拥有百万追随者的叛军,如今只剩下十万不到。尽管数字上处于不利,但战斗时的狂热却超越之前百倍,而在掠夺、屠城的禁令被打破后,鬼夷之祸成了大陆上最恐怖的梦魇。   赤发魔女陶胭凝的名字,令每一个艾尔铁诺人闻名色变。十万人的精锐骑兵,在她率领下,像是突如其来的蝗虫群,每到一处便轻易破坏城池,吸食尽那里所有的粮食与资源,在烧杀掠劫结束后,依地理位置进行毁灭性的屠城。   这样狂暴的战术,理论上应该无法持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把凶戾之火在两年半的时间里越烧越烈,连连败尽所有敌人,并且在半个月前进逼中都,成就过去鬼夷人战绩的光荣顶点。   在小乔离去后,鬼夷人进行组织整肃之前,部分洁身自爱的才智之士已经悄然隐退,其中有些人选择与公瑾类似的避世之路,但也有些人仍坚持小乔的那个理想,聚合形成组织,在一些小地方尝试阻止叛军的暴行。蒋忠就加入了这样的组织,而在十天之前,他们终于打探到了公瑾与小乔的下落,便由蒋忠负责赶来,希望能劝公瑾出山,阻止即将上演于中都城的杀戮惨剧。   蒋忠接着说出的一件事,让公瑾大为诧异。中都城的城墙厚重,城内准备充足,叛军难以正攻而下,但胭凝指示叛军在城外挖掘,似乎要掘出什么深藏在附近玉龙山上的地龙,借助能源爆炸,不但可以轻易毁去中都,还会影响艾尔铁诺的整个中心部位。   消息带到,蒋忠遵守自己的承诺,在把自己所知的一切交代完毕后,立刻离开,半刻都不作停留。   赤发魔女,人们这么称呼你啊?胭凝,这些年,你在想些什么呢?独自坐在竹藤坐椅上,公瑾沉吟不语,脑里乱糟糟的一片,想要思考,却又无从想起。但连他自己也没察觉到,这时候的他,眉宇间正散发着一种无言的锐气,一种掌兵将帅所独有、不应该出现在旅店老板身上的英锐气息。   “今年夏天的葡萄收成不错,酒市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点儿枯黄,最好早点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瑜兄,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小乔的嗔声叫唤,让公瑾从思考中回过神来,他在第一时间展露微笑,握住妻子柔若无骨的小手,为那只略嫌显冰凉的手掌增添温暖。即使是这样暖和的夏日,又有温泉活血,小乔的手掌握起来,仍像是一块冰凉软玉,虽是白皙柔嫩,却欠了几分健康的热度。   这也正是公瑾这几年来一直存在的隐忧。这两年半中有几个夜晚,小乔仍会浸在灼烫的温泉池中,借着烟雾与飞流冲激的掩护,轻轻、轻轻地咳嗽。不过,既然小乔希望保守秘密,公瑾也就佯作不知,只有在她进入温泉,引流驱寒时,亲自炖煮上一盅鸡汤,等她起身离开,就会有这么一盅温暖整个身心的关怀,无声地献上,呵护着她。   这是公瑾所习惯的表现方式,尽管他的俊秀外表常常让人错以为,这么俊美的男人一定很会说话,可是比起口中说的,公瑾作的其实更多,这一点不用其他人看到,只要小乔珍惜,那就足够了。   蒋忠带来的消息,公瑾对妻子守口如瓶,一点都没有告诉她的打算。自己夫妻这两年半的幸福生活,除了要多谢山中老人的庇护,胭凝也是一个付出极多的功臣,自己对她着实有一份歉疚,现在事情演变至此,胭凝要触碰地窟之秘,自己势必得出去了解一下状况。   公瑾皱眉不语,即使预备要离开,他也没有把自己的心情表露出来,仍是微笑着与妻子谈天说话。这是他们两个都喜欢的休憩方式,每当旅店的事务忙到一个段落,他们就一起到玫瑰红的最上层,一个专门为他们夫妻所保留的雅座,并肩看着星星与满园玫瑰。   小乔告诉公瑾一些武炼的古老传说,公瑾则说着白鹿洞关于星星的神话,在这样的言语交流中,他们更了解彼此的想法与成长之路。公瑾说着自己如何入门,如何蒙师父教授武功,又如何开始执行白鹿洞的黑暗工作。公瑾说起了一些连自己都早已忘记的往事。   初次学剑时,师父以力量在冰壁上形成影像,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反复演练;在夜晚月光之下,告诉自己那个白杨梅传说的师父;在晨曦出现之前,教导自己观星推算的师父……这些东西公瑾快有几百年不曾记得了,但一提起来,往事历历,清晰如在眼前。   “瑜兄,其实你很喜欢你的师父,虽然他有些地方做得不好,可是,你仍然很尊敬他,对吗?”   “唔。”在自己的人生中,师父实在给了自己很多东西,虽然其中有好也有坏,自己的观念与思想确实是从其中建立,并且认同师父的许多思想,包括他对魔族所坚持的愤恨,还有对于磨炼人才的手段。也是因为如此,尽管自己遭到舍弃,落到今日这样的情形,公瑾心中却找不到多少恨意。   “瑜兄,在白鹿洞的神话体系里头,风之大陆上的所有生命,都会反复轮回转世,对吗?”   “是啊,这一世是人,下一世可能是枝头的一只小鸟,就好比我们,下一世或许是走在街头的两只猫。”   “那么,魔族也会转生成人啰?”看着丈夫吃惊的表情,小乔笑着说出自己的奇想,“这个土地上所有的灵魂,每一世都以不同的面目出现,这一世是人类,下一世是鬼夷人,再下一世或许就是魔族了。人们以这样的方式,不停地在人间与魔界旅游,生生流转,就像是不断的旅程,这些过程不是很奇妙吗?魔族也好,人类也好,大家都是一样的,我们没有理由憎恨未来或过去的自己啊。”小乔轻拍着手掌,认真说着这些想法,眼眸因为热切的期望,粲然若星,令身边的公瑾为之惊艳,而那个想法更令他觉得趣味横生。在心里的某处,公瑾也觉得如果真是那样,好像也很有趣。   纯论姿色,小乔不如胭凝多矣,但妻子能够这么牵动自己的心情,或许就是她这种不受拘束的心,强烈吸引着戴着面具的自己吧。 风姿物语·银杏传 罗 森 (本文字数:3460)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瑜兄,我知道你为什么以前总是戴着面具喔。”   “哦,这次又猜到什么了?”   “你一定是因为长得太好看,所以才戴起面具,不让外头那么多女人看你的帅脸。”半个香躯贴靠在丈夫身上,小乔贴近过去,在他唇上吻了一口,笑道:“我每次看你坐在柜台,都很想拿一张面具遮住你的脸,不然每天都有女客人对你流口水,好像想把我老公一口吞掉似的。”   对于这个所有女性共同的话题,公瑾没有直接回应,而是以实际行为作出答复。回应着小乔的亲吻,公瑾右手在妻子的嫩绿短裙上摸索,拇指与食指拉在同心结的系绳上,抽丝剥茧般地一拉,轻巧褪去她香臀的最外层束缚,丝绸外衫的纽扣随之解开,慢慢被拉褪至肘间,露出雪嫩香肩,还有浅紫色的彩绣胸衣。绣着鸳鸯图案的浅紫色胸衣,在小巧却丰盈的胸口勾勒出一抹紫线,映着雪嫩光洁的肌肤。   “我的丈夫……才不让别的女人吞掉……”轻轻地嘻笑,小乔的笑语最后已近似香吟。   公瑾是一个很藏得住话、不轻易泄漏心事的人,所以纵使要离开,他也没有对妻子交代太多,只说玫瑰红有些地方要修缮,有些东西要采买,他要亲自到外头办上一趟。这样的外出办事过去也曾发生,不算稀罕,小乔并没有多说什么,挥手笑着欢送丈夫离去。乘坐在马车上,摘下眼镜,公瑾的表情慢慢改变,变得深沉起来。      公瑾加快行程,在短短几天之内便赶到中都城外、鬼夷叛军与艾尔铁诺军交战对峙的地方。双方似乎各有所忌,不敢一次放手全面作战,但在公瑾看来,这正是典型被白鹿洞影响的战役,在战场外的决定因素出现前,战场上的主角们只能持续等待,至于白鹿洞到底在等什么,那就不得而知,或许还是当年的老剧本,预备让鬼夷叛军进入中都大肆烧杀后,由某个揭竿而起的人类救世主来拨乱反正吧。   公瑾抵达中都后不久,便与蒋忠取得联络,得知他们已有预备,打算在七月二十九号晚上,集中少数精锐,突袭叛军总部。如若成功,叛军会骚乱起来,再配合艾尔铁诺军方的攻击,可以解去这一次叛军围城之厄。   “其实,不管是什么出身、来自哪里,我们都在艾尔铁诺这块土地上住了那么久,也都算得上是艾尔铁诺人,我们想要守护这片土地,不想让它被破坏,就算我是兽人,我也想为了守护艾尔铁诺而战。”一名在战争中受伤以致独目的兽人,这样对公瑾说道,那种认真却落寞的眼神,让公瑾久久难以忘怀,兽人也可以成为艾尔铁诺人?   公瑾问过了他们的计划,却没有打算参与。但公瑾虽不参与,却暗中配合叛军行动,在他们预备发动突袭的半个时辰前,悄悄潜入了叛军驻扎在玉龙山上的阵地。假如白鹿洞对这场奇袭一无所知,那是最好;如果白鹿洞已经守株待兔,埋下陷阱,那么自己提早潜入准备,就可以破坏白鹿洞的布置,让鬼夷叛军在动手时反过来大吃一惊。   十万大军驻扎营地遍布整座玉龙山,几处阵地相邻并不近,但公瑾上山之后却有了异样发现。之前他一直好奇,胭凝开掘玉龙山的元气地窟,到底要如何使用,可是这次在山上一看,短短时日之间,玉龙山的苍翠林阴下,赫然埋藏着成千上万的无数符印。   之前公瑾就觉得胭凝不可能当真引爆地窟,这里距离白鹿洞总部太近,如果真的引爆,别说中都会被夷为平地,连白鹿洞总部都会被炸上天去,而看到整座玉龙山遍布东方仙术的符印,公瑾更觉得事情没有如此简单,单纯引爆地窟,不需要这些复杂布置。   动作不快是不行的,但当公瑾找到了那个经过掩藏的入口,惊讶于里头隐约透出的血腥气味,要开始有所行动的时候,数里外的山区突然冒出几个火头,迅速朝周围蔓延出去,跟着就杀声、爆炸声大起,显然奇袭已经提早开始。   “出了什么意外变故吗?”公瑾心头闪过一丝震动,但此刻要回头过去援助也已经迟了,自己一人之力,在乱军中做不了什么,反而如果能够破坏这里,造成骚动,那才能大大提高蒋忠他们奇袭的成数。只是,就在公瑾预备要潜入那个山窟入口时,他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从山窟里头迅速蔓延到自己身后。   不妙!公瑾反应及时,在敌人的攻击发出之前,第一时间做出防御,连着剑鞘把剑抬移至背后。防御完美,但却没有挡住敌人的攻击,因为那个“攻击”只是一种感觉,一种由纯杀气、纯压迫感所组成的错觉,如若实质,却仍只是虚幻。公瑾察觉到这一点,不再动手进击,无声地撤剑回手,转头回望。   回过头来接触到的,是一双孤寂、凄清的含愁眼眸!这眼神似曾相识,当初在中都城外,自己与小乔一同离开的时候,就曾经看到过一双这样的眼神,眼神中那种被遗弃的淡淡幽怨、说不尽的愁绪,让公瑾在这两年半里头心绪难安,一直担心着他朝重遇时,故人会有怎样的变化。   过去那一袭飘逸潇洒的白袍,变成了符合战场气息的厚重战甲,只不过那朱红色的尖刺铠甲,散发着惊人的血腥味道与怨气。战甲的下摆连接着一袭红袍,一双穿着及膝战靴的如玉长腿,苍白无血色的肌肤,幽幽发着一层雪腻光泽,出奇地惑人心魄。   但公瑾的视线却没有被那双粉腿所吸引,长发如旧,但昔日令人印象深刻的乌黑亮丽,却尽转成一头邪丽的血红,顺着吹拂起来的夜风,在夜幕中飘飞闪动,似是一朵吸收鲜血而盛放的艳红玫瑰,邪艳而凄美。   “你比两年前更美了,胭凝。”   我们现在还能算是朋友吗?这个问题在公瑾心头一闪即逝,他想继续追问,但局面却不给他机会,一群人在胭凝的召唤下,从那个山窟洞口中迅速涌了出来,这里是鬼夷人的营地,但跑出来的却全是人类,而且从握剑布阵的动作来看,根本全都是白鹿洞子弟,这显示,白鹿洞的人已经大量潜入玉龙山,今夜即将要有大动作。   哼,蒋忠他们的行动,果然全落入旁人的计算中,这次真是被白鹿洞给瓮中捉鳖了。公瑾心中思索,但手上却动了起来,公瑾反手拔出长剑,斜斜划出两道银亮剑圈,把十四柄缠身刺来的长剑给荡开。一交上手,彼此剑上劲道激荡,公瑾登时发现这些低辈子弟的阵势有古怪,似乎是专门演练,用来对付白鹿洞同门高手的。这个事实令公瑾有少许惊讶。斜斜抬头,公瑾在剑影刀光间穿梭,与胭凝交换了一个眼神,证实了自己的想法。   “所以,我说你这个温泉旅馆的老板实在不该回来。”胭凝冷淡地叹息,让公瑾得以把整件事情连串在一起,肯定是当初蒋忠等人预备发动奇袭,白鹿洞就已经得到讯息,后来得知蒋忠前往乌鲁木齐,今晚的战役中就算定自己会出现,说不定连自己与小乔的下落,都是白鹿洞泄漏给蒋忠的。   “哈哈哈,周公瑾,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这次你活该死在这里。是你自己跑出来送死,就算我们把你乱刀分尸了,西纳恩老儿也不能为你出头,真是妙哉。”在得意笑声中现身的,是两大长老中的现在长老。两年前所受的严重剑伤,肉体方面似乎已经痊愈,但心灵方面却显然没有,因为现在长老一现身,就怒斥公瑾背叛白鹿洞,被鬼夷妖女所迷惑,自甘堕落,欺师灭祖,活该受到处置。   “鬼夷妖女?我记得我妻子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妖女一词从何说起?至于欺师灭祖,长老还是请我师父亲自出来,好好数落我这个不肖弟子吧。”公瑾冷冷的答辩,现在长老登时语塞,跟着就命令门下弟子加快剑阵变化,务必要把叛徒斩杀。   连声号令,加快催动了剑阵的变化,十数柄长剑错落辉映成雪亮银虹,剑尖所指尽是公瑾周身要害,任他怎样出剑伤敌,只要伤了一个,马上又有新的人手递补上来,补齐剑阵的完整。现在长老没有动手,只是在旁呼斥弟子们变化剑阵,补齐破绽,同时提醒公瑾,他的同伴正被迅速歼灭中,鬼夷人的主力部队对这场奇袭早已有备,现在已经把公瑾的同伴重重包围,聚而歼之。   这些低辈弟子的联手,威力并没有很大,但确实对公瑾造成了阻碍,只不过,他在白鹿洞剑术上的成就,比他们所有人加起来还要高明,当其他人以为他仍被剑阵所困的时候,公瑾已经为自己找到了出路。剑刃虹光划过,所有持剑进攻的白鹿洞子弟都感到手上剧痛,攻出去的力量撞在一层柔韧剑网之上,十四个人合击的大力犹如泥牛入海,尽数被吸化无踪,不但攻击无效,更被弄得自身气息大乱,剑势不攻自溃。抵天神剑!人们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迟了一步,公瑾长剑翻飞,如同银龙掀浪,只听得一片金铁交击声响中,所有长剑一起被绞飞上天,朝着阵势外的现在长老射去。被困在剑阵当中的公瑾化作一道疾风,也同一时间发动攻势,穿出阵势,锐利的剑气直飙向敌人咽喉。 风姿物语·银杏传 罗 森 (本文字数:3263)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现在长老被十四把连环射来的长剑弄得手忙脚乱,虽然以铁掌功把长剑全数拨开,却给公瑾的长剑点至咽喉,鲜血迸出,死亡的恐惧在眼神内闪过,公瑾的奇袭几乎就要得手时,一记从旁袭来的重击,却让他不得不撤手退开,跟着便很不情愿地与胭凝动起手来。   “怎么了?我没想过你会救你讨厌的人。”   “那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你总是称心如意的表情。”   剑影纷飞,公瑾毫不留情地对着胭凝挥剑,而穿着厚甲的胭凝赤手应战,两人功力相若,又熟知彼此的招数与战斗习惯,这一战几乎马上就进入白热化。   公瑾连连发出重斩,但却无法突破胭凝坚固的防御线,可是胭凝反过来的攻击,也没法有效对公瑾造成伤害,两个人快若闪电的攻防战,看得旁人目眩神驰,根本抓不住他们的动作。胭凝的五岳神雷威力虽是石破天惊,但公瑾连连变化三十六绝技招架,她的重掌也难以奏功。   好不容易镇定下心神,在旁观战的现在长老,对于险遭突袭的窘态大为恼怒,看见另一边的火光与厮杀声都已停止,情知早有准备的鬼夷军已经尽歼来犯者,便发出朗声大笑,想扰乱战斗中人的心神:“公瑾小儿,看到了没有,那边的一片黑暗只代表一件事,就是你不自量力的朋友已经被消灭殆尽,就像你马上要面对的命运一样。”   “错了,这还有另一个可能,就是敌人反过来吞噬了你们的埋伏,把你们的人给消灭殆尽了。”一个无比豪迈的自信语调,冷冷地在现在长老的大笑声中响起,当这老人错愕地举头回望,只见一道冷冽刀光劈天斩下,仿佛破空紫电,一下子就斩过他的身体。   “啊!”血光乍现,一声不算长的濒死惨呼,让激斗中的公瑾与胭凝都停下手来,惊讶地看着快速由黑暗中蹿出来的大批兽人部队,还有那名手持染血的豪迈长刀,浑身散发无比霸气,甫现身就一刀劈了现在长老的巨汉——武炼第一豪族麦第奇世家主人,忽必烈?麦第奇!      第十一章 风云突变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玉龙山   乍见忽必烈现身,公瑾难掩惊愕之情,但是看周围不住涌出身穿软甲、手执重型兵器的兽人部队,他脑中也迅速组织出状况,明白对方多半是趁蒋忠等人举事的时候,学自己这般“共同”行动,作为掩护,当白鹿洞情报人员的目光全被奇袭队吸引时,全没注意到真正的大老虎正悄没声息地偷扑上来。   “白鹿洞在艾尔铁诺呼风唤雨,好大的威风,但天下事高不过一个理字,就算有强人撑腰,世上也没有哪个强权能真正一手遮天,云缝里终究会透下光来。”忽必烈一抖手,甩去刀刃上的鲜血,把那柄厚背长刀收回腰间刀鞘,顾盼生威,却对地上的尸首看也不看一眼,似是鄙夷至极。   “如果以为白鹿洞什么事都可以恣意妄为,那么就未免太小看天下英雄,也太看我们武炼男儿不起了。元气地窟事关重大,是风之大陆人共有的资产,不是白鹿洞操控局势的工具,今晚各路人马已经会集玉龙山左右,保证会给白鹿洞一个千年难忘的惊喜。”   “公瑾,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你对白鹿洞的布置与作风最熟,今天我和我的儿郎就由你调度,这样不会造成指挥混乱。你不用多虑,我们并不是陌生人啊,你和我妹妹成婚,你就是我的妹婿了。”   忽必烈微笑着侧过头,对周围手下喝问一声:“儿郎们,你们愿意把性命交给这个男人,交给小乔的丈夫吗?”   一句喝问,回答过来的是震天巨喝,团团包围住这里的千余名兽人齐声叫喊:“愿为小乔公主效死!”如雷般的咆哮吼声,显尽他们的情绪激昂,也代表了小乔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从那隐含怒意的吼声里,公瑾就能够感觉到,当小乔被鬼夷人放逐的消息传到武炼后,这些视她为姊妹的兽人有多么愤怒与不甘。   举目四望,接触到每一双兽人的目光,发现都是那么真诚,那么急着想做一些事来报答她,公瑾顿时一阵感动,单从“小乔公主”四字,便可以想见当年小乔在武炼是如何照顾这些兽人,又是如何受到他们的爱戴。超越族群与立场的爱,并不是不可能的,你已经做到了,小乔,你真的做到了啊,看看你这些兽人同胞吧,他们对你是这么敬重与爱戴,你的梦与理想,在他们身上实现了啊!   公瑾不是一个很热情的人,但冷漠的他,这时却为着兽人们的态度而喜悦。然而他确实觉得,能成为小乔公主的丈夫,似乎也是一件很荣幸的事。但感动之后,公瑾的理智发现一件不妙的事情,这些兽人太过情绪激昂,刚才那声吼叫如同震天雷霆,响遍夜空,玉龙山上的十万鬼夷族大军哪会察觉不到?若是被十万军队联合围攻,这里寥寥千人,逃命都还来不及,哪能做什么事?   一声比刚才齐声吼喝更响的轰天爆炸,连同无数惨叫与人马嘶鸣,一起从玉龙山北面传来;只见一道数十尺高的血红菇状火焰冲天升起,照亮整个夜色,跟着就是十数次同等规模的爆炸,将整个玉龙山震得土摇石落,飞沙漫天。   “轰隆隆!轰!轰!轰!轰!”连环火光冲天,灼热气流扑面而来,公瑾不用问也知道,这十多次爆破发生的位置,肯定是鬼夷族的军营所在,给这么一爆,不管正在警戒或是睡梦方酣,鬼夷人肯定死伤惨重,无怪忽必烈有恃无恐。   “忽必烈兄,外头到底是哪路英雄在……”   “何必在意?公瑾,我新认识的一位恐怖分子前辈说,天下英雄是一种永远都死不完的生物。”忽必烈说着,仰首大笑,似乎非常开心,连公瑾都感受得到他那预备大干一票的决心。刚想对他说话,眼角却瞥见胭凝身形一闪即逝,化作一道红色急电,转眼间就攻到忽必烈身前,掌劲骤吐,力若沉雷,直破五岳而来,要试试看这个新得到武霸称号的男人有多少本事。自从忽必烈现身以来,就一直表现得狂霸自信,似乎不把旁人放在眼里,胭凝对他盛名如斯,早想出手一试,见他连那柄豪刀都收入刀鞘,心想武炼刀术首重霸道威猛,任他刀法再精,出鞘入鞘总是不免有空隙,正是最佳的试探机会。   重掌当头击下,忽必烈的大笑声仍然刺耳,但手上的精光却乍然迸现,刹那间雪亮厉芒胜过百万水晶,斩裂刀鞘,像一尾冲天流星般地劈向胭凝。   直到此时,公瑾和胭凝才体会到这个巨汉的厉害手段,他从现身以来,就一直以种种手段诱人出手,本身刻意以静待动,而他所使用的技巧,竟是一种流传于海外的偏门拔刀术,以拔刀时的爆发力令速度倍增,瞬间碎鞘而出,把杀伤力催升到高峰,至强至刚地斩杀敌人。   胭凝一下出手无功,反而误入敌人的陷阱,心中强自镇定,两手一翻一转,往疾斩而下的刀刃拍击过去,待要拍实,却惊觉刀上锐气强得异乎寻常,当真要空手夺白刃,恐怕双掌一拍实,立刻会被割出见骨伤痕,当下惊出一身冷汗,百忙中急变掌势,一式“春雷乍吐”,双掌豁尽全力,从侧拍歪刀刃走势,利用这丝空隙,自身高速后退,躲避锐锋。   白鹿洞轻功非同等闲,胭凝自问已经退得极快,理应避过敌人刀气范围,哪知道两缕发丝飘坠下来,跟着右边肩头、手腕轻微刺痛,铠甲竟不能完全抵挡刀势,被其创伤,心下不由得大吃一惊。   “轰!”又一声爆炸,距离众人已是极近,漫天尘泥在火焰喷发中撒了下来,众人却似浑然不觉,只看着地上被忽必烈所斩出的七尺刀痕,那种破裂地面的可怕痕迹,代表着那一刀之威,更再次证实了麦第奇家新任主人的力量。   “刀刃一闪,伤敌四处,王字世家的独门柔刀,武炼刀法果然有些名堂。”胭凝反手点穴,止住肩脖与手腕的四处出血,淡淡点出了敌人刀术门路,也暗嘲麦第奇家主人却使用王家刀术的问题。然而,胭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当今王字世家主人亲使,也未必能够一击发出四记刀气,伤己若此。   “武炼刀法的精妙之处何止如此,今日让你白鹿洞的井底之蛙开开眼界,知道不是只有你们一家能够称雄武道。”忽必烈的笑容无比豪迈,大步一迈,笼罩全身的刀气卷动地上风沙,滚滚缭绕,随着扬刀迈步的动作,整个人像是一头振翅欲飞的九天大鹏,气势霸道惊人,偏生又细腻得找不出一丝空隙。   “忽必烈兄,这一仗请交给我,你手下的儿郎只有你指挥,效率才最好,玉龙山的元气地窟,必是由此入口而进,一切交给您了。”公瑾的话,阻止了这一战的进行。忽必烈一声号令,兽人队伍迅速随着他抢入山壁洞窟。但在忽必烈率众离去之前,他却在公瑾肩上一拍,悄悄示意,告诉他这名女子不弱,之前那一刀,忽必烈蓄劲已久,本欲一刀就置其死命,哪知道她不轻不重地迎掌一拍,不但卸去致命刀斩,还震得忽必烈右臂酸麻,他不得不佩服对手掌力了得。   足以干扰战斗进行的人全都离开,又恢复到两名故旧友人对峙的局面,他们没有再尝试说些什么,直接就拔剑相向,透过战斗来作实际的心理接触。这并不是他们两人的首次交手,只是之前的比武试招中,两人的武功相若,很难分出确实的胜负,但这次却有所不同,胭凝的武功似乎在这两年半中突飞猛进,甫一交手,就以压倒性优势逼得公瑾反攻为守,几乎还不出手来。   再斗数回合,公瑾登时明白胭凝力量大增的理由——那套赤红色的邪异铠甲,就是小乔当初的博爱圣铠。公瑾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战,尽管一直落在下风,但他索性放弃所有攻击机会,完全以抵天三剑进行防御,胭凝虽然也会使,却对这套陆游赖以成名的神妙剑术无法可施,任她连环攻击如怒雷狂涛,公瑾只要抖手挥洒,把长剑滚成一片雪亮虹光,两脚就像生了根似的,牢牢踩在地上,一步也不移动。   “你从前说过,帮白鹿洞卖命不会有好下场,为什么你还要和他们合作?我和小乔的离开,当真带给你这么深的伤害?”当公瑾静静地问出这句话,胭凝心中不禁泛起一丝苦涩,假如这个男人不是这么了解自己就好了,过去的长时间合作,让自己和他太过熟悉彼此的心情,那种默契让两个人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够明白对方的意思,即使是那些想要藏住的心事都无法遮掩。   “当时的情形,我和小乔只能选择那么作,但平心说来,我们确实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尤其是我的过错。但我当时确实认为,鬼夷人对你非常拥戴,你成为联军的领袖,应该不是一个太坏的人事方案,有你在,就可以把小乔的梦想与努力传承下去。”   “你错了,梦想只有在共同拥有的时候,才有意义。一旦梦想变成单独拥有,剩下来的就是梦魇!”重掌挥出,胭凝似乎被挑起心事,声音一下子提高许多,连带出掌都增添几分狠意。   “起初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得到幸福,所以才接下这个首领工作,但我不是你,我不是小乔,我没有她那么伟大的胸襟与坚持,也没有你的统军才干,我只是一个武功够高的屠杀者,那些家伙在我面前吵吵闹闹,我只想把他们全杀了!”刚开始,自己还可以忍得住,用理性强行去压抑,告诉自己不可以再重蹈覆辙,偏离好不容易走上的光明之道。但是当每个晚上都从梦中惊醒,梦中先是站在一片血海上,表情冷酷凶残得像只野兽,跟着周围画面就变成深刻的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一如自己的过往与未来命运,那时,自己就知道一切该要有个抉择。   “所以我把所有头脑清醒的人全都驱逐了,剩下来的那群疯子,整天想做着找死的事,既然他们一心想要毁灭自己,我就给他们毁灭吧!白鹿洞已经安排好了,今晚他们就会全都被消灭在这里,从今以后,再也没有鬼夷族,再也没有鬼夷族与其他种族的相处问题了!”   “但胭凝,那些要死的人是和你流着相同血色的同胞啊!”公瑾轻声说出的一句话,却似乎挑起了胭凝心头的最痛。   “同胞!就是这些同胞,奸淫了我娘亲,让我必须出生在妓院里,让我要在那种环境里头一路爬上来,这些见鬼的同胞给了我什么?我现在就把应该要给他们的东西一次给了!”   胭凝的掌劲骤增,如排山倒海般狂增过来,而当胭凝手中出现了一柄短锤时,滔天邪气如同怒海狂潮奔涌,霎时间把附近空气一举抽掉,冰寒刺骨,逼得公瑾甚至喘不过一口气时,他就知道自己接不下这一击。   一招一招的白鹿洞剑术,在公瑾脑中飞快闪逝过去,那些秘笈中所记载的东西,这时候都变成了派不上用场的垃圾。当脑内的思想不受控制,公瑾反而想起一些早已忘掉的小东西。   那是自己初入门时,师父亲自指点自己,把白鹿洞入门的古圣十二剑重新演练。最深刻的是某年腊月,师父以虚化影像外出,要自己一一试演所会的剑技,但在自己演练的过程中,他站在一旁,淡淡地从雪地里拾起一朵飘落的白梅,凝视不语,似乎在回忆些什么。   “你的剑技已有颇深火候,照理说,为师应当高兴,但公瑾你须谨记,过去我教你用剑者要心存正念,却没有对你说,持剑者容易过于决绝,若是出剑如处世,纵是毕生守正不阿,遗憾也必定很多,所以你要多体会刚中藏柔的道理。”   一番话说完,师父折下沾雪梅枝,向自己试演太极剑中劲断意不断的道理,梅枝挥出,沾住朵朵雪花,雪花片依次递增,竟然形成了一柄柔软强韧的雪鞭,刚柔无定,纵横挥洒,方圆十丈之内竟没有半片雪花能够落地。   劲断意不断……剑不可尽,刚中藏柔……想到那柄似剑非剑、若鞭非鞭的奇剑,公瑾隐然有所领悟,只不过他这一剑还是递不出去。胭凝这记猛攻的气浪太强,攻势近乎完美,没有破绽可寻,如果要强行反攻,最多也是拼个两败俱伤。   公瑾手中长剑再次握紧,蓄势待发,整个心完全静了下来,滔天气浪犹如狂风吹雪,令他在这漫天朱红邪气中,很艰难地找着一丝破绽。   那是……一串晶莹光华,雪亮灿烂,在漫天朱红邪气中显得分外闪亮,虽然渺小,但却令这红色杀阵出现一丝缺口,出现了公瑾所寻找的破绽。   “中!”公瑾毫不犹豫地出手,带着他最新领悟的一剑,延劲为鞭,在与汹涌敌劲交撞时,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巧妙地荡歪了平等神锤的方向,同时在胭凝手上划出一道深深血痕,令这强猛狠霸的沉雷一击不攻自溃,逆走的劲道无处宣泄,登时迸裂腕骨。   “你输了,放弃吧!”一剑得势,公瑾的变招快如闪电,像是一条急蹿起来的毒蛇,停点在胭凝的咽喉,稳稳把握住这一仗的胜利。但在长剑贴着肌肤的瞬间,公瑾的动作顿住,明白自己破招的那一丝破绽是什么,那是一道雪亮晶莹的泪珠!在平等神锤打下的时候,持有它的人已不知不觉有泪。因为心乱,所以招式也出现破绽,这才被公瑾找到机会,一招破解了这本已大乱不堪的邪红杀阵。   看到那串泪珠,从苍白的面颊上流过,公瑾没有半点战斗欲望,不假思索地收剑回鞘,这一仗已经真正了结了。   “你说独自拥有的梦想是梦魇,现在我替你把梦魇打破了,你从现在起自由了,不用再为谁背负些什么,也别再与白鹿洞牵扯在一起,去过你自己的人生吧。”   从落败受伤的那刻起,胭凝就像是失去灵魂,双眼无神、浑浑噩噩地站在那里,对公瑾的说话不作反应。赤红色的血发仍在飘扬,可是笼罩全身的邪气已经不见,看来落寞而无奈,就像是当年那个白衣若雪的孤寂女子。   公瑾担忧忽必烈那边的状况,转身预备离去,后头却传来一声很轻很轻的低语。“等一等!”公瑾听见了胭凝的话,停下了脚步,但却不知道胭凝会说些什么。   “打过了,我的气也出了。说实在的,这几年我当首领,带着那些鬼夷族的混蛋们,杀得还是挺过瘾的,这要谢谢你了。我恨你,你知道是为什么。我没有朋友,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这是不会改变的。以前,你的知己只有我,我的知己也,只有你。这次和白鹿洞合作,也只是想要利用他们的力量,把这些已经变得只会杀人的鬼夷疯魔们了结干净。哈哈,其实我自己也只不过是这样一个只能进入黑暗的人而已……”胭凝说着,背过身去,周公瑾看不清风中滑落的是不是晶莹的水珠。停了一下,她又淡淡地说:“公瑾,你知道我是鬼夷人,但某件事你可能从来都没有察觉到吧?我从鬼夷血统中遗传到了某种异能,我可以读心。当我与人两唇相接的时候,我可以读出他的思想,他的意识。所以我一早就知道小乔的身份,使用三神器会有什么问题,我也晓得……”   胭凝那个让人不敢恭维的特异喜好,现在有了解释,但曾经与胭凝亲吻过的并不只是小乔……想起了一件事,公瑾身躯剧震,抬头望向胭凝决绝冷漠的身影。   “所以公瑾,你真是一个伪君子!”无比沉重的三个字,重击在公瑾心头,那个感觉并不好受,可是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以严厉的表情望向胭凝,沉默地接下这三字控诉。   两个人无言对视,一时间谁都没有再说什么,但天上的一道坠下的火光,却让公瑾与胭凝同时有了动作。胭凝一闪身,飘飘远去,留下几个字:“要命的话,快点儿离开这座山……”   公瑾目光锐利,看见那火光之中隐约有个人形,暗自诧异,在那道火光重重撞击地面后,抢先凑近过去,却看见一个人姿态狼狈地缓缓站起。那个人的穿着打扮非常古怪,身上是一件曳地的白色长袍,顶上用布条裹着包头,唇边还贴了一丛可笑的山羊胡。怪异的装扮,却只是伪装,公瑾知道他的真面目是什么人。   这个自称“白拉”的男子,真实身份是风之大陆的头号恐怖分子,白字世家的本代当家主,白军皇。尽管做事与思想有些古怪,但公瑾从来不敢小看这个男人,他对“现实”的掌握准得出奇,当初预言小乔的成败轨迹,如今完全命中,这等眼光连公瑾也甘拜下风。至于武功,白军皇成名犹在忽必烈之前,加上白家六艺威名赫赫,公瑾有理由相信这男人的武功甚至高过自己与忽必烈。   正当公瑾预备走到白军皇近前时,地面微微摇晃,有些很不妥的事情开始发生。“这是……”公瑾还不能肯定问题所在,但脚下地面的晃动,迅速增强了规模,看来已不是普通火药爆炸能够造成,必定另外有什么变故。   “白先生?”   “即使能够征服世界,恐怖分子也非无所不能。”   白军皇一句话,解释此事与白字世家没有关系,跟着,当地面震动再度增强,附近那处山窟入口突然传来喧闹,大批兽人部队从里头狼狈撤出,看来根本就是逃命出来。   不知是否因为撤退行动未完,兽人部队的人数较诸之前进去时大幅锐减,但是从山窟入口的剧烈震动、周围突然响起一片鬼哭狼嚎般的尖啸声,看来,公瑾与白军皇都有一个共同的直觉:还没撤出山窟的人恐怕再也出不来了。   “白鹿洞已经安排好了,今晚他们就会全都被消灭在这里,从今以后,再也没有鬼夷族!”公瑾突然想起胭凝说过的这句话,心中狂叫不妙,自己竟然只把注意力放在与胭凝的对峙,忘记这句话暗藏的玄机。如果白鹿洞设计在今晚歼灭鬼夷族,那么必然准备了极其毒辣的手段,换言之,整座玉龙山都是高危险范围,自己不该执著于战斗,应该让玉龙山上的所有人撤离才对啊!   “白先生,白鹿洞今晚在玉龙山上可能有阴毒布置,请你立刻下令,所有人撤离玉龙山。”   白军皇也是当世枭雄,一听公瑾语气,不问理由,马上透过通讯设备下达撤退令,数道火箭旗花划破夜空,这是对白字世家以外的盟友发号施令,让他们知道要紧急撤退。   地面又是一阵狂猛震动,而那感觉绝非普通的地震,因为那种硬中带软的震动感,与地震不似,却很像踩在某种活物上头,要被掀动下来一样。但这里明明就是山地,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感觉?该不会……公瑾与白军皇相顾骇然,为着脑里出现的那个可能性大惊失色。   “走!别愣在这里!马上离开玉龙山,一个也不要留!”   “全速撤退,要命的就快点儿下山!”   两人奔到兽人群中,让他们紧急撤退。这时整个山窟又是一阵剧震,由坚硬岩石所构成的山窟入口赫然发生诡异变化,不可思议地开始扭曲、皱折,一如活物,而从山窟中惊惶奔出的兽人,身上无不带血,伤势一个比一个严重。   “快走!”一声雄沉虎喝,由山窟深处传来,接着就是一道人影由山窟深处飞蹿出来,速度奇快,公瑾一眼看出,有某种东西正由山窟内部快速追出,非人非兽,极其诡异,如果没有意外变化,忽必烈还没奔到洞口,就会被那样东西追上。当下不假思索,从旁边一名兽人手中抢过绳索,当作软鞭挥出,缠住忽必烈后猛力使劲,让他得以加快速度,一下子来到洞口。   “无耻妖物,全给我退开!”   公瑾定睛看去,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无数的血色藤蔓,像是纠结于海底的杂乱草类,以惊人高速朝洞口这边蔓延出来,缠卷吞噬着所触及的一切。也就是这种不合理的诡异妖物,让勇猛善战的兽人部队尝到苦果。   高速飞退,忽必烈仍在猛力挥刀,雄猛刀气凌空斩出,把追击过来的血色藤蔓阻住,但连续挥刀后大损真元,令他这一刀的刀劲难以及远。一旁的公瑾与白军皇见状,各推出一掌,让真气由背心直传进去,这一记刀劲光焰暴闪,激增三倍杀伤力地推斩出去,将最前头的数排血色藤蔓斩断。   血色藤蔓被斩断落地,立刻化为赤红色的淤泥,蠕动攀爬,与岩石地面迅速同化,开始产生出新的血色幼苗,并且迅速成长。公瑾一见到这种情形,哪还敢有片刻停留,立刻与白军皇打个招呼,所有人以最快速度往山下奔去。   而在一伙人循山道急速下山的时候,忽必烈也告知公瑾与白军皇,他率众进入山窟之后的遭遇:“我们进入山窟以后,一路上长驱直入,杀了百多个鬼夷守卫,但没有遇到白鹿洞的人,后来我们抵达了一处水晶祭坛,相信是元气地窟装置的入口,可是在我们有所动作之前,祭坛放出诡异血光,把最前头的一批弟兄化为脓血,跟着地震就开始发生,而那些血色藤蔓也一直追击着我们,我全力断后,但弟兄们仍损失惨重……”   公瑾和白军皇的战斗经验都非常老道,判断也极为正确,如果不是他们抢先一步下达撤退命令,只要再慢上一分一毫,情形就会不同,因为在他们奔离山窟后不久,大片的血色藤蔓从山窟入口蜂拥而出,席卷向周遭地面,以惊人高速赤化所经之处的土地。   公瑾注意到,血色藤蔓的绵密生长,在经过那些尸灰符咒时,像是得到了某种催化剂,瞬间加快吞噬速度百倍,显然两者间有相辅相成的作用,而地动的频率与强度越来越猛烈,好像整座玉龙山要翻转过来,这个咒术的规模实在很大。   忽必烈与白军皇所携来的人马,虽然都是两大世家的精锐,却都没有通晓术法的人才,缓解不了眼前的困境。在他们下山途中,急奔的众人遇到一队鬼夷兵团拦路,双方展开厮杀,兽人群多数带伤,竟然一照面就落在下风,难以前进,公瑾一马当先,与忽必烈、白军皇联手,马上就把鬼夷人的防御线摧破,率人继续往下闯逃。   在他们交战的同时,一道道狂乱挥舞的血色藤蔓,像是迅速滴流的脓血潮,由兽人队伍的后方百尺处出现,迅速往下头延伸追击,像是高涨的潮水,向距离最近的生人急涌吞噬。兽人队伍拼命狂冲过防御线,鬼夷人拦挡不住,就不做阻拦,让公瑾他们率队冲过去,并且相信那些血色藤蔓会追上他们,将这些异种仇敌噬杀干净。   照胭凝之前对他们的说法,这些血色藤蔓蕴含鬼夷先灵的枉死阴魂,会庇佑后代子孙,所以纵然血色藤蔓靠近,他们也毫无畏惧。但当血色藤蔓来到,这些由鬼夷先灵骨肉所凝成的邪恶生物,并没有如同胭凝所保证的那样,给予其后代子孙庇佑,反而像是怒涛般缠卷过来,一下子就把人们缠卷过去,蚀肉融骨,迅速将他们绞烂成一摊不成形状的赤红淤泥。目睹这一切的公瑾呆若木鸡,如果不是忽必烈急拉了他一把,将他从马背上扯下,他就连人带马成了最新牺牲者。   “不用这样惊讶,当人们失去对祖先的敬意,把过去的悲惨回忆当成斗争工具,早晚会被这些悲情给反噬。他们亵渎了祖先的牺牲与精神,如今遭到这样的惩罚,也属应有之报,但愿他们的后代能够记取教训,不要再企图用先人尸骨获得胜利。”忽必烈这样劝解着公瑾。   公瑾换过新马,与白军皇一起居尾断后,凭着太古魔道兵器的强大火力,一再阻断血色藤蔓的行进,一行人好不容易撤离玉龙山。血色藤蔓并没有追出山口,而更诡异的变化则在藤蔓赤化、缠满整座山后,开始发生。先是凄厉可怖的撕天长啸,跟着是由土石中分裂出千百只雄伟的肢足。在那些肢足的支撑下,整座山化为一个巨硕的身躯,连续对月发出恐怖咆哮后,开始缓慢行动起来。   撤退下山的公瑾等人首当其冲。不管是豪霸如忽必烈,或是狂傲如白军皇,都不愿意与这头灭世巨兽正面对峙,忙不迭地催促自家属下撤离,逃得越远越好,最好逃回武炼或雷因斯,永远不用面对这恶梦似的恐怖画面。   这样庞大的邪异生命体,已经不是个人武勇能够对付,忽必烈的护身硬功虽强,若是被这巨兽重足一压,自忖也只有粉身碎骨的下场。白军皇命令手下攻击,数百枚混沌火弩破空飞去,若是照常理来推判,应该可以把山夷平,但是在血色藤蔓与强大能源的遮蔽下,混沌火弩只是没入那片赤红血色中,爆发了一点闷炸的细小亮光,根本无法造成伤害,也无法停止这头如山巨兽的步伐。武功没有用,太古魔道兵器也没有用,一行人枉称天下英杰,却都无法在此时派上用场,白军皇似是非常扼腕,为了行装方便,没有携带真正具毁灭性的太古魔道兵器,与这头庞然巨兽一拼。   巨兽动作缓慢,却是以极大的步子,朝中都城走过去,所经过的十余里地全被它所流下的脓血给污化,成了一大片乌黑的腐蚀血沼,腥臭的毒气,连稍微靠近都让人觉得头晕欲倒。这样一头怪兽,如果不受控制,当真会摧毁整个世界的!公瑾不知道白鹿洞创造这头东西出来做什么,就他来看,白鹿洞根本没有控制这头东西的力量……或许师父他自信有吧,所以在众人慌忙离开玉龙山的时候,他仍稳稳地站在那里,就是自信他能够操控这头灭世异兽,正如他操控周遭所有人生命一样。   但白鹿洞创造一头灭世巨兽出来做什么?用来对抗魔族吗?这太荒唐了,在魔族出现之前,整块大陆已经被这头东西给消灭了啊!无暇细想,公瑾策马快速逼近中都城,才一接近,他就看到一幕悲惨的景象。   部分鬼夷人运气不错,逃离了玉龙山,因为四面被血沼包围,无处可去,只有来到中都城附近,借由城池的防御结界掩护,暂脱危险,但是城上守军发现了他们,毫不留情地开始发箭射杀。来此托庇的鬼夷人,多数是老弱妇孺,公瑾看着一个又一个的鬼夷人被箭插满身,逐个倒地,不少人怀中还抱着婴儿,不由得急怒攻心:“给我住手!”   说话是没用的,公瑾挥剑拨落射来羽箭,一来到城墙之下,立刻施展壁虎游墙功,贴着城壁蹿上去,在气力将要不支时,使出刚刚领悟的剑鞭,一抖手就勾缠住城墙上端,使劲一拉,飞身上去。   脚落实地,就有守城士兵攻击,公瑾为求立威,长剑挥出,五名士兵血溅当场,逼住周围士兵不敢上来,跟着便是一声重喝:“全都停手,不许放箭,我是白鹿洞的周公瑾,现在执行军部的机密任务,命令你们打开城门!”      第十二章 尘埃落定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中都   打开城门,让鬼夷人进到城里来,这个命令实在太过匪夷所思,然而,当公瑾扬手指向城外,那头流得满地污血的巨兽,仰头对月咆哮,正朝着中都城笔直冲过来,目睹这幕景象的士兵哪个不腿软?   “这些鬼夷人身上有退敌妙策,快开城门!”牢不可破的中都城门,就这么被打开,大批鬼夷难民蜂拥而入。当鬼夷人全都入城后,公瑾立即下令关闭城门,跟着让城内的白鹿洞术士团出动,在他的指挥下开启中都城结界阵。如果城墙结界防御不住,就只有把所有人都撤进皇城,那里的结界比外部更强十倍,还有叹息之门的守护,更能确保人们的安全。只不过那样一来,势必无法让所有人都撤入城内。   士兵们突然骚动起来,有一道灰影如公瑾之前那样,快马来到关闭的城门前,弃马飞起,甩出勾索,一下子就上了城头。公瑾方凛于来人武功之高,灰影一闪,已经站到公瑾面前,赫然便是忽必烈。   “你们不是……”   “我们的属下都撤走了,现在开始的事,不关白字世家与麦第奇家的立场,单纯是我们的个人行为。”忽必烈扬臂指向那头巨兽,姿态说不出的霸气凛然,扬声道,“这头万物元气兽,据说是九州大战时期,魔族尝试研发而未能完成的生物兵器,资料由白鹿洞保管,至于弱点何在,白拉先生正在研究寻找,他说他会尽量设法拖慢万物元气兽的行动。”   公瑾心中一阵激动,方要说话,忽必烈已经低声说道:“如果城门守不住,有必要进入内城,曹家那昏君未必答应,到时候我助你杀散官兵。”   “为什么你和白拉先生会留下来?这里的人与你们……”   “身为领袖,隔岸观虎斗才是上策,但你是小乔的丈夫,小乔是我的妹妹,小乔难得主动请我们协助你一把,我们怎么可以置身事外?”   原来在公瑾离开乌鲁木齐的当天,两封紧急传书透过青楼联盟,分别传到武炼与稷下,告知两个世家的首脑白鹿洞将有蠢动,并且请他们出手相助,援护公瑾。   “原来终究没能瞒过她,这么说,她也来了吗?”为着自己的自以为聪明苦笑,公瑾心喜于妻子的聪慧,但当他把目光投向那头巨硕的万物元气兽,眼神顿时也转为担忧。“不知道小乔她在哪?”      公瑾他们的目光,只看得到万物元气兽的外围。但在万物元气兽的中心部位,原本是山窟入口的位置,却是另一种不同的模样。   汹涌魔气,强烈地狂涌向四方,一层紫青色的光幕,笼罩住化为血色的水晶祭坛,强大魔气令周围血色藤蔓无法靠近,仿佛畏惧紫青光幕中的魔气般,只能环绕在周遭,如海草般地妖异蠕动。   在那青紫色的光幕中,有一个人影,他的真面目对公瑾而言,出乎意料地熟悉,那便是宿老堂硕果仅存的未来长老,只不过他尽管面上的皱纹还是那么多,可是眼神中却不见混浊,反而绽放着一股贪婪、凶残的红光。未来长老举手在水晶祭坛上一拍,投射出外头的影像。   驱使万物元气兽,逐步迫近中都,先把这里的人类给杀尽,再灭掉白鹿洞,跟着让万物元气兽缓慢东行,污化土地,屠灭生物,摧毁雷因斯?蒂伦,整个人类世界就毁得差不多了。当年九州大战连胤禛陛下都无法完成的功业,将会在自己的手中完成,自己将是魔族统治人间界的第一功臣,千余年来潜伏白鹿洞的心血与屈辱,也不枉了。   凭着长老的地位,得知玉龙山的秘密与万物元气兽的计划,自己逐步将计划实施,再利用暗算之便,趁陆游闭关,将他封印在永恒冰窟内,陷入沉睡,感应不到外界发生的事物。   月贤者被封印,山中老人几乎不干涉人间界的事务,星贤者行踪不明,已有数百年不进入艾尔铁诺,不会突然赶来,天草四郎也不会与魔族为敌,人间界再没有人能阻挠万物元气兽。这件事从头至尾,自己都是假陆游之名在行动,无论计划是成是败,都有陆游去扛这大黑锅。   再一次凝视立体影像中的情景,感受人类的恐惧与哭泣,未来长老深深吸了一口血腥气味,品尝着成功的美好,不自禁地感叹一声:“能够为魔族成就如此功业,我血神子纵死亦无憾了。”   “那么你就安安心心地去死吧!”一声冷喝从背后传来,在血神子回转过身前,一只手已经拍在他的脑门上。白皙柔嫩的小手,体积不大,但施加下来的压力却重逾崇山,压得他头痛欲裂,几乎爆脑而亡。   “多少魔族强人无法做到的成就,居然被你这个连五罗刹都未排上的弱小东西给完成了,该说是天意讽刺,或是白鹿洞活该有此报应呢?嘿,真是可笑,不过本来只会耍幻术和诡计的你,能练到小天位,或许不该再当你是个弱小东西了……”   一语道破自己的出身,还知道自己毕生憾事,两千年前未能凭真实本事成为胤禛陛下的“五罗刹”近卫之一,来人绝对是九州大战时的旧人,但声音听来完全不熟,娇嫩清脆的嗓音,也决不会是卡达尔与陆游,那到底会是谁?   “西纳恩从九州大战时期就对人魔之争袖手;天草莳贞不会与魔族作对;陆放翁被你们诡计暗算,人间界的强天位高手五去其三,卡达尔与皇太极呢?你这么有把握他们不会来坏你大事?还是另外派了好手去拦截他们?”   “嘿,这件事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等到真相揭晓的那天,你就会后悔你们人类自私自利,愚蠢无知,明明有那么多绝顶高手,却自相反目,不能合作,被我血神子玩弄在掌上。嘿嘿嘿……”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气氛紧绷的当口,一个轻盈窈窕的身影出现在血神子面前:“师父,时间紧急,请先问出怎么关闭天地元气,停止这头巨兽行动的方法,不然其他人可能撑不住了。”   血神子看到小乔,满是皱纹的脸上闪过讶异之情。他是不曾料到这个人类小女孩儿会出来坏事,而她口中的师父又是什么人?竭力抬起头,血神子从小乔瞳孔中的倒影,看见了她口中的师父。尖尖的魔法师帽,深黑色的魔法师袍,一个相貌清秀的可爱女童,随意伸出右掌,压在自己的脑门上。就是这么一个女童制住了自己?人间界有哪名高手是这个模样的?   对了,雷因斯?蒂伦那个阴谋国家有一个魔法师长老叫梅琳?格林,传闻中就是一直维持着女童的外形。但身为魔法师,却又拥有强天位力量,熟悉九州大战时的旧事,又了解魔族人事的内情,这么超卓不凡的人物,会只是一个凭空冒出的魔法长老?诸般念头在脑内闪过,随着过往旧事一幕幕闪过眼前,一个消逝已久的倩丽身影突然清晰起来……   “老老实实把这头生物兵器给停住,我放你回魔界,否则……”   “没有可能!除非天地元气耗竭,否则这头万物元气兽的设计,根本不可能被停止,不然怎么能被称为灭世兵器?嘿嘿,贼贱人,你有本事就动手杀我,能为陛下成就大功,我死已无憾,但是当年玄烨陛下对你施下魔族血咒,你敢与我同归于尽吗?”   被这挑衅给激怒,梅琳皱起眉头。狂妄的话语变成了惨叫,血神子的左臂被梅琳一掌粉碎,悠然却冷酷的声音缓慢传来:“别忘了,我现在是魔法师,解咒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你已经碎了一条手臂,大可以赌赌看你会不会在四肢尽碎前,把停止方法招供,或是我会不会如你预期的那样精血逆行,粉身碎骨。”   “叛国贼,就算你杀了我,这头万物元气兽也……啊!”惨叫声中,小乔看着师父梅琳举掌一挥,轻易把未来长老的右臂也给粉碎,尽管怜悯他所受的苦楚,但眼下情势千钧一发,不这么做不行,正想开口说话,突然看到一丝诡秘景象。   小乔这辈子从没看过这样的奇异画面。没有一丝杀气,也没有一分预兆,梅琳背后的血色藤蔓突然有了变化,像是被一股莫可匹敌的高热焚烧,迅速萎缩、融化,跟着一团太阳似的强烈光焰升起,金亮夺目,将周围一切化作十方火海,朝这边暴卷吞噬过来。   敌人武功太高,埋伏得太好,当梅琳有所惊觉,抬头看见小乔眼中的炽盛火光,时间已经太迟,只是纵然她已认出这套武学,认出了来人身份,却仍不敢相信这人会偷袭自己。   恍若八颗太阳一起升起的炽盛光焰,与莫可匹敌的力量一起袭来,精纯的乾阳大日神功,在梅琳放开血神子、回身出手的刹那,击破她的护身真气,震碎肋骨,让她喷出了九州大战后的第一口鲜血。   “皇太极,你投靠魔族……唔!”浑然不知道日贤者早已为魔化病变所苦,梅琳乍见故人,只以为是皇太极出手偷袭,心神激荡下,力量更是难以集中。   若是平手相搏,这一记烈焰刀威力虽强,却也伤不到梅琳,但事出突然,她来不及改变骨骼外形,解封力量,又不能以魔法瞬间移动躲避,让身后的小乔被烈焰刀威力波及,只好以小天位力量与绝顶天心意识硬拼,一接之下,登时重伤,在八阳烈焰刀的无双威力下,护身真气全面崩溃,整个人被吞卷进熊熊血焰当中。   梅琳重创,被烈焰刀的光焰给吞噬,损失双臂却保住性命的血神子,发出了狂喜的大笑,但他的喜悦甚至没能维持到下一秒,吞噬梅琳后的烈焰刀余势未衰,长驱直入地向他斩来,当那无比高热吞噬身上的每寸血肉时,他发出了凄厉的号叫:“多尔衮!你杀人灭……”话没有说完,整个人就被彻底焚化成灰。   整件事情的过程似缓实疾,当烈焰刀吞噬梅琳、焚杀血神子之后,威力便告锐减,但即使只剩下一阳的威力,那焚烧到小乔面前的血焰,仍非一个只有地界修为的凡人能够抵挡。小乔的衣裙起火,眼瞳中也由于那夺命光焰的迫近,闪过对死亡的恐惧。就在她整颗心为之紧紧纠结的一刻,一声响亮的怒吼由火焰深处发出,面前的熊熊血焰也于瞬间倒卷吞回。   “皇太极,别对我徒弟动手!和我一起走吧!”是师父的声音。还来不及解封力量的梅琳,几乎豁尽全力,才在烈焰刀的威力下幸存,再看到小乔遇险,她根本管不了万物元气兽的问题,第一时间先处理眼前的强敌。   而在这一声娇叱之后,面前的血焰、光影消逝无踪,化作一道漆黑光柱,直射向闪闪夜空,在深沉的天幕中消失形迹。刚才的惊险画面,一下子化为冷清,如梦似幻,如果不是因为肌肤上的些许烫伤,小乔真不敢相信那些真的发生过。直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整个清醒过来,知道师父是因为怕自己受到伤害,所以用瞬间移动,将强敌带走。   血神子已经化为飞灰,万物元气兽的机密宣告隐没,眼看着这头巨兽一步一脚印地迈向中都,自己又该如何是好?对了,还有一个方法……心里徬徨,小乔望向手腕上的金属环,那是三神器之一的自由魔环,当年取自矿坑的秘宝,自从她与公瑾成婚归隐,这个魔环就沦为单纯的装饰品,不过现在似乎不同了。      当中都城周遭正处于一片地狱景象时,距离中都数千里之遥的大雪山,一个被埋在公文堆中的老人,正烦躁地转着手上的毛笔,就在他感应到中都的动乱爆发,心里烦躁情绪到达顶峰时,一丝异样悸动直传他脑海,是来自某个方向的心语通讯,久久不曾有过的感应,而发出通讯的一方更是令他大为错愕。   “放翁臭贼?你在这时候找我做什么?”   “西纳恩,我这边遇到了一点麻烦事,请你助我一臂之力,以天心意识集中思感。”   “你堂堂月贤者也会求人?我以为你自大到永远不向人低头了。”   “若是我还有一日一夜的余裕时间,那我确实不必向你这教育狂求助,便能自行解封破关,但眼下情势危急,我必须要借助你的力量,提早破开封印,去帮助我的弟子们。”   “好,我帮你。”   闭目、聚精、会神,山中老人运转着天心意识,使用着极高难度的天心技巧,隔着千里遥距,与陆游联手,结合两大神剑的力量去破解邪恶封印。这本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空间与距离却成了最大难题,尽管这已经让陆游压力顿轻,连续破解十几个技术难关,能够在短时间之内破解封印出关,然而,时间却正是人们现在最欠缺的东西。      血神子被杀、多尔衮与梅琳被传送离开,这些变化快速发生,却影响不了万物元气兽的步伐,让它一步步跺地撼山来到了中都城壁前。   中都城有着相当强悍的防御结界,当白鹿洞的道士们组成阵形,开启防御结界时,就算城外有千军万马一起发动攻击,也能够作一定时间的绝对防御,阻绝各种物理攻击。然而,这次来袭的,却是一头杀伤力犹胜万马千军、同样是以天地元气为能量的庞大巨兽。当这头元气巨兽与城壁外围的金光屏障相撞,无数血色藤蔓顿时枯萎,似是代表邪力难敌正气,巨兽也发出了痛苦的嚎叫声。   但跟着的情形却让人们整个悲观下去。当巨兽迅速适应了金光屏障的神圣力量,这个邪异的生命体赫然产生进化,大量血色藤蔓由它身上迅速涌出,像是千万触手般地贴黏在金光屏障上,跟着就好似之前吸食生物血肉那样,迅速吸收起金光屏障内所蕴含的能源。   公瑾又惊又怒,万万想不到这头元气巨兽还有这等能耐,它并不只是单纯的蛮力东西,这下子自己更没有把握能护得众人安全了。幸好,白军皇的奋力作战,给了众人一丝期望。由于白军皇刻意选择视线死角作战,公瑾和忽必烈看得不是很真切,只是从那隐约感觉到的沛然气浪,两人才不约而同有个骇人的想法——白字世家的当家主,已经有所突破,由地界进入天位了!   但小天位的力量,相较于万物元气兽来说却并不足够。白军皇的奋力作战,毫无保留挥出的核融拳,如急风骤雨般重创着巨兽的每一处身躯,无数的血色藤蔓被打得稀烂,却又在永不竭尽的天地元气支援下,迅速繁殖生长,重新遮掩住被创伤的部位。   白军皇的奋战,刺激了万物元气兽的第二波进化。一个似狮似虎的头部成形,并且由那巨口喷出了烧亮半边天空的炽盛火焰,本来仍尝试攻击的白军皇,一下子就被火焰吞没无踪。第二波进化的不只是攻击力量。血色藤蔓释放出点点紫绿光芒,在空中幻化为万盏鬼火,每一盏鬼火都有着奇异的魔力,让凝视它们的人神驰目眩,三魂七魄离体而出,缓缓飘向天空,逐渐被万物元气兽所吸食。   公瑾目睹着这一切,这头迅速茁壮的元气巨兽,已是一个不可能被打败的无敌象征,自己做什么都无能为力。这一次到底是师父赢了,他再次成功操控了千万人的生死,自己仍无力反抗于他,只不过自己始终不了解,做出这些事的师父究竟得到了什么?   “不要气馁啊,公瑾,直到你认为自己真的失败了为止,我们都还没有输。”相较于公瑾,同样是地界凡人的忽必烈似乎仍有斗志,但他扛在肩头的那个白色巨型圆锥,却让公瑾看不出名堂。   “这是我手下刚送来的,白拉先生出战前留下的最后武器,听说是用什么核元素推动的混沌火弩。谁知道,太古魔道尽是些难懂的东西。”忽必烈耸耸肩,豪爽大笑,“只要这东西能够杀敌,那就足够了。这东西的爆炸威力,听说可以凌驾小天位一击,如果能够近身炸在白拉先生打出的伤口上,你猜有没有可能让那丑陋东西粉身碎骨?”   公瑾也觉得这计策有可行性,甚至可说是当前最具实用性的战术,只是,他也无法忽略掉忽必烈面上那抹视死如归的笑意。   “怕什么?哪有长生不死的人?覆巢之下无完卵,难道我龟缩在这城里,就一定能够长命百岁吗?”忽必烈满不在乎地大笑着,抱起混沌火弩,站上城头,寻找着适当的飞跃落脚地点。   能够凌驾小天位一击的爆破力,虽然有可能重创元气巨兽,但对于只有地界力量护体的凡人,却肯定是必死无疑。问题是,除了自己与公瑾,剩下人的武功,根本没可能支撑到接近目标位置,不,或许更糟,如果运气不好,可能刚一降落就被那血色藤蔓给缠卷吞噬,根本没机会接近最佳的爆破目标,所以计算落脚处格外重要。   “确实是妙计。不过,应该成为天下霸主的人,没有必要事事身先士卒,你这头兽人还是闪一边去吧!”冷不防地一句冰冷话语,忽必烈右半身忽地一麻,已经中了来自背后的暗算,被人夺走了混沌火弩,跟着就是白影一闪,出手暗算的那人已经跳了出去。   当忽必烈冲开穴道,站起身来,他看到公瑾已经跃离城头,抱着混沌火弩,朝那元气巨兽的身上冲过去,可是才一降落,密集吞卷过来的血色藤蔓将人缠住,转眼间就让公瑾的身影隐没在重重藤蔓间。   “公瑾,你这条蠢狗!”忽必烈重重一拳击在城头,心头充满激愤之情,更不知道即使今日有幸逃生,又如何去面对小乔……   正当他踌躇迟疑,不知道该怎么行动时,一个无声的波动传透过来,跟着所有人都看到,在漫空紫绿色闪耀鬼火中,一个漆黑如墨的诡异光球,缓慢由万物元气兽身上飘飞出来。   “那是……小乔?”隐约认出了光球中那明灭不定的身影,忽必烈为着这幕景象而感到吃惊,从那个黑色光球飘飞出来的那刻起,某种无声的波动,开始在这空间内出现。   本来正在猛烈撞击城壁结界的赤血巨兽,受到这股波动的影响,供应它能源的天地元气开始大乱,影响所及,就连身上的血色藤蔓都有部分渐渐溶解,化为血肉烂泥,不能再维持藤蔓的活动状态。万物元气兽察觉了这点不妥,更本能地找到问题的源头,回转过身,那道烧亮半个天空的炽盛火柱再度出现,喷向半空中的黑色光球。   刚刚就是这一道壮阔的火焰流,收拾掉已臻天位之境的白军皇,如今看到小乔受袭击,忽必烈只惊出了一身冷汗,但在他能有实际动作之前,熊熊光焰已经喷中了黑球,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被黑球外的某种屏障力场给挡住,像汹涌怒涛遇上稳固岩石,纷纷向两旁退开,没法造成实质杀伤力。   “这是魔法师的屏障力场。”忽必烈认出了这个现象,过去梅琳老师偶尔使用魔法的时候,周围也会形成屏障力场,一如武者护身真气。然而,连白军皇的护身真气都接不下这一击,又有什么魔法这么神奇,能够承受住万物元气兽的攻击?自从大石国覆灭、颜龙静儿殒命后,消失于历史上四百余年的神技,五极天式如今再次重现人间。   “比黑暗更深沉的颜色,比星空更悠远的牵连。”轻声念着这两句开启神明连结的主体咒文,小乔体验到有生以来首次尝到的感觉。虽然梅琳老师告诫过很多次,但小乔仍是难以料到,天位级数的魔法竟是这样凶狠,几乎一下子就吸尽了自己所有的魔力,那种仿佛五脏六腑一瞬间被吸得干瘪的感觉,不仅是痛,更好像千万把小刀疯狂割刺脑部。   “神啊,如果真有神明存在,请给我勇气,让我能够支撑下去,保护我的家人,保护我的亲人。”朝下方的中都城望了一眼,小乔的目光改望向左腕,凝视左腕上所戴着的自由魔环。这件由魔界名匠所打造的异宝,正散发一股碧油油的磷光,随着魔力运行,光度逐次增强,越来越是耀眼夺目。   自由魔环,靠你了——无分敌我,“平等”地给予破坏;无分强弱,“博爱”地给予守护,那是三神器命名的理由,自由魔环的铸造意义,是作为一种最后拼命的舍身利器,吸收持有人的灵魂与生命力,产生灭绝性的爆炸,只是小乔如今并不期望爆炸力,只希望自由魔环从宿主身上所吸收的能量,能够维持五极天式的运作,直至完成。   “转动于三千时空的命运转轮,我在此请您聆听我的祈愿,遵守宇宙的至高法则……”整套五极天式,自己只会这一式,也只练过这一式。起手式的神妙威力,让自己能够不倚仗三神器,击败远比自己更强的胭凝,但事后造成的肉体损伤也非常严重,小乔不用猜想,也知道等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   只是真是舍不得啊——小乔再一次望向自由魔环,上头的碧光闪烁,几乎到了烧痛人们视线的地步,强光随着魔法力的急速攀升,很快就转化成高热,烧灼着左腕的肌肤。   “请将命运的纺锤线,连结向业障与果报的审判之端,在末日天谴降临之前,重连因果律之线……”痛楚猛烈袭来,小乔咬牙忍住,耳边仿佛听到师父梅琳的警告,告诉她五极天式不是随便能够使用的东西,现在还来得及停手,肯定还有其他方法来挽救一切,不要用自己的牺牲来换取胜利。   小乔的目光再次望向中都皇城,那里有与她血肉相连的两个亲人,而在底下血色藤蔓的困缚中,有自己最爱的丈夫,如果五极天式的力量真如师父所说那么强大,可以救到自己关心的那些人,那自己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呢?微笑浮上了苍白的面孔,小乔义无反顾地完成了最后一句咒文:“因果转轮!”   自由魔环在耀眼的强光中,迸然炸成碎片,缭绕在黑色光球周遭的滚滚黑雾也一下子排开,虚空中出现了一个缥缈不实的神明形象。一个穿着灰色斗篷,看不清楚面孔的老妇人,面前是一个不停滚动的纺纱轮轴,雪白色的丝线,往外无止境地连结,随着轮轴的迅速滚动,编织成蛛网一样的东西。老妇人一下子站了起来,尽管面孔仍是模糊不清,但仅有的一个眼睛,却绽放出强光,跟着她平举双手,两只手掌的掌心,各有一只眼睛,当这三只代表过去、现代、未来的眼睛一起盛放强光,小乔的身影便消失在强光之中。   而在另一个没有人看得到的命运空间,小乔出现在那里,看着眼前蛛网般错综复杂的亿万条丝线,知道自己只有非常简短的几秒时间。   这么多的丝线,每一条都代表着某个人、某件事物。有些丝线粗长如索,有些却短细欲断,这些粗细柔韧的不同,则是因为事物的因缘业力,如果某些人或事的业障极强,又或者受到强大能量的屏障守护,这些人或是就不容易发生改变,小乔只能祈祷,自己要寻找的东西不会太棘手。   “找到了!”代表万物元气兽的那条丝线,出乎想象地细薄,而且正在逐渐分解,小乔甚至不用动指头,轻轻一口气,就把丝线吹断了。这代表什么呢?假若因果律之线如此细薄,甚至正在逐渐断裂,是否代表只要多等一段时间,这头巨兽就会被其他力量给消灭呢?但既然来到这里,她想利用自己还剩下的一点时间去完成一点工作。首先是中都城外被污化的大片土地。找到了那条并不坚固的丝线,小乔将丝线弄断,这时,她眼中出现了另一条如绳索般粗重的长线,殷红如血,从那特殊的感应与型态,小乔知道那是代表鬼夷族历史的连结因果。   “或许我可以……”基于这一点期望,小乔毅然伸手,可是才刚要碰到那条粗索,上头所蕴含的因果业力,已经造成她手臂的剧烈腐蚀,跟着她脑中听到一声凄厉怒吼,那是与她缔结契约的命运之神,如约定中那样结束她的停留时间,并要给予她应得的天谴。   “还没有……再一下!”硬是在剧痛中撑过去,小乔在那条粗索上扯断了部分细丝,尽管脱离空间的剧痛,让她整个身体都像是要分解开来,但她仍是为着自己做到的事而骄傲。   当小乔由空中消失,万物元气兽的身影也开始逐渐隐没淡化,虽然这头巨兽愤怒地咆哮,连连对城墙进行撞击,但不管是它的火焰或撞击,都迅速虚体化,只剩下影像,没有实质温度与杀伤力。   人们为着这幕景象而错愕,一道明耀白光,由白鹿洞的方向高速飞来,跟着就是斩裂云层的猛烈剑气,暴雷骤雨般由天空斩下,划过巨兽的身体,给了它最后一击。那一剑斩下,几乎浑不受力,那一剑砍着了模糊的影像,完全斩在地面上——无视陆游的错愕,地上已经响起了欢呼声。欢声雷动之中,人们歌颂着月贤者的伟大功绩,因为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谁可以拥有这等神通,如伟大神明般拯救众生。   在人们欢声雷动的同时,一件不引人注目的怪事却同时发生。那些躲入城内,侥幸保住性命的鬼夷人,突然发现自己身上的斑纹、额角,开始迅速消失,他们的外表就与一般人类毫无二异。没有多说什么,鬼夷人安静地朝四面八方散去,混入人群之中,或是悄然离城。   本来被血色藤蔓缠住的公瑾,在小乔消失后,一脚踩踏不实,竟然穿过万物元气兽,笔直往地上坠去,仗着绝顶轻功全身而退。   “怎么回事?”陆游的随后出现,让公瑾吃了一惊,不过在万物元气兽彻底被消灭的同时,另一件事却惊得他魂飞魄散,那就是小乔再度出现,由高空往下摔坠,动也不动的姿态,似乎已经昏迷。   “小乔!”公瑾拼着左手腕骨折的代价,接住了妻子,但接到手的感觉,却让他更为惊恐。他从没有接触过这么轻的人体,也从没有看过这么惊人的出血量,那件衣服上几乎全染着血,妻子在消失的这段时间里,到底作了什么?被震动惊醒,小乔模糊地睁开眼睛,看见是丈夫之后,勉强地笑了笑,轻声呢喃:“瑜兄……带我回家……”      当小乔从昏迷中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平躺在草地上,眼中见到非常熟悉的画面。   漫空闪耀的星斗,与在玫瑰红中仰视的景象一模一样,尤其是当丈夫的面孔,也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那感觉就像是每个夜里,躺在玫瑰红后院的竹藤凉椅上,一面看着星星,一面说着温柔话语。   “小乔,我们已经到家了。”丈夫温和的声音,就像平常那样沉稳可靠,小乔忍不住体内那股极度疲惫的倦意,只想闭上眼睛,好好地睡上一觉,但另一个近乎尖啸的警告,却让她在闭上眼睛后,不得不强打起精神来,在自己还能说话的时候,把该交代的话说出来。   小乔把自己使用五极天式,还有吸摄万物元气兽大量毒素时的觉悟,全都告诉了公瑾,告诉他将要发生的事,也告诉他自己的最后委托。   “瑜兄,你会不会很怪我?很生我的气?”   “不会。我觉得很骄傲,因为我的妻子……是一个坚强、温柔、勇敢,愿意为着她的理想与所关怀的人们……勇于付出的人,就算……就算…… 我也觉得很骄傲。”说到后来,公瑾强自压抑的颤抖声音,令小乔觉得好心疼,想伸手触摸丈夫的脸,却已是抬不起来了。   “不,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因为……我做这些事,有一部分的理由,是因为我想帮我的父亲,我……想救他。”   “你的父亲?”公瑾大为错愕,从不曾听她提过有关父亲的事。公瑾突然感到一阵寒意,觉得有某种不祥的冰冷气息,吹在自己身上。   “我爹是如今坐在艾尔铁诺帝位上的那个人。曹寿就是我的父亲。”再没有什么事能这么震惊公瑾,但小乔面上浮现的痛楚与歉疚,却让他不得不相信自己听见的东西。   “是真的,是我娘告诉我的。我哥哥……他也是因为发现这一点,才特别照顾我的。”小乔的哥哥,就是忽必烈了,公瑾只是没有想到,他们两个真的是亲兄妹,异母而同父的亲兄妹。   “我爹他执著于制造子嗣,我娘是他众多临幸过的对象之一,他根本就不知道有我的存在,但我还是很想敬爱他。他不是一个好皇帝,可是我不想看见他国破身亡,凄惨以终,所以我……我……”   “我没有机会在艾尔铁诺成长,可是,我很喜欢这片土地,而且,被我父亲所弄坏的土地,我有责任去维护它,把希望与幸福重新带给人们。或许这就是上天之所以让我来到世间,成为他女儿的缘故吧。”当妻子这么温柔地说着临终话语,公瑾还能够回答些什么?正因为她是那么的善良,所以才会替一个甚至不曾见过面的父亲,扛下她根本没有必要去扛的责任,辛辛苦苦去促成族群和谐,把和平与幸福重新带给受到苛政的人们,最后连生命都为此付出了。   “瑜兄,我爱这片土地,也爱我的父亲,不过我最舍不得的就是你,谢谢你曾经那么爱过我,曾经给了我那么多的幸福,我好想再和你一起回到玫瑰红,你坐柜台,我种花,我们两个人一起……”轻柔的声音,渐渐转为沉寂,公瑾只是半跪在妻子身边,凝视她苍白的面孔,泪水不知何时已经模糊了双眼。一丝冰凉的感觉,蓦地贴上了火热的面颊,拭去了泪水,公瑾依恋不舍地握住那冰冷的手掌,却再也无法从那白皙的小手中,感觉到任何一丝生命气息。   “爱你,一生无悔。”   短短的六个字,是小乔的最后遗言,虽然很短,但公瑾却从里头听见了很多东西。怜惜、不舍、愧疚、遗憾、爱恋、决心……小乔把她的心情浓缩在这六个字里头,并且深信自己的丈夫能够体会。   公瑾不知道该说什么,之前在玫瑰红隐居的时候,他时常有着怀疑,自己是否当真甘愿就此暗淡一生,与小乔悠闲度日,那个答案如今清楚了,只要妻子能够再醒来、再笑、再哭,他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当小乔撒手而去的那一刻,公瑾觉得自己整个人像是硬生生被撕碎,很大一部分的自己,就此也跟着死去了。   就这样,公瑾蹲跪在妻子的身前,作着浑浑噩噩的等待。如果有得选择,他很想逃开,但是在完成对小乔的承诺前,他只能继续呆在这里,等待着天明的到来。   “其实,有一件事情,我也一直没有告诉你,因为我很害怕……”本来应该在小乔还听得见的时候说出口,现在虽然晚了一步,但公瑾还是决定让小乔知道这件事,“胭凝她说我是个伪君子,这话一点儿都没有错。和小乔你比起来,我是虚伪而丑陋……”   握着妻子不再温暖的手掌,公瑾依恋地摩擦着自己的面颊,自从与小乔离开艾尔铁诺,他就不曾再戴过面具,而当小乔以五极天式改写命运之后,他更再也无须用面具、用术法遮掩什么,因为曾经浮现在面颊上的黑色斑纹,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我是鬼夷人,从母系血统那边来说,确实是如此。和胭凝的情形类似,只不过状况相反过来,我自幼努力的目标,就是洗去体内鬼夷之血所带给我的耻辱记号,发誓要世上再没剩下半个鬼夷人,直到我遇上了你。”   淡淡的几句话里,包含着无数的仇怨与愤恨,那是一种鬼夷族根深蒂固于血中的恨意,曾令公瑾在万千个夜晚里,咬牙发下切齿的誓言,但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而回想着相识的经过,公瑾面上浮现一丝苦笑。   “你是人类,努力装成鬼夷人。我流着鬼夷之血,却当自己是个人类。我们夫妻两人,其实很像…… 很像……”   当两段相似却又相异的人生,相互扭曲而缠绕在一起,公瑾曾因此而找到了生命的热度。现在,螺旋的其中一段永远断了,公瑾只能静静地蹲跪在这里,泪眼蒙眬地看着妻子的容颜,回忆着他们在鹏奋坡上的初识、地底矿坑中的并肩作战、中都城内的生死与共,还有如今的永诀。   不知不觉,公瑾放开了妻子的手,静静地蹲跪着,像是一尊无懈可击的石像,作着万古不变的永恒沉思,直到太阳晨曦照耀大地,公瑾的面前发出异样响声。   “呜……呜……呜呜……”一声声怪异的呻吟,与极度腐臭的血肉气味,一同随着阳光而明显出现,腐臭与邪异呻吟的源头,则是公瑾身前的那具尸首。   当尸臭迅速蔓延,把周围十尺的草地全数化为枯黄,再无生命气息的尸首突然仰身坐了起来,发着诡异幽光的青碧眼睛,凝视着前方那个垂首默立的男人。   一如小乔之前所交代,被命运之神施加的惩罚,会让她的来世出生在魔界,变成她人间界同胞最憎恨的魔族。至于这具失去生命的躯体,强烈魔气会将它妖化,成为一头毫无理智,只懂得追噬生人血肉的邪恶东西,如果放着不管,这妖物会在人间界造成重大灾害,一如它此刻贪婪饥渴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呜……呜……呜呜……”由于目标一动也不动,似乎完全没有威胁性,它猛地伸出半腐烂见骨的爪臂,要去掠取第一滴活人鲜血。   公瑾反射性地举起了剑,却剌不出去。   它已到面前毫厘之距。这并不是自己的爱人,她已在自己怀里逝去,保留她最美的样子……   公瑾轻退一步,出剑。剑光落下之时,他的身体微微摇晃了一下,它动作毫不放慢地继续扑了上来,公瑾却又退开了。他的身上流出花瓣般鲜红的血。   “可惜即使我现在被它杀了,也不能算是死在你的手上。”   剑出,魔消。剑也已碎裂成无数片。火起。过去种种,晶莹留存于时光之中。只不过是亲手杀死了自己。   尘归尘,土归土,当晨曦完全照耀于这片山地的每一处,这里只剩下灰烬。   公瑾遥遥望向山下的中都城墙,以及被团团护卫的皇宫。   “小乔,我带你回家……”      “这一次,我要多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协助,我无法及时出来收拾善后。”将中都城外的景物尽复旧观,更一举清除了所有的污化,月贤者理所当然地又成为人类世界的救世主。不过,心中知道并非如此的陆游,并没有多加解释,只是第一时间使用水镜,向故人表示谢意。   “不用谢,若有得选择,我也不想再被卷入人间界的斗争,说起来一切都是你这放翁臭贼狂妄自大,才会让敌人有机可趁。人该记取教训,趁着还来得及,放弃那无谓的面子,去向你弟子把一切解释清楚吧。”隔空相助,山中老人大损元气,本来就不愿意多作谈话的他,迅速切断了水镜通讯,然而,西纳恩还是有所顾忌,担心陆游为了尊严与面子,故意承担下这污名,造成师徒不可弥补的仇恨,所以才在切断通讯前,破例地多提醒两句。   可惜,尽管相交千年,人们还是无法完全了解对方,西纳恩并没有把握住月贤者的真正心思——情感与情爱,实在是突破武学修炼的强大动力,他担忧,如果公瑾丧妻之后自暴自弃,难得的一个武学奇才,岂非就此毁了?对了,只要让他持续有一个目标去追,渴求实力的心,便会自强不息,仇恨总是武者求进的最大动力。如此说来,这件事情的最佳处理是……心里开始思索,在半空中俯视向大地的陆游,注意到了皇宫方向所发生的骚动。      中都城内的皇宫,这一天实在很不平安,光是万物元气兽的骚动,就令整个皇城天翻地覆,大批难民又冲撞宫门,与守卫官兵发生冲突,险些就要打起来了。好不容易所有事情过去,大部分人松懈了警戒,各自回去休息,一个疯子又仗剑闯入宫门,他武功奇高,轻易斩杀数百兵丁,一下子就冲入了皇宫内部。   本来听说有疯狂剑士杀入皇城时,内侍通告正熟睡如死猪的皇帝陛下,预备暂时躲避,但公瑾来得太快,又熟悉皇宫建筑,一下子直冲到皇帝寝宫,凛冽剑气透过单薄纸门,遥遥锁住里头那个不住颤抖的人影。公瑾的眼睛无法透视,但是剑气所告诉他的感觉,让他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明白一场辛苦没有浪费后,他把怀里的包袱放下,小心翼翼地不吹到风,默默祝祷,以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轻轻说话。   “小乔,你很遗憾自己从没见过父亲,对吗?我带你来见你爹了。”公瑾的长剑已经收回鞘中,但空手傲立的他,身上散发的森寒剑气,却令周围十尺空间冷彻心肺,埋伏着的士兵与侍卫为其威势所慑,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救援那个在靠在门边、发抖求饶的窝囊皇帝。   “曹寿!你给我听好,我带我妻子到这里来,是为了见她的父亲。她是这世上最好的女人,但她的父亲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猪狗,为了自己荒唐的繁衍愚行,糟蹋女性,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了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她的父亲注定是个亡国君,但她为了保护这个不曾照顾过她的父亲,拼命地付出,替她的父亲去爱这个国家的子民,为他们着想,带领他们和平共存,找回失去的幸福与安宁,她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她的父亲,不让她父亲被革命的暴民送上死刑台!   “我妻子她……她真的很爱这个国家,真心祈祷这个国家的幸福,担起她父亲没有担起的责任,扛起她不该扛的原罪。当所有人都背弃了这片土地,她一直到死都还在为她父亲与这个国家祈祷。她是真正关心这片土地、这些百姓的人……她现在死掉了!”怒声吼着,公瑾的狂啸犹如千军万马,撼动云霄,震得满庭满院的树叶飞舞飘动。   “曹寿,你听到没有!你的女儿死掉了!”一喝之威,足以震倒虎豹,本来蠢蠢欲动的士兵们,纷纷退回原位,面面相觑。他们当中的不少人,曾经目睹昨晚的那场剧变,再听到这番说辞,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点东西。也不知道由什么人开始,每个士兵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纷纷垂首致意。   公瑾用力吼出那句话后,并没有得到多少快意,胸口就像是破了个大洞似的,空空荡荡,甚是难受。看着最后几片树叶孤零零地飘坠,凄清得一如自己的悲伤,公瑾心痛欲裂,几乎忍不住再次掉下泪来。   “小乔,这样够了吧?你爹知道你了,知道你为他作过什么了,这样你有没有好过一点?”拾起包着骨灰的衣囊,公瑾轻轻摩挲,脸上表情一下悲痛莫名,一下却又怜惜不舍,最后猛地一咬牙,他带着妻子离开这个富丽堂皇却腐败的宫廷内院。   公瑾并未预期曹寿会有什么良好反应,可是在自己转身的一刹那,他听见一种很小声、很小声的哭泣,从纸门的另一侧,悄悄地传了过来。那个脑满肠肥、愚蠢肤浅的狗皇帝,哭了。   “你一定会高兴吧,你爹为了你而感到悲伤,如果你能听得见,善良的你一定会很高兴吧?”低声对着不存在的人说话,公瑾再无半分迟疑,施展轻功,一下子就离开了皇宫。   经由天心意识的感应,陆游找到了弟子的位置,并且虚化影像,来到艾尔铁诺的皇家墓园。在那里新增的一个无名土坟前,公瑾就坐在那里,目光直直地望向荒冢,随手撒着刚刚采来的花瓣。   陆游明白弟子在这里作什么,但他深感讶异,因为公瑾身上一尘不染,甚至已经重新披上锦袍与军徽,盛装以待,这显示他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来,不愧是自己调教六百年的得意弟子。   “师父你来了,白鹿洞还是需要一个在黑暗里作事的人吧?我相信我自己是还有利用价值、活命价值的。”   陆游沉吟不语。他到这里来,原本是想安慰公瑾,并且为着坟中那个勇气可嘉的少女致上哀悼,但看到公瑾的反应,他有了别的想法。自己的得意弟子,无疑是弄错了自己的来意,也许对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认为是自己在背后操纵的。但他却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误会,并且主动促成。   “非常好,公瑾你较之前大有长进,这一番对你的磨炼,你总算是通过了,不枉费为师这两年半来对你的苦心设计,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果然成才啊。”   公瑾恭恭敬敬地向恩师叩首行礼,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行礼同时,他心里发着什么样的仇恨誓言:杀了你!总有一天……一定会杀了你!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十七日,绵延千年的鬼夷之祸,终于宣告结束,在艾尔铁诺的史册上明确记载,白鹿洞的周公瑾元帅,率军大破鬼夷叛军于中都之前,擒斩其首领陶胭凝,坑杀所有鬼夷军士于万人冢内,鬼夷之血从此灭绝,世上再不存在鬼夷人。   一度离开白鹿洞的陶潜将军,则在此事之后,结束了机密任务,回到白鹿洞,并在周公瑾元帅的保荐下,就任掌门,但一直到他因为南唐事件,与师门反目为止,这名曾经展现过高度才华的男子,庸庸碌碌,再无作为,以平实古板的形象,为外界所知。   百年后,武炼爆发槿花之乱,艾尔铁诺调军平乱,但手握重大兵权的周公瑾元帅,拒不从命,因此令得麦第奇家叛乱坐大,举世皆以为怪,艾尔铁诺宫廷震怒,种下了日后将周公瑾元帅放逐海牙的因子。      风,缓缓地吹着,在皇家墓园的树阴之下,随着晨光的绽露,穿越过层层青山,带着微凉的冰雪气味,飘过山顶,到处流蹿。   一声耳语般的低低叹息,混在风里,穿越千里之遥,来到群山层叠的千雪峰顶。武炼,花果山。   峰顶的银杏树,已然生枝,茁壮成长,屹立在花果山顶,俯视着脚下的无尽大地。   传说中的历史,又翻过了一页。   (责任编辑:清欢 助理编辑:碧晚枕) 重装稻草人,重装侠客梦 董绍华 (本文字数:861)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笔名:重装稻草人   本名:董绍华   性别:男   职业:自由插画家   性格:多重人格   爱好:电子游戏,阅读   喜欢的画家:弗雷泽塔、贾斯汀、布劳姆、井上雄彦、沙村广明      武侠是一种让人兴奋的东西,浪迹天涯,一怒拔剑,侠客纵横的江湖中,有着股让人热血沸腾的壮志豪情。正如诗仙李白的名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无法抵挡这样的侠气激荡。   英雄、名剑,金戈、铁马……这种种武侠的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绘画的风格。几年以前,曾与一帮同仁们合画过一套《新三国无双》的漫画绘本,“三英战吕布”、“千里走单骑”……这一幕幕有着极浓侠风的画面在我笔下挥洒而出的时候,我也隐隐地开始兴奋起来。   侠到底是什么呢?侠是我们忘不了的梦。我们也有纵横江湖的心,却无法做到,就让我们的侠士去做,让他们替我们风流,替我们潇洒……中国人对于侠义精神的理解,缘于我们五千年历史的沉淀,自古就有种对英雄的崇拜情结。从金庸、古龙等人的作品中,更能看出他们对于侠义精神的推崇。武侠小说从刚开始的不登大雅之堂到今天的局面,足以证明武侠世界的宽广。   很高兴能接受《武侠版》的约稿来圆年少时的武侠梦。现在我要做的就是用我手中的画笔来驰骋江湖,我认为武侠插画讲究的也是一种“侠气”,笔气为先技法为后,首先要做的到就是一种画面流动的气韵感,这种感觉比较微妙,就像中国画的笔墨气韵。虽然我用的是新的CG技法来表现画面,但同样要重视传统绘画方式的表现形式。我想表现出一种侠气的感觉,虽然这感觉在我自己身上很难找到,但我想在画面中表现这种的侠义精神。就像《浪客行》的作者井上雄彦,画了6年的《宫本武藏》,当看到他拿着拖把大小的毛笔在地上作画时,我觉得他已成为了宫本武藏,他在用笔在挑战天下。如果以后有更多的机会表现武侠插图,我想我也能在磨练中渐渐体会出这种侠气。 1个罗森、3个关于 罗 森 (本文字数:2883)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武侠      很难描述起自己与武侠的关系,套句俗话来说,是千丝万缕。记忆中,最早的印象是小时候看的港剧。那时候,只要是古装的港剧,几乎都与武侠有关,就连《杨门女将》,也可以看到降龙十八掌连败众高手,打得番兵一塌糊涂。   年纪太小,实在看不懂什么门道,只是呆呆地坐在银屏前傻笑,学着里面的主题曲,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再来就是到小学时期了。罗森生性好静,平常一坐就是几小时,学走路比别人慢,看报纸倒是比别人早。在这样怪异的成长历程中,开始接触到武侠小说。   最先接触到的是金庸,以金庸小说的普及度而言,这似乎挺正常的。家里长辈留有几套早年买回家的金庸小说,被找出来之后,就当作无价之宝,偷搬回家,埋首研读。以当时兴奋的程度来说,有点像是张无忌抱着赵敏狂奔,那种希望路永远走不完的心情。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从小到大,看过的武侠小说实在屈指可数,金庸、古龙、温瑞安、奇儒、黄易……剩下的那些,往往书拿来翻一翻,就觉得内容、情节依稀相识,没什么想看下去的念头,结果,书翻几页,还是放回架子,改拿旁边的漫画。   真正灌输不少武侠常识给我的,反倒是香港的武侠漫画。从最早登陆台湾的《风云》开始,到《中华英雄》、《刀剑笑》、《天子传奇》、《义勇门》……五花八门的各种视觉效果,颇足称道的剧情节奏,都有着相当强大的吸引力。      关于《风姿物语》      以前,在看各类小说漫画的时候,就发现有两种题材,只要掌握得当,似乎比别的题材更容易受到欢迎。一种是描述战国风情的取向,另一种是讲述某一群人,为了某个目标,笑笑闹闹地展开一段旅程。这两个题材,衍生出不少畅销书,还不止是书,电脑游戏中,三国志系列、RPG类冒险故事,至今热潮不衰,便是一个极好的证明。   两种题材都很不错,通通一起用了吧!   接下来是决定人物,由于作者本人并没有多伟大的人格,最喜欢的武侠经典就是《鹿鼎记》,所以也不想写一些大侠、英雄之类的人物,当然,也不必故意倒反,写成懦弱无能的角色,只要像正常人一样,有贪念、有欲望,遇到危险也想悄悄溜走,这样就可以了。就像某部漫画说的一样,“讨厌不像人的家伙”。   网络上有许多未完的故事,让人惋惜之余,也十分讨厌。轮到自己,自然不想变成其中之一,可是长篇故事一写就没完没了,这该怎么办呢? 有个取巧的方法,就是在每篇开头加个“前篇”,意思就是说,目前的部分,只是整个故事的序曲,正篇尚未开写。那样的话,写完序篇,也算告一段落,倘若写累了想退休,对网友们也有个交代。   一切计算完毕,名字想好,《风姿物语》的故事,就正式问世了。   故事的背景放在古代,使用的人名、景物中西兼备,既熟悉又陌生,不习惯的人看了,大概无法接受吧!不过,这是从日本某些电玩中汲取的经验,它们架构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庞大世界,却在一切歪斜的事物观中,产生了一种强大的吸引力。“某些优秀作品,会把读者吸进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罗森想写这样的故事。   由于背景放在古代,理所当然,可以加入“武侠”这个佐料,侠是不用了,武却是可以好好加工一番。于是,针对故事里每个人的特质,开始兴致勃勃地设计武功,想招式名称,那时候的想法,既然武功是中国的东西,就应该取些古雅的名字,所以翻开诗词,或是找找古代人物,从某件事里面变化出武功,还专门为此,设定了“白鹿洞”这个门派。   武侠小说与历史结合,由来已久,在金庸笔下,杨过打死过蒙古大汗,张无忌将《武穆遗书》传给徐达,这些情节都令读者们看得很乐。不过,在那个时候,还可以看出一种观念,沙场将军的武功,与武林豪杰用的不同,只是寻常的刀马功夫,所以铁木真的四杰,打不过区区黄河四鬼。   而近代的武侠小说、漫画,开始尝试另一种新方向,那就是“既然能成为统领天下的大将,必定武功也是天下数一数二”,换言之,就是直接把历史名人、武林高手合而为一。从此以后,李白可以是诗仙,也可以是剑仙,孔子可能是古往今来第一高手,而历史上的名武将就更是不在话下。   这样的写法,有其缺点在,这就是读者的适应度。如果适应不过来,那便万事皆休,但如果控制得当,读者也能接受,那就有个很大的好处,因为,既然写的是这些耳熟能详的人物,读者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心里就描绘出大概的样子,往往还大受震撼,这可以省却不少力气来塑造人物、营造气氛。   结果,食髓知味,有一段时间,罗森甚至是翻着《史记》,找找看有什么人是故事里合用的,反正写的是架空世界,束缚更少了一层,不同时代的历史人物,大可齐聚一堂,闹得不亦乐乎。   人说,身为创作者,要努力地丰富人生经验,细心地观察身旁的每件事,如此一来,种种题材、情节,才能源源而生。从这点看来,罗森真是个不够专业的创作者,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从别的方面,多多充实自己,让笔下的东西,越来越活灵活现。      关于《风姿物语?银杏传》      故事中的三神器,设计上并没有特别想法。其实,我觉得不必平等神锤和博爱神铠,小乔的博爱和理想就是最可怕的神器,带给她无比的力量,却又榨干她所有的生命。当公瑾扪心自问,能否平淡过一生的时候,身为作者的我,想的却是,小乔她能平淡过一生吗?   当即使是忘恩负义,赶走小乔的那一群人遇难时,小乔都觉得对他们有一份不能割舍,不能放下的情感和责任时,试问这样的人又能如何自私地享受那属于她自己的小小幸福?   那么,小乔的结局,从忽必烈在比武大会问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被决定了。   因此,尽管结局不算喜气洋洋的大团圆式,但从小乔来看,她应该会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幸运,能在为理想奉献生命之前,得到一生的挚爱和幸福的时光。   忽必烈、白军皇、山中老人,这三个在本传之中戏分不多的重要人物,堪称是银杏中最华丽的临时演员。部分读者觉得这三人的戏分不多,这点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公瑾与小乔的故事,如果临时演员戏分太多,就本末倒置了。   银杏这一篇的BUG可能不少,很多地方或许还和本传有相冲突的设定,不过都无所谓,因为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很多本传里的不同设定与记载,是因为被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才变得与外传的记录不同。这是很贼的解释方法,也是我把“五极天式”第五式如此定位的理由。附带一提,第五式因果转轮,我自己取的外号是“作者的立可白”。   总的来说,银杏的故事,属于《风姿物语》中的一小节,这次与《今古传奇?武侠版》合作,用这样的形式刊出。两岸的思考形式有别,欣赏的风格也不同,不晓得这个作品想表达的思想与观念,能否传递到本地读者的心中,但就作者的角度而言,这是一篇我很喜欢的故事,无论读者评价如何,它对我都弥足珍贵。 盛世武侠,百花齐放 李逾求 唐明霜 (本文字数:3433)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武侠小说中,如《风姿物语》这般,建立起一个新大陆新江湖来的其实极少,一来个人精力有限,不能面面俱到,设定原本就是为故事服务的,如果为设定而轻视了故事则本末倒置;二来“历史比小说更精彩”,放着中华数千年历史宝库不用,而非要造出一个全新的历史,也有舍本逐末之嫌。所以武侠小说中,极少见到有如《魔戒》、《龙与地下城》这种真正全新的架空,便是“风姿物语”中,在风之大陆上,陆游、周瑜、小乔等历史人物也不免比比皆是。   然而《魔戒》三部曲是一个新江湖,《射雕》三部曲又何尝不是呢?我们的武侠作家们,或依托历史,或架空历史,或半依托半架空,苦心经营,他们的“武侠新大陆”也已蔚然有大气象了。我们叫她做“系列”。如果把一部作品比成一颗珍珠,那么一个系列,则就是将珍珠串成串的项链,璀璨而且晶莹,夺目无比!      罗森“风姿物语”系列      “我岳父毕生的志愿,就是征服世界,现在我既然继承王位,就要把这理想传承下去,不过我只有一点小小的野心,万丈高楼平地起,要征服世界,还是先从风之大陆开始征服起吧。”   ——《风姿物语?我意天下》   风之大陆上,艾尔铁诺、武炼、雷因斯?蒂伦三国鼎立的格局,演绎出无数壮大奇丽、可歌可泣的故事。据说作者之所以创作这个系列,是为了达到“某些优秀作品,会把读者吸进去”的境界。   罗森,男,台湾省台北市人。出道已有十年之久。曾用过天地续缘、弄玉等网名。英文名是roson,来自于谭咏麟电影中的一个角色。   遥远的大陆已经是老套了,这种故事题材本身就已经有着陈腐的味道,限于题材,这种故事所涉及的历史和人文都有限,但这还不至于扼杀一篇小说……应该说,这是一篇投读者所好的东西,遥远的大陆,未知的王国,一切由作者设定的规则,可笑的对话,无敌的力量,所有挑动人心的东西汇集在一起,无双的英雄,绝世的美女,产生了绝对的代入感。   ——江南《<风姿物语>杂评》      《风姿物语》前传:《太阳篇》、《月亮篇》、《陨星篇》、《银河篇》、《柔云篇》;   《风姿物语》外传:《爱菱篇》、《鸣雷篇》、《银杏传》;   《风姿物语》正传。   以上篇章,散见于网络。      小椴“长安古意”系列      “东密意图以教治国,一旦发动,扰乱天下,其祸必烈。从当年丁老中书起,就已秘结天下军旅热血男儿,他们有的甚或不惜万死,投入东密。到我手中,终于结成这《肝胆录》。这是秘不为人知的结盟。东密一旦事发,可凭此录阻之。天下七十一路兵镇,入我录中的豪杰也共有百余人。他们虽多位居偏职,但情怀炽烈,心系天下,手中真正操有可与之共生死护天下的兵士。这一录,你可切切慎重了。”   ——《登坛》   小椴,男。1970年代生人。湖北随州人氏。现居家进行专业创作。被誉为“金古黄梁温下的椴”。   小椴曾说过,“我喜欢书写那些张力——书写那些生为异类、不得不活,但既已如此、就偏偏要活出一种只属于自己姿态的人,他们相互之间、他们个人与这个社会秩序之间那逃也逃不掉的张力”,而他创作“长安古意”的目的,便是“用手中之笔,为那些曾为我所见的‘古菊危兰’们作传,激励自己与尚肯会心一笑的读者们以一份更执著的坚忍生活下去”。这个系列主要由短篇构成,与“杯雪”系列一长一短,堪称佳构,只是《长安古意》后来已有长篇之势,已有三年不曾更新。   他的《长安古意》,一个老人顶住一家镖局,敢接一宗长安无人敢接之镖,气派已够“请从绝处读侠气”。《屠刀》更进一步,写一个悍妇丑女,在行侠时美丽不可方物。这些题材,不仅前辈没有写过,没有写成,甚至还没想过;或不敢写,或者能写、敢写、写了,不过,没有写得那么动人、动心、动情。——温瑞安      《余果老》:总第14期,2002年11月下;   《屠刀》:总第20期,2003年第4期;   《商裳儿》:总第35期,2003年第17期;   《肝胆》:总第51期,2004年第9期;   《登坛》:总第55期,2004年第13期;      红猪侠“段铁”系列      “大家对我这等器重爱护,我只有肝脑涂地,才能报答。”段行洲将酒一饮而尽,朗声道,“我舍不得寒州!京里再大的官,我也不做了。我要一辈子呆在寒州,为寒州百姓做牛做马。”   会长就在段行洲眼前,听得真切,他毕竟岁数大了,闻言顿时两眼向上一翻,“咯儿”的一声,唬得昏厥在地。知府老爷顾不得体统,一跃上前,将段行洲一把推出城外,口中大叫:“关城门!关城门!”段行洲一个踉跄,回头只见城门紧闭,不由大叫:“我要留在寒州,开门!”——《破城锥》   红猪侠,女,上海人。1970年代末生人。IT工程师。网络武侠先行者。长篇网络武侠《庆熹纪事》在武侠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巧匠夏攸制造了七件攻城神兵,配合使用,顷刻之间可毁千万城池。为此,朝廷十多年前就查抄夏攸家,然而神兵的模型与图样却告消失。十年后,破城锥重新出世,段行洲、铁还三这两个捕快被赶鸭子上架,在江湖、朝廷两股洪流催压之下,不知不觉成了一系列案件的关键人物。“我们说新武侠是为了变异与超越,固然目前为止不能超越,至少变异还是要做到的吧”。“段铁”系列,便是作者的“求变”之作。   红猪在我心目中一直是天神般人物。她有着天赋卓绝的写作技巧,还有足不沾尘的做人姿态。——沈璎璎      《风火流星锤》:总第65期,2004年第23期;   《破城锥》:总第78期,2005年第12期;   《白帝城》:总第114期,2006年月末版第8期;   《庆熹纪事》(节选):总第114期,2006年月末版第8期   《庆熹纪事》:中信出版社已出版第一册   《黄云道》、《莲花落》等文,正创作当中。      夏洛“浪淘沙”系列      他深吸一口气,纵声叫道:“九九,我来了!”然后,像一头巨鹰一样飞腾而起,神勇无比地直扑向帝舆。光天化日之下行刺帝王,不成功,是死,便成功,天下虽大亦无立足之处。可是,她既无所畏惧,他又怎会迟疑不前?——《长生劫》   夏洛,女,1970年代生人。四川泸州人。以写悲剧和情感见长。   目前来看,“浪淘沙”中,只有《洞庭波》和《长生劫》是有密切联系的,然而《红酥手》与《绿波愁》其实也属于这个系列,夏洛认为主要是有两个原因,“第一,‘浪’,不全是指热血少年江浪,更主要的是一种象征和磅礴之力,来自于生命、情感、正义、尊严……”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在我拟写的一个作品中,会交代江浪、林烟翠的生死,会有范惜光出现,会有唐观雪登场,他们将会聚于同一个江湖,来演绎属于他们的喜愁悲乐”。      《红酥手》:总第52期,2004年第10期;   《洞庭波》:总第87期,2005年第21期;   《绿波愁》:总第107期,2006年第12期;   《长生劫》:总第129期,2007年1月月末版      方白羽“千门”系列      人,既无虎狼之爪牙,亦无狮象之力量,却能擒狼缚虎,驯狮猎象,无他,唯智慧耳。   ——《千门公子》   方白羽,男,1960年代生人,四川人。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为专业作家。曾出版有奇幻武侠《游戏时代》等著作,被誉为“幻武双修第一人”。   方白羽认为,“武”已不是主料,智谋才是真正的大餐。为此特地命名为“智侠”。而“智侠”要做的,就是革武侠的命,让江湖从力量的神话中摆脱出来,过渡到一种智慧的崇拜,使江湖更加接近世界的真实。方白羽说,“《千门公子》是‘千门’的序章,这个系列虽然是本人智侠世界的开山之作,却不敢妄称是独创,它只能算是沿着前辈的步伐,在继续革命。”    信长的信念 凤 歌 (本文字数:830)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织田信长是日本史上的一代枭雄,他的功业暂且不说,仅从性格上来说,他是一个罕见的合理主义者,崇尚眼见为实,通俗地讲,就是“不信邪”。《沧海》中提到他尼池捉蛇,掷香佛面,就是这个信念作怪。没亲眼看到的,决不轻信,务必探求事实的合理性。这种信念,对当时崇信佛法的日本人来说难以理解,但与中国船山学派的“实事求是”却有相似之处,只是相形之下,信长的信念显得片面。   “船山学派”的创始人是明末的王夫之,而王氏之学又传承于武宗朝的大哲人王守仁。王守仁是余姚人,号阳明,“王阳明”这个名字更为人知。他一扫当时文人“知而不行”的陋习,主张“知行合一”。其人一生品性高洁,著述颇丰,而且擅射好兵,平定了宁王朱宸濠的叛乱,是中国古代“立德立功立言”的典范,对中外影响都很大。打败俄国海军的日本大将东乡平八郎曾刻印章一枚,随身收藏,上书“一生伏首拜阳明”。   “船山学派”承袭“知行合一”、“实事求是”的学风,并在湖南扎根。这种务实观念影响了后来的曾国藩、左宗棠、毛泽 东等人。这些人无不智勇兼备、直面挑战,是非凡的实干家和思想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   然而,就织田信长而言,他凭借的更多是直觉和本能,而不会深入考虑天地之心、百姓之命,得其“行”,而乏其“知”,专注实利,而良知缺缺,是行动派,而非思想家。在“桶狭间”之后的战争中,信长火烧“佛教王城”比睿山、镇压一向宗起义、围攻本愿寺,以极端残暴的手段瓦解了当时佛教的物质基础;并组织佛法辩论,摧残其精神基础;他在历史上最先使用火枪进行“三段式”射击,在“长筿之战”中屠杀武田家族的骑兵;造出了“铁甲炮舰”,打败了毛利家族的海军;这一系列举措,为后来丰臣秀吉、德川家康统一日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对佛教的打击,影响尤为深远,为后世重树天皇权威扫清了诸多障碍,而这个“万世一系”的天皇日本,也继承了信长“不信邪”的信念,有“行”无“知”,最终成长为亚洲的梦魇。 不容能强,有欲猛进 温瑞安 (本文字数:1437)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曾经在海外报刊撰文及受访时,推介过《今古传奇?武侠版》,说其是目前中国大陆最畅销,同时也是极具规模、很有影响力的一份新时代武侠杂志。   不过,也有些热爱武侠的年轻朋友,只知有魏晋,不知有秦汉,常在座谈会、演讲或网上,问起海外、港台等地可有武侠杂志报刊?办得怎么样?   有的有的,最蓬勃的时候,还多得很,也好玩得很,百花齐放,千家争鸣,高手辈出,风涌云动。你们喜欢的、认同的武侠大师,从古龙开始,到蹄风、诸葛青云、柳残阳、东方玉、秦红、卧龙生、倪匡、萧逸、独孤红、金童、金锋……都在这些武侠刊物上为读者奉献过自己最优秀或最得意的作品。   其中最“长寿”的武侠杂志是《武侠世界》,那是香港《新报》系统所出的周刊,有四十几年的历史了,现在仍在出版。你现在随意逛到香港大街小巷,从旺角到北角,长沙湾到筲箕湾,在路上的书报摊上还是可以见到。虽然已变质了,有些作者已过世,还可以发表新作;有的张冠李戴,新瓶旧酒改了个名(作者或篇名);销量也从最高时的十数万册,滑落到现在只印几千本了事。但你就别说,在香港这个蕞尔小岛,看书人口少,关注武侠的就更少了,一本武侠杂志能如此长期生存下去,还真不简单。   在《武侠世界》最辉煌的时期,几乎所有重量级的武侠作品,都在那儿刊出,而且也的确发掘出不少日后能在武侠世界中扛大旗的人物。当时,这份杂志登陆台湾,销量也非常不错。而在新马泰东南亚乃至欧美等地的华人社区,也一样能读到、购得。当时,拿过奥斯卡金像奖的巨星罗伯特?雷德福(Robert Redford)、约翰?豪斯曼(John Houseman)主演的好莱坞名片《秃鹰七十二小时》(Three Days of the Condor)中,描述美国情报局的运作,他们手上居然还拿了一册《武侠世界》来研究,其影响面之广可见一斑。   《新报》系统的老板姓罗,叫罗斌,是个大胖子,脑子很灵活。当时,《新报》销量还在《明报》之上。《明报》的老板是查良镛,就是武侠大师金庸。这两家报纸为争取读者,斗争非常激烈。他们互相注视对方的异动,不断创办新刊物来抵制、抢夺对方的市场,一如现在香港的《东方日报》、《苹果日报》两大报系一样。   是以,《武侠世界》周刊将各路名牌武侠作家都尽收彀中,但就是没“收”金庸大作。不过不是因为排斥,而是因为金庸自己办报。他的最高纪录是在他自已的《明报》系统下的《明报日报》、《明报晚报》和一份特别推出抵制《新报》系统的《武侠与历史》杂志上同时连载三个武侠长篇,且每日还要编稿、审阅新闻稿,还得写每日社论,真是不简单。那时他的口号是“少做功夫,多叹世界”(粤语,即“享受”之意),真是在压力下迫出来的内心渴望。当时在香港办报,竞争极大,人事流动量奇巨,等到他功成名就时,箴言就变成了“有容乃大,无欲则刚”。不过,其实在登峰造极之前,难免还是得要做上许多“不容”、“有欲”的竞争,才可以能强猛进,才能百尺竿头,更超越人七八十步。   所以,网上有人指称:如果温巨侠的稿费若干,那么古龙的稿费是若干倍数,金庸更是古龙稿费的几倍……这种流言全是外行浑话。因为没有人给金庸稿费,他是自己发稿费给自已。古龙跟他不是同一“辈”,温巨侠比古龙迟生廿年以上,也不是同一“代”。当时的稿费、版税也不似如今的算法,这里边还十分有趣,因人而异。这可待下回分解了。 二月: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碧晚枕 (本文字数:2130)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十二月的《江湖一家亲》中小编和侠友们探讨了武侠和学习之间的关系。在这两个月的读者来信中有不少侠友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在这里和大家分享几则。   云南的侠友李建超在来信中写道:一次语文课上老师提问,众人皆不知,独吾从《武侠版》上获得此知识点,于是老师赞扬、同学羡慕,着实令我得意了许久。   看到此信,小编会心一笑,不禁想起高中时期获得老师同学好评、让好友至今不忘的一篇作文,灵感正是来自武侠小说。   黑龙江侠友萧寒轻来信说:自从看了《武侠版》,语文本就很好的我,越发文思泉涌。一直想投稿,却奈何没有时间,只得积压了一堆手稿,抽屉快放不下了,学校发的笔记本快用完了,我便决定用暗格写,暗格没了,就换草稿纸,都没有了的话,就牺牲作文本和英文练习本。   寒轻侠友写信的时候,就可以捎带寄来你的稿件,让编编们一睹为快呀。不过写小说固然好,但学生还是要以学习为主,不可走火入魔哟。   沈璎璎:站开一段距离,保留对文字的一点纯粹的爱和敬仰比较好,这样才有可能生机勃勃地写下去。   内蒙古侠友李林在信中写道:我从侠客们那里学到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现在虽然在补习班,但我并不自卑和气馁,也许留下来的一年,我会走得更远。   李林侠友的经历,小编见到不少了,难得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目标,距离高考只有四个多月的时间了,希望如李林这样奋斗在高考前线的侠友们不轻言放弃,坚持到最后,并考出好的成绩来。   身中剧毒的蒋灵骞和沈瑄的命运如何?这个问题一直梗在小编心中,不少侠友也是频频询问《白鹿记》何时出来。整整六个月,望穿秋水,终于盼来了《白鹿记》,也等到了大结局。   侠客社区“大陆新武侠”版块的版主随心飞翔评论说:在这个美丽的江湖,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故事后面,我们应该学会去爱,不要把仇恨永远放在心上。尤其不要让它埋藏成为祸根。   作为华人世界的永恒主题,爱总是给人以美好和希望,这也就是璎璎所说的明媚的结局吧。   李逾求:璎璎改的这个结局,大概也费了一番苦心,有三分痛,两分伤,一分温暖,还有四分,不知所措。   凝浪成峰侠友问道:小谢的故事在哪部书里可以看到?   小谢的出现给《白鹿记》增添了一抹活泼温暖的色彩,相信很多侠友也有这样的问题。小谢的故事曾出现在《屏上暗红蕉》和《木兰花树》里面,分别刊登在《武侠版》2004年第五期和第二十一期。   一贯以优美感伤的文字见长的侠女北尘悦则说:不知为何在《白鹿记》里,那一双人儿生死相许的话语让我觉得是那么自然,仿佛是浑然天成,你看着看着便要说出这些关于爱,想念,不离不弃的字眼。我在故事的三分之二处擅自窥见了结局,被那结局的温暖融化了坚冰。而箫声停了,碧桃花落下,她到底会不会回头,这些都不重要了。宁愿那回望,望见一片春色,如斯温暖。   北北的评论写得真美,真想全部copy下来。在想这期《江湖一家亲》主题的时候,爱情二字突然浮现在脑海中。有情人节的二月,怎么能没有爱情?况且还有发生在青崖间这么美丽的爱情故事。   看了这么多的读者来信,有一封信一直让我印象深刻。江苏侠友程璐给我们寄来一封《少女的信》,讲述了一个感伤的爱情故事,她在信中说道:“这是根据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写的。在学校里我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因为在这里早恋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而我的家人也决不允许我和这种事情沾上边,可是我管不住自己的心。”   不知道程璐侠友现在是否已经解开这个心结,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人似乎是很简单的事情,他们的故事总让我想起武侠小说中那些初出江湖的男男女女的爱情,因为一些细微的事情,他们便爱上对方。沈瑄和阿离最初的相互吸引是因为一首曲子,方之玠爱上谢鸿影是因为她的一句夸赞,黄蓉因为郭靖对她的关心而对他不离不弃,张无忌永远都记得那个为他擦汗的小女孩儿周芷……但是这些美好的爱情并不都是如梁萧和花晓霜那样终成眷属,也有很多都劳燕分飞,天各一方,如沈瑄之于阿离,铁还三之于寒央。但不管怎样,他们最初的情感都是非常美好的。早恋的感觉大致和这个相近吧。   但这样的恋爱太过理想,在现实中我们却不能不考虑到各种因素,如经济上还未独立,事业上尚未定向,甚至思想上和心理上都不曾定型,如果要展开一段恋爱,首先得扪心自问是否能够承担起爱情的责任,确定自己对于对方的感情属于哪种,是“我爱”还是“我喜欢”。   还有一些早恋的萌发来自于压力。男生女生之间的正常交往却被老师和家长误会,于是遭到压制、批评甚至是嘲笑,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   在此小编在呼吁侠友们认真对待爱情的同时,也呼吁家长和老师们除了给予学生们亲情友情的教育,也要给予他们爱情的教育,教会他们如何正确地面对爱情,怎样维持与异性之间的正常交往。   二月的江城北风紧吹,雪花尚飘,万物凋零,独有那一树树红梅开得正艳。年关将近,就将这江南的一枝春随着《武侠版》送给侠友们,祝大家来年如这红梅一般遇寒越艳! 一个人,感动一座城市 青 眉 (本文字数:811)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6期 字号: 【大 中 小】   不少侠友反映,翻开《白鹿记》第一页,就遇到一个超大别字,“青崖”误为“清崖”。这个别字确实有些“大”,小编们也如鲠在喉,极其自责。   从别字的错法,可以推断诸小编的输入法,比如说碧晚枕用的是拼音输入法,所以出现P65地脚“诚(称)心如意”、P147“立(励)志电影”这种错误。不过侠友们也要和青眉一样,留意一下P134第2行“生世”,这里本来该用“身世”的,指个人的经历和遭遇(《现代汉语规范词典》P1156)。话说某次小编们参加校对考试,青眉犯的那个错令人痛心疾首:发现“生前生后”有问题,但居然大笔一挥给改成了“身前身后”——明明应该是“生前身后”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哎。   胡灵侠友问道:P24倒数第6行“有的扮作卖解女子”,“解”是什么意思,莫非是“蟹”?其实,卖解(xie)是指旧时江湖艺人(一般是女子)以表演武艺、马戏、杂技等方式挣钱。   霍惊觉侠友发了一条措词严厉的短信给青眉:P147“Hero”一条中,“他是‘爱刑网’的版主”这句话有两个问题!应该是邢!邢台!!郭春辉是“爱邢台”网的版主!“永别了他热爱的这座城市”,原来英雄以生命为代价所维护的只是一座被人家连名字都写错的无名之城啊……   收到这条短信,青眉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在实际的校对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未能尽善尽美,但力求尽可能地认真,若因一些错误伤害了侠友的心,我们觉得非常抱歉,诚挚地向邢台人民和全体侠友说声对不起。郭春辉一个人,感动了一座城市,成千上万的人为他送行;郭春辉的倒下,凝集了一种精神,更多的人加入了正义的行列。向英雄致敬并致歉,相信英雄的血不会白流,侠义之路会越走越宽!   最后,青眉还要向大家说声“再见”,这个栏目以后由“千面帅哥”李逾求为大家主持,相信他会为大家带来更多有趣又有用的东西,我们其他栏目再见。:)